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规章制度(精选7篇)_药房各项规章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1-12-29 07:39:0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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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药房规章制度

药房规章制度

1。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

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2。药房的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医师联

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5.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并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人员和审核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6.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调剂室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8.注意安全保卫工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班人员要认真盘点清楚,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现问题当班

人员和统计员应及时查明原因,由药房负责人协助处理。

9.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10.调剂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得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2.非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3。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做好药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

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

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第2篇:药房规章制度

药房规章制度

1.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2.药房的规章制度 3.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1、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必须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必须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五、对消费者购买的药品,驻店药师应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治疗建议。

处方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驻店药师审核处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是否填写。

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销售。

非处方药销售制度

一、在非处方药货区的显著位置悬挂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和警示语。警示语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购买和使用”。

二、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

三、对消费者购买的非处方药,驻店药师应做好咨询服务,指导安全用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合同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购进。

(2)进货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证照的供货单位进货。

(4)购进药品要有合法票据,并依据原始票据建立购进记录,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5)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6)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7)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8)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货。

二、门店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

三、门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统一配送的药品时,应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产企业、数量等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四、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报告公司销售和质量管理部门,在接到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退货通知后,再作退货处理。

五、验收进口药品,应有加盖连锁公司红色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药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

六、药品验收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上“验收合格”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七、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2、药房的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5.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并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人员和审核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6.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并应耐心地向病人交待清楚。

7.调剂室内部应保持清洁,药品及调配用具要定位放置,用后放回原处。

8.注意安全保卫工作,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贵重药品,当班人员要认真盘点清楚,防止贵重药品人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发现问题当班人员和统计员应及时查明原因,由药房负责人协助处理。

9.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应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10.调剂室的所有衡器、量具要按照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计量准确可靠。

11.调剂室工作人员要衣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要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得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2.非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3、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做好药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除特殊情况严禁喝酒,轮流吃饭时应在指定地点进行,违者罚款10元;

4、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并及时解决;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上网、玩游戏、听歌等,违者罚款10元,超过三次者予以开除;

6、遵守卫生制度,早班上班前应做好店堂及卫生间的清洁卫生。经理负责作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工作,如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店长罚款10元,柜长必须督促当班员工做好每天清洁卫生工作;

7、当班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如果发现当班员工库存有货,不及时补充,对已销售完的普药不造计划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库存有但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用,违者罚款10元;

14、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卖的药品,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推托,否则每人罚款20元;

15、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给予50到100元奖励。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如严重违反制度予以辞退处理。

第3篇:药房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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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字是否清楚、正确、有无错误或笔误。

3、核对剂量是否有误,如因病情需要超过常用剂量,医师是否已在超剂量下签字。

4、有无配伍禁忌。

5、医师是否签字。

二、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处方的《处方药品登记簿》保存2年以上备查。

处方药调配制度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方可购买。

二、驻店药师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发货人和驻店医师在处方上签字。

三、处方药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四、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须经医师对处方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的审核必须按照“首营企业与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规定执行,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和“首营品种审批表”,并进行相应的质量审查,经审批合格后方可经营。

购进药品的合同要有明确的质量条款内容。

定期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一年至少1-2次。认真总结进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加以分析改进。

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一、门店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从加盟连锁公司---

2。药房的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具备全心全意为广大患者服务的思想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对工作认真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三查七对”:查处方、查药品、查禁忌;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对含量、对用法、对瓶签、对用量。审查无误后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不妥或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可调配。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需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的质量。

5.配方时,应细心、迅速、准确并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配方人员和审核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

6.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用药方法---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2.非药房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3。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做好药房的管理工作,提高员工服务质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1、树立顾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员工上班时着装要统一、整洁,精神要饱满,服务要热情、周到,挂牌上岗;

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药店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如上班迟到罚款10元;利用上班时间做私活、看病、打针等,作早退处理,罚款20元;无故早退作旷工处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假,应先书面提出申请,事假1天交柜长批准后方可,2天以上交经理批准后方可,否则做旷工处理,旷工一次罚款50元。旷工二次则自动除名;

3、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须过早、更衣完毕,早班人员8:00准时上班,中班人员14:00时上班,违者作迟到处理;午饭时间---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8、每天由店长拟定进货计划,交经理核实后统一进货;

9、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消或更改;

10、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药店与工作人员各赔偿一半;

11、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5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12、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产品促销,一经发现予以开除;

13、促销礼品一律交收银台统一存放,并如实登记。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动----

第4篇:药房规章制度

药剂科相关制度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调剂工作制度 三、处方点评制度 四、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五、药品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六、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七、药品购进验收与保管制度 八、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九、问题药品应急召回处理制度 十、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十一、临床药师指导临床用药制度 十二、医院临床用药监制度 十三、抗菌药物临床实施细则 十四、抗菌药物临床培训制度 十五、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十六、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十七、药库工作制度 十八、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十九、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二十、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二十一、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管制度(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报损、销毁制度(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手术科室储存管理制度(七)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八)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制度(九)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十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药剂部门岗位职责

一,药剂科主任职责

二,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岗位职责 三,药品库管保管岗位职责 四,药品采购员岗位职责 五,中、西药师岗位职责 六,中、西药士岗位职责 七,药品调剂(配)人员岗位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我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良好工作,科学、规范管理我院的药事工作,保证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特制定本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制度。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由5到7人组成。其中,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一名,委员3到5名,药事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一次活动,讨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五,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1、按照药品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2、确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院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置新剂型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调剂工作制度

一、调剂室收到处方后,应详细审查、核对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科别、日期、药品名称、剂量、用法、医师签字、药物配伍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调配;急诊处方必须立即审查、调配,发出。二、对错误处方或缺药处方,应退请原处方医师更改,调剂人员不得擅自变更;对滥用药品、配伍禁忌和涂改的处方,调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

三、调配处方时必须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坚持复审,核对;发出药品数量应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审查者均需签字,严防调配差错。

四、调剂室应有计划地请领、储备药品,防止积压、损失和浪费。五、药品按性质、剂型和用途分类保管,定位存放,设有标志;急救药品应设有专柜存放,便于应急取用。六、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应当及时记载存放药品的有效期和失效期,不得发出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失效药品。七、发出药品时,瓶签和药袋必须写明药品名称、用量、用法和注意事项;门诊病人取药时应当呼对姓名,并口头交待有关注意事项。

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使用、保管、处方调配及消耗登记,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办法。

九、经常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了解药品使用管理情况,保证临床必须的药品,并主动介绍新药,增加新品种。

十、开展临床药学研究,掌握药物疗效及药品不良反应的反馈信息,并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及时登记,报告;负责临床用药咨询,协助临床搞好合理用药。

十一、按时完成药品盘点、核算及消耗登记、统计工作,并按要求及时统计上报。

十二、调剂室室内设施、用具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调剂室。

十三、设昼夜值班员,负责值班时间内的药品供应及科室安全工作。

处方点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处方管理,建立和完善我院处方评价制度,提高处方质量,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一、评价内容(一)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患者隐私需保密)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取药”不能作为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二)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通用名称

1、同一种化合物只有一种规格或产地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

2、同一种化合物规格不同的,使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具处方,通过规格的区别在医师处方和药师发药的过程中加以区分;

3、同一种化合物规格相同产地不同的,在药品通用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商品名以示区别;

4、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新化合物的专利名称和复方制剂名称开具处方。

(三)药品用法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四)抗菌药物的规范使用

医师开具处方应依照卫生部《抗菌药临床指导原则》和我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五)处方药品费用

对照患者的临床诊断,对价格昂贵的药品使用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六)特殊药品的使用评价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七)处方合理用药评价

根据处方中患者基本信息和诊断,初步评价处方药品使用的合理性。二、评价方法

1、临床药学科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评价结果在药学期刊和网站上公示(表1)。

2、如果临床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由药事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复议,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会复议结果并公示。

3、每季度按卫生部的要求随机抽取100张门诊处方,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重点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通用名的开具情况(表2)。

4、每月7日以前,评价结果由临床药学科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处和医院质量办公室,由质量办公室进行处罚和奖励。

药品供应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采购办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计划交药剂科主任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到采购办,经药事会讨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五、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六、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七、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八、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九、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采购办必须每年向院领导、院药事委员会汇报本年度采购药品的品种、渠道、金额等情况。院领导、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定期对药品采购渠道、药品质量、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在药品采购活动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贿赂及各种“回扣”,自觉接受院内外群众的监督。如发现药品采购或其他人员存在违规现象要严肃处理。

药品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1、由于药剂科人员在调剂、制剂、分装、领发、贮存、保管、使用仪器等工作中,未给患者造成伤害,但造成药品浪费,损坏仪器设备或发生不应有的错误时,均属差错。

2、差错分为配方、发药时产生品种、规格、数量差错,划价错误、用法用量错误、药品质量不合格、配制错误、检验错误、保管不当、帐物不符、统计差错、药品管理错误等。

3、差错发生后要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及损失或未引起不良影响,为一般性差错,发生差错后立即向室主任汇报,积极采取措施,纠正错误,必要时应及时逐级汇报。

4、各室差错事故登记由室主任监督执行,并每月汇集上报药学部。严重差错事故应及时上报,说明差错事故的原因及如何避免复发的改进措施。

5、药剂科设专人负责汇集差错事故,对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情节及后果要进行具体分析,定期组织讨论、分析、找出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和性质,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预防措施,如引导和鼓励药剂人员继续教育,修改不合理的操作规程。

6、差错事故要列入药剂科人员工作质量考核内容。

7、由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操作规程、过量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为医疗事故,应最大限度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妥善处理、及时汇报、按医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药品质量事故处理及报告制度

目的:加强本店所经营药品发生质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预防重 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 70 条。

适用范围:发生质量事故药品的管理。

责任:质量负责人、药品购进人员、营业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 责。

内容:

一、药品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经营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导致 的危及人 体健康或造成本店经济损失的情况。二、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 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1、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销售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店的。

(3)由于保存不善,造成药品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经济损失 500 元以上的。

(4)销售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 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2、一般质量事故: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存、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一次性造成 经济损失 200 元以上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在当天口头报告质量负责人,并及 时以书面形式上报本院负责人。

四、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质量负责人在 24 小时内上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他重大质量事故应在三天 内报告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五、发生事故后,质量负责人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质量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了解并提出处 理意见,报本院负责人,必要时上报太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七、在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应坚持 “三不放过” 的原则。即: 事故的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顾客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 有整改措施不放过。

药品购进验收与保管制度

一、购进

1、采购药品由药剂管理部门统一采购,集中管理。应对供方资质及药品的合法性认真审核。应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合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进药品。2、建立供货单位、药品及销售人员的合格资格证明文件的药品采购档案。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证明和药品证明文件,保证采购档案真实、完整。二、验收

1、验收人员对购进的药品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逐批验收,检查外观形状,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认真做好入库验收记录,记录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结论和验收人等。

2、入库验收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年;药品有效期超过3年的,保存至药品有效期1年。

3、药品验收中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时,要及时报告药监局,不得继续使用或自行作退、换货处理。三、保管

1、药品储存环境整洁,无污染物。药品仓库配置温度、湿度计并做好温、湿度记录。湿度应保持为35—75.2、药品按其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分类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危险品要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3、药品仓库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4、定期检查库存药品,房子变质、过期和失效。对于可能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应主动抽样送检。对于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u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特殊管理药品需在药监部门监督下销毁,普通药品销毁要有销毁记录。)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是一种规定了有效期的特殊物质。为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药品的有效期应专门登记,并由科室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定期(每周)到各药房、药库检查并作好登记,发现临近失效期且用量较少的药品要及时向科室报告,以便各药房间调剂使用。不能调剂或调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5、有效期药品应按批号存放,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6、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7、药房对距失效期3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发给患者带走的效期药品,必须计算在药品用完前有一个月的时间;院内使用的效期药品应在距失效期前1月发出。失效的药品不能发出。

问题药品应急召回处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使用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减少或避免药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快捷高效地处理用药风险的能力,维护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医院药品召回制度。

一、有下列情况发生的必须召回药品:

1药品调配、发放错误;

2已证实或高度怀疑药品被污染;

3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现或患者投诉并证实为不合格药品; 4已过期失效的药品;

5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告的质量不合格药品.假药、劣药或要求召回的药品; 6生产商、供应商主动要求召回的药品。

二、医院药品召回处置流程:

(一)启动药品召回流程:

1、接到上级部门的药品召回通知或国家通报的问题药品,药械科马上电话通知各科室停止使用该药品,并将该药品从各病区和药房退回药库,等待处理。2、临床科室发现所用药品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后,应及时与药械科联系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临床药学室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并报告主管领导。

3、如系药品质量问题,使用部门应及时与药械科联系,药械科封存并暂停使用该药品,由药库通知配送公司,联系退药事宜;并报告主管领导。

(二)药品召回按其紧急程度分为两级

1.一级召回:24小时内召回药库(药房)。查找处方、病历,找到用药患者,通知其停止服用并取回药品。本方法仅限于继续使用这种药品将对患者可能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药品召回。.二 级 召 回 :一 周 内 召 回 药 库(药 房)。当 发 现 药 品 缺 陷,但 这 种 缺 陷 药 品 使用后不会对患者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可采用二级召回方式。

(三)召回药品并填报药品召回记录,专人妥善保管于指定场所。药库管理员可根据不同情况上报科室、质量管理部门、主管领导;及时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部门、生产商或供应商联系,按程序处理药品。

(四)药库、质量管理部门对召回药品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省、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存档备查。

三、药品召回的管理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与评估。完善药品不良发应(ADR)报告制度及相关制度,建立以质量管理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为网络单元的药品信息反馈、传递、分析及处理的完善的药品质量安全信息体系。对药品安全使用信息进行分析、评价,并负责对药品质量安全信息的处理进行归类存档。药剂科负责药品召回中相关报告程序落实及药品召回的具体执行。

合理使用抗生素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抗感染药物合理应用的督查、指导、考核与评价工作。

二、应严格掌握抗生素的适应证、禁忌证,以及药物的配伍禁忌,或根据药物敏感实验,选择敏感的,毒副作用小的抗生素。

三、医院应对抗感染药物应用率进行统计,力争控制在50%以下。五、严格控制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其耐药性的变化,密切观察菌群失调的先兆,以及对抗生素的依赖性。

六、已确定或疑为病毒性疾病的不使用抗生素。

七、发热原因不明者,在弄清病原学诊断前,不用抗生素,以免影响临床典型症状的出现和病原体的检出。

八、抗菌药物的局部应用,易造成耐药菌株的产生,引起皮肤过敏反应,尽量避免皮肤、粘膜等局部应用抗生素。尤以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甙类等不宜使用。

九、联合使用抗菌素,必须有严格的指征:单用一种抗生素不能控制的严重感染、混合感染、顽固性感染及需长期用药防止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一般以二联为宜。联合使用抗生素,应能达到协同或相加的作用,并达到减少药量、减少毒副作用,防止或延缓耐药菌株产生的目的。

十、尽量避免应用广谱抗生素,以防止引起宿主自身药群失调,而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十一、使用抗生素应注意配伍禁忌及合理给药,给药时间及方法要视其血药浓度,毒副作用而定。

十二、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

十三、药剂科应定期统计抗生素消耗量及使用类型,调整用药,以保证抗生素的活力和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十四、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过分依赖抗感染药物,严格控制抗生素的预防使用:

1、禁止无针对性地、以广谱抗生素作为预防感染的手段。

2、对无感染迹象的昏迷、非感染性休克、恶性肿瘤、脑血管意外、糖尿病及接受侵袭性操作者,不必预防性使用抗生素。

3、流行性脑膜炎流行期间,为了减少带菌者,如果不能使用磺碳胺类药物,可考虑应用抗生素。

十五、一般感染时,抗生素使用至体温正常或症状消失后72-96小时停药;对于急性感染的病人,用药后72小时临床疗效不显著者,应选用其它敏感药物。

十六、为预防抗生素过敏反应的发生,在用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抗生素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并做皮内试验。

十七、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抗感染药物费用支出。

医院临床用药监督制度

临床药学是一个跨学科的科学。临床药师不仅需要丰富的药学知识,同样也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观察临床应用,建立监督制度。

一、深入临床,参与用药及过程,药师加强与药师、护士和病人的联系,协同配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提高整体医疗水平。二、定期检查病区储备药和抢救药的基数、药品有效期、外观质量,防止药品积压变质,检查监督药品的储备条件,详细说明各种药品对储备条件的要求,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针对病人提出的问题,强调用药时间剂量和途径,保证用药依从性,知道病人用药技巧,教育病人正确保管明确用药禁忌。四、药事用科学方法对临床用药进行客观评价,掌握用药消耗及用药习惯,了解抗感染药物应用指南,并得到很好的执行,了解到用药医院细菌耐药情况,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依据,通过对医院抗菌用药进行评估,为临床用药提供参考。

五、药师下临床得到医务人员的认可,当医生在药师中获得帮助时,药学的价值就得到了实现。

抗菌药物临床实施细则1、2、3、4、5、6、7、8、限制无限指征抗菌药物的应用 及早建立感染性疾病的病源诊断 及早避免皮肤粘膜膜局部用药 有效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 预防和减少抗生素的毒副作用

注意剂量、疗程给药方式、避免产生耐药菌株 密切注意病人体内正常菌群失调

根据药敏实验结果及药化动力学特性,严格送药和给药途径,防止浪费。

抗菌药物临床培训制度

抗菌药物已经成为应用最广泛最普通的药物,哎临床预防和治疗各种细菌感染性疾病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抗菌药物的大量应用,混用和滥用现象也不断发生,有些医生对各类药物的性质不甚了解,混淆不清,有的医生开处方引起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为了提高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特制定临床医疗培训制度:

1、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每年对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到两次抗菌素使用的讲座,结合临床对贵重抗菌素药品应用分析讨论,以提高职工对抗菌素的应用、管理的认识,重视人体的免疫的重要性,强调综合治疗,不依赖抗菌素,必要时举办抗菌素应用知识考核。2、制定抗菌药物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对医生的处方、病历,分析总结并向临床医师提供感染药物信息。

3、组织医生学习各种抗菌素的适应症、给药途径、毒副作用、抗菌谱,药理作用及配伍禁忌,遵照有效少用原则使用抗生素。4、每季度点评处方,提出抗生素正确应用。

临床用药管理制度

1、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用药。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协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2、医院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医院“处方集”和“医院药品供应目录”。药剂科在“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内组织有效的供应。

3、医院制定有相关的处方权限制的规定

(1)抗菌药物处方权限

(2)麻醉药处方权限

(3)“医院药品供应目录”外药品处方权限和审批办法

4、使用自费药品或乙类药品,以及扩展用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5、医院制定有处方权确认的程序与规定。医院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学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6、医院制定有药物治疗医嘱书写规范与查对制度。医师、护士、药师应知晓这些规范与管理流程,并能得到切实地执行。

7、为确保需要时得到急诊用药,加强病区药品的管理,医院应制定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制度,药剂科与护理部负责监管。

(1)各病区急救、备用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各病区常备药品表经病区护士长签字确认后,送药剂科备案。

(3)病区药品管理人员应定期(每月)查看病区所备有效期药品,在有效期 3个月前返病区药房调换新批号。

(4)药剂科应有临床科室在夜间、节假日应急药品供应的途径。

8、用药错误监测报告制度

要建立一套程序来确定和报告用药错误。该程序包括定义、用标准格式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目的是通过了解院内外发生的用药错误类型来预防用药错误,改进用药环节和培训员工用于预防此类错误。重要的是要从制度上、管理上查找原因,在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要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教育培训,药师、医师、护师要参与培训。

9、建立药品召回制度。

药品召回是指当发生、发现或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

影响病人安全与诊疗质量时,按照既定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收回药品。召回的药品由药库专人妥善保管,不得再流入药房。

10、实施用药动态分析制度。

药剂科按照规定,每月定期向医院药事委员会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额两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及报告药品使用中的异常流向,以供院领导决策。

11、严格监督考核。把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与药师的重要标准。

临床药师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精神,根据我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探索建立适合我院实际情况的医药护互相协作,提高医疗质量的工作方式,规范临床药师工作模式,制定本办法。

1、临床药师工作职责:

(1)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实施,协助临床医师选药和合理用药,使病人不受或减少与用药有关的损害,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提升患者生活质量。(2)开展药学信息与咨询服务,进行用药教育,宣传、指导病人安全用药。

(3)进行临床药学研究,为提升药物治疗水平提供科学的监测或实验数据。

(4)开展患者用药教育。

2、临床药师的工作内容:

(1)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药物应用动态,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

(2)参与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3)进行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4)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5)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

(6)提供有关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7)结合临床用药,开展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3、临床药师深入临床工作程序:

(1)首先到病房巡视病人、或通过电脑了解病人一般情况,和最新检查数据。

(2)参加医护查房,在查房讨论中提出用药建议;对病人用药进行指导,询问和观察用药后的情况,了解药物相互作用,药物和食物间相互作用,保证安全用药,记入药师书写的药历;如发现药物不良反应,进入不良反应处理程序。

(3)对特殊病人的用药进行指导;

(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现场指导用药;

(5)向医生、护士以及病人提供药物咨询。

4、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工作制度及指标:

(1)根据临床药师工作职责,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临床病房,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急救及病例讨论。

(2)临床药师每月深入临床查房应不少于10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3)临床药师查房可分为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和临床药师单独查房两种。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可重点了解病人病情和治疗难点,查房结束应参加医疗小组的讨论。临床药师单独查房主要针对有特殊情况(如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危重病人、药物治疗复杂及严重肝肾功能损害者等)的重点病人进行查房,临床药师可结合查阅病历、与医生交流了解病情后,对病人或陪员进行询问。每周至少进行1次单独药学查房,对重点病人建立药历,并做好工作记录;

(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和病案讨论,并做好记录。临床药师在参加会诊前,应事先查阅病历、问诊,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资料查阅和计算,以提出科学谨慎的观点,协助临床医师提高救治效果。临床药师应积极参加和旁听所在临床科室的其他相关会诊;

(5)每周进行工作小结,每月举行1次工作例会,交流心得、沟通信息、讨论疑难药历;(6)临床药师应积极进行药学情报咨询,对医生、护士和患者提出的问题都应积极给予答复,若当时不能给予解答,应及时记录,事后咨询有关专家或查阅资料尽量给予满意答复。对重点咨询或典型问题应有详细记录,年终有总结;

(7)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主动关心和指导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人,帮助他们提高用药依从性。不漏报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每季度出版1期药讯。

药库管理制度

1、药库在院领导下负责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设置普通药品库,阴凉库(20℃以下),冷藏库(2℃-10℃),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性药品,另设仓库单独存放。

3、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按特殊药品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采购、保管和发放。

4、库存药品必须分类定位,设立标签、整齐存放,并具备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防盗等措施。

5、药品出库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对质量可疑的药品,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入库,并做好记录。6、药品入库验收记录的内容应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批号、效期、数量、供货单位,进口药品还应查验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验收入库时,验收人必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留底。

7、药品进出要准确及时登记,定期盘点,做到帐、物、卡相符。

8、建立效期警示牌。对于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要及时登记在警示牌上,对于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要提出处理意见报药剂科主任。

9、库存药品要定期检查,防止变质失效。中药要根据其特点加强保管,对过期失效、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利使用,报领导批准后核销处理。

10、药库管理人员要每天早晚登记仓库的温、湿度,并根据天气的变化确定科学的保管措施。

11、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药库。

药品质量监控制度

一、药剂科应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药品质量监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并认真落实。

二、检查药品库和各调剂科(室)药品质量管理情况,有无过期、变质药品和制剂,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定期对临床科室的备用基数药品、急救药品的保管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与有关科室沟通,并做好相关登记和记录。

四.药剂科或药学部应定期进行药品质量监控分析讨论,对期间发生的药品或制剂质量问题,及重大质量技术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做好落实,并有详实的记录。

1.抓好硬件、保证药品储存环境

药房是药品集散的重地,药品的存放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药房应设有空调、冰柜及密集药柜,药品要分类保存,创造良好的通风和适宜的温度环境,保证药品的质量。

2.人员管理

2.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

调剂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调剂工作的质量,影响到患者的生命安危。因此提高药剂人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加强政治理论修养和理论学习,在不断学习中,提高药剂人员素质。

2.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药剂人员业务素质。由于新药的不断出现,用药日趋复杂,药物联用增多,中西药合用也进一步增加,这就要求药剂人员要掌握丰富的药学知识。为此在实际工作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学习业务知识,组织业务考试,鼓励大家积极订阅杂志掌握药学信息;选派有经验的老药师搞好“传、帮、带、教”,经过不懈努力,提高药房人员专业水平。

2.3服务质量的管理 药房要求药剂人员收到处方后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 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合理用药,对临床诊断。详细检查处方的各项内容是否完整,检查药物的剂型、规格、剂量是否正确、有无超量及配伍禁忌。如有不符合规定的与医师联系更正。在调配时认真仔细、反复核对,实行双人复核制,复核正确后方可发给患者,发药时要细心交待用法用量,同时要根据药物的特性对患者要特别交待,从而使药物发挥最大疗效。

2.4药品实行中间库管理和分柜管理

具体药品承包到组,落实到个人,使每位药剂人员即分工又合作,层层把关,有利于随时进行药品抽查和检查。

3.药品的质量管理

药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安危,药房是药品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药房药品管理的好,就能避免伪劣假冒药品流向患者。

3.1加强效期药品的检查使用

随着新的《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药品的效期管理成为一项重点工作,针对这一情况,我们用微机建立效期药品一览表,由专人负责,每次进药均及时查对有效期,做好效期登记。通过微机设置预警系统,每日开机则提示近效期的药品,便于及时与医师联系使用或者与药房调剂使用。

3.2特殊药品管理

血液制品及低温保存的药品宜放置于冰箱,见光易分解的药品要避光保存,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疗效。麻醉药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五专”管理,同时对每张处方的限量、对长期连续用药的患者都做了有关规定,杜绝了滥用麻醉药品现象。对贵重药品在微机量化管理的基础上,实行逐日统计制度,每天盘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

3.3加强处方管理

处方管理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对此,要成立质控小组,定期检查分析处方,处方质控时发现不合格处方,对开方医生及发药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对科室进行通报批评,使处方书写质量保持一个好的状态。

3.4药品的经济管理

①处方统计: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微机统计金额与处方统计金额进行核对,记入账册;

②月盘:每月末进行药品盘点,检查进入、发出药品的数量、金额是否相符,上报科室,将药品从金额管理逐步向数量管理过渡,避免药品流失。

4.调剂业务管理

调剂业务管理可概括为两方面内容,即运转管理和技术管理。运转管理涉及维持调剂工作各个方面,包括调剂工作流程的合理化、候药室管理、药品分装、账卡登记、药品中间库管理、药品消耗登记统计、人员调配和调剂环境等。技术管理主要指从接受处方到向患者交待用药注意事项全过程技术方面的管理。包括药品分装质量、调剂技术和调剂设备、处方、用药指导等方面内容。调剂业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调剂工作效率,节省资源耗费;改善调剂工作质量,降低调剂差错率;增强调剂工作流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组织设计或引进自动化的调剂系统,提高调剂业务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含量;推动调剂业务的发展。

4.1药品分装

①根据我院用药情况把常用药品分装成一定规格的小包装;将分装数量输入微机保存。这样既方便了划价又减少了患者等候时间。

4.2药品消耗登记

专人负责通过查微机或查实物库存做好药品消耗登记,及时掌握药品存数补充所需药品。

4.3调剂室环境管理

药品按内服外用分开;按用途陈列上柜,要求摆放整齐、标志醒目。

4.4调剂工作的组织

采用独立配方与分工协作相结合的方法,每个发药窗口配备2名调剂人员,,1人负责收方、审查处方和核对发药;另外1人负责配方。这种方法效率高,差错少,人员占用较少。

4.5调剂的具体步骤 ①收方;②检查处方;③调配处方;④包装贴标签;⑤复查处方;⑥发药。

4.6药品调剂相关工作管理

随时为患者提供药品咨询,信息反馈,为患者和医生提供所需信息,调剂业务计算机化等。

总之,药房要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提高调剂工作质量,防止差错、事故、医疗纠纷的发生。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根据高危药品的分类和品种,结合我院实际用药,制定高危药品目录和品种。2、3、4、5、6、7、对高危药品设置专门的存放区,单独存放,有明显警示性牌。高危药品调配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高危药品使用时,严格核对病人姓名,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证先进先出。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察。每半年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消毒产品由药剂科、器械科统一采购、发放,其他科室不得擅自购买。2、购买和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与所备案证件的相关内容完全一致。3、所有消毒产品应证件齐全。即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有效证件复印件均应加盖原持有单位印章。4、对购入的消毒产品要按有关规定逐一进行核验登记。请院感科对消毒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5、禁止使用与备案证件内容不相符的消毒产品,禁止使用无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6、药剂科主任职责

一、在院长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药政法规,负责制定本科室业务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质量监控方案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

二、负责督促本科室人员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技术操作常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医疗毒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安全教育,预防事故和差错。

三、组织拟定药品预算和采购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四、督促检查全院药品的供应、保管、使用、管理,深入临床科室,了解供需动态,推荐新药,加强与临床科室的协作往来,定期协助组织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

自配消毒药品严格按医疗机构制剂质量管理规范执行。五、制定、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考核,落实以岗定责、以责定酬,合理分配的原则,并制定奖金分配、及科室奖惩制度。

六、负责本科室人员业务学习、人才培养和技术考试工作;安排人员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并担任教学。

七、负责本科医德医风建设,掌握全科人员的思想、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提出考核、晋升、奖惩和培养使用意见。

八、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质量管理小组负责人岗位职责

一、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药品质量工作。

二、组织起草本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等质量体系文件,并指导、督促、定期检查有关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

三、负责药品采购质量审核工作。

四、组织建立本机构所使用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

五、负责药品质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六、负责指导和监督药品的进货验收、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七、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八、负责指导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临床药学等工作。

药品库房保管员岗位职责

一、在药剂科主任和药库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药品药材的保管和药品如、出库管理。

二、药品在库实行分区、分类存放,按药品储存要求进行冷藏、阴凉、避光保存。做好药品质量验收和药品养护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等质量事项,严防药品过期、变质,实行“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三、负责编写药品采购计划。对抢救急需药品和其他特殊药品应及时申请采购,并向科主任汇报。

四、认真执行药品购入验收制度。进口药品购入一定附有进口药品的验收报告单和进口药品注册证。

五、根据药品性质和贮存条件要求,分类定位保管,分区、分室保管,避光、阴凉、冷藏等保管。

六、特殊药品(毒、麻、精神药品)保管按其管理规定执行。

七、经常检查库存药品质量和有效期,药品出库做到先进先出,效期短的先出。

八、每月更换药品效期表,对近效期的药品,应督促各科室尽早使用,并及时向主任(组长)汇报特贵药品、紧缺药品领用异常现象。

九、麻醉药、精神药、毒性药、危险品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贮藏、保管,确保安全。特殊药品必须储存在专柜中,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设立专用账册,账物必须相符。

十、药库应有防虫、防霉、防尘、防鼠、避光、通风、降温等措施,保证药品贮存质量。

十一、药库内必须保持清洁、通风、适当的温度、湿度,严禁烟火,经常检查灭火器材等消防设备,使之保持在良好状态。

药品采购员岗位职责

一、在科主任的指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工作。工作能力强,业务熟悉,工作作风严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二、根据药品管理员制定的采购申请计划,上报科主任审核,分管领导批准,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按时完成采购任务。采购中有困难及时汇报科主任,及时解决。三、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医院有关药品采购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药品质量合格。采购的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特需急需药品除外。

四、与保管员认真核对入库单、随货单及发票,及时入库入帐。五、负责发票的整理及审查工作,及时呈报科主任审核签字后送财务科。

六、抢救急需药品及时采购,争取在最短时间内供应。七、特殊药品(毒、麻、精神药品)采购按其管理规定执行。

中、西药师岗位职责

1、在组长领导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与处方调剂等工作。

2、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不断改进药品供应工作,检查科室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

3、认真执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管好毒、麻、精等特殊管理药品,严防差错事故。

4、经常检查各种设备、衡器、量器等,保证性能良好、计量准确。

5、做好自身专业知识的深造,并负责药士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具体培训。

6、中、西药按专业各有偏重。

中、西药士岗位职责

1、在组长领导和药师指导下,参加药品调配、制剂、煎药等工作。

2、认真执行科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管好毒、麻、精等特殊管理药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4、搞好自身的业务学习和在职教育工作。5、中、西药按专业各有偏重。

药品调剂(配)人员岗位职责

1、处方必须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调剂。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对窗口咨询和病人提问应能从专业的角度加以指导。加强对处方的审核,对不合理处方或违反规定的处方要及时与医师取得联系,更正签字后再行调配。

3、收到处方后认真审阅处方内容,进行“四查十对”,无误后方能调配。若有疑问的处方及时与医师取得联系,对违反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并做好记录。4、严格格执行配方、发药核对制度,防止差错事故,配方、发药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专用签章,如遇单人值班时,值班人员应同时履行配方、核对职责,并在处方上双签字或盖专用签章。发生差错事故必须及时纠正并上报,尽量减少损失和影响,并登记事情经过和处理方法。

5、对含有麻醉、毒性、精神药品处方的调配,应熟知此类药品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

6、发药时应向病人说明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对待特殊使用方法及年长病人应详细说明,对病人提出的问题应作耐心解释,态度和蔼,礼貌服务,严禁与病人发生争吵。

7、值班人员上岗时严禁随意带他人进入岗位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8、严格遵守电脑操作规程,加强学习,提高操作技能,遇到计算机故障,不得私自拆修,应通知电脑中心,请专业人员处理。

10、对需做进销账的药品应做好进销记录,做到账物相符。11、保持配方、发药台面及地面的整洁卫生,药品用后归回原处。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主管部门应对各药房、病区、手术室的麻醉药品、一类

精神药品的固定基数做出规定,在药剂科备案。当固定基数改变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

二、门诊药房应当固定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发药窗口,有明显标

识,由具有麻醉药品调配资格的药师负责。

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处方格式和处方用量按

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处方领取人和处方调配人应该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五、临床科室应当对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抱括使用日期、患者姓名、品名、规格、用药数量、执笔医生、执行护士签名(2名)。专册登记保存3年。六、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或者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首诊医生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病历,并要求签署《知情同意书》。

七、非长期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疹癌症疼痛患者。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八、领取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需将原批号的空安瓶交回药剂科,并记录回收数量。

九、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时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与验收制度

1、药学管理部门根据本院临床医疗、教学和科研需要填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一式二份),报市卫生局审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一式二份),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单位和本院各执一份。

2、药学管理部门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计划,须按临床用量报 送,保证合理库存。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付款必须执行银行转帐手续,不得以现金交易。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入必须要求供货单位送货到库,采购人员

不能自行提货。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须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用簿记录。验收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所有登记帐册须保存到药品有效期后5年备查。

4、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一律不得擅自调剂给其他单位。凡私自调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药品仓库所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出库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帐、物、批号相符。仓储保管必须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双人双锁)、专用帐册、专册登记。按季度盘点,做到帐卡相符、账物相符。对回收的空安瓿、废贴和过期、失效、破损、退回的药品须妥善保管,每年集中登记造册,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监督销毁。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1、医院须设立专柜储存麻、一精药品。专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2、药房储存麻、一精药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一精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3、医院对存放在本单位的过期、破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有关程序提出申请,由医院法人监督销毁,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销毁情况报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备。

4、使用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空安瓿应妥善保存,退交药房。

5、临床科室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应对未用完的最小包装剩余药液进行销毁,销毁应有两人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6、在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过程中发生丢失、被盗、被抢、被骗或被冒领时,应立即向花垣县公安局报告,并按规定报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管理制度

一、药剂科应当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建立处方的保管、领取、使用、退回、销毁管理制度。二、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找回。

三、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应当立即向医院办公室、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5篇:门诊药房规章制度

门诊药房规章制度

1.门诊西药房规章制度 2.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3.门诊药房退药管理规章制度 4.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5.门诊药房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1、门诊西药房规章制度

一、药剂人员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务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二、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调剂人员与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三、含有毒药、精神药品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须按国家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

四、处方调配应严格核对后方可发生。发药人及核对人均需在处方上共同签字。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患者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六、发出的药品,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包装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必须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

七、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八、药房内储药瓶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九、药房人员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光线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蛀霉烂变质。

十、调剂台及药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十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防止贵重药品失盗,设立消防设备,防止火灾。

2、门诊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1、调剂人员要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不得私自挪用或随意外借,更不得无凭证给药。严格按现行的医疗保险等制度配方。

2、调剂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规、操作规程及检查校对工作,认真保证工作质量,杜绝差错事故发生,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工作时着装整洁,仪表端庄。

3、认真执行处方查对制度,审核无误后,将姓名、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详细写在药袋和瓶签上,方可调配;如处方内容有错误应及时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4、配方时应按有关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调配,不得估量取药;急诊处方和抢救用药保证随到随配。严格执行核对制度,计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

5、发药时应耐心向取药者说明药品使用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对发出的药品确需调整用药的,仅限于有效期内的注射剂和原包装的药品,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内外包装及批号相符。

6、各类药品应定位限量、分类保管。定期检查药品防止变质、过期失效。定期会同有关科室检查小药柜的管理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解决。麻醉药品、毒药、精神药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并监督医疗使用情况。值班人员要认真清点药品,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

7、调剂人员工作时间离开要及时请假,不得擅自离岗。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喧哗、会客等,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由值班人员负责处方调配及有关事务,并建立值班交接登记制度。

8、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搞好交接班制度。定期进行防火设备检查,掌握防火常识以及防火器材的使用。

3、门诊药房退药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实际工作中患者要求退药的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凡属下列情况,一律不得退药:

1、无原始相应收费凭据的;

2、包装受损(如破损、有污渍、输液药品粘有病人姓名等非药品标示或有粘贴痕迹等)、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3、药品有特殊保存要求院方无法控制的(如:要求冷处保存药品等;要求避光保存的药品裸瓶不得退药);

4、不能提供完整最小包装的拆零药品;

5、其他不适宜继续使用的;

6、传染病患者的药品;

7、一般情况下超过15日发出药品不得退药。

二、在确认患者在我院就诊购药,能提供购药原始票据的情况下,可在保障药品质量前提下,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情况,可予退药:

1、患者在用药过程中出现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无法继续使用的;

2、确属处方用药不当(禁忌症、超治疗用量、重复用药等),患者不宜继续使用该药的;

3、患者因病情变化,或门诊转住院,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

4、病员在院死亡后,未使用完的药品;

5、其他医方责任导致患者不能继续使用的。

三、退回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药品的内外包装无破损、无污迹,可继续使用。

2、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号等与我院发出的药品完全一致。

三、退药程序:

1、退药必须由医师用红色笔书写“退药处方”,并在“退药处方”上注明退药原因并签字;属过敏反应或其它不良反应的,由医师填写

2、患者持“退药处方”、拟退还的药品及原始购药票据到药房窗口办理退药手续。

3、药房工作人员须双人认真核对药品品名、规格、厂家、批号是否与药房发出药品完全一致(如果药房没有了此批号药品,要向药库查询),详细检查所退药品质量。

4、符合退药条件的,药房工作人员按照患者收据单号核查所退药品数量,将缺少的药品写在收据的上方,嘱患者去收费处交费;

5、核对新收据;无误后,药房工作人员在原收据和处方上双人签字(不能用签章),在电脑上执行退药;处方留在药房,收据交患者。

6、患者持收据到收费处退费。

四、相关规定

1、退药时间:为确保药品安全,中班、夜班除特殊情况外均不办理退药;

2、各科室医师不合理退药情况按月上报质管部,纳入临床科室质量考核;因临床用药不当必须退回的药品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财务科由相应责任人负担;住院病人冷处保存药品必须退药的(限3日内),护士长必须写明情况并签字以保证药品贮存质量,药房方办理退药;

3、因厂家药品质量存在问题的无条件予以退药,并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4、门诊及住院部药房工作规章制度

一、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病人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剂量、用法、配伍合理性及价格进行认真审核。调配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照《处方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配伍不合理及处方书写有误的,由配方人员与医师联系更正后方能进行调配。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执行三三制(从药架拿药时核对,取药时核对,放回原位时再核对),取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

四、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制的中药材,应切实按医疗要求及时进行加工,以保证中药汤剂质量。中药方剂必须按标准要求配准剂量,不能以手代秤,凭经验'一手抓'。

五、审核、调配特殊药品(毒、麻、精、放)处方,必须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法规。毒、麻药品应专人专柜专用处方专帐专册登记。

六、处方调配好后必须经发药人核对,发药人对药名、剂型、剂量、色、味及病人姓名等进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发给病人。调配人及发药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字。

七、发出的方剂,应将用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盒)上,并向病人耐心认真逐一交待各药的用法和注意事项,以免误服错用造成不良后果。

八、急诊处方随到随取,其余按先后秩序配发。

九、药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储药柜应清洁整齐,药品放置固定地点,标签醒目易认。爱护药房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冰箱等)。

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药品请领计划,并将所领药品认真核对无误后归类摆放好。

十一、下班或交接班前必须清理好工作台,补充足药品,整理统计合订当日处方。补充药品应注意认真核对,防止装错放错。

十二、定期检查在库药品质量,清理过期、变质和近效期的药品,并按规定处理。按时进行库存盘点,认真做好盘点报表。

十三、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参与临床用药分析。向临床提供药学情报资料,介绍新药品种、药物知识、药学进展,当好医生用药参谋,同时了解临床用药情况和需求,收集药品不良反应,积极配合医生制定合理的给药方案,主动参与会诊,积极提出建议。

十四、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健康检查制度,对身体健康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调离药房工作岗位。

十五、非药房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药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药房负责人同意方能进入。酒后不得进入药房,更不得进行配方发药。

十六、普通药品处方保存一年,特殊药品处方保存三年。销毁处方按有关规定执行。

5、门诊药房药品管理规章制度

1.药房所储存药品,均由负责人根据日常诊疗药品消耗,预算计划,定期请领或采购,减少积压,避免浪费,只能按处方配方,不得私自更改处方,不得私自取用。

2.药柜、药物种类,根据需要配置,并固定基数,定期补充。药品增加品种经药事会议讨论决定。

3.定期清点、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及特殊药品管理是否符合规范。

5.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加锁专人保管,每日清点。

4.配方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量用法;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拆零调配的药品,务必保留原包装至该批次药品使用完,不同规格、形状、颜色有不同效期的药品不得混装。液体制剂,补充时,应坚持临用现配的原则。

6.药品放置位置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各种药品和用具,用完后立即放回原处。

7.室内药品做到排列有序、整齐划

一、标签清楚、分类放置,保持室内清洁,非本站人员禁止入内,注意四防:防被盗、防遗失、防过期、防变质。

第6篇: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药房管理规章制度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店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二条本店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服从安排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4.爱护本店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5.遵守店内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店内信誉不做任何有店内信誉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养

8.不私自经营与店内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店内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第三条本店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店内遭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店员工休假时间应配合店内需要,休假需提前2-3天告知

第五条 没有特别重要事情不得随意换班,顶班

第六条 上班时间不得带有不良情绪

第七条 顾客进门做到热情,耐心的对待

第八条 钻研业务,信息灵通

第九条 每天必查看货品,整理货品,及时补足库存,保持货架干净整洁

第十条 近效期产品及时销售

第十一条工作时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长时间聊天而影响工作

二、员工着装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树立和保持店内良好的社会形象规范管理本店员工应按本店规定的要求着装

第二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要注意仪容仪表总体要求是得体大方整洁

第三条在店内员工应保持优雅的站姿和坐姿

第八条名片的接受和保管

1. 对收到的名片妥善保管以便检索

2. 客户送来的货品信息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店内员工如果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店内招到新的员工,如果擅自

离开工资不补发

第十条工作期间必需尽心尽责,如有以上不负责任行为或来自自身不得以的原

因店内将有权解聘

第7篇:药房各项规章制度

一、门诊处方书写制度

1.具有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才能坐诊处方。

2.处方内容应包括:诊所全称、门诊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字、配方、发药人签字、药价。3.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应遵照国家有关管理麻醉药品的规定执行。

5.药品及制剂的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6.药品剂量、数量一律使用公制和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浓度、含量。

7.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8.处方必须由医师本人书写,不准代签,严禁先签好空白处方由他人临时填写药名、数量等。任何人不得摹仿医师在处方上签字。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9.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10.药剂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遇缺药或处方错误等特殊情况需修改处方,应通知医师修改签字后才能调配。凡不合规定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及发药。

11.药剂师(士)有权审核处方,指导并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对于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者,药剂人员有权拒绝发药。

12.项目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13.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销毁。

二、药品的调配管理

1、药师收方后,首先要细心审读处方,主要审查处方中的药品名称、用药剂量、用法三个方面。如果有药品名称错误、用药剂量方面不妥或用药有配伍禁忌之处,应与开方医师联系,经原医师重新审定更正后再行配方。

2、严格处方与计算机核对,在药品规格、数量、含量、金额总量均正确无误时方可调配。

3、配方时按处方书写的顺序取药,注意处方内容与配发药品的一致性,遇有药品变色、霉变、过期、失效不得配发,对大输液,发出前要检查瓶口有无松动及溶液是否澄明,如对药品有疑问,需核实无误再行调配。

4、协作配方时,收方药师在药品配齐后与处方一起交给复核药师核对,复核药师应根据处方调配中的“四查十对”原则: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在对处方复核时及时纠正错误,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并签名。

5、发药是调配药品的最后一关,药师复核药品无误后,按处方称呼病人姓名,注意其性别年龄相符后,方可发给,并向病人说明用法和注意事项。

6、需特别交待的用法(如疼痛时、发热时用或一次性口服等)要重点指点给病人。

7、调配麻醉药品时,要专册登记日期、病人姓名、适应症、详细地址、所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开方医师、配方药师等内容,以便跟踪和反馈病人麻醉药品的使用情况。

8、调配时应注意处方的限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其他详见特殊药品管理。

9、药品调配完毕,配方及复核药师都应在处方上签字以示负责。

10、处方一次有效。

三、药品的请领验收制度

1、药房请领人员应根据药品的现有库存量、周期消耗量、货位空间和药品效期情况综合确认领药量,以保证临床用药及药品的质量安全。

2、新药(指药房无此种药品)的请领:药房可以根据药品的药理作用及剂型请示科室主任后办理申请,申请数量主要根据门诊病人的用药特点和消耗量决定‘以后根据消耗药房决定请领数量。

3、请领药品时应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请领人及请领日期,一式两份。

4、药房对所申请药品必须认真检查验收,确认为所申请药品及数量,有无药品破损、变质、污染、临近失效期等可能影响销售之因素,并且核对有无药品价格调整,无误后方可领取。

5、所领药品的摆放要有序,遵循效期近者在前、远期者在后,不致有药品过期

四、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1 进货员 1)合法购进:保证供货单位的合法性。保证所购药品的合法与合格,掌握供货单位的企业信誉。保证各项证照等资料复印件齐全。2)凡属首营企业,首营品种,应首先索取有关证件资料,办理药品首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货。3)签订进货合同时,应注明质量条款(内容见《药品进销管理程序》)。4)购进药品,须有合法票据。

2、验收员: 1)凡购进的药品一律逐品种逐批号的进行入库验收。2)验收应凭进货合同或到货通知单;首营药品应凭“首营药品审批表”和出厂检验报告书。均应按照法定质量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进行验收。3)对电子监管药品目录中药品进行入库电子扫描。4)按照验收记录规定的栏目逐项验收。5)销后退回的药品,须凭各业务部门开具的退货通知单并视同进货进行正式验收。6)做好验收原始记录。验收合格者,做入库凭证,验收不合格者应填写《药品质量复检单》交质量部。

3、保管员: 1)购进的药品,凭质量验收员开俱的药品入库验收凭证收货并上帐。否则,不得入库,更不得直接发货。2)应按药品贮藏温湿度要求,合理分类储存、确保药品安全。3)严格实行色标管理。

五、贵重药品管理制度

1、为加强我院药品使用管理,根据医院临床用药的实际情况,划分20种药品为我院的贵重药品,做好贵重药品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2、负责人员必须每日认真盘点贵重药品,做好逐日消耗药品统计,填写《药剂科日报药品统计表》,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及时查找原因。

3、负责人员每日根据临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

4、贵重药品如有自然破损,应按报损制度执行,认真清点破损药品,填写药品破损记录,上报处理。

5、如遇药品调价时,应及时清点库存药品,统计药品差价,上报科主任。

6、工作人员调配处方时,应检查药品价格,调配无误,凡价格误差大,或错发及多发出的贵重药品,均按差错登记处理。

7、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有效期限,严防过期失效的药品使用于临床。

8、生物制品的药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和霉变的药品应存放于干燥通风处。

9、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防伪、假、劣药混入。

10、贵重药品一律按医师处方发放,除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外借,如晚间急诊病人急用,次日须补办手续。

11、严格执行贵重药品日报统计,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次,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2014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医学综合笔试 临床执业医师 口腔执业医师 中医执业医师

六、特殊药品管理制度 1.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 性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应管理办法,对这些药品实行特殊 管理。2.购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除放射性药品可由核医学科按有关规定进行采购管理外,其它特殊管 理药品的管理由药剂科负责。特殊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 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录。3.特殊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批 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4.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存放在安装有防盗门窗的专门仓库的 保险柜内,严防丢失。药房和临床科室急救备用的少量基数药品,应 存放在加锁或加密的铁柜内,并指派专人保管。医疗用毒性药品要划 定仓库或仓位,专柜加锁并专人保管,严禁与其他药品混杂。5.特殊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剂科有权拒绝调 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处方使用特殊管理药品。6.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保存三年备查;精神药品和医疗 用毒性药品处方保存两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和旧空安瓿等容 器回收记录。

七、服务质量管理

1、全药房服务人员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思想,强调换位服务意识,规范化服务。

2、上班人员要穿工作衣,仪表大方、仪容整洁,精神面貌符合上岗要求,上班必须佩戴胸卡,接受病人及院督导办监督。

3、对于一名合格的调剂室药师,要有良好的药学专业素质,应熟悉药品的药理作用和作用机制、药品的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复方制剂的成分,药品的剂量、规格、用法和特殊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等病人的用药特点及剂量的换算,了解药物的相互作用及药学新知识。

4、配方人员对待病人及家属的态度要和蔼,做到文明用语,解释要恰当清楚,注意说话方式;要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对不同对象要有合适的称呼。

5、对一些“必要时用药”的药品要说明在什么状态下用药以及必须间隔的时间;对特殊剂型的药品如缓释片、肠溶片发药时要交待病人不能嚼碎或掰断后服用;对于服用时间对药品的疗效影响很大的药品,必须详细说明(如糖苷酶抑制剂阿卡波糖应在进餐中服用);对贮存条件要求高的血液制品、生物制品要说明具体的贮存条件。

6、业务学习是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药房工作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经常阅读相关专业文献,接受再教育,鼓励发表专业论文,对在省级以上药学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的一切费用由科室基金承担。

八、劳动纪律

1、未经允许脱岗及旷工者按院规定做下岗处理。

2、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任何时间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药房。

3、工作时间不干私活,不大声喧闹,见到病人应主动上前招呼,调配处方时不得说笑,不得中断调配离开另做他事。

4、各班分工要积极主动完成,不相互推诿。

5、不能从收费处准确结帐,不允许下班。

6、换班或替班人员的安排必须向药房小组长请示同意后方可替换班。正在歇班或休息的人员在遇到特别情况如上级检查、医院特殊任务等需药房调集上班时,必须无条件服从调遣。

九、药品储存管理1、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合理。3适宜的恒温库。常温库在0210

45%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

20℃已冷库温度在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量。5药品施。6不得混垛。7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红色。9

11、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

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

12、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14、13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等工作。

7、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领发制度

1、药房凭麻醉药品的处领取后的麻醉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2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3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十一麻醉药品储存制度

1、药库、药房、各病区、手术室储存麻醉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药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麻醉药品储存

3、药库储存麻

交接班有记录。药库、药房应建立麻醉药品进出的逐笔专用账

2年。

十二麻醉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缺损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双人登记

2、对过期、损坏及由门诊患者退回的麻醉药品进行销进行登记。

3十三药房管理制度

1、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服法、禁忌等 2定。3制度。45、急诊

67、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有配伍禁忌、涂改等不

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剧、毒药品的处方按其管理条例细则进行调配。

十四药品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1.为确保购进药品的 2.量验收人员应具有依法资格认定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3.验收人员应根据

4.内及时验收。一般药品应在到货内1到货后1小时内验收完毕。5.特殊管理药品和贵重药品应由双人进行验收。6.验收时应根

1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2品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3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4饮片还应注明药品批准文号。

5药品同批号的药品厂检验报告书。

十五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6 2.药品应标

3.距失效期不到3验收入库。4.5.近效期药品在货位上可设置近效期标志或标牌。

6.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促使用。7.对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药品应加强养护管理、陈列检查及销售控制。8.用。

十六药品购进管理制度

1、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合度。

2、业务人员应具有依法认定的药学技术职称或经有关培训考试合格。

3、严格执行本的合法性。1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定的药品采 6按规定保存到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8加盖供货单位质量部门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9理规定执行。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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