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表彰奖励制度”。
石柳乡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学校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
中心校、各村小及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制度,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体现“政府办学”的宗旨,充分发挥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石柳乡的教育健康稳步发展,特制定辖区学校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表彰奖励制度
1.在本年度内2学期均获全乡同年级第一名的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300元奖励。
2.在年度班主任工作中表现积极,认真落实学校评定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学校将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元奖励。
3.在学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成果的教职员工学校将授予突出贡献奖。4.对本年无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级和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 5.村校教师在本年教学成绩均获全乡同年级第一名的,调整到中心校任教。
6.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工作出色的,学校进行表彰奖励。
二、责任追究制度
1、在学校统一安排和要求的时间内未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的,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影响评定工作进度的,按学校相关制度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不按规定参加县校两级组织的会议、学习和培训的,进行通报批评。
3、工作不负责任,出现严重工作失误的进行责任追究。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而没有配合解决好安全事故的教师进行责任追究,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5、中心校教师所任主课在期末统考成绩在全年级倒数第一名的,调整到村校任教。
6、其他相关违规违纪行为的,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