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源春林医院奖惩制度8月最新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院奖惩管理制度”。
珠海源春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奖惩制度
一、总则:医院无规章制度,工作职责就不成方圆;没有奖罚分明就不能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医院是一个整体、一个团队,为了保持这个团队更有凝聚力和活力,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为了确保医院工作质量和正常秩序,健全医院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我院要求所有员工必须严格依法行医,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我院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态度,特制定如下“奖惩制度”,要求院领导切实抓好此工作,按照“奖惩制度”条例执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院人员及科室
三、奖惩方式:随时奖惩和年终奖惩相结合四、奖惩金额:奖惩金额见各条款
五、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奖励制度:
第一条款、在医疗服务中,由于服务质量好,医德医风好,技术精良等。科室或个 人收到病人表扬信、答谢信、锦旗、或牌匾情况属实时,奖励50-500元。
第二条款、在对无医疗差错、职责偏差前提下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医务人员,给 予委屈奖励50-200元。
第三条款、对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对改善原有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效 果显著者,于本年度将给予奖励100-1000元。
第四条款、检举揭发坏人坏事,见义勇为,挽救医院和人民生命财产作出突出贡献 者,于本年度将给予奖励100-1000元。第五条款、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获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被授予荣 誉证书和荣誉称号者,于本年度将给予奖励100-1000元。
第六条款、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医院、患者多次书面表扬者,于本年度将给予奖励 100-1000元。
第七条款、修旧利废、节约材料,为降低节约成本作出显著成绩者,于本年度将给予奖励100-1000元。
第八条款、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经调查属实者,于本 年度将给予奖励100-1000元。
第九条款、被区、市、省、国立为标兵或受到通报表彰者,参加同行业组织的各类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给予通报表扬,于本年度将给予奖励100-1000元。第十条款、科室或个人得到媒体正面报道表扬者,每次奖励50-200元。
第十一条款、科室及个人对医院做出重大贡献(包括“创新项目”能为医院经济大幅增长)的员工,医院将给予100-1000元。
第十二条款、年度无纠纷、无差错、无事故、无赔偿以及无扣罚工资的部门给予500-2000元奖励。
第十三条款、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杂事件,并能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使事件得到妥善解决者,于本年度将给予奖励100-1000元。
第十四条款、对于及时发现并杜绝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个人及科室给予奖励50-200元。
第十五条款、每年年底医院将给予优秀员工一定的物质奖励。惩罚制度:
第一条款:凡有如下给医院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时,每次每项罚款20元。
1、工作时间内着装不整
2、办公室或诊室卫生脏、乱、差或在诊室吸烟
3、院内大声喧哗、聚众聊天或串岗闲聊
4、下班后未关好水、电、门窗等
5、在办公场所、诊室吃饭或看书(包括业务书)。
6、工作时间听音乐、玩手机或看视频
7、在工作场所打点滴
8、服务态度生、冷、硬、顶
9、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影响正常运转
10、打上班卡后离开本岗位(到点打卡)
11、B超室、检查室、门诊手术室、门诊治疗室在操作时不关门或操作时与他人聊天影响工作造成投诉属实。
第二条款:凡有如下违反医院劳动纪律或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时,给予如下惩罚:
1、迟到、早退(2至5分钟内)或漏打卡补签名2次内免责;第三次开始每次扣罚人民币10元;以后当月内每多一次按上次双倍扣罚。迟到超过5分钟同时扣罚当月全勤奖(如无全勤奖则扣罚人民币100元)
2、迟到5至30分内扣罚2小时工资;迟到30至60分钟扣罚4小时工资;迟到超过1小时按旷工4小时计算。年度累计迟到超过10次或事假超休30天取消年度奖金。
3、无故脱岗首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开始罚款人民币10元,以后每多一次按上次双倍罚款。(每月超过5次含5次)或一年累计超过10次(含10次)时,加罚200-500 元。经教育不改可考虑除名。
4、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调动,末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含无故超休 不归、先休后请假)均视为旷工:旷工半天扣罚400元及当月全勤奖(如无全勤奖则扣罚人民币100元)。旷工一天扣罚500元及当月全勤奖(如无全勤奖则扣罚人民币100元)。忘打卡未签名每次扣罚4小时工资;年度累计旷工2天以上(含2天),取消年度奖金,并考虑除名。
5、代打卡首次罚款300元,第二次代打卡双倍罚款(双方同罚)。
6、未经批准擅自休假(员工休假包括公休假,均须经本科室负责人同意,科室负责 人休假须经院长或董事长同意),首次罚款100元;两次以上(含两次)取消年度奖 金,并考虑除名。
7、凡属个人自愿提前上班和下班晚走都不算加班,如领导按加班给签名时,每次各 罚100元。
8、如工作需要临时决定加班,签卡必须在加班后两日内完成,对过期签名者每次罚 款100元。
9、医院工作人员利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或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0、保安人员接班后每小时检查一次各楼层的卫生间是否长流水,三楼大厅柜式空 调是否关闭,各楼层大厅及卫生间不需要的电灯是否关闭。发现问题每次每项罚
款20元。
11、保安人员没有按时检查灭火器保证在有效期内,消防栓未能保证完好无损,每 次罚款20元。
12、保安人员没有按时巡查或记录、及时更换或填写消防栓封条或灭火器检查登记 表、无保证安全通道畅通无阻,罚款20元。
13、保安人员工作时间睡觉,每次罚款50元;对工作期间不负责任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10%--100%赔偿。
14、医院冰箱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5、保洁员没做到及时清洗各种物品、清理垃圾、垃圾分类不正确或者没有做好各种登记每次罚款20元。
16、保洁员必须及时回收并上交“医疗废物回收转移联单”并签名,否则到每次罚 款100元。
17、对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全院职工大会者,取消当月全勤奖或罚款100元。
18、医院领导、抢救小组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员要保证手机处于24小时开通状态,如工作需要打不通时,给予每次罚款50元。【电话包括张董事长、冯总经理、院长、医院办公电话】。
19、医疗、护理及医技人员凡由于急诊工作需要来院时,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电话 【电话包括张董事长、冯总经理、院长、医院办公电话,如电话联系不到,每次给 予罚款50元。
第三条款:凡属如下工作不认真、徇私舞弊、违背职业道德、投诉属实等情况,均 给予如下惩罚
1、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任何投诉情况属实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并处罚 金100--1000元,如有同样问题再次发生时,给予加倍罚款。
2、绝不允许任何人在我院搞不团结或有损于团队凝聚力的行为,经发现调查属实时,罚款1000元并有书面检查保证无下例;经教育后再犯,可考虑除名。
3、医院所有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向病人或其家属明示或暗示索要钱物,如发现有接 受来我院就医病人或家属所送红包情况属实时,必须如数退还、同时扣罚本年度奖 金和当月工资的20%,并由当事人负责病人本次就医的全部医疗费用。
4、医院所有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药品供应商的馈赠、回扣或红包,一旦发现属实,须书面检查并罚款200—1000元,同时扣罚本 年度奖金和当月工资的20%。
5、财务人员因工作疏忽或不认真错算工资属实时,每月一人次罚款50元,三人次以上5人次以下罚款300元。年累计5人次以上包括5人次取消年度奖金。
6、财务人员必须依时按国家政策和医院内部要求,及时上报各种报表,迟报、漏报、重报、误报、错报造成的经济损失直接由财务(当事人)负责,每次罚款100元。对医院造成负面影响及经济损失时取消年度奖金并考虑除名。
7、办公室文员或采购人员因工作疏忽或不认真,影响临床正常工作计划,造成物料 不能及时发放或带来不应有的经济损失,投诉属实时首次罚款100元,再次加倍罚 款。
8、办公室人员、采购人员及会计在工作中,因服务态度差造成院内院外投诉属实时,首次罚款100元,再次加倍罚款。
9、因不遵守职业道德、搬弄是非、泄露医院信息、煽动员工对医院不满、造成员工 间不团结、对院领导不满意或因此辞工属实时,每次罚款200元。
10、开源节流下班前5分钟须关闭空调,由于工作疏忽或故意浪费医院水、电、办 公用品及各种材料,每次罚款100元。
11、因工作疏忽造成少收、漏收各种医疗费用时,由当事人等价垫付。
12、擅自使用医院任何设备、器械、仪器、电器及各种用品、物品及材料时,给予 批评并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元;对知错不改屡犯者给双倍处罚并考虑除名。
13、医院所有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医院以外的产品及服务,私自 收取费用,一经发现罚款500元,并按私自收取费用10倍并罚。
14、诚实守信,所有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挪用或盗用医院财、物(挪用视为盗用)一经发现,情况属实。罚款2000元,取消本年度奖金。100元以上送公安机关处理。
15、对于擅自不收、少收各种医疗费用时,由当事人等价垫付并罚款500元,同时在全院大会上做书面检查并考虑除名。
16、病人在办理病历入院手续时,由于工作疏忽,对病人或家属交代不全面而造成医保资料上传错误,给病人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等价赔付并罚款100元。
17、收银人员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对于二次住院的病人必须使用第一次住院使用的住院号(通过询问病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确认),否则每次罚款100元。
18、工作不慎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内时,以批评教育为主,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100---1000元;达1000元以上(含1000元)时,由当事人赔偿20%---100%。
19、工作不慎发生严重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时,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20%---100%,并考虑除名。
20、对损害医院声誉、徇私舞弊、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谋取私利者,每次扣罚100-1000元;对知错不改者加倍处罚并考虑除名。
21、发错药或打错针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因此造成医疗事故时,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以及赔偿30%的经济损失。
22、B超室工作人员为孕妇做胎儿性别鉴定一经发现,罚款5000元甚至除名并追究刑事责任。B超室操作中因不关门造成病人不满投诉属实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时,完全由B超室值班人员承担。
23、药房每月必须核查一次库房近效期(6个月内)商品,并及时报告相关科室做好催销工作(以催销表为准)否则,每品种每次罚款50元。过期药品根据实际情况按药品进货价格50%-100%罚款。
24、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被污染或破损的物品由当时人按进货价赔偿
25、医务人员书写病历、各种记录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每处罚款2元。
26、每月25日前出院病历一周内没有完成并上交到病案室及25日后(包括25日)出院病历三天内没有完成并上交到病案室,每份罚款50元。每逾期1天扣罚责任人10元,逾期一周遗失或不全,扣罚100-500元;涉及纠纷(事故)的病历规定期限内未交或遗失不全的,按责任性医疗争议(事故)处理。
27、院内检查病案室的病历时发现乙级病历,每份扣罚当事人100元。
28、若上级机构在我院病案室检查病历时发现乙级病历,每份扣罚当事人和质控医师各100元,并要求及时整理完善(绝不允许有丙级病历出现)。
29、工作中因错隐瞒或不及时上报,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当事人罚款100---5000元。并在全院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30、故意破坏工作秩序,致使医院无法正常运行,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一经查实由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除名。
31、员工违犯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时,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医院上级汇报,如没及时上报,每次扣科室负责人100元。
32、经3次培训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辞退。注:
1、本制度自执行之日起,原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时,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的解释权与实施由院办负责
3、本制度于2017年9月1日开始执行
珠海源春林中西医结合医院 2017年
8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