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斗山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_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材料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8 23:49:21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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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斗山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推进农村改革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生动实践,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继续和完善,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自1982年林业“三定”之后的又一次重大的改革,对于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真心拥护。

我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镇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台山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大力推进改革工作。经过全镇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在全镇人民的积极参与、配合、支持下,全面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了“四权”,从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实现“农民得实惠,生态得改善,林业得发展”的改革目标,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全镇的林业用地面积53508亩,占全镇总面积的29.42%,其中生态公益林25096亩,占林业用地面积46.90%,商品林28412亩,其中:集体统一经营的商品林14087亩,管理方式包括乡镇林场、村林场和村小组统一管理,个人经营的商品林14325亩。

我镇自2010年4月开展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指导帮助下、通过全镇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完成了16个村民委员会105个村民小组9770户37473人,52073亩集体林地所有权勘查工作,确权勘查率达97.3%,其中:自留山0亩,责任山0亩,集体统一经营的商品山林14087亩,集体对外发包的商品山林14325亩,集体生态公益林25096亩;明晰林地使用权面积49719亩,确权率达92.92%;对排查出

镇内的46宗林权纠纷(涉及面积14176亩),已成功调处42宗,调处面积13822亩,尚有4宗正在调处中,纠纷面积354亩,调处率达97.5%;发放股权证15212本,发证率达100%。

二、林改工作取得的经验。加强领导、强势推进是做好林改工作的前提;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是做好林改工作的基础;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是做好林改工作的核心;方法创新、分类指导是做好林改工作的关键;健全组织、加强队伍是林改顺利推进的保障。

三、林改工作取得的成效

1、增强了林农发展的信心。通过林改,实现了“山定权、人定心、树定根”,让群众吃下了“定心丸”,保障了林农的合法权益,我们的林农群众已经深刻认识到谁造谁有谁受益,已经认识到这是他们的绿色银行,他们的思想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从过去的“要我种树”向“我要种树”转变。增强了他们发展林业的信心。

2、强化了林农爱林护林意识。通过实施林改,明晰山林产权归属,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强化了林区群众护林意识。调动了林农学习林业法律、法规和林业科学技术的积极性,在林区,乱砍乱伐现象明显减少,林农护林防火意识明显增强,促进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3、促进了林农收入的增加。通过林改,激发了林农集约经营林地的热情,促进了林地经营水平和林地效益的提升,为林农带来了直接的经济利益;而林改后出现的林地、林木资源升值,也给林农带来不少实惠。

4、维护了林区的社会稳定。以林改为契机,通过大力宣传政策,耐心细致的向群众做解疑释难,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思想工作,使林地、林木权属不清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同时,在实施林改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管严生态公益林,稳定落实自留山和责任山,放活用材林,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操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让群众“看在眼

里,记在心里,明白放心”,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到目前为止,没有由于操作不规范而引发新的矛盾纠纷,林区社会秩序稳定。

5、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一方面,农民从关心自己当前和长远的利益出发,积极参与林权制度改革,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有利地推动了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另一方面,在改革过程中,林改工作队员充分依靠群众,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了农民多年来想要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架起了干群“连心桥”,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

6、商品林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经过分期分批,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工作,使我镇集体经营、个人承包种植,没有纠纷争议的商品林,理顺了关系,明晰了产权归属,达到了改革的目的。

7、为林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摸清了全镇的山林资源现状,明确了相应的“责、权、利”,为我镇林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发展空间。

四、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我镇的林改工作领导重视,思路明确,方案具体,操作规范,经费保障,整个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毕竟林改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我镇虽对调处山林纠纷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4宗山林纠纷还未得到彻底解决,严重影响着两地林农的切身利益,在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方面存在不稳定隐患。

2、我镇基础设施差,财政底子薄弱,林地破碎、类型发杂,林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时间长,人力、物力、财力耗费较大,加之整改完善工作还将持续,林改经费尤显紧张。

3、由于在早期的森林资源流转过程中存在着很多不规范,存在非法转让、低价出让等现象,造成了集体森林资产的流失,人民群众意见较大,为当前及今后的工作埋下了很多隐患。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林木林地价格持续上涨,一些隐藏的历史遗留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给林业发展带来一些不安定的因素。

五、对策与建议

通过调研,我认为:应转变发展观念,以“农民得实惠,生态得改善,林业得发展”的总体目标为宗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着力构筑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建议妥善处理非规范流转遗留问题。历史上存在的森林资源流转所遗留下来的隐患与问题,我们必须严谨对待,并积极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办法。全面调查摸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前的林木林地流转情况,并对接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每宗森林资源的流转进行认真分类与排查,凡是合法规范、群众满意的,应予以确认,切实维护资源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凡群众不满意的、群众意见较大的非规范流转,要认真分析原因,依法依规进行妥善处理。

2、建议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建立新型的产权制度。在确保主体改革到位的同时,深化林改政策等系列配套改革,巩固林改成果,为各种林业经营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逐步建立起“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落实、责任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督服务到位”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规范资源流转,要切实加强森林资源流转管理工作,加强对产权流转的监管,防止和控制林权频繁流转、过渡流转、个体投机炒作行为而造成林农利益流失。规范流转程序,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流转中的坑农行为发生。

3、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尽管我镇在开展林权制度改革两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受意识、理解能力、认知能力等影响,部分群众对林改的政策掌握不清不明、或是在林改时、宣传时清楚些,过后基本忘记或模模糊糊。所以建议再进一步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林改工作更加深入人心,让林农对林改政策的了解入耳、入心、入脑,形成共识,避免各种违规、非法行为的发生。

4、建议进一步加大纠纷调处和回访力度。我镇山林纠纷情况复杂。目前,全镇累计发生各类林权纠纷46宗,调处42宗,调处率达97.5%,虽然已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并不是很彻底,尤其镇与镇之间的纠纷调处难度大,随着经济林改革的深入,林业产业快速发展,林木林地价格持续上涨,涉及林地面积增多,林权纠纷调处工作难度将更大,因此,今后要进一步加大纠纷调处力度及回访力度,巩固调处成果,针对不同情况深入开展调研,进一步摸清农村林地纠纷的情况及症结,针对不同的矛盾纠纷,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攻坚克难,加强调处,化解矛盾,促进经济林改工作按照制定的目标顺利进行。

5、进一步加大生态公益林补偿和完善管护机制。一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偿资金的基础上,从地方财政统筹、水电、自来水、治污资金和发动社会各界捐赠等多渠道、多途径、多方位争取和筹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尽快提高生态林补偿标准,缩小与经营商品林的经济效益的差距,切实维护生态公益林所有者的权益。二要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遵循“非木质利用为主,木质利用为辅”的原则,依托生态林植物资源积极开展枝、叶、花、果利用;依托林地资源开展种植中药材、食用菌经营活动;依托林中空间资源养殖家禽、动物。通过积极开展生态公益林的合理利用,挖掘生态公益林的经济效益,提高生态公益林自我补偿能力,激发林农自觉保护生态林、经营生态林的积极性。三要适当充实基层林业站生态林监管人员,加大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切实加强林业站对生态公益林的监管能力。

5、建议进一步加大林业专业合作社长期稳定发展。针对我镇刚成立的“浮石村委会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客观地说,是林权制度改革的崔生物,还处于萌芽起步阶段,自然存在不完善,甚至不规范的问题。既然是经济合作社,必然要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就需要在各项配套改革中都要围绕这个主题加强调查研究,以促进林业经济合作社长期稳定发展。一要加大财政资金的扶持力度。从每年的农村发展基金、各种惠农惠林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专项扶持林业合作社组建初期的普及推广、业务培训以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的建设。二要加强相关部门经济支持。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从根本上突破专业合作社“融资难”的“瓶颈”。

总之,通过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土地、劳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臵,使购买者真正拥有了林地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调动了广大群众植树造林的积极性。通过林权制度改革,激活了投入机制,拓宽了投资渠道,变过去由国家、集体投入为主,为群众个人投入为主,形成了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解决了绿化资金不足的矛盾。通过林权制度改革,拓宽了集体和群众增收的渠道,使闲臵多年的沟渠路边荒地变废为宝,不仅盘活了集体资产,而且增加了集体收入,为全镇的林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甄英杰 编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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