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效能建设基本制度”。
效能建设各项制度
(一)岗位告示制
离岗告示制是指机关工作人员因公或因私原因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予以告示的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确有特殊事由,需临时离开工作岗位的,需履行离岗请假及告示手续。工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在单位《工作人员去向牌》告示,内容包括工作人员姓名、离岗事由、时段、联系方式等,便于服务对象和单位人员知晓。离岗人员离岗后,实行AB岗制,由B岗人员顶岗,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离岗人员必须按时归岗,到岗后应立即按批准程序向批准人报告并上岗开展工作。
(二)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制是指机关单位在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的职能职责,将对外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流程,服务标准和办理时限,服务要求和监督方式等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落实,接受群众监督的制度。
服务承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以提高服务水平、办事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为目标,简化办事程序,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缩短办事时限,能办的事项马上办结,不能马上办理的限时办结,提供优质服务。各部门、各单位将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核准、报备、登记等服务事项的法律依据、办理条件和具体要求以及办理程序、时限、承办部门和承办人等要素,采取编印办事指南、服务手册、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或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公示,以方便服务对象办事。同时,要自觉接受群众对服务承诺的监督,对服务对象投诉的人或事追究直接责任人或责任领导的责任。
(三)首问负责制
首问负责制是指机关单位接待接听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反映问题、咨询或投诉举报相关事项的首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责任人依法负责办理、答复相关事项,或引导、协调联系相关单位和人员办理、答复相关事项的制度。
首问责任人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熟悉本单位业务和工作流程,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处室进行办理答复。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部门。
(四)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机关单位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的有关事项、反映的问题及限时办结的事项,明确承诺办结时限,在承诺时限内进行办结或答复的制度。限时办结制应当遵循高效、规范原则,凡是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必须严格执行在规定时限内承诺办结;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根据职责要求和具体情况,本着快速、高效的要求,合理确定办理时限进行办结;对即办事项,在服务对象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及时予以办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刁难。对违反限时办结制,服务对象不满意的工作人员,要严肃追责。
(五)一次告知制度一、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民政部门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应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便民高效原则。
三、对申请人申请办理的事项,相关经办人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
四、当事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出具《受理通知单》,在规定时限内办结。
五、申请人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科室或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请示,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不能一推了之。
六、各科室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印制成科室服务告知单,统一制作标准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参照。
七、凡需一次告知申请人的审批事项,除电话咨询一次性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八、对违反本规定的工作人员,将按《阜阳市惩治职能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暂行规定》和《阜阳市违反改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本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六)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
本条所称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行为;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不按照法定或规定的依据、程序、权限、时限履行职责等行为。对影响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行为,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从严治党,从严治政;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权责一致,过责相当;效能建设责任追究的形式包括:口头告诫;书面告诫;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免职;辞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追究其效能建设责任:
1、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和超时默认制、离岗告示制等制度的;
2、违反有关规定或不经批准,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参加各种评比、达标、表彰、升级、考核、庆典、论坛、研讨、培训等活动为本机关谋利的;
3、违反有关规定,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订阅报刊杂志、购买图书或其他出版物以及刊登广告的;
4、在公务活动中接受或者向管理和服务对象索要礼品、礼金,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的;
5、利用职权向管理对象“吃、拿、卡、要、报、占”的;
6、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及其他强令他人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7、利用职权或行业垄断地位,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接受有偿服务的;
8、未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资料泄密、损毁或丢失的;
9、无故旷工、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或经常迟到、早退的;
10、擅离职守,不在工作岗位的;
11、在工作时间从事炒股票、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及其他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12、其他违反机关内部工作规则和管理制度,影响机关工作效能的;
13、对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不遵守会纪,有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代会等现象的;
14、领导干部外出未按规定执行报告、审批和请销假制度的;
15、对重大突发事项、灾情险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及单位其他重大事项不报告或不及时报告的。
(七)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是指机关单位根据内部工作机构和各个工作岗位性质及业务特点,按照“精简、高效、统一、定岗、定责、全覆盖”的原则,明确规定岗位职责和权限、工作标准和任务要求、管理考核和奖惩措施等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工作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制坚持因事设岗、职责相称,权责清晰、责任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责任到人、便于考评的原则,将每名干部职工纳入岗位责任考核范围,定目标、定任务、严考核、重奖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落实岗位责任制的积极性。各单位要将岗位责任制列入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每个岗位责任人将履行岗位责任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加强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措施,对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落实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升机关执行力和工作成效。
(八)效能建设考评制度
本制度是以机关效能建设为主要目标,在机关内部建立一整套科学的、可量化的、易操作的考核评议办法和实施细则,能客观、真实、有效地反映机关效能建设的效率、效益和效果的制度
(九)政务公开制
实行政务公开,一是公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能、职责;二是公开工作纪律;三是公开办事规则、程序、时限和结果;四是用人、财务、分配,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予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研究制定好每一项制度,全力做好教育引导、制度制定、组织实施工作,确保“九项制度”全面落实。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作为,强力推进“九项制度”贯彻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进精细化管理,细化实化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保障“九项制度”全面推行,形成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宣传推行“九项制度”的目的意义、工作要求以及先进典型,注重与社会和群众的互动,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