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和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制度_交通局效能建设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9 06:07:2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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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和交通局行政效能监察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市建设和交通局工作作风建设,积极倡导“廉洁勤政、文明服务、务实高效、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市建设和交通局决定在局机关全面推行以服务承诺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主体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

一、服务标准

(一)认真学习国家政策和行业法规,严格遵守基建手续办理程序,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依法办证。

(二)认真宣传《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和交通法规,耐心解答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做到百问不烦,文明用语,热情服务。

(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为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表格要齐全,提供政策文件要准确,便捷、快速地为建设单位搞好服务。

(四)调度协调好 局各职能单位业务的办理,严格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五)认真受理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建设资料,按程序填写各种表格,核发“一书两证”,及时做好统计和各种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六)严格收费标准,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核算交费金额,确保足额收交,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七)主动掌握建设和交通工作动态,及时为领导提供信息,严格请示、汇报制度。

二、首问负责制

1、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来局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责任的制度。各科室、各单位第一位被问到者,就是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责任:

一是对服务对象要办的业务,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要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积极地予以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负责地向服务对象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

二是对前来咨询业务的服务对象,问到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项,要耐心给予讲解、说明,直到询问人明白为止。

三是对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项,要热情地将询问人引荐到办理此项业务的科室或个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四是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服务对象所涉及的事项不属于建设局管理业务范围的,要热情地予以说明;确实清楚属于哪个部门(单位)办理的,要向询问人说明办理该项业务的部门(单位)。

五是对来办事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热情帮助,尽量达到服务对象的满意。

六是对前来投诉举报以及对建设和交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如实记录反映的问题和反映人的情况,然后根据职责划分移交有关科室和单位处理,需向局领导报告的要及时报告。

三、限时办结制

1、服务对象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

2、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对已明确承诺了办结时限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凡尚未明确办事时限的股室、单位,应及时补充明确,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4、无故超过承诺服务时限的,追究相关人员及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一次告知制

1、服务对象来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

2、一次告知应坚持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原则。

3、当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属于本人业务范围时,必须按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一次性清楚地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具体如何办理;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不属于本人的业务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应找哪个科室、单位的哪位人员办理。

4、对服务对象前来办理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有关业务时,如不具备办理条件,必须一次性告知办事程序、必要的资料等,使服务对象明白;对不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事项,应准确的告知此业务应找哪个科室、单位的哪位人员具体办理。

5、违反本规定,能一次性告知清楚而未告知清楚,致使服务对象跑第二趟,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否定报备制

1、否定报备制是指在行政职责范围内,服务对象所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经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决定不予办理并予以备案的制度。

2、否定报备的范围:经审查,对服务对象的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实行否定报备制。

3、对于否定报备的事项,经办人均需填写《否定报备表》,说明申请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请事项、申请时间、不予办理的基本情况及原因,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工作人员要在承诺的服务期限内将否定的理由、法规依据告知服务对象。

5、工作人员认为不能办理而未履行否定报备制的,按行政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岗位目标责任制

1、实行全员定岗,以岗定责。

2、根据工作分工、科室职能、人员职责制定岗位目标和刚性指标,建立全员目标责任体系。

3、将岗位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党委成员、科室成员业绩考核体系,实行以目标完成度定考核等级、以考核等级定工作奖惩;将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作为评优、晋级的首位依据。

4、实行责任目标年终民主评议制度,坚持广泛民主、公正客观、民主集中相结合原则,逐科室、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按分层评议权重产生目标考核结果,对应落实工作奖惩。

5、实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制度,将目标分项完成情况及终结评定结果在局机关予以公示。

(一)领导分工职责

张晋清: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房产、交通工作。

赵光林: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规划、建设、园林、环卫工作。

(2)科室主任目标责任

1、按科室职能编制工作规划,提出长远目标和年度工作分项目标,就工作过程运作、监督及工作成效保障提出落实措施,认真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2、努力学习新知识、新理论、新经验,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3、抓好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使本科室成员素质逐年有新的提高。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决策行事依法遵规,自觉抵制歪风陋习和腐朽思想的侵蚀。

5、负有工作创新职责,做到思路、实践、机制有创新。

6、加强科室间的互相协作,取长补短,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科室一般成员责任

1、服从全局、服从组织、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对于相关职能的政策、趋势掌握全面、理解深刻,提高自身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模范执行局机关各项规章和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力戒团团伙伙,维护团结大局。

(四)驾驶员目标责任

1、服从工作安排,听从指挥,提供优质、文明、高效的服务。

2、爱护车辆,及时检查维修,保持车容整洁和车况良好,节油节支。

3、严格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检修审批制度。

4、加强学习,严以律己,增强服务意识;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言行慎重,举止文明。

5、负有车辆行驶的安全职责,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注重思想作风的自我整顿和提高,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七、行政效能督查制度

1、局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系统的督查考核工作,并确定一名专职督查员,具体负责日常督查工作。

2、督查的内容是各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的落实情况。

3、督查采取公开督查、随机督查、联合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进行。

4、督查人员履行职责,应当客观公正,廉洁奉公,摸实情、说实话、见实效。既善于发现和总结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指导建设和交通系统相关工作的开展,又要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探讨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三、服务承诺内容

(一)规划审批管理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单位提交所需资料齐全后,3日内由规划处现场勘察,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条件,2日内由建设局审查。指挥部审议、县政府审定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随到随办。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齐全后,联审2天,报县城建指挥部、县政府审定后,核发许可证随到随办。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单位提交所需资料齐全后,2日内由建设局规划联审会议评审,指挥部审议,县政府审定后,核发许可证随到随办。

4、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所需资料齐全,随到随办。

5、建筑物装饰装修、门头广告审批。所需资料齐全后,现场勘察,提出规划意见2天,审定2天。

(二)工程建设管理

1、施工图政策性审查。建设单位提交所需资料齐全后,5日内由施工图审查办公室进行政策性审查。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提交所需资料齐全后,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随到随办。

3、建设施工放线、验线。建设单位提交所需资料齐全后,具备验线条件的随到随办。

4、建筑物装饰装修、门头广告审批。建设单位提交所需资料齐全后,规划处现场勘察,提出规划意见2天,建设局审查2天。

(三)房地产管理

1、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齐全后,自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公房5日内完成,私房3日内完成。

2、房屋买卖、租赁、抵押等各类房地产交易手续。所需材料齐全后,5日内完成。

3、房地产评估。大型评估业务5日内出具评估报告书,小型评估业务3日内出具评估报告书。

4、《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后,5日内颁发《房地产开发经营许可证》。

5、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后,5日内颁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6、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齐全后当日内审核登记。

7、房屋变更登记。所需材料齐全后,5日内办理完结。

8、房屋赠与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后,5日内完成。

9、房屋继承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后。5日内办理完结。

10、自行拆迁及拆迁注销登记办理。所需材料齐全后5日内办理完结。

11、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当日内完成。

12、住房公积金提取、无房证明、房改各项资金审批使用、退房审批。所需材料齐全后,当日内完成。

13、危房鉴定。自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之日起8日内完成。

14、商品房预售备案。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四)环卫、园林、绿化管理

1、审批办理占用绿地手续。在接到申请后5日内到现场核定,需上报市政府批准的,当日内上报。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及时为申请办理占用绿地手续的申请者办理有关手续。

2、受理开挖城市道路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两日内办结,并将办理意见回复申请人。

3、受理城区内设置横幅、标语及调运处置建筑垃圾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当日办结,并将办理意见回复申请人。

4、生活垃圾清运、化粪池抽吸服务。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车走地净,垃圾不积存、容器不满溢;化粪池抽吸做到随叫随到、及时干净,服务满意率保持90%以上。

6、沿街装饰装修设置广告牌申请的办理。接到建设单位和个人的沿街装饰装修、广告牌设置申请后,立即进行现场研究,4日内给予答复。

四、公众监督

建设和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其责任:

(一)执法不文明,管理服务态度粗暴、生硬、语言野蛮、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等损害单位形象的;

(二)责任心不强,应办的事不及时办,手续不全不耐心说明,人为造成没有按规定时限办完手续的,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

(三)违反执法程序、执行纪律,执法违法,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

(四)群众举报投诉其他有关违反行政执法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

(五)其他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职责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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