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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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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各级生产主管领导和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的组织工作,各级生产安技人员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
(二)公司和司属各单位安全员每年初编制年度安技教育、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内容、时间等)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有劳动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各施工现场安全员按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培训计划报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各级职工都要经常学习国家和上级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规章制度,尤其是各级安全技术人员应经常学习安全业务知识,吸收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各单位组织各种生产技术训练及日常技术学习时,均应有相关的安全技术内容,各类评奖评级,应把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列为条件之一。
(五)职工调换工作岗位前必须进行上岗培训和安全教育,负责不许上岗操作;采用新工艺、新机具设备、新技术、新材料之前,必须先对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熟悉操作掌握方法后,方可实际操作。
(六)从事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应定期参加上岗操作证复审验证的相关学习、培训及考核,严谨无证上岗。
(七)新职工入场前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一级入场教育由公司、分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小于八小时,主要讲解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意义、目的,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以提高新职工的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二级车间教育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小时,主要根据施工特点,讲解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现场应注意事项,用经验教训、案例说明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危害性,使其对施工现场有一定了解;三级班组教育有班组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讲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及操作方法、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等,必要时应进行示范,没有正确掌握前,不许独立操作。
(八)各单位应采用在各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六牌一图”、安全标语、标志、警示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牌,在办公生活区张贴安全宣传图片、办黑板报、广播
安全生产知识、表扬好人好事等形式,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
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所必需的预防性辅助用品。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防止工伤、职业病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手套、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气焊用防护镜、防护面罩和防护服、耳塞等。
(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范围和原则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粉尘作业;
4、有可能存在物体打击的作业;
(二)防护用品的品种、规格和式样,应当以符合工种安全要求为主,做到适用、美观、大方。
(三)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四)严格控制计划外发放,各部门因生产和工作特需,临时要求增加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由部门领导申请,报告安全领导小组审查,组长同意,方能办理采购。
(五)劳保用品由生产工段负责发放,生产工段应建立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确保劳保用品分发到每一个岗位工人。
(六)市场部应按质、按量、按时采购符合安全要求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对于在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定点经营单位采购。
(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涉及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对不按规定发放防护用品的给予通报处理,对由此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1、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分配上岗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出具新员工分配证明,按规定到仓库领取劳动防护用品。
2、从事“一工多技”人员必须经安全领导小组认可,按其主要工种发给防护用品,如确实需要,经报生产技术部批准,按规定增发部分防护用品。
3、员工因缺勤(包括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或借外单位工作人员在三个月以上者,其防护用品顺延使用期。
(九)各岗位人员作业期间应正确船用劳保用品。凡作业期间不按规定穿用相应劳动防护用品的,一经发现,公司按此规定一次给予50—200元罚款。
五、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六、员工工伤保险管理制度
为保障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的权利,预防工伤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处理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1.1 凡我公司员工,在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报请公司直管领导,勘察现场,填写现场勘查记录。伤员第一时间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治疗。
2.2 24小时内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72小时内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报送《工伤事故报告》,30日内报送《工伤认定申请表》和《事故伤害报告表》。公司留档备案。3.3 工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被确诊、坚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到县局申报。提供: A.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伤害报告。B.公司用工证明或者用工合同。
C.协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入院记录复印件、销户证明。D.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两人以上证言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E.其他证明材料。2.申请伤残坚定
公司、工伤职工或其直系家属在《工伤认定决定书》生效,停工留薪期满15日内可申请伤残坚定,提供: A.劳动能力坚定申请书 B.《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 C.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D.最近的协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
E.被鉴定人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检验、检查等资料。F.其他材料 3.进行赔偿
手续办理完毕,将所有材料交公司备案,财务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赔偿。(二)争议处理
1.公司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当事人可向法院上诉。
2.公司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定工伤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可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可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三)其他特殊事项,协商处理
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二)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三)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四)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六)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七)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九)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机修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十一)电焊间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十二)油漆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6.严禁闲人入内。
(十三)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十四)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
搞好项目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作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和标书费率提取项目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项目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项目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项目财务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项目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项目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项目部其它人员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十一)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九、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在建工程,分包单位为完成各项施工任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分包单位的素质参差不一,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自我防护能力差,从事高风险的隧道施工,极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必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控制分包单位的事故上升率,保证各项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分包单位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前,必须接受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的安全资质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等。由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盖章后方可生效。
(二)根据平等、协商、同步的原则,项目经理部经营部门和安全部门与分包单位必须在签订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部门根据工程的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安全要求,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提出的各项条款,明确应该承担的责任。(三)在签订工程合同和《安全协议书》的同时,根据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必须签订《工程管理抵押金》,根据所承包工程的总造价,分包单位必须缴纳20%的抵押金,否则,不得进场施工,工程结束后,将根据平时对分包单位的考核评分,决定抵押金的反馈或者扣除。这项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和财务经营科实施执行。
(四)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生产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职工的生命安全。
(五)分包单位要有专人进行管理,进行施工工序、安全、质量、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全过程管理,做好每道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施工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
(六)分包单位在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全面接受项目经理部和施工作业队对所有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必须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七)分包单位必须经常性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并要及时向他们传达和贯彻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指示,分包单位安全主管必须参加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会议,布置落实,做好现场的安全工作。(八)分包单位的安全主管及专职安全员对所属施工现场,要经常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项目经理部将定期按照《市政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分包单位对项目经理部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工作,不得以种种理由拖延整改。
(九)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奖罚条例》同样适用于分包单位及其职工,分包单位必须经常宣传条例,让职工了解、熟悉条例,并能够在施工中遵章守纪。对违章作业者项目经理部进行的处罚,在当事者签字认可后,将在工程结算中扣除。对能够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分包队伍及其职工,项目经理部将按照规定,同样给予奖励。
(十)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施工现场同意,不得动用现场的机械设备。由于施工需要新增加特种作业人员,可向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申请代培。
(十一)项目经理部安全部门必须检查督促分包单位在施工中不得以节省开支为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特别是风险性较大的作业比如高空作业,其安全围护设施及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全部到位。否则,除进行教育处罚外,则指令使用项目经理部的防护用品,所用款项将在工程结算费用中扣除。
(十二)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必须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完成施工作业队交给的各项文明施工任务,接受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检查小组的评分考核,对文明施工搞得好的分包单位及其职工,项目经理部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否则根据考核情况予以经济处罚。
(十三)分包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对事故不得隐瞒和虚报。接受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和处理,执行《安全协议书》中规定的有关条款。做好“四不放过”工作,避免事故的重复发生。
(十四)根据施工特点。分包单位职工的增减情况必须按时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不准招收童工、盲流人员、残疾人员及其他不适应施工作业的人员,提高人员的素质,确保施工安全。
十、对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管理,确保采购产品的性能、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述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具体是指:
1、安全设施所需材料包括:钢管,扣件,脚手板,配电设施,输电线材,电气绝缘材料,配电箱,临边、洞口防护用具,登高设施等。
2、设备主要包括:空压机、电锤、剪板机、角向磨光机、电焊机及其他等八类设施。
3、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防护镜、防护鞋、漏电保护器等。(二)公司材料科组织每年对各供应单位进行评审,编制合格供方名录,经分管副经理审批,发布合格供方名录,并下发所有项目部,任何施工现场不能购买、租赁合格名录以外的各种材料、设备及其防护用品。
(三)公司所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各种机械设备,应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仅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不得将该产品供应单列入《合格供应方名录》内。
(四)公司评定供应单位时,应通知受评单位报送营业执照和所经营的材料、设备火安全防护用品的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五)供应单位必须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对所持的生产许可证或行业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书与所经营行为不相符或弄虚作假的供应单位,一经查出,公司有权将其清除出名录,并责令赔偿相应损失。
(六)对供应的单位提供的各种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在进场后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对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者与产品质量合格证不符者,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公司,作为公司评审供应单位的依据。
(七)施工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材料、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时,应及时填写《不合格产品通知书》,并及时将情况反馈到供应方及公司。
十一、危险源辨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的领导工作,并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二)分公司安全科及项目部负责排查、识别所辖范围内的危险源并实施和管理。
(三)公司安全处负责组织危险源的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四)危险源识别范围:a)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五)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六)风险评价采用LEC评估办法,它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境的频率以及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后果的严重性等三方面因素,采取“评分”的办法和对比的手段,根据总的危险分值简易评价作业环境的潜在危险性。
(七)分公司安全科、项目部安全员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组织有关人员对所辖场所的危险源进行评分评级,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实施控制。(八)重大危险源管理:
1、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2、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审查。
4、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分别向安全科、安全处上报一份台帐。
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进行现场公示。
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
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十二、污染物防治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有效控制废水、废气、废渣污染物的排放,防治环境污染,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降低噪声污染,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员工及广大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以下简称“三废”)的排污单位的水、气、固废污染,厂界及高强度噪声环境的防治与管理。
各所属单位的基建、生产、经营等各个业务部门要按照本制度,做好与本职业务有关的环保工作,并接受公司和本单位的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三)职责
1管理者代表职责是组织确认公司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的工序及设备,了解其中的主要污染物成份、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是废水、废气、废渣、噪声污染防治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下达各所属单位减排任务,并对所属单位环保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公司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控制的全过程管理。如本单位各污染源的日常监查、监测与管理;日常监测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控制要求 1废水管理
1.1所属单位工业废水经处理后低于《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1992)二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并回收利用不得外排。
1.2所属单位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指标低于《生活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并回收利用不得外排。
1.3所属单位应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量进行统计。
1.4所属单位绘制厂区排水系统图,了解厂区内水排放点情况。在突发水污染事故时,能迅速查找到污染源,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5 废水的监测、检查与考核
1.5.1各所属单位应对厂污水总排口、厂内污染源、污水场各处理单元、污水回用装置进行监测,建立台帐,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生产操作。
1.5.2各所属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废水状况进行日常监控和检查,根据提供的监测报告,建立台帐。
1.6各所属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废水管理制度及措施 2废气管理
2.1各所属单位有组织、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2各所属单位加强生产操作管理,杜绝生产过程中严重冒烟冒火现象
2.3 废气的监测、检查与考核
2.3.1各所属单位按本单位监测计划对废气污染源排放口进行监测,建立《废气监测台帐》,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责任单位,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2.3.3 各所属单位环保管理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废气状况进行日常监控和检查,根据监测报告,建立台帐。
2.4各所属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废气管理制度及措施。3固废管理
3.1各所属单位固体废物排放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3.2各所属单位严格监督、检查各车间的废渣处置情况;固体废物的堆放、使用,严格按环评要求执行。3.3各所属单位对固体废物排放、回收、处置情况进行统计。3.4各所属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固废管理制度及措施。4噪声管理
4.1各所属单位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规定的要求。
4.2 噪声治理与防护
4.2.1 新装置要选购制造精度高、噪声低的设备,防止噪声污染。
4.2.2认真执行“三同时”原则,在改建、扩建、新建装置的同时,对噪声超标部位必须落实噪声防治设施,避免新的噪声污染。
4.3 监督检查
4.3.1 各所属单位对本单位噪声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4.3.2 各所属单位按监测计划负责进行厂界环境噪声及生产区域内高强度噪声源的监测,做好记录及统计上报工作。
4.4各所属单位制定本单位的噪声管理制度及降噪措施。
十三、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的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严格按照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二)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归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四)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五)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六)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有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作,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做标志、挂牌。
(七)经过打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八)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九)有单独机械操作者,改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十)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名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十一)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名为机组长,对机组内所有设备负责。
(十二)机长及机组长是机组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负责本机组设备的所有活动。
(十三)在交班时,机组负责人应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十四)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十五)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十六)机械设备转运过程中,一定要进行中修、保养,更换已坏损的部件,紧固螺钉,加润滑油,脱漆严重的要重新油漆。二、机械设备走合期制定
(一)一般机械的走合工作,由使用单位派修理工配合主管司机进行,特种和大型机械,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二)机械(车辆)的走合期必须按说明书进行,要逐步加载,平稳操作,避免突然加速或加载。
(三)走合期内出现问题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机,待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进行。
(四)重点设备的走合期,必须在供方和公司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五)走合期结束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更换润滑油脂,并由机械技术负责人在记录表上签章,交付正常使用。、三、机械设备交接班制度
(一)所有多班作业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二)交接班内容。1.本班完成任务情况,生产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2.本班机械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的消耗和准备情况。3.本班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
(三)由交班人负责填写本班报表及交接班记录,接班人核实后交班人方可下班。
(四)严禁交班人故意隐瞒机械故障或存在问题。
(五)如因交接不清,设备在交班后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六)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交接班情况,查看交接班记录。四、机械设备使用“三定”制度
(一)凡需持证操作的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
(二)中型机械一班制时,采用一人一机此人称机长或操作负责人。
(三)大型多班多人作业的机械,由机长主管,其余为操作保管人。
(四)中小型机械采用一人多机,要挂牌以示管理范围,无法固定人员的多用途及附属性机械应由班组长或指定具体负责人员进行管理。
(五)为保证机长和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以及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保养,要做到:
1.一般机械的主管司机(负责人)由项目经理部任命。2.重点设备的司机长由由使用单位提出人选,报公司审批后正式任命,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3.机长(负责人)一经任命不能轻易调动,如需调动须经原审批单位批准。
五、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质量保证体系中机械设备管理职能要素,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健全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职责。
(二)新购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申请,工程处安全设备科审核,工程处主任审批后方可购置,新购的设备必须具有制造商的生产和经销许可证,并附有检验报告和相关资料,经工程处安全设备科验收确认后方可购进使用,并及时建立新的台帐。
(三)项目部之间调配的机械设备必须完好,附件配件齐全,由项目安全设备管理员到现场验收确认后方可调进,并办理交接手续。(四)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必须先编制施工方案,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装拆工作由公司大型机械安装队进行。大型机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组织自检,并报公司验收,由公司安全设备科报检测部门检测,在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正式启动使用。大型设备的安装拆卸资料必须报公司和当地安监部门备案。
(五)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由项目部组织进行,安装完毕后进行自检,并做好相关验收检查记录,部分验收检查资料报上级部门存档。
(六)必须根据工地现场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合理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并配备技术水平较高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保养人员。(七)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北京市有关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时验证复证。中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司指定的培训部门培训合格取证后方可持证上岗。(八)进一步提高操作人员的高度责任心和操作技术本领,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绝违章”,能有效的掌握机械设备性能特点并具有一定的设备维修保养经验和能力。机械设备使用中一定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联系”,保养必须遵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方针,禁止设备带病运转。(九)项目部安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交底,并根据不同的作业特点及时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例行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机械台班运行例保记录。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遇到所作业内容和设备状态危机设别和人生安全时,操作人员有权拒接作业,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处理。
(十)现场施工机械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禁止无证作业。
(十一)项目部必须组织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对危险作业内容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及时反馈机械设备使用情况和性能状况,以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六、机械设备检查制度(一)总则 为了确保现场机械设备在施工中正常运转,搞好机械设备的平时维修、保养和合理使用,提高机械设备完好、使用率,杜绝重大机械事故,避免一般机械事故,延长机械使用寿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二)机械设备检查方法
项目部机管员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三)机械设备检查内容
1.各类机械设备安全装置是否齐全,限位开关是否可靠有效,设备接地线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塔吊轨道接地线、路轨顶端止挡装置是否齐全可靠。3.轨道铺设是否平整,拉杆、压板是否符合要求。4.设备钢丝绳、吊索具是否符合安全要求。5.各类设备制动装置性能是否灵敏可靠。6.固定使用设备的布局搭设是否符合有管规定。7.人货电梯限速器、附墙装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井架、人货电梯进出口处、防护棚、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9.机械设备重要部位螺钉是否紧固,各类减速箱和滑轮等需要润滑部位的润滑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七、机械设备事故处理制度(一)总则
为合理处理由于使用、维修、管理不当等原因而造成机械设备非正常损坏的统称为机械事故。(二)事故分类
1.一般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2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7~14天者。
2.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20001~50000元,或因损坏造成停工15~30天者。
3.重大事故:机械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1元以上,或因损坏造成停工31天以上者。
4.非责任事故:指事前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破坏行为。(三)事故处理原则
1.事故发生后应先抢救受伤人员,保护事故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处理。
2.各类事故发生后,都应进行认真的检查、分析,任何人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3.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四)事故处理方法
1.一般事故由分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2.大事故由公司处理,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报总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3.重大事故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逐级上班,按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对事故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表》。
十四、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电力工程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定义和内容(一)“三同时”的定义
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二)“三同时”针对的建设项目
“三同时”的要求是针对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它包括在我国境内建设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
(三)对安全生产来说,“三同时”是什么性质的措施? 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是一种本质安全措施。(四)“三同时”的内容和要求 1.可行性研究阶段
进行劳动安全卫生论证,并将其作为专门章节编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将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纳人投资计划;
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对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并委托本建设项目设计单位以外的、有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1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1.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1.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场所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1.4大量生产或使用I级、II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建设项目;
1.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粉料的建设项目;
1.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预评价工作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将预评价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预评价工作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会审前完成并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标准,同时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并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完善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会审前,应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审查并批复初步设计文件中的《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审查同意后,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3.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对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出落实“三同时”规定的具体要求,并负责提供必需的资料和条件。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确实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对建设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4.试生产阶段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应同时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组织、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制定完整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规章制度及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
建设单位在试生产运行正常后、建设项目预验收前,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单位进行劳动条件检测和有关设备的安全卫生检测、检验,并将结果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写入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5.竣工验收阶段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验收专题报告,对建设项目竣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
凡符合需要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前应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验收或专项审查验收。对预验收中提出的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改进意见应按期整改。
第2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安全生产会议、安全检查、领导带班作业、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奖惩、教育培训、安全投入及安全费用提取、安全设施“三同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管理制度等,此外还有
1.职能部门及其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其他岗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2.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3.外包工程管理制度、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5.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7.值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8.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9.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还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职业危害告知和申报制度。
3.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4.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和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5.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3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_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_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
度6篇
篇1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上午8: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处理制度
一、工伤事故及其分类
1、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凡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称为伤亡事故。
2、工伤事故按伤害情况分为重大事故、轻伤、重伤和死亡四类。具体划分按GB641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执行。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三、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四、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要有施工标志,安全标牌和安全语口号;二、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挂好安全网和安全隔离装置,以防高空落物伤人;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四、脚手架(包括卸料平台)必须符合标准;五、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和物件应保持整洁;六、施工人员要文明施工、要有礼貌、讲文明,不准打架斗殴和争吵骂人;七、遵守建设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八、做好施工现场“四口”的安全防护;九、尽可能保证道路的畅通;十、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要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电源线要完好无裸露;十一、施工现场要做好防火防爆工作,易燃、易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不宜放在有火花的作业现场;十二、认真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内部人员的各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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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检查的形式(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3.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03年 123号)和《关于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02 年124号)以及安监局(2004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
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文明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间, 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内容,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③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5-10分钟.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篇3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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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部长安全责任制 2、生产组长安全责任制 3、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三、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五、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六、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七、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3、设备维修保养工作:使用车间必须把安全环保设备列入正常的维修计划。同时要加强设备保养工作,执行周扫、月清、加油、检查制度。
八、消防安全管理
1、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尽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2、条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3、消防设施要完备。消防器材不准随意作为它用,不准擅自移动和损坏。消防器材应固定在取用方便地点,由保卫科负责管理更换和补充。每季度检验一次,干粉三年换一次,其它随用随灌,保持完整好用。及时做好消防器材降温,保暖工作,不放置于潮湿地方。
4、凡是专用消防龙头周围,不得堆放异物,防止通道阻塞,以保证随时可用。
5、人力资源部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环境保护培训,使员工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后处理方案。新工人上岗前要进行三级消防教育,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6、各部门利用班前会、例会加强对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环境保护意识。
7、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逐级签订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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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工作总结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第十章 附 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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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 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 检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 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 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 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 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 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B.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仓库、材料厂防火管理 1.物资部长为仓库、料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料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仓库、料场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保管业务知识,掌握消防器材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3.物品入库前应当先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种隐患方可入库。4.仓库内严禁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电热器,不能使用火炉取暖。
5.仓库、料场应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器材配置合理并防止明显、便于取用地点。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安装电气照明时,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
2.氧气瓶、液化罐、乙炔气瓶和油桶等,不能靠近火源存放,夏季使用或储存时,应采取防晒措施。
3.使用汽油清洗机器零件时,必须隔绝明火,用过的废油,应放在桶内妥善的保管,不得随意泼洒。油棉纱、油摸布应置于带盖的铁桶内及时清理。4.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人、使用人应当熟悉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做好每日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器在的使用方法,做好本岗的防火工作。
三、火源管理
1.严禁在高压线、仓库、导热油炉、变电室附近明火作业。
2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炉火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火烟囱不得直接架在木制窗户和油毡板棚上。
3.严禁在维修车间、仓库、变电室、化验室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用电暖炉
四、电源管理
1.架设电气线路,安装和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需由考试合格的电工承担,按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合理安装。
2.使用电加热器及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临时用电的线路架设应按固定用电的规范设置,电源线赢家设在暗器、电源线应架设在安全部位,以免碰砸、碾压或挂断。4.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5.对电线、电气设备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的短路、打火、发热或绝缘不良的情况,必须立即修复或更换严禁使用电炉及各种电热器具取暖、做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更不能使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电气设备的电源线不得超过安全负荷。
五、工人放火管理
1.工人进场应先接受防火、防爆的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队长负责人全面的负责该队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安全。
3.队长应当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防火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4.严谨工人无证驾驶和操作电工、电气焊等工作
六、消防措施、器材管理
1.主管部室负责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谨遮挡、填压、挪用。
2.消防器材应当设置于明显部位,便于取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做好夏季防晒、冬季防冻措施。3.教育的主要内容
宣传防火任务、方针。以宣传“消防法”为中心,使用干部职工提高防火意识。
教育职工掌握防火措施,懂得灭火常识;了解易燃易爆物品的特性和一旦发生险情对国家和个人造成危害的严重性。
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按规章制度操作,严格值守堵塞漏洞提高警惕严防坏人纵火、破坏。
七、防火检查
1.公司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大节日、重点防火季节,组织全面检查。2.主管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应有详细记载,逐条研究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应当制定临时安全措施,直至整改完成。
九、奖惩制度
1.为了保证“消防法”的落实和本规定的贯彻实施,建立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分明。
2.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应给与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模范执行《消防法》,彻底落实本规定,在防火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本岗消防业务熟练,积极参加防火演练,经考核成绩优秀者;
在灭火战斗中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免受重大损失的个人和集体; 3.对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其情节给以相应的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消防法》,不安本规定及防火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听劝阻或造成损失的;
挪用、破坏消防器材的,影响灭火工作的;
对消防工作不负责任的,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
对火险隐患有能力整改而拖延不改;因而造成火灾的责任者。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伤亡事故或职业病,实现安全生产额基础,是安全管理工作中首要的基础工作。因为只有全职工增强了安全意识,掌握了安全技术知识,增强了“自我防护”能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1.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⑴.安全思想教育;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法制教育,劳动纪律和安全态度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⑵.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包括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职工必备的一般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即专业与各工种必须的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如果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还需进行专门的训练,并且要经过当地政府的劳动部门考核发给专业的操作证。对于从事新技术、新操作方法、新装备、新材料或调换工人的操作岗位,都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新专业培训,使其掌握新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知识。
⑶安全规章制度教育;着重学习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安全规程、规定。
2.安全教育形式;
⑴新进厂职工(特别是新工人)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部室、生产作业班组);
⑵工人条换岗位的进行“换岗安全教育” ;
⑶对离岗时间较长(休假、病休)又重返岗位的人员进行“复岗安全教育” ;
⑷对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举办的安全知识培训;
⑸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⑹使用其他各种教育形式;
3.公司要严格按照以上的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对本单位的员工和民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到没有经过安全教育的员工不分配上岗
司机出车三检制度
一、车前检查内容
1.遵守交通法规,严谨酒后驾车。
2.检查牌照、行车执照及部分证件是否齐全。3.检查发动机、机油、柴油水量及电瓶液是否充足。4.检查液压油及滚筒动力是否正常。5.检查轮胎气压及钢板螺丝是否松动。
6.检查灯光、仪表、喇叭、气压、转向机购及脚制动及手制动是否安全
泵车进入场地后,首先观察地形,稳定地点必须平坦、坚硬,没有障碍物,没有高压线,并能使罐车容易靠近。起臂作业时,确保支腿坚固可靠。
二、行车中检查内容;
1.轮胎气压及转向横竖拉杆是否灵敏有效。2.传动底盘及各部位螺丝是否松动。
3.发电机是否有异响、液压传动部位是否有异常。4各部位是否有漏油、漏气现象。三、收车后检查内容; 1.清洗车身及滚筒杂物。2.清洗电瓶和驾驶室卫生。
3.放储气罐水,拉好手制动,锁好车门。4.添加汽油、柴油下一班做好提前准备。
5.泵车作业完毕时或需要转移时,首先将臂架按顺序叠放,并放在托架上,全缩回、锁死。
第4篇: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第5篇: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为了保护职工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区安全生产无事故,保证我社区生产经营和社会发展各项目标的实现,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目标,特制定安全生产如下规章制度: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周)”和各种方式的有效教育活动。
二、社区营区内外职工住房前后的院子和圈舍,杜绝私自拉线照明,经检查发现照明灯线一次处罚10元—20元,发生事故和造成损失者,对当事人处罚100元—200元,情节严重的交团司法部门处理。
三、社区营区职工住房前后的牲畜棚圈、柴禾和饲草堆放,必须远离住房三米以外,按社区指定地点要求,堆放整齐、杜绝火源、保证安全,如有不执行者,社区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社区营区警卫人员,要切实担负起警卫职责,坚持每天在营区进行巡逻,并对职工住宅小区内的照明线路、等安全隐患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如不汇报发生事故,由警卫负责。五、社区有机动车辆的职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有驾驶证的方可上岗进行操作,否则发生事故有本人负责,如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六、凡有子女上学的职工,要配合学校和社区,教育好自己的子女,注意交通安全,在家杜绝玩火,更不能让自己的子女到涝坝和渠道玩水,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七、春耕春播,田管机车作业、花场管理,在拾花交花等工作中,要求职工配合社区和机务人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生事故,划清责任,对其处罚和追究。
八、大田、果园打药,职工要严格农药使用操作规程,杜绝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九、以上是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望广大职工自觉遵守,切实搞好本年度的各项工作。
二社区党支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009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