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精选3篇)_学院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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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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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基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基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本制度共分十五章,包括总则,招聘,试用与转正,培训,考核,调动,干部任免,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考勤,通勤,通讯,奖罚,申述和附则。

第二章 招聘

四、招聘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择优录用,唯才是举,宁缺毋滥。

3、规范化、程序化。

4、干部和主要岗位要求具有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五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同类岗位工作经验

五、人员需求确认

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规划,确定本部门人员编制,增补人员。

2、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总经理批准进行的人才储备。

3、因人员离职、调岗而增补人员。

4、因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现有人员不能完成,确需增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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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主管副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2、人力资源部接到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后,优先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报相关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若不能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则组织对外招聘。

七、招聘方式的选择

1、网络招聘:根据市场性价比及招聘反馈效果评选有效的网络招聘发布平台,并与其签约,根据公司需要实时发布更新招聘信息。招聘地点在公司。目前使用的是智联招聘网络平台,合同期限为一年。

2、人才市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人以下的招聘,在人才市场或在报纸次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人才市场或公司。

八、招聘的组织及分工

1、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1)整理招聘广告内容,报总经理批准。

(2)回答应聘人员的电话提问,包括公司地址、来公司的路线、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等,但不包括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3)组织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4)提出面试计划,包括主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并具此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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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6)通知录用人员按指定时间报到。

2、分工

(1)人力资源部负责筛选和初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应聘者的知识背景,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B.应聘者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是否符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C.应聘者的个性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求职动机、协调沟通能力等。

D.应聘者是否适应公司企业文化。

(2)人力资源部汇总初次面试结果交二次面试人员。

(3)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和部门经理负责二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应聘者对应聘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情况。B.应聘者胜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经验。C.应聘者对行业、专业的了解程度。

必要时,一次面试和二次面试可合并执行。

(4)对应聘经理级以上干部和高级人才的面试最后必须经由总经理综合考察后作出录用决定。

(5)人力资源部和总经理依据《人员增补申请表》中的用人标准和公司的员工行为规范对人员的录用拥有否决权,部门负责人和部门经理依据岗位职责对人员录用拥有决定权,总经理拥有最终裁定权。所有人员的录用决定均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6)除人力资源部,任何部门无权招聘人员,特殊情况应报部门经理、第3页(总19页)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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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试用与转正

九、新员工上岗前三天为见习培训期。培训时间及内容如下:

1、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教育,时间为一天,内容包括: A.介绍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历史及现状。B.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C.公司工作环境。D.到各部门参观。

2、由用人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两天,内容如下: A.部门内部情况及人员介绍。B.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讲解。C.部门规章制度学习。

3、由用人部门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内容为工作内容、性质、职责、权限、利益、规范。

十、员工在三天见习期间如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公司将不承担工资。三天期满在相互认可的前提下,持《培训反馈单》(见附件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工资从到岗之日起计算。人力资源部负责书面通知财务部,无人力资源部的书面通知,财务部不得发放工资。

十一、新到岗员工的试用期为1至2个月,试用期满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转正申请(见附件三),所在部门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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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人签署具体的评价性意见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无具体的评价性意见,人力资源部有权拒收。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会同部门主管领导与转正申请人谈话。谈话以部门主管领导为主,指出其优缺点,提出希望和建议。

3、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先后签字。

4、报总经理批准。

5、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见附件四),通知财务和转正本人。

十二、员工转正时间可提前或延期。

1、员工提前转正必须由部门主管提出,部门总监审核,总经理批准。

2、员工延期转正由部门主管提出,部门总监批准。员工延期转正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若超过二个月仍不能转正,则予以辞退。

3、凡提前或延期转正,提出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第四章 培训

十三、公司的培训分为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集中培训、制度学习、转岗培训。

1、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2、在岗培训:指不脱产培训。主要是针对员工的某个知识、技能薄弱点,由其主管领导提出要求,员工个人购买相应的书籍,自学提高。

3、脱岗培训:指为获取专业资格证书而必须参加的由政府举办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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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集中培训:指脱产内部培训。主要为提高大多数员工,尤其是干部的工作技能而举办的专题性培训。

5、制度学习:指为使公司新制度贯彻落实而举办的培训。

6、转岗培训:指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进行的培训。

十四、培训的责任、分工

1、见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常务副总经理监督。

2、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岗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每年员工必须写出在岗培训的总结,并针对所学习内容结合公司、本岗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经主管领导、主管副总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部总体汇总后,写出在岗培训分析报告,报常务副总、总经理。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实施。

3、脱岗培训由参加培训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

4、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或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必要时也应进行集中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在每次培训前提出。

5、制度学习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

6、转岗培训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培训内容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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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培训的原则

1、必须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和培训内容。

2、培训要有效果,既要提高被培训者的素质和能力,又要对其本岗位的工作有推动作用,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

第五章 考核

十六、见《河南德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 调动

十七、员工工作调动应填写工作变动通知单(见附页五)

十八、调动人工作交接并移交部门资料后,调出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调入部门对调动者进行转岗培训后,调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分别签字。

十九、《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工作变动前后的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的签字由调动者本人办理,然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签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二十、《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财务部备案。二

十一、公司干部实行层层聘任制,上级聘任下级,总经理批准。二

十二、对干部实行考核,凡考核不及格的予以降职,全部及格则在考核成绩为良以下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七章 干部任免

二十三、凡干部的任命、免职均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令。岗位变动时间以任免令生效时间为准。任免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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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部备案。

二十四、因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而对干部进行集体调整,不再下发任免令,按公司文件执行。岗位变动时间以文件的生效日期为准,无生效日期的以下发时间为准。

二十五、干部任免后的工作交接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其直接上级安排并负责。

第八章 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十六、员工行为准则

1、忠实于公司,严守公司机密,始终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遵守社会公德,不吃、不拿、不卡、不要,不以权谋私。

4、注意交流、沟通,不激化矛盾,认真化解矛盾,5、勤于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勇于闯新。

6、深入工作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7、工作中要做到日理日清、日清日高。

8、从点滴之处节约成本。二

十七、员工行为规范

1、公司全体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禁止穿拖鞋上班。

2、全体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禁止穿短裤、背心、吊带类衣服。男士发长不盖耳、遮眉,不准留胡须并刮干净;女士头发必须梳理伏贴,不可蓬乱,烫怪发型,发色以深色为主。

3、女士可施淡妆,打扮适度,禁止穿超短裙或吊带装,不可浓妆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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抹。

4、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班前、班中不得饮酒。

5、全体员工应以饱满的情绪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容。

6、在客人面前不得修指甲、剔牙、掏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小调、化妆等。

7、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究语言文明,不得说脏话、粗话。

8、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9、会见客人时,应主动握手,在与客人握手时,应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

10、在与客人谈话时,注意坐、立姿势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不大声喧哗。对客人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11、员工在公司内部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德兴文化”,语气要温和大方。

12、各部门员工应团结友爱、互相协作,严禁拆台、斗嘴和背后谈一些不利公司和员工团结的事情。

13、办公场所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以及进行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言行的活动。

14、办公桌上各种物品摆放应规范整齐,注意维护办公场所卫生。

15、公共场所及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应到指定地点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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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办公时间禁止上网看视频及打游戏。

17、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应在完成后及时汇报,若在当天没有完成,应汇报任务的进度情况。

18、凡在工作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应立即汇报。

19、凡违反员工行为规范者,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者罚款100元,依次累计翻倍处罚,最高罚款金额200元封顶,如仍不予改正,则由部门领导劝退。部门内当月累计五次则对部门负责人扣罚工资额的5%。

第九章 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

二十八、员工一经正式入职,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按照所在部门的岗位职责范围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勤奋、敬业、忠诚。二

十九、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员工入职后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在聘用时和工作调动时确定。三

十、员工工资于每月10日将上月工资打入工资卡中。新到岗员工执行试用期工资,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转正员工自转正当日开始执行转正工资。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定级工资的80%。

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即从变动之日起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工资水准,将不定期地对员工工资做适当的调整。

十一、公司的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1、工作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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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策、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与公司同步,能融入到公司集体当中;

3、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并熟练运用于本职工作当中,对公司有突出贡献;

4、擅于团结同事一道工作,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团队精神突出;

5、已经转正定级。

十二、符合待遇条件的员工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写出鉴定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领导综合评议后,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社保手续。

十三、已享受保险人员一经违犯公司有关规定,已不具备继续享受社保待遇条件的,公司将予以取消公司缴纳部分。离职人员的保险从离职当月停止缴纳。

十四、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在发放福利物品时,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超过一个月但未转正的员工可享受50%的份额。

十五、员工在下列天数内,可享受有薪假期。

(1)每周一天休息

(2)法定假日

(3)婚假三天(4)丧假三天及路程假

十六、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工作特点,原则上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人员及公司特殊要求部门和员工在工作忙时不安排休息,所欠休息日待冬季节假日期间适当给予补偿或在病假、事假中抵扣。

第十章 考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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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旷工。其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上班者即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各种考勤与员工的总收入挂钩。员工缺勤按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

十八、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人员,公司总部的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部、售楼处人员的考勤由各项目的主管负责,按照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员工逐日进行考勤。公司总部实行打卡考勤,各项目部无打卡机的,早晚到负责人处签到,每月5日前报到办公室审核汇总,7日前报到财务部,经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核对无误后,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请假应填《请假条》

十九、公司上班时间,夏季为早7:3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为早8:00—12:00,下午13:00—17:00。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即为迟到,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未打卡说明》于当日报到人力资源部,否则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二次罚款100元,当月累计三次予以开除。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对部门负责人处以工资额5% 的罚款。四

十、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相互徇私舞弊现象,要追究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并核实后一律予以开除。

十一、公司实行每周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合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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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员工轮流休息和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如未能休息,由人力资源部记录,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于周六、周日串休(以三十六条为原则)或在员工病假、事假中抵销。

人力资源部的记录以年度为单位,上一年度的累计不转到下年度。

十二、全体员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工作原因没休息的,按四十一条执行。

十三、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含一天),由副总经理批准;两天的由总经理签署意见;两天以上由班子会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事假一天由公司副总经理批准,两天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副总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假超过两天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十四、除有薪假期,员工请事假,按休假日数扣发日工资(两小时内的不扣发工资,但月累计超过5次以上的按实际请假时间累计扣发,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有薪假期超过规定天数,并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十五、员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病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例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其余按事假处理。员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例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十六、公司总部员工无论请事假或是病假都要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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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单,并由部门经理报副总经理签字,最后将请假单送到人力资源部留存并考勤。公司的下属公司、项目部及售楼中心员工请事假或是病假到相关考勤负责人处填写请假单,最后将考勤报到人力资源部。如遇急事、急病或在外地等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请假,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

十七、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

十八、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十九、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超过八小时的按事假处理。五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员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日工资两倍,一日扣罚月工资,连续两日或当月累计3日者开除。

第十一章

通勤

十一、凡被我公司录用且具备通勤条件的员工,从录用之日起享受通勤补贴,补贴金额为每月70元,随当月工资发放。如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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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补贴

(1)公司提供住宿的员工(包括公司要求住宿而不住宿的员工)(2)享受提成的售楼人员(3)临时工

第十二章

通讯

十三、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经常外出或经常对外联络的工作人员给予话费补贴,手机话费实行包干式管理,节约归己,超支不补。五

十四、原由公司配备的手机仍归本人使用,并由使用人负责维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果改用自己手机或离职,应将公司配备的手机交回。手机不交者,将以两倍价格从工资中扣除。

十五、新入职员工应配备电话的,公司只给话费补贴,不配备手机。电话费补贴的办法是:当月15日以前入职的发放全月补贴,15日以后入职的,不享受当月话费补助。

十六、离职当月工作日数不足整月的,话费补贴按天计发。如话费已发放,多发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十七、享受手机话费补助的员工,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如果无故关机或不接听将扣罚话费。如更换号码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否则不予发放话费补助。因关机或换号失去联系,影响工作的由本人自负责任。

第十三章

奖罚

十八、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此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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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奖励范围:

1、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爱护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4)、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5)、提出建设性建议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2、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励: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做出重大贡献;(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4)、为总公司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各项奖励作为员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列入本人档案。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奖励建议,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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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资源部。

十、处罚范围

1、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处罚或工资降级: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3)、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计划目标;

(5)、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6)、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员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报请总经理审批给予工资降级。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被罚款人收到罚款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罚款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出据收据给被罚款人同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凡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罚款的一律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员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的给予辞退或除名: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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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重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办公秩序以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员工出现上述行为,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部门经理亦应负有领导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

1、罚款200—500元;

2、降职、降级。

第十四章

申诉

十一、凡受到处罚的,若认为对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有出入造成处罚过重的或不应处罚的,均有权提出申诉。

十二、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申诉的理由、事实,提供证明人或证据,送人力资源部。

十三、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诉书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在五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申诉人,申诉人可以补充说明或撤回申诉。

十四、若申述理由成立,人力资源部报请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降低处罚并在公司公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六

十五、下列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不接受申诉人的申诉:

1、无新的事实说明或证明人;

2、无书面申诉书;

3、申诉理由与处罚无关。

十六、由总经理直接要求进行的处罚,不得申诉。

第十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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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十八、本制度的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修订一次。

十九、本制度作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各部门制定的制度凡与本制度内容相关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公司原来的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原内容相同的制度一律作废。

河南德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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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基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公司在人力资源方面的基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本制度共分十五章,包括总则,招聘,试用与转正,培训,考核,调动,干部任免,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考勤,通勤,通讯,奖罚,申述和附则。

第二章 招聘

四、招聘的原则 1、2、3、4、公平、公正、公开

择优录用,唯才是举,宁缺毋滥。规范化、程序化。

干部和主要岗位要求具有正规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五年以上大中型企业同类岗位工作经验 五、人员需求确认 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规划,确定本部门人员编制,增补人员。2、3、4、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总经理批准进行的人才储备。因人员离职、调岗而增补人员。

因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现有人员不能完成,确需增加人员。

六、招聘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主管副总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2、人力资源部接到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后,优先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报常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实施。3、若不能以内部招聘或调动的方式解决,则组织对外招聘。

七、招聘方式的选择 1、专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30人以上的招聘,在报纸打1/4版及以上的广告,公司无场地时,招聘地点选择在地处交通便利地点的酒店。2、报纸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30人以上的招聘,在报纸主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公司。3、人才市场招聘:适用于需求人数在15人以下的招聘,在人才市场或在报纸次要版面打1/8版及以下的广告,招聘地点在人才市场或公司。八、招聘的组织及分工 1、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包括:

(1)整理招聘广告内容,报常务副总批准。

(2)回答应聘人员的电话提问,包括公司地址、来公司的路线、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等,但不包括工资待遇。

(3)组织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4)提出面试计划,包括主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并具此组织实施。

(5)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6)通知录用人员按指定时间报到。2、分工

(1)人力资源部和常务副总负责筛选和初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应聘者的知识背景,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B.应聘者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是否符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C.应聘者的个性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求职动机、协调沟通能力等。

D.应聘者是否适应公司企业文化。

(2)人力资源部汇总初次面试结果交二次面试人员。

(3)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和主管副总负责二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应聘者对应聘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情况。B.应聘者胜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经验。C.应聘者对行业、专业的了解程度。

必要时,一次面试和二次面试可合并执行。

(4)对应聘经理级以上干部和高级人才的面试最后必须经由总经理综合考察后作出录用决定。

(5)人力资源部和常务副总依据《人员增补申请表》中的用人标准和公司的员工行为规范对人员的录用拥有否决权,部门负责人和主

管副总依据岗位职责对人员录用拥有决定权,总经理拥有最终裁定权。所有人员的录用决定均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6)除人力资源部,任何部门无权招聘人员,特殊情况应报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 试用与转正

九、新员工上岗前三天为见习培训期。培训时间及内容如下: 1、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入职教育,时间为一天,内容包括:

A.介绍公司企业文化、发展历史及现状。B.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C.公司工作环境。D.到各部门、工地参观。2、由用人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两天,内容如下:

A.部门内部情况及人员介绍。B.岗位工作内容及职责讲解。C.部门规章制度学习。3、由用人部门进行岗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为两个月,内容为工作内容、性质、职责、权限、利益、规范。

十、员工在三天见习期间如自动离职或被辞退,公司将不承担工资。三天期满在相互认可的前提下,持《培训反馈单》(见附件三)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工资从到岗之日起计算。人力资源部负责书面通知结算中心,无人力资源部的书面通知,结算中心不得发放工资。

十一、新到岗员工的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按下列程序办理: 1、本人应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工作总结和转正申请(见附件三),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具体的评价性意见后送交人力资源部。无具体的评价性意见,人力资源部有权拒收。2、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中层以上干部转正时应为常务副总)会同部门主管领导与转正申请人谈话。谈话以部门主管领导为主,指出其优缺点,提出希望和建议。3、4、5、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经理先后签字。报总经理批准。

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见附件四),通知财务和转正本人。

十二、员工转正时间可提前或延期。1、员工提前转正必须由主管副总提出,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且必须对公司有突出贡献或是专家型人才。2、员工延期转正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主管副总批准。员工延期转正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二个月,若超过二个月仍不能转正,则予以辞退。3、凡提前或延期转正,提出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第四章 培训

十三、公司的培训分为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在岗培训、脱岗培训、集中培训、制度学习、转岗培训。1、见习培训和岗位适应性培训:指对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2、在岗培训:指不脱产培训。主要是针对员工的某个知识、技能薄弱点,由其主管领导提出要求,员工个人购买相应的书籍,自学提高。3、脱岗培训:指为获取专业资格证书而必须参加的由政府举办的培训。4、集中培训:指脱产内部培训。主要为提高大多数员工,尤其是干部的工作技能而举办的专题性培训。5、6、制度学习:指为使公司新制度贯彻落实而举办的培训。转岗培训:指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进行的培训。

十四、培训的责任、分工 1、见习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常务副总经理监督。2、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必须参加在岗培训。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每年员工必须写出在岗培训的总结,并针对所学习内容结合公司、本岗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经主管领导、主管副总审阅并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汇总。人力资源部总体汇总后,写出在岗培训分析报告,报常务副总、总经理。每年年初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的形式组织实施。3、脱岗培训由参加培训人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总经理逐级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4、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由公司总经理提出或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常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组织实

施。各部门必要时也应进行集中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的要求,在每次培训前提出。5、6、制度学习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

转岗培训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负责,人力资源部监督,培训内容同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十五、培训的原则 1、2、必须有明确的培训目的和培训内容。

培训要有效果,既要提高被培训者的素质和能力,又要对其本岗位的工作有推动作用,达到学有所用的目的。

第五章 考核

十六、见《沈阳诚发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 调动

十七、员工工作调动应填写工作变动通知单(见附页五)

十八、调动人工作交接并移交部门资料后,调出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调入部门对调动者进行转岗培训后,调入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并负责,然后由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分别签字。

十九、《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工作变动前后的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的签字由调动者本人办理,然后送交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常务副总、总经理的签字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二十、《工作变动通知单》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结算中心备案。

二十一、公司干部实行层层聘任制,上级聘任下级,总经理批准。二十二、对干部实行考核,凡考核不及格的予以降职,全部及格则在考核成绩为良以下的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

第七章 干部任免

二十三、凡干部的任命、免职均由人力资源部下发任免令。岗位变动时间以任免令生效时间为准。任免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复印件送结算中心备案。

二十四、因组织机构调整等原因而对干部进行集体调整,不再下发任免令,按公司文件执行。岗位变动时间以文件的生效日期为准,无生效日期的以下发时间为准。

二十五、干部任免后的工作交接按相关规定执行,由其直接上级安排并负责。

第八章 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

二十六、员工行为准则 1、2、3、4、5、6、7、8、忠实于公司,严守公司机密,始终把公司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遵守社会公德,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注意交流、沟通,不激化矛盾,认真化解矛盾,勤于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勇于闯新。深入工作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工作中要做到日理日清、日清日高。从点滴之处节约成本。

二十七、员工行为规范

1、公司员工内部不允许谈恋爱,如经发现公司只留一人,两人可自行斟酌。

2、公司全体员工着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平整,禁止穿拖鞋上班。

3、全体员工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内着装公司统一工装,周六、周日需要换洗可以不着工装,如不需换洗周六、周日上班的也必须着工装。

4、全体员工必须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禁止穿短裤或运动服。男士发长不盖耳、遮眉,不准留胡须并刮干净;女士头发必须梳理伏贴,不可蓬乱,烫怪发型,发色以深色为主。

5、女士可施淡妆,打扮适度,禁止穿超短裙或吊带装,不可浓妆艳抹。

6、注意保持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班前、班中不得饮酒。7、全体员工应以饱满的情绪进入工作状态,不得面带倦容。8、在客人面前不得修指甲、剔牙、掏耳朵、打饱嗝、伸懒腰、哼小调、化妆等。

9、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究语言文明,不得说脏话、粗话。

10、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11、会见客人时,应主动握手,在与客人握手时,应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

12、在与客人谈话时,注意坐、立姿势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不大声喧哗。对客人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13、员工在公司内部接听电话时,应说:“您好,诚发展”,语气要温和大方。

14、各部门员工应团结友爱、互相协作,严禁拆台、斗嘴和背后谈一些不利公司和员工团结的事情。

15、办公场所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以及进行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言行的活动。

16、办公桌上各种物品摆放应规范整齐,注意维护办公场所卫生。17、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应到指定地点吸烟。18、办公时间禁止上网聊天及打游戏,严禁电话聊天。19、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应在完成后及时汇报,若在当天没有完成,应汇报任务的进度情况。

20、凡在工作中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困难应立即汇报。凡违反员工行为规范者,一次给予口头警告,当月累计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者劝退。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则对部门负责人扣罚工资额的5%。

第九章 岗位职责、薪酬及福利

二十八、员工一经正式入职,必须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按照所在部门的岗位职责范围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到勤奋、敬业、忠诚。

二十九、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制定相应的薪酬标准。员工入职后执行以岗定薪的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在聘用时和工作调动时确定。三十、员工工资于每月25日将上月工资打入工资卡中。新到岗员工执行试用期工资,首月按照实际到岗工作天数发给工资。转正员工自转正当日开始执行转正工资。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定级工资的80—90%。

员工岗位发生变动,即从变动之日起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工资水准,将不定期地对员工工资做适当的调整。

三十一、公司的正式员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1、工作积极,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突出;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策、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思想与公司同步,能融入到公司集体当中;

3、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所需能力和专业知识并熟练运用于本职工作当中,对公司有突出贡献;

4、擅于团结同事一道工作,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团队精神突出; 5、已经转正定级。

三十二、符合待遇条件的员工经本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写出鉴定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领导综合评议后,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社保手续。

三十三、已享受保险人员一经违犯公司有关规定,已不具备继续享受

社保待遇条件的,公司将予以取消公司缴纳部分。离职人员的保险从离职当月停止缴纳。

三十四、正式员工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待遇。在发放福利物品时,试用期未满一个月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超过一个月但未转正的员工可享受50%的份额。

三十五、员工在下列天数内,可享受有薪假期。

(1)每周一天休息

(2)法定假日

(3)婚假三天(4)丧假三天及路程假

三十六、根据公司所在行业的工作特点,原则上特殊岗位特殊情况人员及公司特殊要求部门和员工在工作忙时不安排休息,所欠休息日待冬季节假日期间适当给予补偿或在病假、事假中抵扣。

第十章 考勤

三十七、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四个方面: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和旷工。其中,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上班者即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各种考勤与员工的总收入挂钩。员工缺勤按缺勤事由扣发相应的工资。

三十八、各部门设立兼职考勤人员,公司总部的考勤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工程部、售楼处人员的考勤由各项目的主管负责,按照公司工作时间规定,对员工逐日进行考勤。公司总部实行打卡考勤,各项目部无打卡机的,早晚到负责人处签到,每月5日前报到办公室审核汇总,7日前报到结算中心,经副总经理审核签字,核对无误后,作为计发工资的依据。请假应填《请假条》

三十九、公司上班时间,夏季为早7:3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为早8:00—12:00,下午13:00—17:00。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即为迟到,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填写《未打卡说明》于当日报到人力资源部,否则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二次罚款100元,当月累计三次予以开除。部门内当月累计三次对部门负责人处以工资额5% 的罚款。四十、考勤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相互徇私舞弊现象,要追究部门经理或负责人的责任,发现并核实后一律予以开除。

四十一、公司实行每周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合理安排员工轮流休息和工作,确保工作正常进行。如未能休息,由人力资源部记录,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总经理批准后,于周六、周日串休(以三十六条为原则)或在员工病假、事假中抵销。

人力资源部的记录以年度为单位,上一年度的累计不转到下年度。

四十二、全体员工均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因工作原因没休息的,按四十一条执行。

四十三、员工因私事确需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员工请事假一天以内的(含一天),由副总经理批准;两天的由总经理签署意见;两天以上由班子会批准。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事假一天由公司副总经

理批准,两天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副总请假两天(含两天)以内由总经理批准。凡请假超过两天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

四十四、除有薪假期,员工请事假,按休假日数扣发日工资(两小时内的不扣发工资,但月累计超过5次以上的按实际请假时间累计扣发,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计算)。有薪假期超过规定天数,并按权限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其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四十五、员工因病需要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病假(急诊除外)。看病后凭诊断证明休假,看病时间不足半天(以就诊病例或医疗手册为准)的按出勤计算其余按事假处理。员工因病休假的,以医院开出的休假条的时间及日期为依据,无病例证明的视情况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四十六、公司总部员工无论请事假或是病假都要到人力资源部填写请假单,并由部门经理报副总经理签字,最后将请假单送到人力资源部留存并考勤。公司的下属公司、项目部及售楼中心员工请事假或是病假到相关考勤负责人处填写请假单,最后将考勤报到人力资源部。如遇急事、急病或在外地等特殊原因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请假,但事后必须立即补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十七、员工结婚可给婚假三天。

四十八、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及其他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料理丧事的,经批准可给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属死亡,需本人前去料理丧事时,经批准可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十九、经批准每周占用不超过八小时(含八小时)工作时间参加业余学习培训的视为出勤,超过八小时的按事假处理。五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工论处: 1、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2、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上班的; 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员工旷工,半日以内者扣罚日工资两倍,一日扣罚月工资,连续两日或当月累计3日者开除。

第十一章

通勤

五十一、凡被我公司录用且具备通勤条件的员工,从录用之日起享受通勤补贴,补贴金额为每月70元,随当月工资发放。如新入职员工或离职员工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

五十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通勤补贴

(1)公司提供住宿的员工(包括公司要求住宿而不住宿的员工)(2)享受提成的售楼人员(3)临时工

第十二章

通讯

五十三、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对经常外出或经常对外联络的工作人员给予话费补贴,手机话费实行包干式管理,节约归己,超支不补。五十四、原由公司配备的手机仍归本人使用,并由使用人负责维修,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如果改用自己手机或离职,应将公司配备的手机交回。手机不交者,将以两倍价格从工资中扣除。

五十五、新入职员工应配备电话的,公司只给话费补贴,不配备手机。电话费补贴的办法是:当月15日以前入职的发放全月补贴,15日以后入职的,不享受当月话费补助。

五十六、离职当月工作日数不足整月的,话费补贴按天计发。如话费已发放,多发天数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十七、享受手机话费补助的员工,必须24小时开机,保证信息畅通。如果无故关机或不接听将扣罚话费。如更换号码应立即通知办公室,否则不予发放话费补助。因关机或换号失去联系,影响工作的由本人自负责任。

第十三章

奖罚

五十八、公司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适当的奖罚,以此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五十九、奖励范围:

1、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

(1)、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人才对总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2)、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挽回由于本人工作失误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属于此奖励范围);

(3)、爱护公司财产、节约公司资金有突出成绩;

(4)、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5)、提出建设性建议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

以上奖励由各部门随时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

部、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发给一次性奖金。

2、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员工给予工资晋级及奖励:

(1)、有创新、开拓精神,引进的先进管理机制被采纳并对公司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为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做出重大贡献;(3)、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4)、为总公司做出其他突出贡献。

以上奖励均由各部门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工资晋级及奖金。

各项奖励作为员工考评和职务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列入本人档案。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的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奖励建议,报人力资源部。

六十、处罚范围

1、员工有以下表现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处罚或工资降级:

(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2)、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3)、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计划目标;

(5)、公司各部门领导决策重大失误;

(6)、虚报功绩、不实事求是。

以上处罚由部门随时将书面材料报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部

也可根据检查结果直接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员工有上述表现者视情况给予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也可报请总经理审批给予工资降级。各管理部门可根据本部门管辖权限向公司提出具体处罚建议。

被罚款人收到罚款单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应将罚款交到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出据收据给被罚款人同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凡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罚款的一律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2、员工犯有以下错误之一的给予辞退或除名: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多次旷工或消极怠工;

(2)、有贪污、盗窃、流氓、打架斗殴行为;

(3)、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4)、违反外事纪律,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和利益;

(5)、严重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办公秩序以及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

员工出现上述行为,确属部门执行规章制度不够,管理不严、不力造成的,所在部门经理亦应负有领导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

1、罚款200—500元;

2、降职、降级。

第十四章

申述

六十一、凡受到处罚的,若认为对处罚所认定的事实有出入造成处罚过重的或不应处罚的,均有权提出申诉。

六十二、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申诉的理由、事实,提供证明人或证据,送人力资源部。

六十三、人力资源部收到申诉书后应立即展开调查,并在五日内将调查结果反馈给申诉人,申诉人可以补充说明或撤回申诉。

六十四、若申述理由成立,人力资源部报请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撤消或降低处罚并在公司公布,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六十五、下列情况下,人力资源部不接受申诉人的申诉: 1、2、3、无新的事实说明或证明人; 无书面申诉书; 申诉理由与处罚无关。

六十六、由总经理直接要求进行的处罚,不得申诉。

第十五章

附则

六十七、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六十八、本制度的修改权归总经理办公会,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修订一次。

六十九、本制度作为公司的基本制度,各部门制定的制度凡与本制度内容相关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公司原来的制度与本制度相冲突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原内容相同的制度一律作废。

盘锦福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日

第3篇: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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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

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

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

言。

□ 雇 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 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作业员试用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 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

(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保证。

(五)人事资料。

(六)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15岁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 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附表6.1.1。

(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 保 证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

(二)公司保无效。

(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

(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

(一)服务本公司员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二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 愿放弃先诉抗辩权:(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

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 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

(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五)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五条 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 服 务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

弊,接受招待或以公 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 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 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 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十九条 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 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

第二十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

3.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 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

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 待 遇

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

第二十二条 员工待遇分为

(一)本薪

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单位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表6.1.2第二十三条 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5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及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 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 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 休 假

第二十五条 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条 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 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 如下

(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

(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

(三)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

(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第二十八条 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 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 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第三十条 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 请 假

第三十一条 员工请假分为八种

表6.1.4 第三十二

条 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

(二)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

第三十三条 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 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 奖 惩

第三十四条 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三十八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九条 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条 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 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四条 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考 核 第四十五条 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四十六条 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

第四十七条 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 小组核定。

第四十八条 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

□ 加 班

第四十九条 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五十条 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准后 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五十一条 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

第五十二条 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 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三条 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 出 差

第五十四条 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 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伍拾伍条 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 训 练

第五十六条 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 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七条 员工训练分为:

(壹)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 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 迁 调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 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六十条 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 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六十一条 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 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六十二条 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 员暂行代理。

□ 留职停薪

第六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

第六十四条 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第六十五条 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条 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

第六十七条 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 福 利

第六十八条 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 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陆拾玖条 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 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 保 险

第七十一条 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七十二条 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 抚 恤

第七十三条 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 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 退 休

第七十四条 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 资 遣

第七十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七十六条 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条 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条 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 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九条 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第八十条 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 安全与卫生

第八十一条 本公司各单位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 工身体健康。

第八十二条 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诸规定,以保护公司及个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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