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运行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程及规定,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适用于辽宁沈煤红阳热电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运行部。
1.3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为可能影响发电机组及其主要辅助系统和设备安全运行的因素或缺陷,经风险评估必须彻底整治、消除,但因运行工况或技术条件等的限制,而无法消除的,定义为安全隐患。
1.4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部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2事故隐患分类
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事故隐患。
2.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本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3职责权限
3.1发电运行部部长对本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3.2发电运行部副部长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专业专工、专责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3.3发电运行部书记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
3.4发电运行部值长负责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3.5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3.5.1各专业每月定期要将上月隐患排查呈报发电运行部,并提出整改意见。3.5.2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
3.5.3发电运行部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3.5.4发电运行部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3.6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
4事故隐患排查与统计上报
4.1发电运行部负责人及所辖值长是组织事故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值、有效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总责。
4.2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发电运行部必须明确所辖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同时,按照发电运行部要求,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认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组织处理。
4.3发电运行部按照所辖管理区域分别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室报告。4.4发电运行部各级事故隐患排查部门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4.4.1一般事故隐患
4.4.1.1发电运行部所辖值、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4.4.1.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值、班组上报,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4.4.1.3将事故隐患处理情况按时限要求向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室报告。4.4.2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和安全监察室。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4.4.2.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4.4.2.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4.4.2.3隐患的治理方案; 4.4.2.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4.5发电运行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25日前、每年1月10日前向公司安全监察室分别上报本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及年度报表
4.6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或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部门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或部门应按时限要求及时整改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反馈单》上报。
4.7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部门,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务主办部门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5事故隐患的治理
5.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5.2一般事故隐患责任部门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公司安全监察室视情况经请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同意后上报集团公司。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部门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重大事故隐患责任部门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监察室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安全监察室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组织现场验收。已上报集团公司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公司安全监察室向集团公司提出验收申请。
5.4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部门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部门。6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辽宁沈煤红阳热电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电运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