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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有色地质勘查局六零九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为进一步明确我队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我队的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队长(法人)安全生产职责
l、领导全队职工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等。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审定并批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建立有效的安全投入机制并保证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决定安全生产的重要奖惩。
7、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发生重大事故时,应亲赴现场,并按规定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单位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副队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2、协助队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划、目标,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6、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责任者。
(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队长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5、对单位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对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管理、整改和预防措施提供技术上的支持;参与对重大危险源的分析、评估及预防措施的制定。
7、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主管安全员(安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的要求,编写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负责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年报、季报、月报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年终安全生产总结,编写单位安全生产自我考核报告等。
2、定期向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针对本单位的安全状况提出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火灾和职业危害的具体防范整改方案;
3、组织制定本单位危险岗位、危险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组织安全生产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编写安全检查表并负责督促实施。识别潜在的危险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单位安全生产活动工作台账。
6、提出所属各二级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考核、奖惩意见。
7、负责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伤亡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六零九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是我队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队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六零九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我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三)、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由行政办公室安全主任负责处理。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四)、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
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本项目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各级工程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五)、安全部长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六)、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七)、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五、职能部门、部门负责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
2、安全部负责全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负责组织调入、转岗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
3、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设备安全的管理,设备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经常进行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检定;对内对外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外租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设备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财务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及时提出请领导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它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按照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核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5工会组织有责任和有权利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有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并要求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和有责任建议有关单位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有关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科长、室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规定及规章制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4、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临时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考核。
6、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上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三)、科(室)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在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3、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报审批。主持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
4、执行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5、组织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安全检查,及时解决技术上存在的问题,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7、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
出防范措施。
(四)、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管理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是该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在组织项目工程业务承包,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4、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对新职工及工人变动工种或复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要对职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7、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五)、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3、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8、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六)、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是该项目工程施工的直接责任人。
2、参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有针对性。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认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4、经常检查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6、进行安全生产资料的填写收集、汇编工作,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作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对违反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8、及时向项目经理、项目工程技术负责人、单位安全责任人反映项目安全生产情况。
(七)、现场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2、经常检查所管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3、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4、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八)、机(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的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九)、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制度,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指挥,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2、在生产中不违章、不违纪,向一切违章违纪现象作斗争。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设备,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4、不使用自己不懂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5、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和技术培训,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安全素质。
6、关心爱护同志,互相帮助,互相督促,做好安全工作。
7、认真进行生产安全检查,保证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和文明,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要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排除。
9、发生事故,要立即报告,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抢救工作,并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反映情况。
第二部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的有效办法,是落实党的劳保政策,检查和揭露不安全因素的好形式,也是预防和杜绝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一项得力措施,还可以达到交流经验,互相促进、互相学习的作用。
1、安全检查的内容
(1)
查有无进行三级教育;
(2)
查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3)
查在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
(4)
查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5)
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6)
查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7)
查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8)
查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2、安全检查的形式
安全检查的方法有:经常性检查(如班组月查、周查;日查和抽查等)、专业性检查(如防寒保暖、防暑降温、防火防爆、制度规章、防护装置、电器保安等专业检查等),还有节假日前的例行检查和安全月、安全周的群众性大检查。另外,教育班组成员养成时时重视安全、经常注意进行自我安全检查的习惯,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的最重要方式。
3、自我安全检查要点
每一次生产事故,直接受害最大的都是第一线的生产人员,因此必须学会自我安全检查。特别是对于那些刚到新岗位的工人,要坚决制止“边干边学”的极端错误做法。自我安全检查可分为五类注意事项:
(1)
工作区域的安全性:注意周围环境卫生,工序通道畅通,梯架台稳固,地面和工作台面平整。
(2)
使用材料的安全性:注意堆放或储藏方式,装卸地方大小,材料有无断裂、毛刺、毒性、污染或特殊要求,运输、起吊、搬运手段,信号装置是否清晰等情况。
(3)
工具的安全性:注意是否齐全、清洁、有无损坏,有何特殊使用规定、操作方法等。
(4)
设备的安全性:注意防护、保险、报警装置情况,控制机构、使用规程等要求的完好情况。
(5)
其它防护的安全性:注意通风、防暑降温、保暖情况,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和正确使用,衣服鞋袜及头发是否合适,有无消防和急救物品等措施。
4、安全隐患的整改与落实
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自行解决后上岗操作,如本人无法处理,应及时向上反映。消除隐患后才可作业,不得冒险蛮干。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确定整改内容、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等,并负责检查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由单位负责人组织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二、职业危害及防治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作业环境的监管,减少职业危害,保护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职责
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职能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和完善;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职业危害及管理要求
被国家列入为法定职业病的有10类115种,对于我们从事建筑施工、从事地基与基础施工、野外地质勘查、地质灾害评估等的职业危害有扬尘、辐射、高温、噪音、潮湿、黑暗,由此产生常见的职业病主要有中暑,噪音性耳聋、尘肺、电光眼、照射性皮肤病等。各科室及项目部必须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严格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AS)程序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作业环境危害因素的检查和治理工作,坚持对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职工每二年检查一次的制度。按职业病“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以提高广大职工的健康水平。
(三)、各种职业危害因素防治措施
1、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2)粉尘作业场所人员必须配戴防尘口罩。
(3)临时施工道路,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地基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水泥或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在城市内施工,扬尘较大时,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应采取洒水降尘。
2、噪音
导致噪音性耳聋的原因是未对现场的发电机、空气压缩机等工具、钢结构加工制作、安装作业时发出的噪音进行有效控制。噪音的防治应采用如下几个措施:
(1)加强个人劳动防护,在作业环境噪音高的地方作业人员应严格戴防护耳塞。
(2)加强教育,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音扰民的自觉意识。(3)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音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7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的,应报有关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施工。
(4)会产生强噪音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音。(5)尽量选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
(6)避免作业人员长时间与高噪音近距离接触。
(7)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安全管理部门将不定期检查工地现场的噪音限值,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项目部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查。(8)当听力出现减退情况时,要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并根据情况确定是否调离噪音污染源。
3、高温中暑的防治措施
高温作业场所,应切实落实各种防暑降温措施
(1)合理安排作息制度,避开中午酷热天气下作业。(2)改革工艺流程,提高机械化、自动化作业程度。
(3)增加投入,改善工作、生活环境,如宿舍安装风扇,空调等。(4)保证热天或作业环境高温区供应足够的清凉饮料。
(5)加强职工教育,让全体职工掌握防中暑知识及发生中暑后应采取的措施。
4、电光性眼炎防治措施(1)按规定佩戴防护面罩。
(2)穿着透光性能差的长袖衣服。
(3)作业后及时用清水冲洗眼睛及外露皮肤。(4)对于职业病禁忌者,不安排从事电焊作业。
(5)定期进行视力检查,出现电光眼或电光性皮炎及时到医院治疗。
5、长期处于高温阳光照射下作业,可引起照射性皮肤病。防治措施如下:
(1)合理调整劳动时间,尽量缩短阳光的照射作业时间,有可能的增设遮阳棚施工。(2)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直接的强外光照射因素。(3)做好皮肤清洁,出现皮炎症状要及时到医院治疗。
三、岗位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
1、为规范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职工危害,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队属下二级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实习生和外单位到我所的学习者)。
2、新职工上岗前必须由所属二级单位、项目部门、机台(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所属二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由二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必要时会同行政办公室组织实施。
4、所属二级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的基本知识、科研所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状况、劳动纪律等内容。
5、机台级安全教育由机长或相应岗位的负责人组织实施。机台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机台规章制度、安全状况、主要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预防工伤事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理方法等内容。
6、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劳动保护用品的性能及正确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7、队属二级单位新职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要求填写安全教育登记卡。
8、安全教育登记卡岗位职工一人一卡,由所属二级单位统一管理。
9、队属二级单位职工调整生产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必须进行相应的机台(车间)、班组安全教育。
10、队属二级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定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班组前后交代安全注意事项,积极开展安全检查、总结、评比等活动。
11、根据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发生事故后必须对职工进行严格的安全再教育。
12、队属二级单位应积极配合所劳动行政部门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13、队属二级单位不得无理由阻挠劳动行政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监查人员实施行政监督权,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事故报告
1、轻伤事故发生后,项目现场主管应立即向部长(队属二级单位安全负责人),部长必须在24小时内向队主管安全的副队长及队安全部长报告。
2、重伤、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队长报告。
3、队领导接到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向地勘局勘察安全生产处报告或局主管领导报告、由局(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向劳动局、检察院和总工会报告(如果在外地施工发生死亡事故,则要向当地劳动、公安、检察、工会部门报告)。
4、重伤、死亡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内容。
5、死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在事故调查组未进入现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和取走现场物件。
(二)、事故调查
1、轻伤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部长负责调查。
2、重伤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负责人、队领导及队安全部长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3、死亡事故,由地质勘查局会同(或当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检察部门和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原因、经过和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5、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在半个月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
(三)、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中,属防范整改方面的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处理,队安全生产部负责检查落实;属人员处理方面的意见,由队领导及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处理,在队职权范围外的,由地勘局处理。
2、因忽视生产安全,违章指挥,玩忽职守以至造成伤亡事故的,由队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发生伤亡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零九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规定所指的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本规定所指的各单位、事故单位是指:本队范围内队属各二级单位(科、室)或勘察、施工等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工程部)。
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一)、安全防护装置与设备配套
在购置新设备时应根据设备的图纸、说明书、技术资料、有关的安全技术标准,有条件时可对所购设备或同类设备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全面分析设备的安全性能,避免购置存在安全缺陷的设备。
开箱验收:新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购置单位,使用单位(或接收单位)进行开箱验收,检查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无损坏、丢失,附件、随机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是否与合同、装箱单相符,并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若有缺损及不合格现象应立即向有关单位交涉处理,索取或索赔。
审查: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
尽可能封闭或隔离。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二)、设备验收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设备开箱验收(或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设备运转试验记录单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签字后及随设备带来的技术文件,由设备管理部门纳入设备档案管理;随设备的配件、备品,应填写备件入库单,送交设备仓库入库保管。安全管理部门应就安装试验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建档。
设备移交完毕,由设备管理部门签署设备使用通知书,并将副本分别交设备管理部门、使用单位、财务部门、生产管理部门,作为存档、通知开始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凭证、考核工程计划的依据。
(三)、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要使设备安全运行,发挥最佳效益,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设备使用、操作的有关制度。
1.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都是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建立,各项活动都必须纳入岗位责任制中得以落实,设备使用维护的各项工作都是岗位责任制的组成部分,必须在岗位责任制中得到落实。所以,设备使用维护工作必须体现在操作工人的岗位责任制中,严格贯彻岗位责任制可保证设备使用维护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从而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为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创造有利的条件。
2、操作证制度
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工人,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定人定机名单,经所设备管理人员案备审批后执行,重点设备或精、大、稀设备定人定机名单,还需报主管副所长批准后执行,并执行交接班制度。定人定机还需凭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工人,包括学徙、实习生等均应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上岗证后,才能独立操作相应设备。每个工人原则上只允许操作一种型号设备。熟练技工,经过一专多能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允许其操作取得操作证型号的设备。操作工人必须经技术培训,熟练掌握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后方可取得操作证。操作证由专门管理部门统一发放,禁止转借。特殊工种操作工须经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上岗。应不断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技术培训,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可以升级。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事故后重新培训考试的工人,考试不合格,可取消操作证,调离操作岗位。
3.安全检查、检验制度
设备运行安全检查是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是防止设备故障和事故的有效方法。通过检查可全面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安全状况的变化及磨损情况,及时查明和消除设备隐患,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改,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安全检验是按一定的方法与检测技术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预防性试验,以确定设备维修计划或安全运行年限。
4.维修保养制度
设备长期使用,必然造成各种零部件的松动、磨损,从而使设备的技术、安全状况变差,导致一系列不良后果,严重者甚至发生事故。因此,建立维修保养制度,根据零部件磨损规律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保养等作业,是延长各零部件使用寿命,防止早期损坏,避免运行中发生故障和事故的有效方法。
5.交接班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一般都处于三班制或四班制的日夜连续使用状态。因此必须建立设备交接班手续,形成设备交接班制度。以明确设备维护保养的责任,提供设备使用的第一手资料,为设备故障的动态分析和生产情况分析提供准确、有效、可靠的依据。设备交接班工作应该做到:
(1)凡多班制生产设备,都必须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准确填写“设备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一班制设备,操作工应填写“设备使用日记”。
(2)交班人员下班前必须认真清扫,擦拭设备,向接班人员介绍润滑、安全装置、转动系统、操作机构等各部位的情况。运行中有无可疑情况,维护、调整、检修情况。清点工具、仪表和检测仪器,认真进行交接,并填写记录。
(3)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15分钟到达现场,了解设备情况,认真接班并检查记录填写情况。如果确认设备情况正常,记录填写无误,即可签字接班。否则,应立即提出,必要时可拒绝接班,并及时报告本班组长处理。设备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4)交班组长应将本班内设备使用与故障情况,记录在组长“值班记录”内,向接班组长交代清楚并签字。较大问题、故障或危险隐患应及时向单位或部门设备员、安全员、设备工程师或设备主任报告。
(5)安全员、设备管理员应定期与不定期地抽查设备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6)“设备交接班记录”、“设备运转记录”、“设备安全状况记录”簿用完后,由设备保管员保管,其中主要记载应于当月底摘抄记入设备管理档案。
6.设备使用守则
人们在长期的设备维护管理实践中总结和提炼了一整套有效的管理措施,对设备维护管理有重要的作用,这些措施是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做到“三好”、“四会”、“四项基本要求”、“五项纪律”和“润滑五定”。(1)“三好”
①管好 操作者对设备负有保管责任,未经领导同意,不许他人动用。设备的附件、仪器、仪表、工具、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损。设备运转不得离开岗位,离开时必须停车断电,设备发生事故,立即停车断电,保护现场,及时、真实地上报事故情况。
②用好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爱护设备,不准设备带病运转、禁止超负荷使用设备。
③养好 操作者必须按照保养规定,进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保持设备性能良好。(2)“四会”
①会使用 操作者要熟悉设备结构、性能、传动原理、功能范围,会正确选用速度、控制电压、电流、温度、流量、流速、压力、振幅和效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动作正确、操作熟练、规范。
②会维护 操作者要掌握设备的维护方法、维护要点,能准确、及时、正确地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会保持润滑油质量清洁,做到定时、定点、定质、定量润滑,保证油路畅通。
③会检查 操作者必须熟知设备开动前和使用后的检查项目内容,正确进行检查操作。设备运行时,应随时观察设备各部位运转情况,通过看、听、摸、嗅的感觉和机装仪表判断设备运转状态,分析并查明异常产生的原因。会使用检查工具和仪器检查、检测设备。并能进行规程规定的部分解体检修工作。
④会排除故障 操作者能正确分析判断一般常见故障,并可承担排除故障工作,能按设备
技术性能,掌握设备磨损情况,鉴定零部件损坏情况,按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一般零件的更换工作。排除不了的疑难故障,应该及时报检、报修。(3)“四项要求”
操作工必须做到设备及其周围工作场地的如下四项要求:
①整齐 工具、工件放置整齐,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②清洁 设备清洁,环境干净,各滑动面无油污、无碰伤。
③润滑 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齐全,油毡、油线、油标清洁,油路畅通。
④安全 合理使用,精心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及一切危险因素,预防事故。(4)“五项纪律”
① 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② 保持设备整洁,润滑良好。③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④ 随机附件、工具、文件齐全。 ⑤ 发生故障,立即排除或报告。(5)“润滑五定”
①定点 按规定的加油点加油。
②定时 按规定的时间加油。
③定质 按规定的牌号加油。
④定量 按规定的油量加油。
⑤定人 由操作者和设备检修保养者加油。
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队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措施,进一步夯实我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安全生产全面指导,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安全生产档案的建立主要内容如下:
(一)、队级单位基本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记录)。
2、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机构人员数配备情况。
3、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部门负责人等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以及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及奖罚记录。
6、安全生产达标工作年度计划、措施和定期考核记录。
7、队长与局领导及队长与队属二级单位(或项目部)签定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以及项目部落实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和伤亡事故控制三项指标的考核记录。
8、安全教育制度、培训教育计划、落实培训教育总结,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
9、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有队领导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记录和安全管理部门日常安全检查记录。
10、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和预防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11、重大安全隐患登记制度(包括登记本和专项整治记录)。
12、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和安全防护产品的购置记录,建立详尽的安全资金使用登记。
13、建设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单名录。
(二)、队属二级单位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单位自然状况及安全组织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年度安全生产达标计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登记情况;特种设备数量及备案管理情况;日常安全检查记录(包括不良行为记录、安全查封情况、工程“黄牌”警告、项目经理安全扣分等);伤亡事故档案(包括职工伤亡事故报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报表、事故结案资料、部门处理意见);安全达标优良工程定期考核情况; 8 安全管理年终考核情况; 9 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进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1、奖励
(1)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狠抓安全管理和安全制度落实,严格按队长与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有关条款坚持安全生产活动,及时解决和消除事故隐患,全年未发生大小工伤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部门负责人及职工,年终经“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评定给予适当奖励。
(2)
对及时反映生产中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避免了事故发生的有功者,经“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评定,给予200—500元奖励。
(3)
对职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敢于批评并予以指正,对隐瞒事故行为敢于检举揭发上报;对宣传贯彻“安全方针”、执行我队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者,经“队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评定,予以200—300元奖励。
2、处罚
(1)
忽视安全生产,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单位和个人,除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外,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有关条款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损失程度等给予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
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不得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作业,对当事人每次罚款100元,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作业;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一经发现,对安排单位给予每人次200元罚款。
(3)
不按规定穿带和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或违章作业者,每人次罚款50元。
(4)
按规定必须安装安全防护设施而未安装,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对班(组)
长罚款100元。
(5)
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对当事人每人次罚款50元,对班组长罚款30元。(6)
上班前喝酒影响工作或造成事故,情节轻者,每人次罚款50元,对班组长罚款30元。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作进一步处理。
(7)
队领导干部到施工现场检查工作或参加劳动而不带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元。(8)
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或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后未及时整改而发生事故,则追究其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
(9)
雇用临时工必须及时上报队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队领导同意而擅自签订合同雇用临时工,一切安全责任由雇用单位承担。如发生安全事故,则雇用单位应负责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雇用单位领导罚款500—1000元。
八、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装备”。
2、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3、塔吊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各地电力局的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5、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跳闸装置。
6、脚手架的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7、严禁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8、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坎等危险地区应有警戒标志,道路上施工必须穿反光衣,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9、特殊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电气、机械和重点施工设施等要明确安全监控责任人。安全标志和技术安全操作规程标牌挂设完备,施工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齐全有效。
10、健全防火责任人,配备好消防器材,坚持防火安全检查。
九、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现场。
2、酒后或带小孩不准进入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笼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高空作业穿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架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乱堆放,做到文明施工。
十、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使岗位作业人员明确工作内容及作业环境安全状况和其他必须注意的事项,确保安全生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1、班前每天必须对上岗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明确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危险的因素。
2、班前必须检查上岗人员劳动保护穿戴情况,检查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询问健康情况,查上岗前有无喝酒现象等。
3、明确该班组上岗人员作业过程中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4、必须强调本机台(班、组)作业的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标准,杜绝违章作业,避免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上班前必须详细检查安全用电,机械防护,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好到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作业环境的安全,给岗位工人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
6、岗位工人必须明确一旦发生事故后,采取避难及急救措施。
7、班前活动完后必须填写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表、活动负责人签名,并以日记的方式备查、汇总表归档备案。
第三部分
作业安全规程
一、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实施三相五线制。
2、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扎在一起。
3、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
4、坚持“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制度。
5、严格控制建筑物,起吊物,外脚手架的外侧与高压线的安全距离。
6、高压线下方,不得施工,不得搭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7、铁壳开关箱必须从下方进线出线,铁壳必须接零接地(或重复接地),并做好防雨措施。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严禁非电工拉设电气线路和接线。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1、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有关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2、加强安全防火教育,做到安全防火,人人有责。
3、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消防用水,教会职工懂得使用。
4、保证现场的消防通道畅通。
5、严禁乱掉烟头、火种,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6、在易燃易爆的现场,必须严禁吸烟。
7、严格现场烧焊等动火管理制度。
8、定期更换灭火用药。
9、坚持防火安全制度、检查制度。
三、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应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应设置明显标志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计划工期。
2、应在明显位置标明“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警示标志、“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等质量要求宣传语;保卫、防火制度及黑板报。
3、临时围墙搭设,市区工程围墙应采用砖墙和胶合板,非市区工程采用篱笆围护。
4、施工现场应保持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洁,无积水,排水系统畅通。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生产设施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整齐统一,符合安全、防火要求。
6、现场各职能部门的办公室、材料房、机械房、宿舍、浴室、厕所及工棚,必须挂牌,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
7、办公室内应在墙上张贴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形象进度图,总进度计划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安全生产技术质量责任制等图表。
8、施工现场材料应按平面布置图,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使用后多余碎材,钢筋必须及时清理。
9、现场要严格按指定位置分类,按规格整齐堆放保管。
10、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必须按公司搭设规范要求进行,构件及配件应集中存放,不得乱堆乱放。
11、应挂有标志牌,随用随清,施工操作时必须做到边施工,边清理落地灰,建筑垃圾集中归堆,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临时水管无漏水现象,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布置整齐,施工符合标准,严禁乱拉乱接,机械房(棚)应符合机械使用规范,机械设备上应有安全操作警句和安全标志,设备应及时保养、清洗,小型机具应合理存放,保持清洁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文明施工是施工管理重要内容之一,对加快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和安全生产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为搞好文明施工,特制定下列标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1)
平面有图,按图施工,图物相符。(2)
大宗材料,码方成垛,分类堆放。(3)
暂设水电,杆正线直,安全不漏。(4)
道路畅通,排水无阻,没有垃圾。(5)
暂设料房,规格整齐,防雨防潮。(6)
宿舍整洁,食堂卫生,纪律严明。(7)
科学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8)
责任到人,挂牌施工,奖罚分明。(9)
限额领料,随干随清,工完料净。(10)
按图施工,精心操作,保护成品。(11)
施工脚手,搭设标准,规格整齐。(12)
施工工具,用完弄净,整齐保管。
(13)
机械设备,运转正常,保养清洁。
第四部分
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钻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不打闹,不睡觉,不擅离岗位,上班前不喝酒,必须穿戴好劳动用品,上增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2、交接班时,作业人员对自己使用的机器、工具应进行详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3、机械设备必须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场地上;松软的场地必须垫实,加垫基台木或木板。
4、安装、拆卸和迁移塔架必须由机长或技术人员统一指挥、严禁上下抛掷工具、物件;严禁塔架上下同时作业;严禁塔上或高空位置存放拆装工具和物件;整体竖放塔架时,施工人员应离开塔架起落范围。
5、平台移动时,要专人负责指挥,牵引前要详细检查轨道,滚筒及周围是否有障碍物,上空有无高压电线通过。牵引平台的钢丝绳头要固定在可靠位置,其他人员要远离钢丝绳,防止断绳伤人;平台牵引不动时应查明原因,及时消除,不得强行牵引,牵引中要有专人观察滚筒运作情况;若上空有高压线通过,必须拆钻塔搬迁,严禁整体钻机强行在高压线底下迁移,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6、升降作业时,不得用水抚摸钢丝绳,升降机操作人员精力要集中,要与井口和塔上作业人员密切配合,听从指挥。
7、机械运转中,不得进行零部件的拆卸和修理;拆洗和检查机械时,要防止转动伤人。
8、开动机器时,确认机器转动部位无人靠近时再开车。
9、上三角传动皮带时,要互相配合,防止挤伤手指;禁止戴手套上皮带或打皮带脂;不准在运转的皮带上下通过,皮带防护栏杆上不准放置任何物件。
10、操作升降机,先要详细检查制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提引器上行时,要注意防止中途把台板、栏杆、钻杆立柱挂起来,禁止提引器拉过天车。
11、井口作业人员不准手握在垫叉的底部,钻杆、立柱上、下时,禁止取放垫叉;禁止用手托钻具底部,升降钻具时,井口作业人员禁止站在钻具起落范围之内。
12、使用千斤顶,必须放在平整、坚实的地方,并用垫木垫平;保险塞对面禁止站人,放松千斤顶前应预先通知其他有关操作人员。
二、岩芯钻探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岩芯钻探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新工人必须在班长或熟练工人指导下进行操作。
2、上班前和上班时不准喝酒,进入作业场所工作必须穿工作服和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拖鞋上班。
3、安、拆钻塔工作应在安装队(组)长或机长的指挥下进行,不得在安、拆钻塔的同时在塔下进行作业,立、放钻架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钻架起落范围。
4、不得在易滑坡、易崩塌和泥石流发育的地方施工。
5、钻机进场前必须先了解地下管线的埋设及空中线路架设情况,严禁在地下、空中管线不明情况下盲目作业。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钻机迁移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严禁在高压下作整体搬迁。
6、打吊锤时,要有专人指挥,吊锤下部钻杆必须安装冲击把手,打箍上应连接钻杆,挂
牢提引器并拉紧钻杆。
7、机器运转时不得进行拆卸和修理,不准带手套挂皮带,不准跨越皮带栏杆。
8、操作升降机要稳,不得猛刹猛放,升降过程中不得用手扶摸钢丝绳,钻具处于悬挂状态时不得探视管内岩芯。
9、拆卸钻塔时,应从上而下逐件拆卸,禁止先拆下层构件或同时拆卸上层构件,严禁由塔上往下抛掷钻塔构件、螺栓、工具等。
10、施工作业场地内的油料和其它易燃品必须妥善存放,严禁烟火靠近。
11、要采取有效的防雷、防火、抗台风等安全防范措施,如遇气候环境恶劣(台风暴雨等)应停止施工。
三、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完好且必须接地良好,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牢固。
2、电焊工必须遵守十不烧规定,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3、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操作,严禁焊接带电设备。
4、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和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5、在密闭金属容器焊接必须有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有人监护。
6、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禁止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搭接线(地线)。
7、焊接时应带好个人防护面罩及其他用品,雷雨时停止露天焊接
作业。
8、焊接现场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在易燃易爆区焊接时,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否则不准动火操作。
9、完工后,应切断电源,确认操作地点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四、普通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车运材料时,不准奔跑、抢道、超车和撤把溜放。车子进入井架吊篮后,车辆应向内。
2、堆放材料时,不宜堆放过高,应经常检查桥板垫头、砖垛等安全情况防止坍塌伤人。
3、经常清理建筑垃圾,做到随手清、工完、料尽、工具机械清。
4、挖基槽时注意坍方,堆土离基槽边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米。
5、当吊杆起吊时,垂直下方不准停留站人,在脚手架上操作应检查脚手架的牢固,冬季施工应注意防滑、防冰,及时清除霜、雪、冰块。
6、不懂电气设备、机械设备不准玩弄。
7、对井架、脚手架、电源设备、模板支撑等,不得私自拆卸各种零件、杆件
五、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
(750HH—900HH系列柴油移动螺杆压缩机)只有经过培训并被授权的人才能操作压缩机。绝不能在不安全状况下起动机组;不要改动机组的内部结构及控制方式;经常检查胶管是否有任何会影响其性能的损坏如划伤、绽裂、局部隆起等,如有应按规定更换之。
1、牵引与停放:
(1)
如果机组的自重超过了牵引车的额定牵引重量,不能强行牵引。
(2)
牵引之前应查阅牵引操作手册中拖车的额定牵引重量和相关的安全条例。
(3)
挂接时,注意不要将脚置于牵引杆下面,如不能保证安全,切勿徒手操作,更不能将手放在联接装置的绞合处。
(4)
只有在压缩机与牵引车接好后,才可以驻车开制动装置。行驶时机组上,尤其牵引杆上、机组与牵引车之间不许有人。
(5)
尽量将机组停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并且地面应有足够的强度;停放时应考虑风向,避免在烟尘很大的环境下工作;应使前轮摆正,放下机组驻车制动后方可拨出引销,停放时卡住车轮前后两侧。
(6)
道路上施工必须设置标志、栅栏、夜晚必须设置警示灯。
2、压力释放
(1)
每周至少打开安全阀一次,检查是否堵塞或其他损坏。不能在机组带压时拉动安全阀手柄。
(2)
保证所配气动设备、输气软管、管路、阀门、过滤器及其它附件使用时工作压力不高于压缩机额定压力。在打开油气分离器的加油盖之前,应停机并确保罐内不带压。(3)
拆卸任何管线、接头、阀门和放油塞以及油过滤器和油气分离器等零部件时,应确保系统内部无压力。不要正对任何排气口工作,不管是供气管出口还是压缩机或气动设备的排气口
(4)
只能用压力低于30psi(2.1bar)的压缩空气进行除尘等作业,实际操作时,还应配有粉尘防护罩等防护用品。要等柴油机散热器中冷却液的温度降到50℃以下才能慢慢地拧下散热器的盖子。不要戳穿或点燃乙醚罐,不管罐内有多少乙醚都不能打开罐中央的阀芯。
3、防火和防爆、防触电、防毒:
(1)
待机组冷却下来后才能加油,加油前将压缩机与油箱一起接地,并确保在加注燃油、润滑油及检查蓄电池和乙醚起动装置时杜绝机组附近有火星、火焰或其它火源。(2)
不要用可燃性清洁剂进行清洗。海绵的防护层一旦破损就须更换。(3)
确保电气系统正常,接头洁净、牢靠,电缆完好,一有损坏立即更换。
(4)
随时清除机组内部及附近的油布、废纸等易燃物品。如有燃油系统泄漏,只有等排除故障后才能开机,在故障排除前要设置警示标志。
(5)
在机组内进行维修清洁时,应首先断开蓄电池的地线(负极),并在断开处作出标志,以防他人误接。
(6)
不能在燃油系统附近进行焊接,应配有足够的、性能可靠的灭火器材并且要经常检查。
(7)
不要把乙醚喷入空气滤清器内,以防损坏机器或造成人员伤亡。
(8)
机组和人员等距离输电线应至少3米。身体、手持工具及其它导电物应避开电路的暴露端头;有雷击时应远离压缩机。
(9)
机组应停放在通风地带,避免人员和压空机吸入柴油机排出的气体。吸入压缩空气可能会造成重伤或死亡。
4、运动部件、高温表面、棱边和锐角
(1)
手、胳膊和身体其他部位及衣服不要碰及联轴器、风扇以及皮带和皮带轮等运动部件。在风扇或其他部件的防护罩取掉后,不要运行压缩机。
(2)
在非维修情况下,机组上的门应关好,开机时应确保机组内无人。加注燃油、冷却液、润滑油以及更换蓄电池或乙醚罐等必须在关机状态下进行。
(3)
调整压力调节器和柴油机转速时不要触及其它运动部件,其他调整要在关机后才能进行。
(4)
身体的任一部分不要正对压缩机和柴油机排气口。不要接触热的油、冷却液和高
温表面,注意不要碰尖锐的边角。操作或维修时应戴上防护用品。
5、吊装
确保所用吊具、索具性能良好,并能承受机组的重量,吊起后吊装员不能离开现场,压缩机下不能站人。在解下吊钩前,放下机组驻车制动并把轮胎卡住。
六、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起重作业要有专人指挥。
2、起重机械运行前必须停放安置平稳,对支腿地面牢固坚实情况,及各安全限位,保险制动和各零部件进行细致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试吊。
3、起重用钢丝绳和吊钩的安全系数,必须满足起重工作要求。发现钢丝绳断股、断丝或锈蚀、损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更换。
4、起吊过程中应做到“二慢一稳”即起吊中慢,下落时慢,回转要稳,不得过急过猛。
5、起重机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进行起重作业。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与架空输电线的最近距离不应小于有关规定。
6、禁止起重机在下列情况下起吊和运行:(1)吊运的重量超载或重量不清;
(2 吊运重物或吊钻具时,捆绑、吊挂不牢、不稳;(3)吊运的重物上站人或放置未加捆绑的浮物;(4)起重臂下站人;
(5)起重机运行中,起重工或指挥人员离开岗位;(6)斜吊歪拉;
(7)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8)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9)吊运压力容器;
(10)汽车起重机吊着重物行走。
七,锅炉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锅炉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并有安全操作证(特殊工种作业证),方能准许独立操作。
(二)、工作前必须对锅炉内外部进行检查。
1、锅炉内部检查;
检查锅炉及集箱内有无附着物及遗留杂物;
2、关闭门孔
要把所有人孔、手孔进行密封,必要时更换密封垫。
3、上水
打开阀门向锅炉上水,以便上水时排除锅炉内的空气,向锅炉内上水时要缓慢,水温不易过高,冬季水温应在50℃以下。
4、炉膛内的检查
在不送入燃料的情况下,进行燃烧设备及无障碍的时运行检查,对燃煤锅炉要检查设备的运转状况及炉排的运转状况。
5、对锅炉的压力表、水位表、安全阀、放气阀等附件必须进行检查,看有无异常。
(三)、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行,锅炉点火时,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充分的准备,并要下列各项完全达到要求,才能点火。
1、检查与调整锅炉水位
根据锅炉水位表调整水位,当锅炉水位低于正常水位时,应进水,当锅炉水位高于正常水位时,应通过排污来调整水位。
2、排污试验
运行前锅炉应对排污法门作试验,确认良好后将法门完全关闭,并注意不能有渗漏。
3、压力表检查
检查所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位置。
4、给水系统的检查
检查贮水罐内的水量是否充足,给水管路及法门是否畅通。进行手动及自动给水操作试验,确认其性能良好,动作正确。
(四)、点火与升压
1、点火注意事项
点火时用木柴和其它易燃物引火,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油类易燃物引火。
2、升压操作程序
(1)压力上升到0.05~0.1兆帕时,应冲洗水位表,冲洗要戴好防护手套,脸部不要正对水位表。
(2)当气压上升到0.1~0.15兆帕时,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防止污垢堵塞。
(3)当气压上升到接近0.2兆帕时,应检查各连接处有无渗漏现象。
(4)当气压上升到0.2~0.39兆帕时,应试用给水设备和排污装置,在排污前先向锅炉给水。
(五)、锅炉正常运行中,保持锅炉水位稳定,维持锅炉内压力不变,需要经常调整燃烧;锅炉在正常运行时,必须经常监视压力表的指示,保持气压稳定。
(六)、停炉(1)停止供给燃料;
(2)先停止鼓风,在停止引风;(3)停止给水,降低压力,关闭给水阀;(4)关闭蒸汽阀,打开疏水阀;(5)关闭烟闸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