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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中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饶丰
副组长:陈洪波 冉茂林
成员:彭飞冉旭李天华秦国成陈吉林冉 丽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冉丽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刘英
购销人员:冉丽刘英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
组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安排领导小组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副组长:分管食品安全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安排日常工作,负责安排检查、指导、监督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
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完成食品安全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管理人员的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做身体检查,监督和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和管理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度和湿度,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食品质量检验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购销人员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是认真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仔细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做到不进、不销、不存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建立进销货台帐和收集供(销)货票据,所有证、票保存期限为两年。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应根据季节或销货进度适时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情况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做好下架、销毁或退货记录,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必须到县级以上卫生机构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
明方可上岗。
(二)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报告制。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期间,患有痢疾、伤寒、甲型
病毒性肝炎、戊性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报告,并适时调整岗位。痊愈后经检查合格,可继续参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健康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应当留存备查。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五)建立健全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资料保存2年以上。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认真考察选定供货厂家和供货商。
(二)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和食品合格文件。
(三)检查商标、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包装等内外是否一致。
(四)检查授权文书。所有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经营者,必须持有合法的授权文书或与厂家签订的销售合同,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采购食品时,必须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照检查食品质量。
(六)建立健全进货查验档案。档案资料必须保存二年以上。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为保证食品质量,维护食品消费安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及本商场(超市、经营者)信誉,按照有关规定,本商场(超市、经营者)实行食品自检制度:
(1)定期对经营的所有食品进行检查,期限的确定视食品特性而定,最长不超过一
个季度。
(2)对奶制品、粮油、饮料等进行经常性检查。
(3)配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对散装食品或部分包装食品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并记
录检测结果。
(4)对实行协议准入的食品进行自检。
(5)对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工商部门
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经营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本超市的信誉,本超市实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坚持亮照经营,不超规范经营。
(3)认真履行进货检验义务,抵制假冒伪劣食品。
(4)保证质量,不制假售假。
(5)公平竞争,不虚假宣传。
(6)诚实守信,不欺诈消费者。
(7)买卖公平,主动出具销货凭证,不强买强卖。
(8)明码标价,礼貌待客,童叟无欺。
不合格食品退出制度
为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不合格食品实行市场退出制度。
(1)根据消费者申诉、举报,以及社会各界信息来源,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或其它存
在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隐患的食品,经相关部门检查确认后,迅速采取有效的市场控制措施并及时下架,退出市场。
(2)对自检中发现存在的问题的食品实行全部下架,自动退出市场。
(3)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必须限期追回。限期追回的不合格食品,消费者持有
效凭证向本超市提出退货要求,本超市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违者将接受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4)无害化处理。对自检或执法部门检查中发现的有毒有害食品,根据有关规定送
到指定地点或单位销毁。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认真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
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向市内批发商进货必须索要“一单通”单据)。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2.初次交易索证要票。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前,应当索取查验相应的营业执照、卫
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商标注册并保存复印件,以后每年核对一次。
3.再次交易索证要票。针对供货商生产经营状况,可将供货商分为四类,对购进的食品
分别按不同时间段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销售凭证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证明并保存复印件,记载产地、加工厂家、进货渠道、购进日期和数量、供货人等事项,查验供货人备案公示情况,并建立档案备查:
(1)生产规模很大,检测设施完善的供货商,应当按批次索取;
(2)生产规模很大,但检测设施不完善的供货商,应当按月索取;
(3)生产规模较小,不能按月进行检测的供货商,应当按季度索取;
(4)生产规模很小,不能按季度进行检测的供货商,应当按半年索取;
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以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由主管食品安全机构负责牵头组织。内容包括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和
食品经营知识等。
3.培训会议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4.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培训测试。
5.建立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
食品销货台帐制度
1.按有关规定,建立食品销货台帐。
2.库管人员如实记录食品销货信息情况。销货台帐的基本内容包括:购货单位(个体工
商户)名称、商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或批号、销售数量、销售时间、联系电话等。
3.每月必须对库存食品进行盘点,核对批发、下架、退货销、毁等基本情况。
4.所有资料必须建档,保存期限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