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制度(精选4篇)_培训学院规章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1-04-27 07:12:2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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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学院分党校规章制度

学院分党校规章制度

为加强学员组织纪律观念,积极调动广大学员的积极性,顺利完成党校培训工作,提高积极分子的思想素养,为党组织培养合格的后备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纪律制度

1、学校党校上课要提前20分钟到场。上课前10分钟未到者,迟到一次在全班作检讨,迟到两次者或正式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一次者,取消其党校学员资格。分校组织的讨论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要提前10分钟到场。正式活动开始后迟到一次者在全班作检讨,迟到两次者,取消其党校学员资格。

2、听党课期间,不得做任何与党课无关的事情。不得做其他课程作业,不准看小说等其他无关书籍。不准在课堂上睡觉,交头接耳,讲小话。初次违纪者提出严厉批评,不听劝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分,直至取消其党校学员资格。

3、每位学员要模范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日常管理规定,包括早起、早操、日常行为、内务卫生、上文化课和其他集体活动等各方面的规定。例如内务卫生方面,每位学员不得被评为最差床位,所在寝室不得被评为最差寝室。平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违反课堂纪律。学生党支部将安排党员监督检查每位学员的日常行为。违纪一次在全班作检讨,违纪二次者取消其党校学员资格。

二、请假制度

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如遇重大事件或生病等原因出据有关证明的,方可当面向分校正、副主任请假,获准后视为请假有效,事后要及时找准假人消除。除此之外,每位学员在学习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行动,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三、学习制度

1、上课认真听讲,仔细做好笔记,不得在笔记本上乱写乱划。认真复习党的基本知识并主动加强课外理论学习。党校结业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其重点积极分子资格。

2、党校将定期安排讨论,讨论前要对所讨论问题作充分准备,写好发言提纲。讨论时要积极发言,大胆的提出自己的见解。每次讨论,各组组长要安排专人做好详细记录。

3、党校每位学员要按负责人要求及时写好思想汇报,要实实在在,不讲空话,有感而发,不敷衍了事。分校主要负责人定期检查学员的笔记、思想汇报、发言提纲以及学员学习情况,并将考核情况作详细记录,作为评选优秀学员的依据。

四、活动制度

分校负责人要组织好全体学员,采取小组活动与班级活动结合的原则,分工负责,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地开展一系列有重要意义的活动。

第2篇:学院网络部规章制度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艺术设计系团学会

网络部规章制度

一.总则

网络宣传部在中文系学生会的领导下,为了加强网络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加强部门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管理能力,提升工作效率,增强成员素质,充分发挥部员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部门的网络宣传作用,进一步提高网宣部在中文系日常生活中的服务水平,根据《中文系学生干部及部门职责说明》及部门相关情况制定本条例,本条例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工作检查、总结的标准。

二.组织机构

1、网宣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同时部门内设网络与宣传两个小组,各设组长一名。

2、部长及副部长负责统筹部门发展,安排日常工作;组长负责各组的具体工作并相互协助完成部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3、部门下设干事若干名,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三.基本职责

1、作为中文系网络宣传机构,网宣部应该积极配合学生会和其他单位,及时准确发布中文系各类最新活动资讯及其它各项决策、公告。

2、负责中文系网站改版、文章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网络方面的宣传工作,发挥网络宣传功能,努力扩大中文系的影响力。

3、网络组采取轮班制,值班组员负责对来稿的审核、编辑、归类、发布,按要求完成网站的更新任务;非值班组员必须保持高度的新闻敏感,对系内活动及时向版块有关组织单位约稿,必要时也需承担报道任务。

4、宣传组负责“我系概述”“新闻中心”“学术之窗”“考研·实习·就业”“优秀学子”五大版块资料的收集和稿件的撰写。

四.日常工作制度

1、为了加强部门成员之间的认识了解,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一般情况下固定每两周召开例会一次,每次会议都进行考勤,做好会议记录。所有成员按时参加例会,不准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请假。会议过程中必须保持会议安静,有急事离开需说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2、对于有关工作的短信、电话或QQ通知,收到后要及时回复,以免造成工作安排不及时。

3、如遇突发事件而无法完成工作,需提前向部长、副部或组长汇报,以便及时作出调整。

4、网宣部全体部员要协调合作、团结互助,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环境,真正做好各项工作,积极为推动部门的发展而不断努力。

五.工作态度规范

1、在思想上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工作积极,配合其它部员一起搞好部门工作。

2、以部门发展为荣,时刻保持学生干部的使命感。

3、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得以网宣部的名义进行个人活动。

4、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为部门的发展出谋划策。

5、不得违反院系规章制度,如有损院系级学生会形象者将予以无条件辞退。

6、学期末将综合工作态度、质量、反响及出勤率对每位部员进行综合测评,给予成绩突出优秀者以相应的奖励。

第3篇:政法学院办公室规章制度

政法学院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是日常事务处理和服务部门,是直接为学院领导和师生服务的综合办事机构,是沟

通上下左右,联系四面八方的桥梁和纽带,办公室最基本的任务是管理事务、搞好服务,在实际工作中体现为办文、办会、办事。办公室的工作职能范围是:

1、贯彻执行学院党政决定,督促落实有关党务、行政工作。

2、负责或组织起草日常性工作的总结、规划和决定的文件;组织拟订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党

政事项的布告、通告等。

3、负责收集会议材料,作好记录并会后发出纪要,定期检查、督办会议决议、决定的贯彻

执行,并将情况及时反馈学院领导。

4、负责组织协调需要多个方面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5、负责上级领导机关或校内外兄弟单位的党政领导来校参观、访问等接待工作;接待处理

校内外的来访、来函工作。

6、负责有关单位文件、信函等的收发、登记、转递、呈批、清退、归档工作。

7、负责党政公文的起草、审核、打印、复印、分发、呈送工作。

8、负责全院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政法学院

2005.05

第4篇:学院财务财务规章制度

学院财务财务规章制度

学院财务处制度汇编

一、本部门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维护国家利益,严格遵守《会计法》和《预算法》的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努力为教学、科研、行政、生活服务。

2、拟定全校性的财务规章制度、会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监督并检查全校及下属单位一切收支、财产管理和资金的使用效果,对校内各项经济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与监督。

3、严格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实行综合财务计划管理。根据学校的党政工作意见,组织编制学校年度综合财务预算及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决算。负责学校综合财务计划的执行及调整等工作。

4、按照高校会计制度的要求抓好会计核算工作,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管好、用好资金。及时向校领导报告财务管理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5、积极组织收入,抓好增收节支,做好学生缴费工作。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科学合理地调度、运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财政、税收、物价、工商管理、银行等部门,做好有关发票、收据、纳税、收费标准、集团购买力专控、银行账户、现金管理和助学贷款工作。

7、审查或参与拟定校内、外的有关经济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及协议、财产物资管理办法、各种经济承包方案等文件,保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8、熟悉和了解全校财会人员的各种情况,安排业务培训,组织业务学习,考核各单位会计业务工作情况。会同人事部门做好会计人员专业职务的评审、聘用和委派工作。

9、抓好财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财务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建立和完善学院财务与收费系统数据库,定期将会计档案造册移交到校综合档案室。

10、加强对学校成人学历及非学历教育以及“三产”收入的经费管理工作,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对部门分成经费进行管理,对科研经费实施项目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基建财务和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11、制定财务工作改革方案,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完善学校事业支出项目定额管理,促进学校重点学科和新办专业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把提高办学效益、降低办学成本和工程造价作为资金投入和产出的主要管理目标。

12、接受政府财政、审计、物价等机构的检查与监督,以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对口的校外工作部门

1、江苏省财政厅科教文处、预算处、综合处

2、江苏省教育厅财务处、审计处、计划发展处

3、江苏省审计厅科教文处、省物价局

4、盐城市财政局科教文处、国库处、预算处、综合处、会计处、采购管理处、社保处、经建处

5、盐城市劳动保障局,市物价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

6、盐城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7、盐城市审计局科教文处

8、盐城市商业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

9、有关兄弟院校财务处、审计处、物资处。

三、本部门对教职工和学生个人直接受理的事务

1、办理教职工差旅费、办公费、业务费、维修费、固定资产购置等各项费用的审核、审批和报销工作;

2、办理教职工因公出差、购物借款、汇款业务;

3、办理教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加班费、夜餐费、缺编费等人员经费发放业务;

4、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代办费等事项;

5、办理职工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话费、工会会费以及政策规定各项基金的代扣缴工作;

6、办理各项收费票据的领购、发放、审查和缴销工作;

7、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的支付工作;

8、办理学生代办费的结算工作;

9、办理学生的奖学金、勤工俭学基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经费的审核、发放工作;

10、办理各部门经费指标的下达、调整和查询工作。

11、办理党费的收支工作;

四、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规章制度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6、财政部、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7、财政部《企业会计制度》

8、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

9、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

10、财政部《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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