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自查报告(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第1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自查报告
2014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自查报告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其核心是建立三条“红线”。结合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水政水资源股加强与局行政审批股和其他业务股室的协调配合,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水资源的有偿使用是国家合理调控水资源,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良性循环,推动节约用水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2014年,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借用县政务服务中心这个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取用水审批的方法、途径、程序,职责权限,按规定、按程序对水行政许可申请人实行“一站式”服务。针对全县部分取用水企业改制、破产等原因不再取用水、城区无证乱打井取水以及招商引资企业需取用水的,我们组成专项工作组,上门摸底核查,热情服务,共审定《取水许可证》15套,核定取地表水、地下水的企业和单位15家。县城区域内抽取地下水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安装了计量设施、少部分企业改用自来水。
二是做好水资源管理执法、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为加强保护水资源,贯彻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我们严格执行取水许可证制度,按照《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取水申请严把审查关,对手续完备,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并进行书面台帐登记,并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相互配合,要求在水能开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及年审时,凭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取水许可或取水许可年审公章方可办理,大大加强了我县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针对我县地形地貌复杂、水利工程分布零散、工程管理难度大、河道乱挖滥采、渠道乱栽乱占等现状。我们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预防与查处并重,以预防为主,变被动应付为主动管理,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扩大了巡查范围,对重点防汛设施,重要水源地、主要河渠道、大型排灌渠进行定期巡查,使各类水事案件早发现、早处理,有效地降低了水事案件的发案率。2014年,共调解水事纠纷 4起,立案查处水事案件2起。
三是开展用水效率控制工作。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3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0.1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5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体系,主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饮用水源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8%。
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核定黄岑、黄沙溪水库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申报了黄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尾砂综合整治工程,珠江源头保护林工程。
五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申报了宜章县玉溪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第2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自查报告
2014年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自查报告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其核心是建立三条“红线”。
结合我县水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水政水资源股加强与局行政审批股和其他业务股室的协调配合,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水资源的有偿使用是国家合理调控水资源,优化水资源配置,有效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良性循环,推动节约用水的重要举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
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2014年,我们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湖南省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契机,加大执法力度,借用县政务服务中心这个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取用水审批的方法、途径、程序,职责权限,按规定、按程序对水行政许可申请人实行“一站式”服务。针对全县部分取用水企业改制、破产等原因不再取用水、城区无证乱打井取水以及招商引资企业需取用水的,我们组成专项工作组,上门摸底核查,热情服务,共审定《取水许可证》15套,核定取地表水、地下水的企业和单位15家。县城区域内抽取地下水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安装了计量设施、少部分企业改用自来水。
二是做好水资源管理执法、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为加强保护水资源,贯彻实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我们严格执行取水许可证制度,按照《湖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取水申请严把审查关,对手续完备,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并进行书面台帐登记,并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相互配合,要求在水能开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及年审时,凭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取水许可或取水许可年审公章方可办理,大大加强了我县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针对我县地形地貌复杂、水利工程分布零散、工程管理难度大、河道乱挖滥采、渠道乱栽乱占等现状。我们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预防与查处并重,以预防为主,变被动应付为主动管理,加大了执法巡查力度,扩/ 2
大了巡查范围,对重点防汛设施,重要水源地、主要河渠道、大型排灌渠进行定期巡查,使各类水事案件早发现、早处理,有效地降低了水事案件的发案率。2014年,共调解水事纠纷4起,立案查处水事案件2起。
三是开展用水效率控制工作。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县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3亿立方米以内,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在0.1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95立方米/万元,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
0.55以上;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体系,主要河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饮用水源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8%。
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核定黄岑、黄沙溪水库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申报了黄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域尾砂综合整治工程,珠江源头保护林工程。
五是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申报了宜章县玉溪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2
第3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自查报告
XX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自查报告
根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试行)》(市水[2013]123号)的要求,现将我县2013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了领导小组。
我县按照省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部署,成立了XX县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保了工作的高位推动。
(二)制定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
由县水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指标体系,并已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行。
(三)强化了目标考核。
我县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纳入了年度目标考核,并将“三条红线”管理指标完成以及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各镇政府(场)作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已把水资源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了责任,确保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三条红线”达标情况
(一)水资源开利用控制红线达标情况
1.严格取水总量控制管理。严格取水许可审批,限制审批新增取水,确保了取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2.严格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全面完善了取水许可登记制度,同时在水利普查与取水户普查的基础上,全面完善了我县取水许可户资料。3.严格地下水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我县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严禁取用地下水,切实严格控制了地下水的开采,防止了超采的发生。
由于加强用水总量控制,2013年我县用水总量为2.2亿立方米,控制在2.25亿立方米目标以内,其中地下水0.17亿立方米,控制在0.22亿立方米目标以内;工业和生活用水量为0.521亿立方米,控制在0.97亿立方米目标以内。
(二)用水效率控制红线达标情况
1.制定水量分配方案。我县根据市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强化取用水大户的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对超计划或定额取用水的,实行累进加价收费。
2.加强节水监督管理。我县坚决推进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水评估,并要求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同时,加快了节水技术和节水器具推广,并建立了市场准入制度,推动节水器具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由于采取强有力的措施,2013年我县工业和生活用水0.521亿立方米,控制在0.97亿立方米目标以内;全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0m3/万元,在308m3/万元目标以内。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达标情况
我县加快了推进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测体系建设,加强了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落实了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并加强了对重要取用水户取、退水计量和入河排污口监控设施建设。2013年我县的跨县(市、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指标考核得分情况
2013年考核指标是地下水开采量、工业生活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跨县(市、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五项指标,我县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评分情况如下:
(一)地下水开采量得分情况:80+100×(0.22-0.17)÷0.22=100分;
(二)工业生活用水量得分情况:80+100×(0.97-0.521)÷0.97=100分;
(三)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得分情况:80+100×(308-200)÷308=100分;
4、跨县(市、区)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得分100分;
5、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得分情况:80+200×(0.50-0.75)=30分; 考核指标总得分:100×0.08+100×0.22+100×0.3+100×0.2+30×0.2=86分。
四、工作测评情况
(一)用水总量管理总分25分,得分为22分。1.取水许可监管力度、水资源论证、规划水资源论证开展情况得满分7分;2.取用水计量设备安装情况中取水计量仪表配备率未达到100%,扣2分,未建立取水计量管理制度,扣1分,得分3分;3.构建完成“三条红线”指标的体系得满分6分;4.地下水取水管理得满分6分。
(二)用水效率管理满分25分,得分16分。1.用水定额管理满分3分,未制定实行地方用水定额管理相关规定和文件,得2分;2.节水“三同时”管理实施力度得满分4分;3.水价改革满分2分,未建立阶梯水价制度扣1分,得1分;4.节水型社会建设满分5分,未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和措施扣2分,未开展节水型企业、灌区、社区、学校等示范区建设扣1分,得分2分;5.节水监督管理满分6分,未设立节水管理机构扣2分,得4分;(6)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得满分5分,得3分。
(三)水资源保护管理满分25分,得分23分。1.水功能区管理得满分3分;2.水源地管理满分4分,未制定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和未制定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扣2分,得分2分;3.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得满分3分;4.入河排污口整治得满分2分;5.河涌整治与生态修复得满分5分;6.河湖健康维护得满分3分;7.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得满分5分。
(四)政策法规及体制建设满分15分,得分11分。1.水务一体化管理满分3分,供用排水不是统一管理,扣2分,得分1分;2.水资源管理建章立制满分2分,未制定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地方性文件扣2分,得0分;(3)水资源管理投入得满分4分;(4)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得满分4分。
(五)信息化及人才队伍建设满分10分,得分10分。1.水资源在线、实时监测得满分3分;2.水资源信息编发得满分3分;3.人才队伍培养及结构达标率得满分4分。
工作测评总得分22+16+23+11+10=82分。
五、考核总得分
考核总得分85分(不含公众评价):指标考核分86×60%+工作测评分82×30%=76.2分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存在问题
1.河道外取水多数没有按规定安装计量设备,装有计量设备的也没有明确的取水计量管理制度;
2.未制定实行地方用水定额管理相关规定和文件、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3.水价改革中未施行阶梯水价制度,没有制定节水型会建设规划和措施,虽有明确节水管理人员,但没有设立相应的节水管理机构;
4.水务一体化管理中供用排水没有实行统一管理体制。5.群众对水资源管理制度意识不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我县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1.加大财政投入督促用水户安装取水计量;
2.制定节水型建设规划和措施、实行地方用水定额管理相关规定和文件、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饮用水源地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等相关的规定和文件;
3.设立节水管理机构;
4.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宣传方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加大水资源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
我县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县将继续认真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做到合理开发,科学管理,全面节约和有效管理水资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4篇: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姓名: 吕 利 萍 单位:渭南市华州区水政水资源办公室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摘要:水是生存之本、文明之源、生态之基,解决好水资源问题事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这是党中央在深刻把握我国基本国情水情和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针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的指导方针和总体要求。
关键字:水资源管理制度,利用,信息化,节水。
一、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水资源问题,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水治理新思路,推动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在制度建设方面,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已基本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我市基本水情特殊、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生态环境容量有限,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
二、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配置、可持续利用,水资源管理中的难点、问题与策略、措施
水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水资源管理是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方面,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和基础支撑。在我市积极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关键时期,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也迫在眉睫。
1.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多部门分割管理
尽管新修订的《水法》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但在实际管理中则存在多个管理部门分别管理水资源的各项事务,呈现多部门分割管理。目前,地表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主要由水利部门管理,水体的污染与防治则由环境保护部门管理,地下水监测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则由国土资源部门管理,城市和工业用水,城市给排水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由建设部门管理,农业用水、渔业水环境主要由农业部门管理,流域生态、水源涵养林的保护与管理则由林业部门负责。在这种部门分割的管理体制下各涉水部门的管理职责既有交叉又有缺位,各部门间只有分工缺少协作,没有形成多部门管理的整体效益,使我市水资源管理处于水量与水质、地表水与地下水、流域与区域、农村与城市分割状态,不利于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
1.2水资源产权制度不健全
按照《宪法》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即全民公共所有。《水法》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了依法取得取水权的条件,原则性地提及取水权可有条件转让及变更,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此外未对不同实体对水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做出其他明确规定。而对水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还未实施,基于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的水权交易制度也只是刚刚起步。
1.3水资源生态功能管理缺乏
水资源同时具有资源性功能和生态性功能,但目前在对水资源的管理中没有把水资源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和生态空间进行管理,往往侧重于其资源性功能管理,忽略了水资源生态功能管理,没有科学管控水资源的资源功能与环境功能,导致出现水源地生态破坏严重、水体生态修复能力下降、水体污染等严重的水环境问题,直接影响居民生活,限制经济发展,威胁民族的生存与发展。
2.强化水资源管理的有效措施
2.1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水资源综合管理
要顺应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发展趋势,将水资源管理纳入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体制,建立起以土地、矿产和水资源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综合管理平台,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要结合当前中央关于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相关精神,推动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当前多部门分割管理的现状。因此,要积极推进符合大部制改革要求的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体制,整合涉及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的有关部门,将水资源管理纳入自然资源部的管理职能,将水资源由多部门管理转变为单一部门系统管理,理清管理职能,消除多部门职能交叉和缺位,健全部门内部水资源管理协调机制,打破多部门间协调不利,配合不畅的局面。要按照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职能转变,努力实现五个“统筹”,实现多目标、多级优化综合管理。一是要统筹地表水和地下水管理;二是要统筹水量和水质管理;三是要统筹区域和流域管理;四是要统筹城镇和农村用水;五是要统筹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管理。
2.2建立水资源产权制度,发展水资源市场
按照十八大报告关于“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的精神,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完善定额标准,按照水源属性和用水户类型,科学核定取用水户的水资源使用权限,开展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水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在水权初始配置和流转过程中,发挥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的作用,建立合理的水权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建立完善有利于发挥市场作用的水权交易平台,明确交易规则,维护良性运行的交易秩序,建立便于操作的水权交易制度,共同推动水权市场交易的发展,进一步为发挥水市场的水资源配置基础作用提供制度保障。
三、创新管理理念,促进水资源生态文明建设
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水资源开发、利用、配置、节约、保护与水害防治的各方面。一是继续完善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三条红线”,严格实行“四项制度”,制定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监督制度和监控体系,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和水生态修复。要继续推行节约用水的风尚,加快节水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积极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落实水资源保护任务。三是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树立“资源、资产、资本”三位一体的管理理念,坚持使用水资源付费的原则,按照全面反映市场供求、水资源稀缺程度、水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要求,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四是建立和实施水生态补偿制度。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推动建立重要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和蓄滞洪区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流域上下游不同区域的生态补偿协商机制,推动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五是积极开展水生态文明创建工作。加快开展水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体系和建设模式。
四、水资源信息化建设,水资源费的征收和利用
1、加强水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建立包括土地、矿产和水资源在内的统一监测调查评价平台,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监测网点,优化网点布局,重视包括水资源监测、水生态监测和城市水文监测等在内的日常监测工作,客观科学开展水资源各项调查评价工作,提高自动监测和服务管理能力。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水资源信息化管理建设,将其纳入自然资源管理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水资源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提升水资源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
2、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2、1 水资源费的征收现状
我国从 1980 年开始征收水资源费,我市范围内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进展较快,征收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不仅促进了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节约保护,也为全面实行水资源费征收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但不能否认,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新颁布的《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水资源的征收范围,规定了水资源费标准制定原则,完善了水资源费征收和缴纳程序,并从促进灌溉方式的转变、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角度,对农业生产取水的水资源费问题作出了较为全面可行的规定。在《条例》的引导下,我国将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对国有大型水电企业恢复征收水资源费,农业生产取水要依法逐步开征水资源费。
2、2新时期水资源费用途探析
《条例》规范了取水许可的管理和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同时其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按照批准的部门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也可以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
根据水资源费的性质和对《条例》的理解,在目前水资源管理情势下,我国的水资源费应该绝大部分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从需要与可能看,目前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水资源费使用范围宜为:(1)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和政策、规划、方案和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加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政策法规的研究;水资源规划编制的经费补助;水量分配方案和水量调度预案的研究和编制经费等。
(2)行政许可的实施与监督,信息采集、监控与发布。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根据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需要,进行水资源补充监测的经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编和信息发布等。
(3)基础工作研究及新技术推广。如水资源调查、评价经费补助,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水资源保护新技术的开发及应用等。
(4)宣传、教育、培训、奖励与能力建设。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奖励资金,水资源管理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资金等。
(5)试点工作补助以及应急事件处置补助。如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经费补助,水源污染应急事件处置补助等。
《条例》规定,水资源费也可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从对《条例》第三十六条的理解,相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用于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不是水资源费的主要用途,应理解为小范围补助性质的。从需要与可能看,宜用的范围应是水资源配置工程的前期工作经费补助、具有公益性的重要水源工程建设资金补助等,而非水利工程建设资金。
五、节水型社会的建设,节水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1、加快节水型社会体制机制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区域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取水许可与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形成有利于节水防污的水价机制,完善节水法规体系建设等。
2、建立节水产品认证和市场准入制度;自2006年开始在全国逐步开展节水产品认证制度的建立、实施和完善,实行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3、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将对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继续研讨和座谈,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新鲜经验和成功探索进行交流,在有条件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召开经验交流会。
4、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课题研究。组织有关单位和试点地区针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具有共性的难题,特别是制度创新和关键技术,设立专项重大课题研究项目。
5、加强节水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培训管理人员,从整体上提高我市节水组织和管理水平。重点对节水管理机构能力建设进行加强,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并组织部分人员进行工作交流。由水资源管理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6、加强宣传教育,组织知识竞赛,普及节水知识。通过举办活动,运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全民节水意识。普及和推广节水知识和技术,印发节水知识和技术的宣传册,开展节水型社会知识竞赛,使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能够付诸行动,真正把节水落实到社会生产和生活各方面。项目目标
六、水权制度体制改革,水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水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1、水权制度体制改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较快发展,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不断加大,仅居民生活用水这一项,1997~2011年的年均增长率约为3.0%,其中城镇生活用水年均增长5.2%。
就像耕地一样,开发的多了,剩下可用的就少了。而且除去人为浪费的、供水管网漏损的特殊情况,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并不高。节水尤为迫切。
2014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召开水权试点工作启动会,在7个省区开展不同类型的水权试点工作,为全国层面推进水权改革提供经验借鉴。
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
水权就是对水资源的使用权,其流转通过交易实现。水权改革,是促进节水与可持续的有力举措。一方面,水权的分配体现节水理念。既严格按照各地的用水总量红线,又考虑各地现时的实际用水量、用水效率、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等因素。另一方面,水权的流转实现节水升级。如果水权用完了,那么需要到市场购买,必然导致用水成本增加;如果用不完,则可以通过转让而获益,闲置的也不会累加。
说到底,水权改革就是以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用效益激发节水的内生动力。我们还要明确水权交易条款,使流转公平合理;制定相关法律,保障群众的权益;完善体制机制,促进改革深入;建设节水工程和设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构建节约型社会和创新型社会,水权改革势在必行。而节约用水和可持续发展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也不能只在“世界水日”这一天才想起。
2、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水政监察队伍是水务部门唯一的一支执法队伍,自成立水政监察队伍以来,各级水政监察队伍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不规范到逐步完善的发展历程,为维护水事秩序、解决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办理水行政许可及维护水利部门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在水法规的宣传贯彻、水利工程设施的依法保护和水事活动的监督检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使得水利事业得到持续、健康和快速发展。
2.1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虽然针对水利方面的法制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但宣传形式单一,且时间、地点集中,达不到广泛宣传的目的,仅限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节日期间活动宣传,部门开展水事政策法规能力有限,而社会公众难以近距离接触水事方面的知识,这些因素直接增加了水政执法工作开展难度。
2.2运行机制不完善。自20世纪末建成水政监察队伍以来,水政监察队伍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与其他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各项规章制度实际操作性不强,缺乏有效的运行监督体制,难以有效落实具体规范化建设,而且用人考核监督机制等不健全,不利于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2.3水政监察队伍发展建议 2.3.1加强水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水政执法氛围。重视水法制法规宣传普及教育,不仅要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法制宣传日”进行宣传,还要结合查处的水事案件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地方电视台、电视讲座、报纸等进行专家专题采访报道等,还可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画、标语、发放宣传单、小册子等,利用多样化的宣传形式、活动等增强社会公众水法制意识和观念,提高社会公众运用法律切实维护合法权益的思想认识,为水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2.3.2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机制。结合水利部门及行业实际情况,健全并完善水政部门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水政监察队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和规范。同时加大对水政监察队伍监管力度,通过奖优罚劣,不断提高执法人员高度的责任意识,调动队伍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水政监察工作更规范、文明、高效。
2.3.3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加大水政监察队伍体制改革,从管理方面严格控制水政监察员入职制度,规范人员录用程序和制度,坚决杜绝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较差的人占据资源滥竽充数,导致监察队伍出现问题;同时还要加强水政监察工作管理,尽可能的避开地方行政干预,减少执法工作中出现人情执法、乱执法等混乱现象。
2.3.4提升水政监察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加强水政监察人员日常学习培训,积极参与各类相关法律知识和水政业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水政监察他人缘执法能力,而且还要吸纳知识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的年轻优秀人才进入执法队伍中,带动整体队伍素质的提高,使队伍结构更加合理化,形成一支专业能力强、作风过硬、文明高效的现代水政监察队伍。
七、水资源管理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水资源管理档案的建设和管理是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有利于水资源有效利用的水资源管理方式,以保证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满足日常的生活、生产需要。所以在水资源管理中引进档案信息资源管理,有助于水资源的管理进入现代化、信息化的轨道。水资源管理信息化首先从取水户的电脑登记开始,建立“一户一档”的管理模式,对每个取水户的取水建立电脑信息档。将用水户的用水量、缴费状态、续费状况等集中在电脑中,方便了网上快速查询,全面提高了水资源管理的工作效率与效益。可以指导取用水户有效利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实现对水资源的有效保护,并且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
结束语:在当前我国日益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下,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各级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调,社会各界大力支持,采取各种手段与措施,扎实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这样,才能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进和促进当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落实。
参考资料:
[1] 张雪梅.浅析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流域经济持续发展[j].水利建设与管理,200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水资源公报(2008),水利水电出版社 2009 年版,[3] 曾群.国外水资源管理与可持续发展研究对我国的启示[j].资源环境与发展,2006(4).[4]《条例》
第5篇:甘肃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甘肃省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应对全省严峻的水资源形势,实施水安全战略,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围绕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建立并实施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即建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建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遏制用水浪费;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第三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公众参与原则,采取综合管理和需求管理、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等措施,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等水事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负总责。按照上级政府批准的“三条红线”,制定相应约束性指标和具体落实措施,使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在各级管理层面明晰化、定量化,并将主要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当与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约束性指标相适应,并进行科学论证。在水资源紧缺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模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加以限制。
第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指标的落实和监管工作。
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环保、建设、农牧、林业、统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与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调整和理顺水务管理机构职责,对区域涉水事务实行统一管理,加强机构和能力建设,建立长效、稳定的投入机制,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保障。
第八条 各级政府应当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用水总量控制管理
第九条 用水管理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应当按照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入水量分别予以明确。
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每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下达1次。年度用水计划每年下达1次。
第十条 市州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公报及相关规划,以流域和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国家和流域水量分配指标为上限,综合考虑流域、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现状、用水效率、产业结构和未来发展需求分解确定,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政府批准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水资源开发利用实际确定,报市州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市州年度用水计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根据区域现状地表水开发利用量、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及采补平衡监测结果等综合确定。
县市区年度用水计划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内确定。
省属流域机构直管河流内县市区年度用水计划由流域机构会同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内确定。
第十二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全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时,应当预留一定的用水指标。
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制定本区域内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时,可预留一定的用水指标。
第十三条 本省境内跨市州或省管重要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商有关市州政府拟订,报省政府批准。
经省政府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是跨市州或省管河流水量调度的依据,有关市州政府必须执行。水量调度和监督工作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省属流域机构负责。
第十四条 市州政府应当依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确定当地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年度开采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县市区。核定并公布地下水超采区,明确禁采和限采范围,加快地下水动态监测站网工程建设。
第十五条 在明晰初始水权的基础上,逐步建立政府调控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水权转让制度。在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用水人之间可以进行水权交易,满足区域、行业和用水人的水资源需求。
第十六条 利用再生水、雨水、矿井排水、苦咸水等不受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限制。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或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核)同意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取水许可申请,发展改革、工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立项和建设。
需要取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取水。
第十八条 严格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对水资源费的征缴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免征、减征、缓征水资源费。
对地下水超采严重的地区,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67号),统筹供水工程、地下水超采区管理、超限额加价等规定,制定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报本级政府批准实施。
水资源费应当足额征收并按规定上解。对应当征收而未征收、未足额征收或者未按规定上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由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应核减该区域下一年度用水控制指标。
第十九条 取水许可实行区域限批制度。取水总量接近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限制审批。
取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除通过水权转让方式获得用水指标外,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暂停审批。
第三章 用水效率管理
第二十条 用水效率管理实行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效率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每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期下达1次。年度用水效率指标每年下达1次。
第二十一条 全省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依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确定。
市州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用水现状、节水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分解确定,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县市区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政府批准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确定,报市州政府批准。
第二十二条 市州年度用水效率指标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内,根据区域年度用水水平、节水潜力、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综合确定。
县市区年度用水效率指标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省下达的年度用水效率指标内确定。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加强需水管理,限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和农业粗放型用水,构建节水型经济结构。
各级政府应当结合本地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
第二十四条 国家和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地区政府应当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第二十五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适时修订全省行业用水定额,报省政府批准实施,建立用水定额动态管理体系。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强化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的监督管理,对超定额标准和超计划用水的用水单位实行累进加价制度征收水资源费或水费,并核减用水量。对重点行业和用水户实行水平衡测试,重点考核,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 在区域内通过采取管理节水、工程节水、技术节水等措施节约的水量,不占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可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合理配置,用于该区域新增用水。
第二十七条 建立和落实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二十八条 推广节水示范项目。农业以中小灌区改造、高效技术推广、种植结构调整等项目为主;工业以推广循环用水工艺、高耗水行业改造、矿井水利用等项目为主;城镇生活以供水管网建设、节水器具安装、再生水利用等项目为主。
第四章 纳污能力管理
第二十九条 建立健全全省重要水功能区监测、评估、管理体系,核定水功能区名录,强化达标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按照水功能区达标目标,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方案并分解落实,逐步实现水功能区达标率和限制排污总量双控制。
第三十一条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入河排污口布设规划。
第三十二条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整治和规范化管理。省属流域机构应按照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跨市州河流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新建、改建入河排污口管理,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满足水功能区达标率以及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要求。
对现状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及入河排污口并逐步核减排污量。排污总量应控制在我省制定的纳污红线以内。
第三十三条 落实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相关规划,核定全省城市和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立重要城市备用水源制度,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第三十四条 编制全省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制定重要河流、地下水生态适宜性评估方法,建立并完善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监督管理体系,维护河流生态流量以及地下水合理水位,定期评价全省重要河流健康状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负总责。
县级以上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监督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实行问责制。
第三十六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上级考核与自行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
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原则、内容、方法和奖惩机制等。
第三十七条 省水利、发展改革、工信、财政、环保、建设、农牧、林业、统计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组,对市州政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市州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县市区政府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及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三十八条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监督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 7月 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第6篇:某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
2014年度XXXXX实行最严格 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自查报告
一、概述
XXXXX是我市着眼长远、拉大城市发展框架,有效解决大工业、小城镇矛盾,规划建设的新城区,与东胜城区、伊旗阿镇共同组成全市城市核心区,也是鄂尔多斯市新的政治文化中心。XX总面积35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35.23平方公里,辖区内有3个街道,总人口约8万人。
XXXXX地处窟野河流域上游,境内有乌兰木伦河及其支流阿布亥沟、吉劳庆川。XX境内有两座水库,为乌兰木伦水库(总库容9880万立方米)、考考什纳水库(总库容405万立方米)。
XXXXX气候干旱,年均降水量不到360毫米,水资源相对缺乏,现城市用水主要在伊旗查干淖尔水源地取水。根据XX水资源短缺的现状,2014年,XX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着力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管理,促进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水资源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具体评分内容如下:
(一)用水总量控制总分30分,自评得分为29分。1.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开展情况,得5分;2.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得5分;3.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得5分;4.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得5分;5.严格地下水管理的保护,得5分;6.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中,没有提高城镇及工业园区中水回用率,扣1分,得4分。
(二)用水效率控制总分20分,自评得分为17分。1.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中,XX没有制定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等相关制度,该项不得分,其他共计得6分;2.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全部完成,得6分;3.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中,没有出台节水技术、产品推广财政激励的相关政策,不得分,其他共计得5分。
(三)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分20分,自评得分为18分。1.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任务全部完成,得8分;2.XXXXX无饮用水水源地,得6分;3.XXXXX在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中,没有包含相关生态流量要求的规划、水资源论证、环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及落实情况的证明材料,不得分,其他共计得4分。
(四)其他制度建设总分30分,自评得分为29分。1.完成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的建立,得6分;2.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中,未开展XX内的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不得分,其他共计得5分;3.水资源管理体制逐步完善,目标
任务按时完成,得6分;4.建立了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力度,得6分;5.健全政策法规和社会监督机制的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得6分。
上述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评分合计为93分。
四、成效及经验
一是促进了对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认识的提高。XX属北方缺水地区,水资源相对缺乏,但XX城乡居民和企事业单位习惯了粗放用水,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等工作开展难度较大。通过开展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宣传和水情教育,XX企业单位和居民,提高了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认识,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意识大为增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控制在市政府确定的指标范围内;
二是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结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了“节约保护水资源,建设美丽康巴什”等活动,大力开展乌兰木伦河流、阿布亥沟生态保护建设,构建了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
五、存在问题
(一)河道污水排放管理存在困难
严格保护水资源,就必须严格控制污水的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污水乱排乱放。但是污水排放经常涉及多个旗区、多个流域,如河流上游排污对下游造成的污染,在交界河排污对两岸生态及水质造成的污染等,针对此类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