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院校园环境景观设计竞赛策划案(修改)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民院30周年校庆策划书”。
贵州民族学院校园环境景观设计大赛策划案
一、竞赛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塑造良好的高校形象,彰显教育理念,倡导人文精神,激发师生的教学和学习热情,使广大教职员工和师生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贵州民族学院将逐步、分期对校园环境进行改造和优化。学校主张发挥相关院系的学科优势,利用好自身的人才资源,鼓励民院师生自己的校园环境自己设计,特举办“贵州民族学院校园环境景观设计大赛”。通过大赛的举行,不但可以促进现代高校校园空间设计的实践和理论的探讨,激发师生的创作热情,促进学术交流,还可以增强民院师生的自豪感,并为建设工作提供设计方案,为校园建设、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资料。大赛的举行必将产生较大的社会效应,具有深远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竞赛宗旨
充分挖掘民族特色,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地貌,以地域化、生态可持续、人性化的手法,整合周边环境,创造整体、开放、文明、灵活、多元、安全、舒适的校园环境,为广大师生提供环境优美,适合工作、学习、生活、交流的场所。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州民族学院
承办单位:贵州民族学院美术学院
贵州民族学院建筑工程学院
协办单位:贵州民族学院校办
贵州民族学院校团委
贵州民族学院后勤集团
贵州民族学院图书馆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于建筑工程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sanm561@163.com
四、竞赛评委会
评委会主席:王凤友
评委会成员:王俊张卫国肖远平田景仁卢云辉建工学院和美术学院教师各两名
五、项目范围
本次竞赛涉及两个项目:
1、东大门入口至学校主校区道路两侧的环境景观设计。包括图书馆主入口及图书馆南侧山体。
2、学生宿舍区励志山景观改造设计。
两个项目将独立设置奖项,具体设计范围和要求以组委会提供的地形图和设计任务书为准。
六、参赛资格
参赛者须为贵州民族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和美术学院学生。
七、竞赛流程
本次竞赛不需缴纳报名费。但个人及参赛机构需自行承担设计、制图所需的成本。
建筑工程学院和美术学院共成立设计小组至少20个。两个学院自行安排教师指导设计。
1、参赛报名
6月5日—10日为报名时间。可以在贵州民族学院建筑工程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参赛项目、学校(或单位)名称、电子邮箱、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等内容。两个学院
分别指派专人组织集体报名并汇总。指派人员同时作好报名号的编排和登记工作并负责反馈给参赛者。
2、作品提交截止时间
2011年7月5日17时前,两个学院把所有作品的电子文件刻盘汇总。
3、专家评审
2011年7月9日,9名专家集中对作品进行评分,确定入围作品。
3、作品论证
2011年7月10日,校领导、部分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论证,评选出获奖作品及确定等级。
4、结果公布
2011年7月10日。公示3天。
5、颁奖与展览
2011年7月13日举行颁奖仪式和展览活动。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组委会将对所有获奖作者颁发校级获奖证书。
校园东大门道路景观设计项目设以下奖项:
一等奖一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四名奖金2000元
优秀奖若干只颁发获奖证书
励志山景观改造设计项目设以下奖项:
一等奖一名奖金6000元
二等奖二名奖金3000元
三等奖四名奖金1500元
优秀奖若干只颁发获奖证书
所指导设计作品获奖的教师均颁发荣誉证书。
九、作品内容及格式
提交的作品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设计方案说明、总平面图、重要景
观节点立面图与剖面图、效果图及施工概算等。
1、本次竞赛作品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图纸分辨率为150dpi(像素/英寸),0#图幅(1189x841mm),竖幅海报设计,单幅电子图形文件大小10M左右;图中须有中文标题及说明,绘图单位采用公制(m/mm),图面表达方式不限。
2、所有图纸均应在左上角不超过160x100像素的范围内写明参赛报名号;每个参赛项目单独建立文件夹,并以报名号命名,其他文件名将不作提交作品之邮件考虑。
3、连同图纸电子文件一并提交150-200字以内作品简介(中文,word97-2003版本),或解说方案的电子幻灯文件(ppt97-03版本或Keynote)。
十、竞赛规定
1、所有作者一经报名参赛即视为认同大赛组委会的各项规定和愿意遵守竞赛主办方及竞赛的各项规则。
2、图纸及文档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暴露作者和指导老师信息的文字或标识,电子说明、解说文件同样不要出现作者和指导教师信息,由此不能参加评审的责任由作者承担。
3、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者和校方共同所有。竞赛主办拥有竞赛作品的使用权,有权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出版、展示、影印和组织工程实施。
4、参赛人员不得有涉嫌抄袭的行为,一经发现,竞赛主办方将取消参赛资格、收回奖励。参赛作品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一切问题由作者承担解决。
5、优胜方案的作者须对深化设计和现场服务作出积极而妥善的安排。在实施工作中优胜方案若需较大的改动,作者应当积极配合修改、完善方案。若修改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量过大,作者可与主办方协商增补一定的劳务费。如果必要,竞赛主办方也可经过协商委托其他人进行深化设计及其服务。
6、实施方案由主办方确定。
7、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次竞赛的最终解释权。与本次大赛有关的任何未尽事宜,均由大赛组委会进一步制定规则并进行解释。
2011
大赛组委会 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