不正当竞争承诺书(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限制不正当竞争协议书”。
第1篇:反不正当竞争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坚决抵制制售假冒伪劣医疗器械,绝不销售假劣医疗器械,发现假冒伪劣医疗器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积极参与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如实申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资质信息、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和经营活动中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信用评级考核和分类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记录,自觉遵守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4.原料采购和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5.销售医疗器械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承诺人:
日期:2012年元月4日
第2篇:旅行社不正当竞争
LUOYANG NORMAL UNIVERSITY
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
郑州旅行社不正当竞争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院(系)名称 专 业 名 称 学学指导教生姓
名 号 师
历史文化学院 旅游管理 许真 110222008 曹丽娟 讲师 2013年4月15日 完 成 时 间
郑州旅行社不正当竞争原因分析及解决对策
历史文化学院 旅游管理专业 学号:
指导教师:曹丽娟讲师
摘 要:在国内旅游业迅速发展的大趋势下,郑州旅行社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低价倾销旅游产品、发布虚假广告信息、在广告中隐藏关键信息、旅行社向团队负责人提供额外回扣等诸多不正当竞争手段。为了改善这一现状,需通过加强对郑州市旅行社的管理、丰富旅游产品种类以及旅游从业者联手合作等方式一起抵制不正当竞争现象,以促进郑州市旅行社行业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旅行社;不正当竞争;郑州市
旅游业作为新兴的服务行业,旅游从业者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素质对旅游业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目前,国内旅游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利润不可观,对经营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急需解决。旅行社不正当竞争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旅游业的长远利益和健康发展。
目前,国内关于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现象研究的比较多,如戴斌认为政府的微观规制不当和旅行社自身的固有特征造成不正当竞争的局面,提出政府应从对旅游市场的规制逐步放松做起[1];代美华通过分析旅行社间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提出要强化政府对旅游业的引导,使旅行社合理合法的竞争,创造更好的旅游法制环境,从而保证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李晓荣认为旅游经营者发布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冒用知名旅游企业的名称从事欺骗性的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会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提出应加强执法的力度和完善法规体系[3];方印华认为旅行社经营者期望过高,经营水平和个人素质不高,加上利益的驱动,不正当竞争严重干扰了旅游市场的秩序,提出注重从法制上加以完善和保障,同时加强旅行社自我完善意识等措施来避免旅行社间不正当竞争[4]。目前国内关于郑州市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研究比较少。因此,本文通过对郑州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现状以及问题的分析,提出相关建议,使郑州市旅行社之间的竞争走上公平化、公[2]
正化,以促进郑州市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一、郑州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现象
在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中想获取更多的利润,旅行社经营者可谓是绞尽脑汁招揽客源,郑州市部分旅游经营者为了获取利润,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竞争手段,严重影响了郑州市旅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一)郑州部分旅行社低价倾销旅游产品
踏入旅游行业,经营一家旅行社的前期资金投入相对其它行业来说较少。根据国家规定,旅行社缴纳保证金的金额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人民币[5]。国内旅行社每增设一个分社,应缴纳质量保证金5万元[6]。郑州市小规模旅行社居多,对旅游产品研发创新不够重视。因为旅游产品具有共享性和很强的可复制性,所以很多旅行社经营者不愿意在产品创新上花重金,各自进行分散经营,造成了旅游产品的单一性和雷同性,而部分旅行社经营者采用低价吸引旅游者,使原来一些利润可观的旅行社被挤的几乎没有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7]。正常价格大约为400元/人的华东汽车四日游,在《今日旅游》中看到的是249元/人。对这种特价团旅行社通过降低旅游者的餐饮标准、缩短旅游景点的参观时间,空出充足的时间让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以获取利润。低价确实能够吸引大量的旅游者,但是这种低价销售旅游产品的行为扰乱了郑州市旅行社之间公平、稳定的经营秩序。
低价倾销现象已经从国内游蔓延到出境游,个别旅行社在《郑州通利广告》上打出了“港澳深圳往返6天880元/人”的字样。近两年比较热门的出境线路“新马泰”,正常地接价在2000元左右,在旅游旺季一些旅行社竟然打出1380元的地接价格。出国游甚至比在郑州五星级酒店裕达国贸住一晚还便宜。对于参加经济团的旅游者,其购物消费能力与餐饮、住宿的标准成正比。若遇到购物能力强的旅游团,旅行社即使零团费接团,也能从中获取相当可观的利润,一旦遇到购物能力较差的旅游团,这个团旅行社铁定要赔钱了。接待这个团队的地接①很可能会有欺客、宰客等不良行为,最终导致旅行社和导游均未从中获得利益。虽然低价旅游团费可以吸引大量的游客,旅行社凭借薄利多销来获取利润,但是这种价格竞争不仅损害了旅行社自身利益,也导致了郑州旅游市场的混乱。
(二)郑州市旅行社在广告中玩文字游戏、弄虚作假
如今广告存在于人们生活中的角角落落,广告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目前,在郑州旅游市场的广告中存在隐藏关键词、偷换概念、包装行程中的购物店等现象。
1.广告隐藏关键信息
随着郑州旅游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态势,一些不法旅游经营者为了招徕更多客源,获取更多利润,在自己的旅游广告中通过隐藏关键信息来诱骗消费者,以便达到美化旅游产品的作用。
以大学生为目标群体的旅行社会采取在高校张贴小广告的方式吸引旅游者,在郑州市一些高校中张贴有“少林寺一日游68元/人、云台山两日游128元/人”等广告字样。众所周知,少林寺门票100元,云台山门票旺季210元,淡季180元,但广告中的总费用还没有景区门票价格高。经游客打电话询问得知,原来上面所打出的价格只包含一部分费用,不含餐费和门票。一些大意的旅游者看了宣传广告内容后不加询问就交钱报名参加旅游团。因为旅游者在出发前未明确知晓旅游团费所含的具体服务项目,在旅游过程中知晓实情后可能会与导游人员发生不必要的口角,旅游者会觉得上当受骗,这种情况就大大降低了旅行社的可信度和美誉度。
2.旅行社偷换旅游接待标准,美化购物店
郑州组团旅行社为了激发人们外出旅游的动机,通过向旅游者展示完美、丰富的旅游行程来吸引游客,旅行社工作人员则会在行程上大下功夫,设置一些难以发现的文字陷阱,整个行程的描述让旅游者错误的认为可参观的景点很多。在看过无数张行程单之后,不难发现行程中有的购物店被包装成景点,酒店大多为当地几星级标准接待,餐饮则是当地特色饭。
有的旅游者看到“尊贵之旅云南双飞纯玩七日游”中“纯玩”二字就放心的报了旅游团,到当地之后才发现行程中所列的七彩云南、大理白族村观看三道茶表演、新华民族村等都不是景点,而是一个又一个的购物店。行程单中的准四星酒店也不过是快捷酒店的服务标准,经过询问之后得知酒店星级是按照当地的评比标准为主。大多数旅游者无言以对,但已心知肚明。在汽车四日游小华东行程中有观看当地丝绸表演,其实也是购物店,在行程中却被说成表演,让游客误以为是去看表演,以上几种都属于变相欺客的方式。
3.强制性的隐性消费
在体验旅游产品的过程中会有一些潜在的二次消费项目,这些项目在旅游行程单中并没有涉及。部分旅游合同中的费用后标注有“费用只含景区首道大门票”字样,但对二次消费的项目并未作出详细说明提示。
一些景区中的小交通是参观游览景点的重要途径。如云南丽江的大玉龙雪山景区通票是225元/人,大索道150元/人,云杉坪小索道55元/人,牦牛坪中索道60元/人,从甘海子到索道站需要乘坐环保车20元/人[8]。而这225元的景区通票是只含进山费,不含交通费用,若游客想要登山看美景就必须再交环保车和索道费用,这些隐藏的二次消费信息客人出发前并没有获悉。
(三)郑州旅行社为团队负责人员提供回扣
说到旅游行业的回扣问题大家都比较敏感,当旅游销售人员面对团队负责人时都会在回扣上给予明示或者暗示。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它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9]。在旅游业务往来中,回扣问题频繁出现。
近些年,郑州多数都市村庄每年都会组织本村的党员以及一些先进分子出去旅游,多以大规模组团的形式出去。看到这个商机后,很多旅行社经营者纷纷与都市村庄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在与负责人交谈的过程中会提及给予回扣比例的承诺。若一个团队报名人数是300人,实际去了280人,旅行社仍会给负责人开出300人的旅游费用发票金额,那么多出20人的旅游费用发票金额就会作为回扣给相关负责人。无独有偶,这个问题还普遍存在于不同行业的旅游消费中。在暑假期间,郑州市一些中小学会组织旅游团来奖励老师,这个时候很多旅行社便找到各个区教育局和学校校长拉拢关系,并且给校长和有关组织者一定的好处。郑州组团社都会组织夏令营旅游团,一些旅行社通过学校老师来招揽学生团员,并向老师提供80元/人-100元/人不等的回扣②,这样旅行社既免去了打广告的费用,老师也能从中获益。回扣金额的多少已经成为旅行社之间争抢单位团队的筹码,尽管同样的行程,相同的接待标准,只要给中间联系人一定的回扣,这个团可以说就到手了,回扣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郑州市部分旅行社产生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二、郑州市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原因分析
对郑州市旅游市场了解之后,发现大多数旅行社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正当
竞争行为,下面从旅游产品高复制性、旅游者非理性消费心理、旅行社淡季价格竞争等方面分析其原因。
(一)郑州旅游市场管理混乱
政府部门对郑州市旅行社管理不完善也是导致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原因之一。首先是旅行社产品报价混乱,其次是旅行社非法承包现象严重,缺乏合理健全的管理手段。
1.旅行社旅游产品报价混乱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涉及面广的行业。市场操作灵活极大,致使同样旅游产品的价格浮动较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控制市场价格时有一定难度。郑州市各个旅行社从景区和车队拿到的底价不同,如实力强、团量大的旅行社所拿到的折扣价自然与那些团少、实力弱的旅行社相比有很大优势。个别旅行社为了减少旅游成本,甚至租用一些不具有旅游运输资格和交强险的大巴车,造成每个旅行社核算出的成本价差别很大。以上诸方面的因素均导致旅游部门对旅游产品成本和市场价格控制有一定的难度,给旅游相关主管部门治理不正当竞争时加大了难度。
2.旅行社非法承包现象缺乏管理
郑州的旅行社已不仅限于总部、营业部和门市部,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已有非法承包未挂牌的旅行社存在。在紫荆山路东里路交叉路口的紫鼎商务楼中看到挂着“海南双飞五日游”、“南阳莲花温泉一日游”的牌子,走进办公面积不大的旅行社发现里面有10多家个人承包的非法旅行社。
非法承包的旅行社隐藏在郑州各个商务楼单元房里。这种“包桌”的旅行社不易被旅游局发现,他们只需要挂在中旅、青旅、国旅等旅行社营业部的下面,每年向其交几千元的管理费。由于成本较低,为了获取利益,他们大多以低价来吸引旅游者,扰乱了郑州市旅行社竞争的公平性。每年旅游局相关人员都会进行突击检查,这种“包桌”的非法经营者就关门营业来躲避检查,总部和旅游局都很难查到。对于目前郑州旅行社出现的严重非法承包现象,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督查和检查力度,打击非法经营。
(二)郑州市旅游产品可复制性太强
郑州市以经营组团业务为主的旅行社产品可以说是大同小异。主要游览线路和景点没有太大的区别,大多是往返交通工具、住宿酒店、餐饮接待标准不同,旅游线路对旅游经营者来说是共享的,那么一条特色的旅游线路经过无数次复制之后也会黯然失色。
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大陆和台湾实现了旅游互通,郑州部分具有出境经营权的旅
行社工作人员精心设计开发的台湾游产品,一直被用到现在。由于旅行社开发设计出来的产品不具有专利权,不受任何的法律保护,因此不难发现目前郑州多家旅行社销售台湾游产品是相似的。在行程安排相似的情况下旅游者最关心的就是价格,这个时候有价格优势的旅行社便可以赢得较多的旅游者。在郑州旅游市场刚出现台湾旅游产品时,销售价格大都在10000元/人以上。如今台湾游产品经过无数次的复制后失去了独特性,台湾旅游产品出现在越来越多的旅行社中,销售的价格悬殊也相当大,从100元到10000元不等。因此,旅游线路的可复制性太强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旅行社的不正当价格竞争。
(三)旅游者消费心理不成熟
旅游者消费心理不成熟加剧了郑州市旅行社间不正当竞争,也损害了自己的利益。目前,郑州市民的旅游参与度不断提升,很多旅行社的宣传单已经发到了郑州周边的龙湖镇、中牟县、上街区等地。在旅游业相对不发达的这些地方,旅游宣传单上所打出优惠的价格,对于消费心理不成熟的人来说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为他们不具备旅游专业知识,没有足够的能力辨别旅游线路安排是否合理。
一些旅游者存在侥幸和贪图便宜的心理,想在低价团中享受高价团的优质服务。在低价团中,如果旅游者不能在购物店中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来弥补旅行社的亏损,导游在带团的过程中会出现宰客等违规行为,使旅游者难以产生愉悦感。一些主推高端旅游线路的经营者面对这些消费心理不成熟的旅游者也很无奈,在无奈之下他们也选择销售经济团,这个时候拼的就是价格,谁的价格低谁就拥有绝对优势,最终导致旅行社之间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郑州旅游市场信息的不对称
旅游市场信息不对称,是指旅游市场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信息数量不等,提供旅游服务的供给者即旅游企业往往拥有多方面的旅游信息[10]。旅游者对旅游信息知之甚少,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旅行社间的不正当竞争。
郑州旅游市场信息不对称涉及旅游的几个要素。首先,在餐饮方面,行程中餐饮的菜肴名称没有标注,而不同菜肴的价格相差很大。其次,在住宿方面,对于住宿酒店的名称和地址没有给出具体的信息,只是标注了酒店的星级,但是不同地理位置的同级酒店房价也有所差异。最后,在购物方面,有些行程单中明确说明本线路全程无购物,但是在行程中不免出现一些被包装美化成旅游景点的购物店。若酒店地理位置偏郊区,房价则相对便宜;同样是几菜几汤,但是菜肴名称不同,其价格也相差甚远;在游览过程
中导游将购物点变景点,那么门票支出就会减少。
由于大多数旅游者没有去过目的地,对目的地的景点、酒店住宿的情况不是很了解,获知信息有限,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问题会被旅游者所忽略,最终使旅游者体验产品后的满意度大大降低。当行程相似,价格相差大的情况下,旅游者一般会选择相对经济实惠的旅行社,那么就损害了提供高品质服务的旅行社利益。而旅游者非理性的消费心理在某种程度上更是加重了郑州市旅行社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五)郑州旅行社淡季低价竞争现象严重
旅游业的显著特点就是淡旺季明显,这对旅游行业来说既有利又有弊,它受季节、气候特征、国家政策等诸多因素影响。旅游淡季的到来使郑州市各个旅行社的接待量大幅度下降。一些以经营组团为主的旅行社在淡季通过广告宣传、低价销售旅游产品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来吸引旅游者,有些经营者甚至在广告中设置文字陷阱来吸引旅游者,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冬季到来也代表着河南旅游寒冬的到来,郑州、洛阳、开封、焦作四个城市的地接社纷纷降价来吸引旅游者,郑州较其他三个城市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但焦作旅行社给出的价格具有绝对的优势,郑州一些地接社为了在淡季抢占省外客源也加入了低价竞争的行列。
三、郑州市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解决对策
针对导致郑州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出现的原因以及目前整个旅游市场自身发展的情况,为了使郑州旅游市场的经营走上公平化、正规化,可采取下列对策建立和营造郑州市良好的旅游市场竞争秩序。
(一)加强对郑州旅游市场的管理
目前,整个郑州旅游市场存在着旅行社非法承包,旅游产品市场价格混乱等现象,为规范郑州市的旅游市场,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整顿管理:
1.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
一方面,在我国的旅游法规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有非法承包制和向旅行社缴纳管理费的挂靠经营。郑州市一些旅行社下属的各个门市部、营业部内存在一些不合法承包制现象,造成了郑州市旅行社之间不正当竞争,针对这一现象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力度宣传、引导旅行社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对非法经营者做出相应的处罚,一旦查出旅行社内部有非法承包现象,应给予警告处分或者停业整顿;对于那些性质恶劣并且影响严重者,给予吊销营业执照和没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处罚。旅行社自身应规范经营,一旦发现同行中某个旅行社内有非法经营者要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相互监督,合理合法的从事经营活动,联手创建良好的郑州市旅游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各个分营业部门不能发布带有虚假和故意隐藏关键信息的广告,且广告内容要经总部审核批准后才能发放到市场中,广告内容经过审批后不能私自篡改。每个营业部门不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操作团队、不能私自操作团队、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同景区、汽车公司以及酒店签订旅游协议。
2.规范旅游产品市场价格
首先,旅游局采取一定措施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的控制,规范相同旅游产品的市场报价区间,在正常差价范围内允许有价格出入。旅游局要求旅游酒店、旅游车队和景区把提供给旅行社的优惠价格上报旅游局,相关工作人员将以上价格统计输入旅游局内部网站,以供各个地市的旅游局能够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对估算旅游产品市场价格区间提供依据。
其次,旅游局应定期检查旅行社所签旅游合同中产品的价格。旅行社接待旅游者应制定完整记录,保存相关文件以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查[11]。若检查发现销售价格不在规定的市场价格区间内,在此情况下所得利润在500元至1000元者,处以没收其利润的处罚;对所获利润在1000元至5000元者,给予停业整顿处罚;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者,给予没收其旅行社质保金的处罚。
(二)旅行社努力减少产品相似性
旅游产品单一是整个郑州市旅游市场的共性,缺少个性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在销售大众型的旅游产品时,价格竞争现象尤为突出,减少旅游产品相似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旅行社间进行价格竞争。
郑州市各个旅行社应该减少产品的相似性,重视并加大对旅游产品开发和创新的投入力度。独具特色的旅游产品和多样化的旅游服务可以带给旅游者很高的体验度,使旅行社获取可观的利润。当前郑州大多数旅游产品对喜欢追求刺激性、冒险性、娱乐性和新奇性的年轻人吸引力不足,只有近几年兴起的夏令营在暑期还算火爆。应多开发一些登山探险型等旅游线路来满足旅游者的不同需求,向旅游者提供种类多样的旅游产品不仅能增加旅行社的营业额,也有利于改善郑州市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
(三)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
通过多种渠道向旅游者进行理性消费的宣传,对创造良好的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有一
定的促进作用。
首先,郑州市旅游局官方网站应不断更新旅游动态信息板块的内容,使旅游者在官网上能及时获取最新的旅游信息和旅游重大事件。通过实名认证的旅游者可以在官网的交流区分享旅游经验,以供旅游者们相互借鉴,从中能获取旅游相关信息和旅游常识。其次,消费者协会、旅游行业协会和民间团体机构,应负责起对旅游者开展理性消费的教育工作,逐渐树立旅游者良好的消费观。最后,旅行社工作人员要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产品,让旅游者体验品质团并鼓励旅游者多参加品质团。
(四)加强旅游信息的公开性、真实性
旅游业作为涉及面比较广的行业,既要保证旅游信息的公平性,又要保证其真实性。首先,郑州市旅游局应该加大对旅游市场信息的公布量,利用各种信息媒体进行宣传旅游相关的常识,并建立共享的旅游信息平台,其包含每个旅行社的服务质量、信誉度以及不良记录。其次,旅游企业要向消费者宣传真实、可信度高的旅游线路和旅游项目等信息,在此基础上旅游行政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于发布虚假信息的旅行社给予相应的处罚。最后,相关新闻媒体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发布旅游信息,比如在报纸、杂志上刊登一些旅游者的切身经历,介绍国内一些旅游城市和旅游景区的信息以供旅游者充分利用。
(五)旅行社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口碑
郑州市各个旅行社应建立良好的口碑,让服务质量成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长期坚持“服务至上”的经营理念,不打价格战,在旅游淡季时以服务打动客人替代低价吸引客人,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口碑有助于解决淡季郑州旅行社间的不正当竞争。
旅行社在三个方面的努力来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口碑。首先,旅行社在招聘一线工作人员时,提高对导游人员的学历、个人素养以及专业知识等方面的要求。禁止没有带团经验的导游直接上团,对其要进行培训并提供实习机会,根据旅游者填写的意见单对导游进行星级评比。其次,旅行社在行程安排方面要为旅游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了解每位旅游团成员的基本信息,对有特殊要求的旅游者提供特殊的服务。最后,重视与旅游者的谈话,在与旅游者交流的过程中获得重要的信息,为旅游者提供满意的服务,在旅游结束后,要及时回访客人,在回访中询问客人对本次行程的满意度和不足之处,把这些宝贵的建议集中起来认真分析,不断进行自我完善,树立起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品牌形象。
(六)旅游行业各个经营者联手抵制不正当竞争
旅游汽车公司、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等都是旅游行业的组成部分,大家联手维护旅游行业的经营秩序,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解决各种不竞争有效的方法。旅行社经营者对于压低价格等扰乱市场的现象很是痛恶,最终的受害者是旅游行业的从业者和旅游者。在激烈的价格竞争下,一些旅游从业者也加入不正当竞争的行列。为了抵制这种现象政府应鼓励旅游从业者,一旦发现旅游同行中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让相关部门对其作出相应处罚。部分有道德缺失的旅游经营者导致旅行社同行间出现摩擦现象,为避免这一现象,可以在内部建立道德信息网,将那些经营者的不道德行为曝光在信息网上,一经确定为事实,同行们将其拉入黑户,不与其进行业务往来。只要旅行社、旅游车队和旅游酒店积极制止不正当竞争的现象,联合起来抵制惩罚不正当经营者,就能建立起高效低能耗的运作机制和合理的旅游市场经营体制,保持旅游行业的应获取的利润。这就是我们反不正当竞争的最终目标。
综上所述,虽然郑州市旅行社在经营中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现象,但是通过努力,减少旅游线路相似性、加强对郑州市旅行社的管理、旅游行业各个经营者联手抵制不正当竞争等一系列措施的顺利实施,相信定能改善这一现象,使郑州市旅行社朝着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方向发展,确保郑州市旅游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七)制定《旅游法》以规范旅游市场
我国的第一部旅游法即将实施,这一法律的颁布不仅能规范整个旅游市场,而且给旅行社带来了新的机遇,将一些没有资质的旅行社淘汰出局。在旅游市场中不正当竞争引发的强迫旅游者购物、降低接待标准等一系列的不良现象,严重损害了旅游市场的形象。旅游法草案对不正当竞争现象进行了硬性的规定,回应了这些年旅游者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并对这些问题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详细说明旅游服务合同所包含的各项服务项目、严禁强迫购物和另行付费、因旅行社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办法、旅游者有信息获取的权利、严禁旅游经营者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旅游产品要质价相符、旅行社经营条件等方面,对于目前郑州乃至整个国内部分旅行社出现的不正当竞争和违规经营现象,出台颁布旅游法律法规是很必要的。《旅游法》的颁布和实施能够在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等方面有重大作用。
注释:
① 地接是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托,代表接待社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翻译等服务的工作人员。② 数据从实际带团中获取。
参考文献:
[1] 戴斌.论政府规制与旅行社业不正当竞争——一种产业组织经济学观点[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1):46-48.[2] 代美华.论旅行社不正当竞争[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4):37-42.[3] 李晓荣.论旅游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遏制措施[J].商场现代化,2008(1):347-348.[4] 方印华.论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和对策[J].旅游学刊(双月刊),1997,(6):17-18.[5][6] 王玉宝.旅游法规[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2007(7):29,23.[7]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Z].1993-9-3.[8] 聚涂旅游.玉龙雪山门票价格[EB/OL].http://www.daodoc.com/,2012-10-12/2013-04-15.[9] 夏征农.辞海[K].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2054.[10] 汪季清.旅游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及对策研究[EB/OL].http://www.daodoc.com/,2009-05-26/2013-04-15.[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Z].1996-10-15.The Unfair Competition Situation of Zhengzhou Travel Agency
and the Countermeasures
Xu Zhen History and Culture College Tourism Management No:110222008
Tutor: Cao Li-juan
Abstract: With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tourism industry, Zhengzhou tourism has also emerged a booming scene in recent years.However, there are some unfair competition means in the proce of its rapid development, such as dumping tourism products, publishing false advertising information, hiding the key information in the AD, providing additional rebates to the team leaders.In order to resist the phenomenon of unfair competition, it is neceary t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Zhengzhou travel agency, enrich tourism products and cooperate with tourism practitioners.Through these ways can Zhengzhou travel agency industry get the normal operation and healthy development.Key words: travel agency;unfair competition;Zhengzhou
致 谢
经过两个多月时间搜集资料、查找文献,我的论文写作已经接近尾声了,现在觉得很轻松。回想整个论文写作过程,无论从论文选题、定题、修改大纲、论文内容修改到论文定稿整个写作过程都伴有曹老师悉心的指导和同学们的帮助。
在论文题目确定之后,自己觉得很迷茫,不知从何下手,曹老师抽出宝贵的时间指导论文题目的可写性和写作要点。在初稿完成后,曹老师十分认真的把论文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将论文中出现的用词不当、描述不准确、格式不正确、内容跑题、分段不合理和分析不正确等问题一一用红色笔圈了出来,并提出宝贵的建议。每次修改后会再交给曹老师,曹老师每周抽出三天的时间给我们开会,将每位同学的论文细细的指导一下,指出不足和需要修改的地方。经过曹老师一次又一次的耐心指导,我的论文才能顺利完成。在这里要特别感谢曹老师一直以来给予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曹老师严谨的教学态度,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渊博的专业知识值得我们学习。曹老师,谢谢您!
在这里要感谢两年来陪伴我生活和学习的宿友们,两年来在生活上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学习上的不断鼓励和帮助,感谢你们在宿舍集思广益为我的论文写作要点提出宝贵的想法和意见;还要特别感谢我的朋友焦培培对论文摘要英文翻译的指导、修改和润色;谢谢你们,临近毕业,祝愿姐妹们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其次要感谢我亲爱的爸爸妈妈这些年对我精神上的支持和物质上的提供。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你们都会在第一时间给予指导和帮助,是你们一直不断的鼓励才有今天的我。在这特别感谢妈妈,在刚开始着手写论文时,不仅帮我上网搜集资料相关的旅游信息,并且提出了一些宝贵的建议。
最后,感谢历史文化学院对我的培养,感谢两年来给予我丰富知识的老师们,没有你们的悉心教导,就没有今天的我,真心祝愿历史文化学院的每位老师工作顺利,也祝愿历史文化学院的未来更美好!
许真 2013年4月
第3篇:不正当竞争协议
__________公司与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公司商业秘密的授予与防止泄露及防止不正当竞争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 双方认同在员工试用和受聘期间有获得公司商业秘密和保密信息的权利,但同时必须有保守秘密不得对外泄露的义务。双方认为在法律意义上商业秘密是一种无形资产。泄露商业秘密是一种违法行为。
2. 本协议所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熟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 乙方同意在任何时候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或机构泄露或传播影响甲方业务或与甲方业务有关的任何事项的商业秘密或保密信息(除非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乙方同意不向其它企业或个人提供任何影响公司发展的有偿或无偿服务。
4. 如甲乙双方试用和劳动合同终止,乙方保证无条件向甲方移交与业务有关的由乙方掌握或被乙方控制的所有载体。
5. 乙方承诺不向后来的雇主透露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应由乙方保守的机密信息。
6. 除非经甲方授权同意,否则乙方在甲方受聘期间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作出的任何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均归属甲方。
7.经济补偿与赔偿
因乙方泄露公司技术或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对甲方予以赔偿。
8.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双方因本协议执行发生争议,都有权依法自发生劳动争议60天之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盖章):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一、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无商业贿赂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二、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四、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除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
五、若出现上述行为,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设计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8年00月00日
第5篇: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一、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无商业贿赂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记录。
二、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四、坚持投标独立性,保证不以任何手段了解或意图了解其他投标参与人情况及其报价信息。除公开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外,保证不以其它方式刺探或意图刺探贵司评标、议标信息及其进展。
五、若出现上述行为,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设计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18年00月00日
第6篇:旅行社不正当竞争分析
LUOYANG NORMAL UNIVERSITY
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
郑州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现状及对策
院(系)名称 专 业 名 称 学学指导教生姓
名 号 师
历史文化学院
旅游管理(专升本)
许真 110222008 曹丽娟 2013年3月13日 完 成 时 间
郑州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现状及对策
许真
历史文化学院 旅游管理专业(专升本)学号:110222008
指导老师:曹丽娟
摘 要:随着旅游业迅速的发展,近几年郑州的旅游业也呈现出了生机勃勃的景象。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低价倾销旅游产品、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在广告中隐藏关键性信息、旅行社向团队负责人提供额外的回扣等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手段。为了改善这一现状,通过分析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提出加强对郑州市旅行社的管理、丰富旅游产品种类以及旅游从业者联手合作等对策一起抵制不正当竞争现象,以促进郑州市旅行社行业的正常运营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旅行社;不正当竞争;郑州市
旅行社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旅游业的发展。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国内旅游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发展到现在,国内旅游市场的利润很薄,多家旅行社在经营的过程中出现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华人民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各行各业的不正当竞争有了概括性的规定,但是对旅游经营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
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旅游业的长远利益和健康发展,这一问题也引起了旅游学者们的关注。目前关于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现状及对策的文章不多。戴斌认为导致旅行社业不正当竞争局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的微观规制不当,造成市场失灵,加上旅行社行业所固有的一些特征,才造成这种不良局面屡禁不止,消除这一局面的主要措施要从政府对旅游市场的规制逐步放松做起[1]。代美华通过分析旅行社之间不正当竞争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关的对策,他认为要强化政府对旅游业的引导,使旅行社进行合理合法的竞争,创造更好的旅游法制环境,从而保证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从[2]。这些文章中可以看出,关于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现状及对策方面的研究正在逐步的丰富。从郑州市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现状着手,采用举例法、分析法阐述了引起不正当竞争的原
因,并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对策,希望能对促进郑州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有所帮助。
一、郑州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现状
旅行社作为我国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自身特点和内部机制不成熟,在供大于求的市场环境中想获取更多的利润,郑州市各个旅行社可谓是绞尽脑汁招揽更多的客源,一些旅游经营者已经采用了低价倾销、虚假广告等多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一方面会影响郑州市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另一方面给郑州市旅行社形成旅游联盟加大了难度。
(一)郑州部分旅行社低价倾销旅游产品
旅游业较其它行业可进入性门槛不高,开办国内旅行社和增加分社的质量保证金均不多。根据规定,旅行社缴纳保证金的金额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10万元人民币,此外,国内旅行社每增设一个分社,应缴纳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3]。由于加入旅游行业的政策要求相对宽松,目前郑州市能统计到的旅行社有400多家。郑州市旅游市场状况是供大于求,旅行社之间的竞十分激烈。郑州市旅行社大多是规模较小且集中度低,用于产品创新的资金很有限,由于旅行社销售的旅游产品是共享的,很多旅行社不愿意在产品创新上花重金,各自进行分散竞争,所以造成了旅游产品的单一性和雷同性,促使旅行社均采用低价吸引更多的旅游者,原来一些利润可观的旅行社被挤的几乎没有市场了。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凡是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进行低于成本的降价均是不正当竞争。正常价格在450元/人左右的华东汽车四日游在郑州通利广告中看到的是300元/人,这种推特价团旅行社通过降低旅游者的餐饮标准、缩短旅游景点的参观时间空出充足的时间让旅游者停留在购物店、二次门票、“偷换”旅游景点等行为获取利润。低价能吸引了大量的旅游者,但是这种低价倾销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整个旅游市场的利益。
更严重的低价倾销现象已经从国内游蔓延到了出境游了,个别旅行社在郑州通利广告书上打出了“港奥深圳往返6天880元/人”的字样。近两年比较热门的出境线路新马泰,在旅游旺季一些旅行社竟然打出1380元的价格;出国游比在郑州的五星级酒店裕达国贸住一晚还便宜;前些年还有参加0团费的港澳游。旅行社则根据游客的购物情况安排住宿,购物好的安排稍高档的酒店;反之就给更换酒店的档次和餐饮标准。遇到理想的购物团,旅行社即使零地接接团,也能从中获取了不少利润;遇到购物能力差的团
队,这个团旅行社是铁定赔钱了,接这个团队的地接导游很可能会有宰客等不良行为,最终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没有从中获取利益。一方面来讲价格竞争可以吸引大量的游客,以薄利多销来获取利润,但是这种价格竞争导致旅游市场的混乱,最终受害的还是旅行社和游客。
(二)郑州市旅行社在广告中玩文字游戏、弄虚作假 1.广告隐藏关键信息
如今广告存在于人们生活中的角角落落,广告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随着郑州旅游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一些不法的旅游经营者为了获取更多的客源,赢得更多的利润,在自己的旅游广告中通过隐藏关键信息诱骗消费者,以便达到美化旅游产品的作用。
以大学生为目标群体的旅行社会在高校张贴小广告,在郑州市一些高校中张贴有“少林寺一日游50元/人;云台山两日游120元/人”等一些广告字样。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少林寺门票100元,云台山门票旺季210元,淡季180元,怎么可能打出这么便宜的价格。总费用还没有门票的价格高,被吸引的游客打电话询问才知原来上面所打出的价格只含往返的车费和导游服务费,不含餐费和门票费用。但也有一些大意的旅游者看了宣传广告内容不加询问就报名参加旅游团。因为旅游者没有明确旅游团费中所包含的服务项目,在旅游过程中会与导游人员发生口角,旅游者会觉得受骗上当。以上这种事情已经严重损害了旅行社的名誉和长远利益。
2.旅行社偷换旅游接待标准,美化购物店
郑州组团旅行社为了激发人们外出旅游的动机,展示给客人完美和丰富旅游行程来吸引旅游者。旅行社工作人员会在行程上大下工夫,设置一些难以发现的文字陷阱,在景点的描述中尽量让旅游者觉得可参观的景点很丰富,旅游行程中大多的住宿标准有“按当地准几星的接待标准”餐饮以当地特色农家饭为主,一些购物店被美化为景点。
在“尊贵之旅云南双飞纯玩七日游”行程上打的是纯玩无购物,一些客人看到是纯玩团就放心的报团参加,到当地之后才意识到行程上打的七彩云南、花市、寸家大院、大理白族村观看三道茶表演,新华民族村等等其实里面都不是所谓景点,都是一个又一个的购物店;行程单中的准四星酒店也不过是快捷酒店的服务标准,客人不满意便打电话给旅行社负责人,旅行社负责人的回答“按照当地标准评的是准四”在经济团汽车四日游的小华东行程中都会有观看杭州丝绸表演,其实就是去购物店,但是在行程中却被
华丽丽说是表演,让游客误以为是去看表演,以上几种均是变相欺骗游客的方式。
3.强制性的隐性消费
在体验旅游产品的过程中会有一些免不掉二次消费的项目,这些项目在旅游行程单中没有涉及,是一些隐性的消费项目。在旅游合同里的行程单上都会打上行程中只含景点大门票的字样,有些景区的交通费用不含在景区大门票中,交通是通往和参观景区的唯一途径,不交交通费用,就不能参观这个景点。
云南丽江的玉龙雪山景区大门票每人160元,进山费每人80元,其实里面不含环保车和索道的费用,游客每人还要再补160元(环保车和索道的费用)才能登上玉龙雪山看山上的美景。这些隐性消费的信息客人出发前没有获知,对客人隐瞒是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郑州旅行社为团队负责人员提供回扣
说到旅游行业的回扣问题大家都比较敏感,当旅游销售人员面对大团队负责人时都会在回扣上给予明示或者暗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不仅限于一些高端的产品,开始慢慢接近普通消费阶层生活。
近些年郑州都市村庄每年都会组织本村的党员以及一些先进分子出去旅游,一般都是以大规模组团的形式出去。看到这个商机之后很多旅行社经营者纷纷与都市村庄的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在与负责人交谈的过程中会说出关于回扣比例的承诺。比如:负责人亲戚出去旅游不收费用;或者报的是300人出去旅游,实际去了280人但是发票还是开300人旅游所需要的费用,这20人的费用就可以作为回扣;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抽取以团款的百分比作为回扣。
这个问题无独有偶,普遍存在于不同行业的旅游消费中。例如:在暑假期间各个学校都会组织不同规模的旅游活动奖励老师,这个时候很多旅行社便找到各个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校长拉拢关系,由于学校的旅游公帐不好走,旅行社承诺先旅游再付款,不满意不付款以方便学校走账,并且给校长和有关组织者一定的好处。现在在郑州组团社每年暑假都会组织很多夏令营的行程线路,家长为了锻炼孩子的自主能力,就参加一些夏令营,很多旅行社通过学校老师来招揽学生团员,并向老师提供80元/人—100元/人不等的回扣,这样旅行社免去了打广告的费用,老师也能从中获益。回扣的比例已经成为旅行社之间竞争单位团队的筹码,尽管同样的行程,相同的接待标准,只要给中间联系人丰富的回扣,这个团可以说就到手了,这也是导致旅行社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的主要因素
之一。
二、郑州市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原因
对郑州市旅游市场了解之后,发现大多数旅行社在经营的过程出现了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从旅游产品的可复制性高、旅游者消费心理不成熟、旅游市场信息不对称和旅游法律法规不健全几个方面着手分析导致郑州市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原因。
(一)郑州市旅游产品可复制性太强
众所周知,以经营组团业务为主的旅行社产品均大同小异。主要游览线路和景点没有太大的区别,最多就是服务接待标准不同,像住宿酒店星级不同,用餐酒店标准不同。现在的旅游线路是共享的,开发出一条经典的旅游线路会不停的进行复制。
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大陆和台湾旅游互通。一些具有出境组团经营业务的郑州旅行社开始着手开发设计台湾游线路了,他们设计的精品台湾8日游、十日游线路一直被用到现在,由于旅行社开发设计出来的产品不具有专利权,不受认任何的法律保护,所以不难发现目前在郑州多家旅行社销售台湾游的旅游产品是相互复制的。走进数家旅行社看了台湾游的情况,除了价格有所差异,其它的都差别不大,在行程安排相似的情况下旅游者最关心的就是价格,这个时候就有价格优势的旅行社就可以赢得较多的旅游者。在郑州旅游市场中刚有几家旅行社销售台湾旅游产品时价格在10000元/人以上,如今经过无数次的复制已经失去了独特性,台湾旅游产品出现在越来越多的郑州旅行社,打出的价格悬殊也相当大,从100元-10000元不等,这就是旅游线路的可复制性太强导致的不正当价格竞争。
(二)旅游者消费心理不成熟
旅游者消费心理不成熟不仅导致郑州旅行社不正当竞争,而且对旅游者自身的权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其旅游的参与程度也在逐渐提升。以郑州市为例,很多旅行社的宣传单已经飘到了郑州周边的龙湖镇、新郑市、新密市、中某县、上街、荥阳等地。在旅游业相对不发达的这些地方来说,看到旅游宣传单上的低价格,经常报团出去旅游的人就有足够的判断力,相反对于大多数普通人来说他们不具备专业的专业知识,没有足够的能力辨别旅游线路安排是否合理,不能区分低价格和高价格的区别,低价格对这些消费心理不成熟的旅游者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还有一些旅游者存在侥幸心理,想在低价团中享受高价团的优质服务,在低价团如果旅游者不能以消费来弥补旅行社的空洞,导游在带团的过程中会出现宰客行为,旅游
者难以产生愉悦感。一些主推高端旅游线路的经营者面对这些消费心理不成熟的旅游者也很无奈,在无奈之下他们也选择销售经济团,这个时候拼的就是价格了,谁的价格低谁就拥有绝对优势,导致旅行社之间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旅游信息的不对称
旅游信息不对称主要指旅游者和旅游企业经营者所获取旅游信息的不对称,即买房和卖方获取市场信息失衡。郑州市旅游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一方面损害了旅游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促使了郑州旅行社不正当竞争行为。
旅游市场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旅游者与旅游产品所涉及的吃、住、行、游、购、娱。首先在餐饮方面,行程中餐饮的菜肴名称没有标注,不同菜肴的价格相差很大;其次是住宿,行程中住宿酒店的名称和地址没有给出具体的信息,只是标注了酒店的星级,不同地理位置的同级酒店价位相差甚远;最后是购物,有些行程单中明确说明本线路全程无购物,但是在行程中不免出现一些被包装美化成旅游景点的购物店。酒店地理位置偏郊区,房价降低;餐饮中标准不佳餐费降低;购物点变景点,门票支出缩水;由于大多数旅游者没有去过目的地,对目的地的景点,酒店住宿信息获知有限,这些细节都会被旅游者所忽视或者不知,都会使旅游者体验产品后的满意度大大降低。面对行程相似价格相差很大的情形,旅游者一般会选择相对经济实惠的价格。这样就造成了一些品质好的旅行社不被人们发现,反而使一些品质没有保证的旅行社获取了利益,加重了旅行社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的现象。
(四)郑州旅游行业淡旺季明显
旅游业与其他行业的关联度较高,淡旺季明显成为了旅游业典型行业的特征。它受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首先是季节影响,对于郑州旅游市场来说,在春、夏、秋这三个季节一般是郑州市民选择外出的最佳时期,同时也是郑州地接旅行社接待量较高的季节;在冬季,近些年刚兴起的滑雪旅游做的远比不上东北地区,此时郑州的地接旅行社和组团社均是淡季。其次是国家政策的影响,在我国法定的五一、十一黄金周还有其它的一些节假日上班族就有时间外出旅游,并且假期所处的季节适合人们外出旅游,特别明显就是五一、十一长假给旅游带来井喷的现象。
旅游行业淡旺季显著的特点给旅游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利益,同时负面影响也很多。首先在旅游旺季,郑州市民纷纷外出旅游,这个时候郑州的组团社纷纷打起广告宣传旅游线,通过在广告中设置陷阱、低价格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来吸引旅游者的现象很普
遍,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其次在旅游淡季,郑州、洛阳、开封、焦作作为河南地接旅游的四大龙头城市,四个城市的地接社纷纷降价来吸引旅游者,纷纷降价来吸引旅游者,目前其它几个城市已经被焦作的负地接接团挤得没有市场了,使没有负地接的河南也走进了价格战之中。
(五)旅游市场管理混乱 1.旅游部门对价格掌控有难度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的行业,它涉及的面很多,由于市场运作和操作灵活,旅游部门对旅游产品价格控制有一定的难度。大家知道旅游旺季过后最忙的就是旅游局投诉处理部门,很多投诉都是因为旅行社没有履行出发前的承诺而产生的纠纷,这种情况大多出现在低价团也就是负团费的旅行团。旅游局虽然说是从价格抓起,防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进行低于成本的拉客现象,实际上旅游局根本没有办法插手价格这一块,面对同样的行程、同样的接待标准、报价还是不同。
郑州市每个旅行社与景区签订的协议门票价格也有所不同、从旅游公司中订车的费用不同、从酒店拿的客房底价不同,实力强、团量大的旅行社自然所拿的折扣价就相对那些团少、实力弱的旅行社就低,所核算出来的成本价格自然就不一样。在郑州还有一些规模较小和包桌的旅行社为了减少成本而租用那些不具有旅游运输资格的大巴车,部分车辆连车辆交强险都没有,以上诸方面的因素导致旅游部门对旅游产品成本和市场价格控制有一定的难度。
2.旅行社内部非法承包现象缺乏管理
目前郑州市能统计的旅行社大大小小400多家,不能统计到的还有很多,在郑州旅行社中不仅仅限于总部、营业部和门市部了,由于缺乏系统的管理,已有大批非法承包未挂牌的旅行社存在。在一家旅行社门口看到挂着“海南双飞五日游”、“南阳莲花温泉一日游”的牌子,走进这家办公面积不大的旅行社发现里面就有10多家自己承包的旅行社,一个办公桌就能自己做一条线路了,跟客人签订的合同版本也很多,有青旅、中旅、中青旅。
非法承包的旅行社隐藏在郑州各个商务楼单元房里。这种“包桌”的旅行社旅游局是统计不到,他们只需要挂在中旅、青旅、国旅这些营业部的下面每年向其交几千元的管理费,因为成本很低,为了获取更多利益,他们大多低价竞争严重扰乱了郑州市旅游市场的正常经营,每年旅游管理部门来查的时候,像这种“包桌”以关门营业来躲避
检查,总部和旅游局都是查不到的。对于目前郑州旅行社出现的严重非法承包制,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大督查和检查力度,保证合法旅行社的经营权,打击非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
三、郑州市旅行社不正当竞争的对策
针对郑州旅游市场不正当竞争现象出现的原因以及目前郑州旅游市场自身的情况,旅游从业人员、政府部门、旅游行业协会等应该采取相关积极的措施使旅游竞争走上公平化,使郑州市旅游业得到长期健康的发展。
(一)旅行社丰富旅游产品的种类
目前整个郑州旅游市场的旅游产品和活动比较单一,特色的旅游线路和个性化的服务很少。在销售雷同的旅游产品时,价格竞争现象最为突出的是在一些大众型的旅游线路上,丰富旅游产品的类型是解决这一问题很好的办法。
郑州市各个旅行社应该重视并加大对旅游产品开发和创新的投入,多向旅游者提供具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和个性化的服务,这样不仅能让旅游者产生高满意度,还能给旅行社赢得可观的利润。目前郑州旅游市场大多数旅游产品对于那些喜欢追求刺激性、冒险性、娱乐性和新奇性的年轻人吸引力不足,只有近几年刚刚兴起的夏令营在暑假还算火爆,多开发设计一些特色的旅游线路,像一些探险旅游、登山旅游、度假旅游、休闲文化旅游等来满足多样化需求的旅游者和年轻旅游者。向客人提供种类多样的旅游产品不仅能增加旅行社的营业额还能避免旅行社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现象。
(二)旅行社实行品牌经营战略
建立良好的口碑不打价格竞争,让服务质量成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面对旅游者时以服务打动客人而不是低价吸引客人。旅行社实行品牌竞争战略有助于解决不正当竞争。
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采取三种措施。首先旅行社在招聘一线工作人员时,提高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入职门槛,对没有经验的导游提供岗前培训或者是跟团实习,不能让没有经验的导游直接上团,对旅行社的形象大使——导游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岗中服务评价、岗后总结,培养一批有素质能力高的导游人员。其次旅行社要明确自己的目标群体,明确目标群体的心理需求,从而为其提供多样化、一体化的服务。然后要与顾客建立良好的关系,多与顾客沟通,认真倾听与客人的谈话,尽力满足客人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来提升客户的满意度。每个旅行团结束之后最好进行电话回访,在回访中发现客人隐约
提出的一些建议,把这些建议集中起来认真分析,不断进行自我完善,树立本旅行社良好的品牌形象。
(三)加强旅游信息的公开性、真实性
旅游企业是一个涉及面比较广的行业,要想保证旅游信息的真实性、公开性。首先郑州市旅游局应该制定相关的市场信息,利用各种信息载体进行宣传与旅游相关的基本常识、并对各个旅行社建立一个信息库,包括本旅行社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旅行社的信誉度以及不良记录,能够有大致明辨旅游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的能力。旅游企业向消费者宣传旅游的线路、旅游项目等信息,这些信息直接为旅游者服务,旅游行政部门应该加大对不真实信息的监管力度,对于发布虚假信息的旅行社给予相应的处分。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渠道进行宣传,比如报纸、杂志,刊登一些旅游者的经历和感受、旅游目的地相关情况,能被旅游者充分利用。
其次作为第三方的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和民间团体机构等,负责加强对旅游者的理性旅游教育;进一步的深入开展旅游者理性旅游消费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培养旅游者品质旅游、理性旅游的观念,引导旅游者理性消费。企业通过高质量的服务和管理来解决这个问题。它们的作用就是监督市场、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营以及作为经济主体和经济客体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郑州市旅行社内部的管理
在我国的旅游法规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允许有非法承包制的现象。郑州市存在一些旅行社下属的各个门市部、营业部内不合法的承包制现象,造成了郑州市旅行社之间不正当竞争,针对这一现象相关政府部门应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郑州市旅行社的管理。
首先不允许旅行社内部存在变相承包、挂靠经营,以及向旅行社缴纳管理费私自经营业务的情况。其次在发布广告方面,各个分营业部门没有权利禁止发布一些带有虚假和故意隐藏关键信息的广告,且广告内容要经总部审核批准后发放到市场中,一旦广告内容审批后不能私自篡改。另外每个营业部门不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操作团队、不能私自操作团队、没有权利以自己的名义同旅游景区、旅游汽车公司以及旅游酒店签订相关协议。最后加大力度宣传、引导旅行社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对于一些违规操作的旅行社给予罚款,停业整顿,没收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处罚。每个旅行社要合法经营旅游相关业务,在经营的过程中要把旅游者合法的权益放在第一位,注重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合理合法的从事经营活动来引导郑州市各个旅行社的公平竞争。
(五)政府介入防止偷税漏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务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以贿赂罪论处;帐外指不正规的财务帐,暗中指不在合同、发票等中明确表示。政府应该敦促旅行社在出售旅游产品时必须向旅游者出示正式税务发票,如有违反就会受到严重处罚,在发票上应该注明消费者工作单位名称、地址以及参团等级,团费等。相关单位应该将这一项费记入成本,旅行社收取的费用也应该记入营业收入。
(六)旅游行业各个经营者联手抵制不正当竞争
旅游汽车公司、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可谓是一家人。大家联手维护旅游行业的经营秩序,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是解决各种不竞争有效的方法。旅行业对与压低价格等扰乱市场行情的现象是敏感的,最终的受害者都是旅游行业的从业者和旅游者。由于竞争的激烈性很多旅游从业者已经麻木不仁纷纷加入不正当竞争的行列,一旦发现旅游同行们有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应立即向郑州市旅游主管部门报告,让行政部门作出令旅游从业者满意的处理结果。由于旅行社普遍存在道德缺失现象,各旅游企业之间也不断出现摩擦,这就有必要在业内建立行业信息道德网,对每家经营者进行分数评比。只要旅行社、旅游汽车公司和旅游酒店积极制止不正当竞争的现象,联合起来抵制惩罚不正当经营者,建立起高效低能耗的运作机制和合理的旅游市场经营体制,保持旅游行业的应获取的利润。这就是我们反不正当竞争的最终目标。
综上所述
注释:
①地接是指受接待旅行社委托,代表接待社实施接待计划,为旅游团提供当地旅游活动安排、讲解、翻译等服务的工作人员。
参考文献:
[1] 戴斌.论政府规制与旅行社业不正当竞争--一种产业组织经济学观点[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01期
[2] 代美华.论旅行社不正当竞争[J].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2期
[3] 旅游法规/王玉宝主编.—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7.7(2008.6重印)[4] 参考文献:(黑体,五号,加粗,顶格写,即前面不空格,与注释之间空一格,没有注释的直接写)[1][2] 孙中山全集(第1卷)[A].上海:中华书局,1985:472,496-497.(五号,宋体,序号不用上标的形式,序号与文字之间空一行,逗点都是中文状态下的逗点)
[3] 张明,江太新.近代外国资本在华投资[J].经济研究资料,1992(1):25.(参考文献的具体写法参见《本科毕业论文工作指导手册》,指导老师每人一本)
致谢
在论文即将完成之际,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从开始的定论文题目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有多少可敬的师长、同学、朋友给了我无言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感谢我的辅导老师曹丽娟,她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作风一直是我学习中的榜样,循循善诱的教导和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给予我无尽的启迪。
第7篇:限制不正当竞争协议书
为了保护公司拥有的各项信息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和发展,并同时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及员工双方当事人就员工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公司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的有关事宜,制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认为每一位员工均是公司的主人,为此公司将毫无保留地为每一位员工提供履行岗位职责的一切可能条件。
二、双方确认,员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_________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而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信息,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_________公司享有。
三、_________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员工就依_________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_________公司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四、保密条款
1.无论是受聘期间或离开公司以后,保守公司有关机密是每一位员工的义务。除此以外,公司严禁员工利用此类信息谋取私利。
2.员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职期间,必须遵守_________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3._________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_________公司的或属于第三方但_________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4.以下提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均属于保密范围,员工没有预先得到天津市_________通讯有限公司的书面准许,不得传播、复印、借出、泄露给其他人属于保密的信息。同时,在其他人面前使用这些资料时,不泄露给他人:
(1)员工在公司期间,无论是工作时间或业余时间,利用公司或公司资源所获得的与公司利益有关的一切成果:信息、资料、技术、数据、记录、技术文档、工具及源程序等,均属公司财富,属于保密范围;
(2)凡封面、首页或页面上已明确标有“密件”或“保密”字样的公司文件与资料;
(3)员工应严格遵守的各个项目研制过程中的管理规定;
(4)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与数据,人事制度与数据,其他制度、数据与记录,均属保密的范围;
(5)公司内部网络上的所有信息,属于保密的范围;每个员工的内部网络帐号及密码均应严格保密;
(6)客户的档案资料、公司的营业战略和经济效益、市场计划及产品推销以及尚未公开的公司产品、服务或技术,均属保密范围;
(7)客户透露给公司员工的资料,或公司给某客户的价格等,不论是口头或书面,只要明显属于私密性或机密性者,应予保密,不得透露给公司内外非经授权之任何人;
(8)公司在履行与政府、客户合同时可以得到的一些秘密材料并加以利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使用、传播、处理和控制这些材料的有关法律、公司规定和合同要求。
5.员工在为公司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员工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时,员工应承担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6.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客户秘密信息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仪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公司或客户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价值,员工应在离职时,或于公司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公司的财物,包括记载着公司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7.新员工在培训期间,必须学习公司有关安全、保密的制度,经培训合格聘用的,公司有权要求与其签订保密协议,不签署协议者,公司可以不予聘任;
五、竞业禁止条款
1.员工在任职期间,非经公司同意,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研发、销售、运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2.不论何种原因员工从_________公司离职,离职后2年内不得到与_________公司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单位就职(包括兼职);
3.不论何种原因员工从_________公司离职,离职后2年不自办与_________公司同行业或相关行业的企业或者从事与_________公司商业秘密有关的工作;
4._________公司在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时已经考虑了员工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其任职期间的工资已含有竞业限制补偿费,故而无须在员工离职时另行支付保密费。
六、违约责任
1.员工如有违反第四条款中任何一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视违约情况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不低于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且公司有权不经预告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
2.员工如有违反第五条款中任何一项,应当承当违约责任,一次性向_________公司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员工离开公司前一年平均月工资的50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应当归还_________公司;
3.员工因违约行为给_________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视造成情况向员工索赔,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4.员工的违约行为给_________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费,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七、以上表述的一切,都无法完全表达公司认为员工应当遵循所有政策及法规的意愿,公司无法在本协议中对所有与本公司及其全体员工有关的法律提供一个面面俱到的解释。因此,员工应当提高自身的责任感,努力熟悉与自己职责有关的所有法律、公司政策和规章制度。公司保留对本协议的解释权。
八、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盖章):_________公司雇员(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