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规章制度(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锅炉管理规章制度”。
第1篇:锅炉管理规章制度
江西全鑫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锅炉安全规章制度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13、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六)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第2篇: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
宁阳远大豆制品厂
蒸 汽 锅 炉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二0一六年三月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 制度汇编目录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3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3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5 四、交接班制度........6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7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9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10 八、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2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1)、燃煤锅炉 :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专职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的检查
1、炉内检查:燃烧室内部无杂物和积灰,烟道隔墙无短路,受热面清洁,水冷壁、对流管、排污管完好,看火孔、人孔完整,炉墙无裂缝,喷燃器工作正常。
2、烟道检查:烟道清洁无积灰,挡板灵活密封性好。3、进入炉膛和烟道检查时,必须指定专人在外监护。4、炉火检查:(1)炉墙、看火孔、人孔严密无漏,调风器灵活,各部保温完整无损,各种部件、零件齐全,梯子、栏杆完好,通道无杂物堆积,照明设备完好。(2)防爆门完好。(3)安全阀有校验标签而且完好灵敏。
5、两侧水位计水位指示一致,无泄漏,显示液位清楚,照明充足,各管道支架、吊架完整牢固,保温层完整。
6、取样和加药设备及附件良好。
7、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警示标志规范,各种仪表完整、灵活、准确,照明充足。二、锅炉点火前的准备
1、检查完毕后,开始向锅炉上合格的水,给水温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上水应缓慢,夏季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3小时。
2、水位升到水位计三分之一处应停止上水,检查孔、盖及法兰结合面,堵头和放水阀等有无渗、漏水现象,若水位有降低现象,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及时排除。
3、新安装的锅炉和炉墙重新砌筑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工作。待烘锅炉有关系统(管线)与其它正在检修或安装的锅炉必须隔开。烘炉的温度、锅炉压力、烘炉的时间必须按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三、锅炉点火
1、检查各系统设备处于待启动状态,各阀门开关位置正确,燃气、燃油符合要求,各仪表指示正确。然后按点火顺序点火,点火时应将风机档板关到最小,开启烟道档板,通风不少于15分钟,然后根据不同炉型的操作步骤进行点火。
2、点火应注意监视燃烧情况,若点火不着或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停止供应燃料,停止点火,开大引风档板,按规定通风后重新点火,点火时,人站在火门侧面,严禁先开燃料阀门后点火。
3、锅炉投入运行时,热水锅炉应先启动循环水泵,待系统充分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四、运行中的调整
1、司炉工必须做到“五勤”、“六稳”:即勤检查、勤看火、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和汽压、汽温、汽包水位稳,风压燃烧稳,燃料稳,增减负荷稳。
2、水位保持在低于水位计上部可见边缘25cm,高于水位计下部可见边缘25cm的范围内,调节水位应缓慢、均匀,水位计保持灵活完好,每班至少要冲洗水位计2次,水位报警器每交班时进行一次音响灯光(报警)试验。五、排污
1、锅炉排污由化验员现场监视,排污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各排污阀关闭严密。
2、排污应缓慢进行,防止水冲击,如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应停止排污,待故障排除后进行排污。
3、在排污过程中,如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但水位过高和汽水共腾时除外。
4、排污时应专人看管,严禁脱离岗位。六、停炉操作
1、司炉与司助人员协调后,方可进行停炉操作。2、先减少燃油(煤),然后减少风量,直到负荷降至零后,关闭主气阀,然后停止送风,5分钟后停止引风。
3、关闭烟道挡板,密封各炉门、人孔等。
4、锅炉熄火后,当蒸气压力超过工作压力时,应开启排汽阀或向锅炉内加水并进行排污,但锅炉不应有明显的冷却。
5、锅炉压力未降至零时,要保持正常水位,操作人员不得离岗。七、故障停炉
1、停止供油(供气或投煤)。
2、停止鼓风机,5分钟后停止引风机。3、其它操作与正常停炉相同。八、停炉后的维护
1、停炉后,当气压降至零,排烟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离开岗位。
2、为确保设备均匀冷却,停炉后冷却方式和速度规定如下:(1)停炉后4—6小时(夏季4小时,冬季6小时)内紧闭各炉门、人孔门、烟道挡板。
(2)汽压降至0.2MPa时开空气门。
(3)停炉24小时后,炉水温度降至60—70℃可将炉水全部放完。
(4)冬季停炉,现场应制定有效的防冻措施。九、停炉的保养
为了防止锅炉在停用期间造成氧化腐蚀,停用期间必须做好保养工作。根据停炉时间长短采用不同保养方法。1、压力保养:停炉一周之内采用此保养方法。
(1)停炉放水,清除泥渣、水垢、受热面灰污,炉内加注已除氧合格水至满。
(2)将水加热到100℃以上,水中气体排除后关闭所有阀门,防止漏水,将水压升到0.1MPa,定期补水、稳压,保持水温。
2、湿保养法:停炉一月之内采用此保养法。
(1)停炉、放水,除泥渣、水垢、受热面灰污,关闭各阀、孔。(2)用专用泵将配好的碱性溶液注入锅炉内至满,保持PH值在10以上,以抵制水中的溶解氧对锅炉的腐蚀。配置碱液应用锅炉给水或软化水。锅炉在进碱液前应处于低水位状态,在碱液进入后,用专用泵使锅炉内的水循环,使碱液浓度均匀一致。
(3)碱液的配制比例是每吨锅水加入氢氧化钠(又称火碱)8—10Kg或磷酸三钠20Kg(根据水的硬度进行配比)。
(4)化验员每4天对锅炉水化验一次,如碱度降底应补充碱液。(5)定期用微火对锅炉加热,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6)锅炉运行前,应排尽碱液,并用水冲洗干净。
第3篇: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
宁阳远大豆制品厂
蒸 汽 锅 炉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二0一六年三月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 制度汇编目录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四、交接班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八、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2
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1)、燃煤锅炉 :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专职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的检查
1、炉内检查:燃烧室内部无杂物和积灰,烟道隔墙无短路,受热面清洁,水冷壁、对流管、排污管完好,看火孔、人孔完整,炉墙无裂缝,喷燃器工作正常。
2、烟道检查:烟道清洁无积灰,挡板灵活密封性好。3、进入炉膛和烟道检查时,必须指定专人在外监护。4、炉火检查:(1)炉墙、看火孔、人孔严密无漏,调风器灵活,各部保温完整无损,各种部件、零件齐全,梯子、栏杆完好,通道无杂物堆积,照明设备完好。(2)防爆门完好。(3)安全阀有校验标签而且完好灵敏。
5、两侧水位计水位指示一致,无泄漏,显示液位清楚,照明充足,各管道支架、吊架完整牢固,保温层完整。
6、取样和加药设备及附件良好。
7、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警示标志规范,各种仪表完整、灵活、准确,照明充足。二、锅炉点火前的准备
1、检查完毕后,开始向锅炉上合格的水,给水温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上水应缓慢,夏季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3小时。
2、水位升到水位计三分之一处应停止上水,检查孔、盖及法兰结合面,堵头和放水阀等有无渗、漏水现象,若水位有降低现象,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及时排除。
3、新安装的锅炉和炉墙重新砌筑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工作。待烘锅炉有关系统(管线)与其它正在检修或安装的锅炉必须隔开。烘炉的温度、锅炉压力、烘炉的时间必须按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三、锅炉点火
1、检查各系统设备处于待启动状态,各阀门开关位置正确,燃气、燃油符合要求,各仪表指示正确。然后按点火顺序点火,点火时应将风机档板关到最小,开启烟道档板,通风不少于15分钟,然后根据不同炉型的操作步骤进行点火。
2、点火应注意监视燃烧情况,若点火不着或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停止供应燃料,停止点火,开大引风档板,按规定通风后重新点火,点火时,人站在火门侧面,严禁先开燃料阀门后点火。
3、锅炉投入运行时,热水锅炉应先启动循环水泵,待系统充分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四、运行中的调整 1、司炉工必须做到“五勤”、“六稳”:即勤检查、勤看火、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和汽压、汽温、汽包水位稳,风压燃烧稳,燃料稳,增减负荷稳。
2、水位保持在低于水位计上部可见边缘25cm,高于水位计下部可见边缘25cm的范围内,调节水位应缓慢、均匀,水位计保持灵活完好,每班至少要冲洗水位计2次,水位报警器每交班时进行一次音响灯光(报警)试验。五、排污
1、锅炉排污由化验员现场监视,排污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各排污阀关闭严密。
2、排污应缓慢进行,防止水冲击,如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应停止排污,待故障排除后进行排污。
3、在排污过程中,如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但水位过高和汽水共腾时除外。
4、排污时应专人看管,严禁脱离岗位。六、停炉操作
1、司炉与司助人员协调后,方可进行停炉操作。2、先减少燃油(煤),然后减少风量,直到负荷降至零后,关闭主气阀,然后停止送风,5分钟后停止引风。
3、关闭烟道挡板,密封各炉门、人孔等。
4、锅炉熄火后,当蒸气压力超过工作压力时,应开启排汽阀或向锅炉内加水并进行排污,但锅炉不应有明显的冷却。
5、锅炉压力未降至零时,要保持正常水位,操作人员不得离岗。七、故障停炉
1、停止供油(供气或投煤)。
2、停止鼓风机,5分钟后停止引风机。3、其它操作与正常停炉相同。八、停炉后的维护
1、停炉后,当气压降至零,排烟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离开岗位。
2、为确保设备均匀冷却,停炉后冷却方式和速度规定如下:(1)停炉后4—6小时(夏季4小时,冬季6小时)内紧闭各炉门、人孔门、烟道挡板。
(2)汽压降至时开空气门。
(3)停炉24小时后,炉水温度降至60—70℃可将炉水全部放完。
(4)冬季停炉,现场应制定有效的防冻措施。九、停炉的保养 为了防止锅炉在停用期间造成氧化腐蚀,停用期间必须做好保养工作。根据停炉时间长短采用不同保养方法。
1、压力保养:停炉一周之内采用此保养方法。
(1)停炉放水,清除泥渣、水垢、受热面灰污,炉内加注已除氧合格水至满。
(2)将水加热到100℃以上,水中气体排除后关闭所有阀门,防止漏水,将水压升到,定期补水、稳压,保持水温。
2、湿保养法:停炉一月之内采用此保养法。
(1)停炉、放水,除泥渣、水垢、受热面灰污,关闭各阀、孔。(2)用专用泵将配好的碱性溶液注入锅炉内至满,保持PH值在10以上,以抵制水中的溶解氧对锅炉的腐蚀。配置碱液应用锅炉给水或软化水。锅炉在进碱液前应处于低水位状态,在碱液进入后,用专用泵使锅炉内的水循环,使碱液浓度均匀一致。
(3)碱液的配制比例是每吨锅水加入氢氧化钠(又称火碱)8—10Kg或磷酸三钠20Kg(根据水的硬度进行配比)。
(4)化验员每4天对锅炉水化验一次,如碱度降底应补充碱液。(5)定期用微火对锅炉加热,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6)锅炉运行前,应排尽碱液,并用水冲洗干净。
第4篇: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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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 汽 锅 炉 安 全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二0一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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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安全规章 制度汇编目录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3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4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6
四、交接班制度............................................................7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8
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10
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11
八、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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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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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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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燃煤锅炉 :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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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司炉专职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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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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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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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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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锅炉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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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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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汽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点火前的检查
1、炉内检查:燃烧室内部无杂物和积灰,烟道隔墙无短路,受热面清洁,水冷壁、对流管、排污管完好,看火孔、人孔完整,炉墙无裂缝,喷燃器工作正常。
2、烟道检查:烟道清洁无积灰,挡板灵活密封性好。
3、进入炉膛和烟道检查时,必须指定专人在外监护。
4、炉火检查:(1)炉墙、看火孔、人孔严密无漏,调风器灵活,各部保温完整无损,各种部件、零件齐全,梯子、栏杆完好,通道无杂物堆积,照明设备完好。(2)防爆门完好。(3)安全阀有校验标签而且完好灵敏。
5、两侧水位计水位指示一致,无泄漏,显示液位清楚,照明充足,各管道支架、吊架完整牢固,保温层完整。
6、取样和加药设备及附件良好。
7、压力表、温度表、水位计警示标志规范,各种仪表完整、灵活、准确,照明充足。
二、锅炉点火前的准备
1、检查完毕后,开始向锅炉上合格的水,给水温度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上水应缓慢,夏季不少于2小时,冬季不少于3小时。
2、水位升到水位计三分之一处应停止上水,检查孔、盖及法兰结合面,堵头和放水阀等有无渗、漏水现象,若水位有降低现象,必须查明故障原因,及时排除。
3、新安装的锅炉和炉墙重新砌筑后的锅炉必须进行烘炉工作。待烘锅炉有关系统(管线)与其它正在检修或安装的锅炉必须隔开。烘炉的温度、锅炉压力、烘炉的时间必须按厂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三、锅炉点火
1、检查各系统设备处于待启动状态,各阀门开关位置正确,燃气、燃油符合要求,各仪表指示正确。然后按点火顺序点火,点火时应将风机档板关到最小,开启烟道档板,通风不少于15分钟,然后根据不同炉型的操作步骤进行点火。
2、点火应注意监视燃烧情况,若点火不着或发生灭火时,应立即停止供应燃料,停止点火,开大引风档板,按规定通风后重新点火,点火时,人站在火门侧面,严禁先开燃料阀门后点火。
3、锅炉投入运行时,热水锅炉应先启动循环水泵,待系统充分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
四、运行中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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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炉工必须做到“五勤”、“六稳”:即勤检查、勤看火、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和汽压、汽温、汽包水位稳,风压燃烧稳,燃料稳,增减负荷稳。
2、水位保持在低于水位计上部可见边缘25cm,高于水位计下部可见边缘25cm的范围内,调节水位应缓慢、均匀,水位计保持灵活完好,每班至少要冲洗水位计2次,水位报警器每交班时进行一次音响灯光(报警)试验。
五、排污
1、锅炉排污由化验员现场监视,排污后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各排污阀关闭严密。
2、排污应缓慢进行,防止水冲击,如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应停止排污,待故障排除后进行排污。
3、在排污过程中,如锅炉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排污,但水位过高和汽水共腾时除外。
4、排污时应专人看管,严禁脱离岗位。
六、停炉操作
1、司炉与司助人员协调后,方可进行停炉操作。
2、先减少燃油(煤),然后减少风量,直到负荷降至零后,关闭主气阀,然后停止送风,5分钟后停止引风。
3、关闭烟道挡板,密封各炉门、人孔等。
4、锅炉熄火后,当蒸气压力超过工作压力时,应开启排汽阀或向锅炉内加水并进行排污,但锅炉不应有明显的冷却。
5、锅炉压力未降至零时,要保持正常水位,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七、故障停炉
1、停止供油(供气或投煤)。
2、停止鼓风机,5分钟后停止引风机。
3、其它操作与正常停炉相同。
八、停炉后的维护
1、停炉后,当气压降至零,排烟温度降至70℃以下时,方可离开岗位。
2、为确保设备均匀冷却,停炉后冷却方式和速度规定如下:(1)停炉后4—6小时(夏季4小时,冬季6小时)内紧闭各炉门、人孔门、烟道挡板。
(2)汽压降至0.2MPa时开空气门。
(3)停炉24小时后,炉水温度降至60—70℃可将炉水全部放完。
(4)冬季停炉,现场应制定有效的防冻措施。
九、停炉的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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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锅炉在停用期间造成氧化腐蚀,停用期间必须做好保养工作。根据停炉时间长短采用不同保养方法。
1、压力保养:停炉一周之内采用此保养方法。
(1)停炉放水,清除泥渣、水垢、受热面灰污,炉内加注已除氧合格水至满。
(2)将水加热到100℃以上,水中气体排除后关闭所有阀门,防止漏水,将水压升到0.1MPa,定期补水、稳压,保持水温。
2、湿保养法:停炉一月之内采用此保养法。
(1)停炉、放水,除泥渣、水垢、受热面灰污,关闭各阀、孔。(2)用专用泵将配好的碱性溶液注入锅炉内至满,保持PH值在10以上,以抵制水中的溶解氧对锅炉的腐蚀。配置碱液应用锅炉给水或软化水。锅炉在进碱液前应处于低水位状态,在碱液进入后,用专用泵使锅炉内的水循环,使碱液浓度均匀一致。
(3)碱液的配制比例是每吨锅水加入氢氧化钠(又称火碱)8—10Kg或磷酸三钠20Kg(根据水的硬度进行配比)。
(4)化验员每4天对锅炉水化验一次,如碱度降底应补充碱液。(5)定期用微火对锅炉加热,保持受热面外部干燥。(6)锅炉运行前,应排尽碱液,并用水冲洗干净。
第5篇:锅炉规章
(一)司炉工岗位责任制
1、持证上岗,严格执行锅炉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经济运行,满足单位供气需要。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擅自离开锅炉房,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3、对锅炉房内运行设备做到每两小时一次巡回检查,并准时、认真地填写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做到准确、清晰不漏项。
4、认真做好锅炉及辅机设备、安全附件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一个月至少一次)自行作检查工作,并作出记录交管理人员存档。对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管理人员反映。
5、作业过程中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事故未经妥善处理,锅炉工不得离开现场。
6、对任何有违反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示,应拒绝执行,并有权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7、协助锅炉房管理员申报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并提前按“锅炉定期检验规则”有关要求做好检测前准备工作。
8、保持锅炉房内清洁卫生、设备干净;仪表清晰,工具存放整齐,道路畅通,做到文明生产,安全运行。
(二)锅炉巡回检查制度
1、当班人员每二小时(主管领导每月,管理人员每周)至少对锅炉设备(锅炉房内)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填入运行(锅炉安全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内容:
①水位、压力,蒸汽温度在规定范围内。三大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②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变形、炉内燃烧工况良好、无漏水、汽。
③炉墙、炉拱、炉门、看火门无破损,完整牢固。
④管道、阀门无泄漏(包括内漏),阀门开关灵活。
⑤炉排及转动机械无摩擦异常响声,油位正常,轴承冷却充足,并注入了润滑油。
⑥锅炉进水系统、出渣系统、烟灰系统、水处理设备。
3、如有异常情况,重大事故后必须增加巡回检查次数,随时掌握运行情况。
4、巡回检查时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集中思想、看、听、摸、嗅设备各方面情况。对各主要设备(含水处理)应绕周巡视。
5、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入运行记录中,并汇报有关部门人员通知检修人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应报主管领导。
6、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
7、巡回检查线路。
A 燃煤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上煤装置→炉排→燃烧状况→炉墙(门)→出渣机→省煤器→鼓引风→烟风道→除尘器→水泵→储水池→水处理设备(除氧设备)→排污阀→各类阀门→分汽缸→电控柜
B 燃油锅炉
电控柜→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自控联锁装置→燃烧器→油压力表→燃烧室→防爆装置→进水系统→排污阀→烟道→尾部排烟温度→日用油箱→过滤器→水处理→各类阀门→分气缸→电控柜
(三)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专(兼)职管理人员对锅炉设备维修保养负领导责任,制定大、小修改计划及当月的维护保养计划,将修理改造有关技术资料,存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锅炉重大修理、改造时,必须经法定的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检验。
3、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由司炉工或维修工负责,定人定责、职责分明、及时消除隐患,不能消除时应向管理人员或主管领导报告。
4、设备一般每三个月小修一次,一年大修一次。
5、小修中,应对三大安全附件、阀门、仪表及自动控制装置进行检修,并检查辅机各部位情况,更换已损坏的零件或消除漏油、水、汽现象。
6、锅炉的大修,除小修项目外、应消除炉内积灰、水渣、检修锅炉受压部件、辅机、修复破损的拱砖、炉墙、炉排和保温层,还应清洗轴承箱并换油。
7、安全阀每周应手动放汽一次,每月自动排汽一次。压力表每周冲洗存水弯管一次,水位表每班冲洗一次,水位报警器接班时试叫一次,连锁保护装置每班应试验一次。
8、应将设备备件计划、设备检修记录和事故记录,存在档案内。
9、锅炉停用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做好干法或湿法保养工作。
10、锅炉长期停炉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停用报告。
(四)交接班制度
1、交班人员要做好本班的运行记录,要清楚地记录当班时所出现的情况以及处理措施,并注明是否处理完毕。
2、交班前应做好本岗位的清洁卫生和设备检查、擦拭工作。
3、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后,向接班人员讲清要注意的事项。
4、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一刻钟到达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提前10分钟接班。
5、接班人员要进行接班前检查水位表、压力表,核实锅炉设备状况、清点工具,如不相符,应在“内容摘要”栏中注明。
6、交班前或交班时发生的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处理,接班后的事故则由接班人处理。
7、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离开锅炉房,不准将锅炉交给接班前喝酒、发高烧或无证人员。
8、交接双方人员应在交接记录上签名后,接班人员立即上岗,交班者方可离去。
9、保管交接班记录,每月合订后放入档案内以备查阅。
(五)锅炉水质管理制度
1、(蒸汽锅炉、热水锅炉)运行时水质要求,必须符合GB15760-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的规定。
2、锅炉用水必须经过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没有可靠的水处理系统、水质化验,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水处理管理制度、化验员岗位责任制、水处理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制度。
4、根据锅炉参数和汽水性质要求,对锅炉原水、给水、锅水、回流水的水质及蒸汽品质定期进行分析。化验时间、项目、数据均应详细填写在水质化验记录表上。
5、对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1T/H的蒸汽锅炉和额定热动率大于或等于0.7MW的热水锅炉应设取样装置。对于蒸汽品质有要求时,还应设蒸汽取样装置。
6、水质化验每两小时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水质化验异常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适当增加化验次数。
7、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但必须做好加药、排污和和清洗工作。
8、功率小于等于2.8MW的热水锅炉可采用锅炉内加药处理,但必须对锅内的结垢、腐蚀和水质加强监督,认真做好加药工作。
9、对额定蒸汽发量大于等于6T/H的锅炉应配置除氧设备。
10、专职或兼职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水处理工作。
11、水质化验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GB1576—2001《低压锅炉水质标准》,保证锅炉经济运行与安全运行。
12、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及水处理设备,必须做好保养工作,防止锅炉和水处理设备严重腐蚀及树脂中毒。
13、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的给水一般应用锅外化学水处理、水质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
目
给
水
锅
水
额定蒸汽压力、Mpa
≤1.0
>1.0 ≤1.6
>1.6 ≤2.5
≤1.0
>1.0 ≤1.6
>1.6 ≤2.5
悬浮物、mg/L
≤5
≤5 ≤5
总硬度、mmol/L
≤0.03
≤0.03
≤0.03
总碱度mmol/L
无过热器
6-26 6-24 6-16
有过热器
≤14
≤12
pH(25℃)
≥7
≥7
≥7
10--12 10--12 10--12
容解氧、mg/L
≤1.0
≤1.0
≤0.05
溶解固形物mg/L
无过热器
<4000
<3500
<3000
有过热器
<3000
<2500
SO32-、mg/L
10--30 10--30
PO43-mg/L
10--30 10--30
相对碱度
<0.2
<0.2
含油量、mg/L ≤2
≤2
≤2
含铁量、mg/L
≤0.3
≤0.3
≤0.314、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2t/h,且额定蒸汽压力小于等于1.0Mpa的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采用锅内加药处理。其水质应符合下表。
项目
给水
锅水
悬浮物,mg/L
≤20
--
总硬度,mmol/L
≤4
--
总碱度,mmo/L--8—26
pH(25℃)
≥7
10--12
溶解固形物,mg/L--
<5000
(六)清洁卫生制度
1、锅炉清洁卫生工作是文明生产的重要内容,依靠司炉人员共同搞好。要求做到锅炉房清洁、工具、用具、煤场、煤渣堆放整齐,消除泡、冒、滴、漏。
2、当班人员应打扫操作室卫生,保持控制柜表面干净清晰,液位计、电极压力表、压力表等清晰可见,对辅机设备、鼓引风机、循环泵、阀门、轴承座、电动机、等设备经常揩擦清洁。
3、保持炉前清洁卫生,并做好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保持地面整洁,无积灰、积水、积油。
4、每周由锅炉房负责人员组织清洁大扫除。
5、锅炉房卫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清洁、道路畅通、工具用具、消防器材等摆放整齐;
(2)锅炉外表、附属设备、操作台等无积灰、无油垢;
(3)温度计等仪器清晰明亮;
(4)锅炉房内无杂物。
6、锅炉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要求。
(七)安全保卫制度
1、锅炉房是重要部门,非工作工员与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锅炉房内。
2、锅炉房电器、照明设施应符合电气安全规范要求,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3、对入炉的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如雷管、铁块等)混入,造成事故;在清除炉渣灰时,要注意熄灭余火。
4、有机热载体不得超温、超压运行,有机热载体的出口温度和出口压力必须控制在核定的允许范围内。
5、有机热体锅炉的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检修安全规程和有关规定;焊、割动火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
6、维护保养好锅炉房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变动;司炉人员必须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7、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停炉期间必须有司炉人员监视管理,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有机热载体(导热油)着火时,严禁以水作灭火剂扑救。
9、低位储存油罐与热载体炉之间必须有防火墙隔离。
10、锅炉房内的安全保护措施,非锅炉房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第6篇:锅炉使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锅炉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使用锅炉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锅炉使用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生产部经理是锅炉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培训司炉人员掌握安全使用常识、操作规程和专业技术,使其取得锅炉操作相应资格,方能上岗。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交班人员按规定应向接班人员交待当班设备运行情况,巡视检查设备状况,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交接班时要认真掌握锅炉运行情况。没有交待清楚岗位设备运行情况或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保持锅炉正常运行。
4、为确保锅炉安全运行,延长其使用寿命,不得擅自改变锅炉结构、阀门和管路系统。必须坚持每天对锅炉、管道和附属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
5、锅炉投入使用后,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保养,跑、冒、滴、漏的阀门要及时检修或更换。运行的锅炉实行定期内外部检验,每月一次打开安全阀实验,必要时及时调整和更换。
6、锅炉所使用的煤炭、引火柴等易燃物品要与锅炉保持适当距离,谨防发生火灾。并注意检查燃煤中是否有爆炸物。
7、锅炉运行时保持锅炉本体清洁,无污垢、无渗漏,无锈和腐蚀,认真详细地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8、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入内。
9、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时刻保持高度责任感,不失时机地关注气压、水位、温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0、锅炉房要配有灭火器材,要做到认真管理,妥善置放,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1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实事求是的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待调查清楚,分清责任后,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损失,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并按价赔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