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理工学院学生会心理健康部部门制度_学生会部门规章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9 03:00:1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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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心理健康部规章制度

部门制度

一、部门工作方向

1.在团委的领导下,负责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心理方面的辅导,指导大学生提高心理保健意识,消除心理障碍,诊断心理问题;

2.指导各教学院日常工作。组织各教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扩大我院心理健康教育的影响范围;

3.负责每年的阳光心灵舞台、心理知识大比拼等活动,对活动成果进行汇总、展示,对优秀成果进行登记上报;

4.负责协助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和各教学院心理健康部保持良好的联系,使日常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5.配合院其它部门,完成团委安排的活动及任务。

二、部门日常安排

1.每两个星期召开心理健康部部门例会,要求所有教学院心理健康部参加; 2.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计划,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每月十五号左右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展板评比,并将评分结果公布在中心网站; 4.做好工作总结及资料整理,对各教学院心理健康部工作进行考察,做好年终评优。

评分标准

一、例会及活动考勤(25%)

每次例会以十分制,年终取每次例会平均分按25%入年终总分

1.心理部部门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如果有特殊情况,则根据情况来安排会议。2.提倡浓缩会议,在对会议量加以控制的前提下,提高会议的质量。

3.各二级学院心理部成员都有义务参加校心理部例会或大型活动,每次例会或大型活动将会对各二级学院心理部成员进行实名制考勤。

4.每次例会或大型活动,部长旷到一次扣5分,副部长旷到一次扣2分。

5.部长请假一次扣2分,副部长请假一次扣1分。若各教学院部长因有事不能出席会议,需要提前与校部长联系,但必须要有心理部成员参加,否则拒绝请假,而且例会考勤为0分;教学院副部长请假需提前与指定的校副部联系。

6.例会期间踊跃的提问或回答问题的,一次加0.5分,但两次以上的均只给予1分;

二、展板宣传(25%)

每次展板采取百分制,年终将每次展板得分取平均分按照25%比例计入年终总分;1.展板得分分为基础分(30´)、材料得分(10´)、展板评分(60´);

2.各教学院展板必须在指定时间内抬到指定地点,凡在指定时间内未到位、旷抬的展板将给予扣分处理,未到位扣基础分30分,未按时抬展板的扣基础分20分。未做展板此次展板为零分;3.各教学院展板的评优标准为内容丰富且知识性强(15)、主题鲜明(15)、版面设计精美(15)以及具有创新意识(15);

4.各学院心理部需在展板展出前一天晚上上交展板解说及图片;未到位扣掉材料得分10分;

5.每次展板评分需本教学院心理部成员在场;每次评展板校部派三人评分,取平均分,使评分的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特色活动(20分)

1.各教学院心理部开展的活动,按其活动的效果进行评分(有基础分10分),凡是经市级的报刊或新闻传媒进行报道的活动加2分,经市级以上的传媒报道的加5分,其他活动根据其活动的影响力进行评分,一般在1´~5´,直至活动分加完为止;

2.活动要求:与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内容积极向上,不涉及政治问题,能够促进同学团结、师生和睦,并有助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对大学生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3.活动必须提前上报,以便院心理部对活动进行即时的考核、评分。

4.每学期末根据各学院申报特色活动的材料,评出两个优秀特色活动学院,各加5分。

5.活动过后必须上交一份内容详细的活动总结。

四、材料上交规范(20%)每次材料总分为10分,年终将取其平均分按照比例20%计入总分;

1.各教学院每年需上交的材料:年总结、年计划;每月上交材料:月计划报表、月总结;活动策划与总结;

2.所有上交的材料只交电子档,并发到指定邮箱:ligongxinlibu@yeah.net; 3.校学生会心理部登记各教学院电子档上交的时间时,只以邮箱上显示时间为准; 4.材料上交格式严格按照《湖北理工学院学生会心理健康部文本材料上交规范》,凡未按照此规范的将给予处罚(详见第5/6条);

5.材料评优标准(加分制):格式正确(3),内容详实(2),按时上交(5)。凡材料迟交,每次扣除3分。材料未交的教学院将扣除本次材料分,并记录在案,情况严重的给予严惩;

6.材料不合格(包括文档格式不合格,有错别字等等)的将发还修改,并于发还之日起,一天内返交,逾期未交扣除2分工作分,电子档以返回邮件时间为准。

五、业绩及工作态度(10%)此项将以各教学院的工作态度和业绩做为评分标准,凡是在全学年中积极支持本部门工作,并取得良好业绩的学院将给予加分(3分)。凡是参加校级以上活动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加满10分为止。

六、期末评优

1.期末我们将总结各个教学院的工作分数,以百分制,上报团委汇总;

2.学期末,各教学院学生会心理部将本学期所有成果汇编成册,并上交学院学生会心理部。学院学生会心理部将对各教学院总结材料进行评分;

3.各教学院学生会心理部不得违反本制度。若有违反,将扣除工作分,严重的将通报批评或通知书记辅导员。

本规章制度自2012年开始执行 解释权归湖北理工学院学生会心理健康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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