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华小学安全工作制度_小学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9 06:28:4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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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华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财物师生安全,正确、及时、妥善处理学生安全事故,特制定重大事件向上级部门报告制度。

1、学校组织外出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进行报告。包括外出行走路线、活动地点、活动内容。

2、学生出现人员伤亡,安全事故必须在出现事故之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学校电脑室、会计室、图书室、档案室、电教室等要害部门必须安装警报系统,值班人员交接班时要检查警报系统,若警报系统发生故障,立即逐级向上报告。

4、夜间警报鸣响,要立即报告。

5、若学校发生火灾、盗窃事故立即报告。

6、若学校食堂、学生饮食发生损害学生安全的事故,立即向有关部门告。

安全工作议事制度

遵照上级要求,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议事制度如下:

1、学校领导班子至少每两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2、有必要时要召开班子扩大会议,请年级组长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并共同议事;

3、如遇重大安全工作事件,要经过班子议事、学校职工代表会议研究。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1、各位班主任对本班学生及设施负有相应的安全教育、检查责任。每位任课教师对自己的课堂和组织的相应的活动过程中负有安全教育、检查责任。

2、学校班子成员,在自己的值班日要对全校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在案。并随时对存在于学校中的安全隐患有及时检查整改的权利和义务。

3、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两月进行一次全校范围的联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1、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有尽力排除并及时上报责任。

2、一旦发现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发现人要立即报告校长和其他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学校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对隐患作出整改,发生事故要立即进行保护现场、抢救人员、并且立即上报教育局主管部门。

大型活动申报制度

1、班级或年级组组织大型活动要经过相应人员的认真研究,然后报告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告校长。

2、学校大型活动,要经过班子成员全体研究决定,然后报告教育局等相关上级单位。

安全工作联络员制度

1、学校按需要分年级设立安全工作联络员;

2、安全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年级安全工作有关事宜的上报、申请;

3、安全工作联络员,对自己身边的安全隐患负有发现并及时上报责任。

防火防灾制度

1、学校制定发生地震及其他紧急事件疏散预案;

2、学校成立防火、防灾抢险突击队,以应对突发性灾害;

3、学校成立防火、防灾领导小组。

4、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学校防火、防灾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到达灾害现场,召集防火、防灾抢险突击队,并指挥、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5、一旦发生火灾或其他灾害,学校要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教育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保障师生的健康安全。团结和带领全体教职工,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上下一致、齐心协力,努力做好安全工作。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本着“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沉着应时、有效预防、依靠科学、措施果断”的原则做好安全工作,建立和实施安全工作责任追究与奖惩制度。

一、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思路,形成事事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安全网络意识。、第二、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从思想上从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发扬求真务实、严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把安全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

第三、坚持校长负责制,部门责任首问制,明确责任、完善机构、建立应急机制。第四、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

组 长:校长(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

组 员:主管德育的主任(负责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检查整改存在于学校的安全隐患)、大队辅导员(负责安全知识宣传普及)、主管后勤的主任(负责保障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使用)、主管教学的主任(负责督促课堂安全)、卫生保健老师(负责卫生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做到“五个必须”即①必须宣传到位。②必须强化制度。③必须措施到位。④必须保证信息的及时交流与畅通。⑤必须认真执行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和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定。

第五、各年级组组长要与学校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对本组教师学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排查隐患,做到下情上通,保障安全。

第六、各位班主任对本班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义务。每位任课教师对自己的课堂和组织的活动负有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每位教职工对校园中自己见到或知道的安全事件负有及时处理的责任义务。相应专用教室负责所使用教室的设施和课堂安全。

第七、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循《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八、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纳入评职称、聘任、评先评优等考核当中来。

矛盾排查制度

认真研究和解决好学校教职工关心的问题,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为把教职工关心的问题认真及时的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认真坚持宣化区教党字(2004)5号文件《中共张家口市宣化区教育局委员会,张家口市宣化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将矛盾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年级组、教师当中,及时发现存在于教师工作、生活、学习当中的问题。

四、针对教职工当中、师生之间、教师与家长之间出现的具体矛盾要遵循“自下而上、逐级解决”的原则,禁止将矛盾随意上交,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五、针对矛盾排查的结果要做认真仔细的分析,并将其记录在案或进行上报。

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1、来客主动登记,并与有关人员联系,核实情况方可入校。

2、校门定时开关,无学校许可,任何人员、车辆不得进入,更不允许随意停放车辆。

3、非工作时间静校。校外人员不得以散步、锻炼、玩耍等任何理由为借口进入学校。

4、休息期间,未经相关老师许可,学生不得私自到校,如因活动等其他原因需学生到校必须有组织教师带领。

5、规定在校时间内,学生不得私自离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由教师带领或有学校证明。

进入操场须知

1、一般使用:体育活动课、体育训练、有组织的集体性比赛。

2、学生使用要求:进入场地必须有老师组织带领,活动必须有老师组织指导,尤其是体育器械的使用必须由专业老师和人员指导。

3、未经许可禁止校外人员入内。

4、未经许可禁止一切车辆入内。

5、禁止任何学生个人或未经学校许可的集体擅自入场活动。

6、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责任自负。

学校消防安全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一定的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馆、实验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

1、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学校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

2、各校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值班人员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校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盲流、恶少对学生骚扰及各种事故,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学前,教师要提醒学生,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

5、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以及各类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掌握正确的维护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6、建立学校突发事件队伍,高度警觉,随时出动。

疾病防治安全管理制度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卫生保健老师有权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4、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学生日常安全制度

1、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入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

3、严禁在楼道上,教室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4、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顶。

5、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凶器及有伤害性物品进校。

6、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教师或总务处,由学校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7、大扫除时注意安全,对高处的玻璃窗和窗子的外部,不要勉强擦拭。

8、不准私自外出游泳。

9、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0、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1、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完成实验。

12、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13、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4、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学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在校园任何人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老师、员工打骂学生。

3、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严防发生斗殴打架事件,伤害他人要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4、学校任何部门不准组织学生开展有害学生身体健康的活动。如擅自组织造成后果的由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5、学校任何人无权对学生进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压身份证或正常书信,更不准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不准歧视个别生理有缺限和“后进”的学生,所有学生在政治上一律平等。

7、学校应适当组织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对于有危险的劳动项目不得安排学生参加。

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课外、假日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

2、生的活动一般提倡在校内进行,组织者应落实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3、如组织学生外出活动,途中要注意车辆交通安全,严禁超载带人带物。

4、组织集体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动,不要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动,在野炊中要注意饮食卫生、用火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火灾事故。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制度

交通安全形势分析会制度。学校每学期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分析会,分析学生参与交通活动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进行记录。

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学校每学期邀请本校交通安全校外辅导员向学生教授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不少于1课时,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将交通安全教育内容作为每学期组织活动、少先队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进行活动登记。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络电视、学习园地、黑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征文、漫画、演讲赛、文艺演出、安全小报等形式的《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并按规定进行活动登记。

建立同学生家长交通安全信息沟通制度。将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家长会内容之一。建立学生交通安全宣传骨干及小警察培训制度,每学期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并组织开展校园日常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检查活动;参加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并进行登记。

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沟通及交通安全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把本学校交通安全情况反馈到教育局、交警大队,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

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掌握情况调查制度。保证交通安全知识在学生中的普及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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