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制度0508_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8 23:25:5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章程规章制度】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0508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武汉市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检验科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一、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1

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2

三、设施设备检测维护制度···············

四、健康监护制度···················

五、生物安全自查制度·················

六、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七、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制度········

八、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九、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十、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十一、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十二、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十三、附则······················3 4 5 5 6 7 9 10 11 13 13

感染性材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有效防止生物实验室感染性材料在收集、运输等过程中发生泄露或扩散,引起相关人员的感染或环境的污染,特制订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与感染性有接触的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感染性材料管理的具体工作。

四、制度内容

1、收集标本的容器最好为塑料制品,质地坚固,正确地用盖子或塞子盖好后无泄露,在容器外部不应有残留物。

2、设有接受标本的房间或空间。

3、接受标本的工作人员应了解标本对身体健康的潜在危害,做好标准隔离。标本的内层要在生物安全柜内打开,并准备好消毒剂。

4、废弃的标本或培养物经高压灭菌后放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扎紧后由专职垃圾收集人员收集后集中处置。

5、损伤性垃圾(如针头)放入锐气盒内。

6、在准备及实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定时、定点、安全、妥善放置;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除污染。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清洁消毒工作区。

7、感染性材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员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和熟练操作技能,监控感染性材料外流。

8、建立感染性材料登记册,详细填写感染性材料名称、编号来源、使用、污染、销毁等情况。

一、目的明确实验室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实验室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生物安全事故。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检验科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3.2进入检验科实验室所有人员所有必须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四、制度要求

4.1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在接受相关生物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4.2从事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体检,由单位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4.3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4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检验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检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5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6实验室人员在下列情况进入实验室特殊工作区需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 4.6.1身体出现开放性损伤; 4.6.2患发热性疾病;

4.6.3呼吸道感染或其它导致抵抗力下降的情况; 4.6.4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或免疫耐受; 4.6.5妊娠;

4.7实验活动辅助人员;(废气物管理人员、洗刷人员等)应掌握责任区内生物安全基本情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接受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内容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8外单位来检验科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控制区域应有相关领导批准并遵守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规章制度。进入实验室的一般申请由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一个月及以上的准入需到医务处备案。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一、目的为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各类检验仪器的安全使用,维护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内的各种检验仪器。

三、职责

3.1本中心检验科人员必须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3.2检验科负责人负责检查和监督。

四、制度要求

4.1检验科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所使用的所有仪器应经过安全使用认证。检验科供电线路中必须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

4.2科内大型仪器、设备、精密仪器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仪器设备的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科内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对使用频率高的仪器按规定在检定周期内进行期间核查。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仪器设备所用的电源,必须满足仪器设备的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必须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必须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如漏电、电源插座破损、接地不良、绝缘不好等)。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仪器设备使用结束后,必须按日常保养进行检查清理,保持良好状态。4.8所有仪器设备应加贴唯一性标识及准用、限用、禁用标志。

4.9长期用电设备(如冰箱、培养箱)应定期检查,并记录运行情况。

4.10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4.11使用直接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前,必须确认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能正常启用。实验工作完成后,必须对接触污染物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清洗、消毒。4.12科内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实验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仪器设备较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定期通电、除湿。有记录,保持设备清洁干燥。(例如每年应对生物安全柜进行一次常规检测,须特别关注高效过滤器。定期对离心机的离心桶和转子进行检查)。

4.13高压灭菌器使用时,定期进行生物学指示剂检测。

4.14冰箱应定期化冰、清洗,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实验区冰箱内禁止放个人物品及与实验无关的的物品。

4.15所有仪器设备在维修和维护保养前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健康医疗监护制度

一、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二、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检验科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制度要求

4.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4.1.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4.1.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4.1.3检验科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4.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4.2.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2检验科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检验科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3检验科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4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4.2.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4.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4.3.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

4.3.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检验科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检验科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检验科批准其上岗。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实验室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生物安全实验室各类活动记录、资料按要求归档、保存,特制订本制度。

二、制度

1、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各类活动的记录均应按照本制度执行。

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记录、资料保存不得少于20年。

3、生物安全实验室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4、生物安全实验室资料档案原则上不外借。

5、因工作需要复制档案资料者需经批准。

6、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资料、记录,应通过生物安全领导小组的讨论、鉴定,批准是否实施销毁,销毁应至少两人实施,做好销毁记录。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北京地区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意外事件处理及报告制度

一、目的:

规定实验室职业暴露处理程序,规范发生职业暴露时处理原则、报告和登记流程。

二、范围:

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涉及处理职业暴露的有关人员。

三、职责

3.1实验室操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须按照本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程序; 3.2实验室负责人按照规定进行组织和控制职业暴露发生后的控制实施;

3.3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组织试验人员职业暴露处理的培训和考核,并保存有关记录; 3.4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人员负责督察日常工作中生物安全工作的执行和医学应急样品的检查。

四、步骤:

4.1实验室发生职业暴露后按照既往进行的该种污染物的生物安全危害度评估结果,快速有效的对意外暴露人员进行紧急医学处置;对污染区域进行有效的控制,最大限度的清除和控制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扩散;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暴露人员的医学观察等原则和步骤进行处理;

4.1.1根据既往进行的生物安全危害度的评估和暴露的程度即时进行现场紧急医学处置,消除或最大程度降低病原微生物对暴露人员的伤害;同时,有效的污染区域进行防控,最大限度的防止污染物对周围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4.1.2一般性的小型事故可在紧急医学处置后,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和处理方法,以及时发现处理中的疏漏之处,使处理尽量完善妥当。

4.1.3当重大事故发生时,在进行紧急医学处置的同时,要立即向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理小组要立即协调现场紧急处理和周围环境污染防控;协调医学专家评估职业暴露的危害性和对暴露人员的伤害程度;对药物可以治疗和预防该污染物感染的,力争在暴露后最短时间内开始预防性用药;留取暴露人员相应的标本备检,并同时进行医学观察。4.1.4评估暴露级别(见下表)

4.1.4建立意外事故登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损伤的具体部位、程度;接触物种类(培养液、血液或其他体液)和含有HIV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包括赴现场实验室负责人和实验室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以及专家);是否采用药物预防疗法,若是,则详细记录治疗用药情况、首次用药时间(暴露后几小时或几天)、药物毒副作用情况(包括肝、肾功能化验结果);定期检测的日期、检测项目和结果。

4.1.5根据评估结果建议育龄妇女发生职业暴露和职业暴露后和进行预防性用药期间,是否需要避免或终止妊娠。

4.1.6记录对暴露现场和周围环境防控污染的方法,实施形式,人员、范围,评估防控处理的效果;总结和评估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程序中是否存在不当,发生暴露人员试验操作等过程是否存在失误,整改措施和实行。4.2意外事故现场处理方法: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时,如针刺损伤、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或口鼻眼内,或污染实验台面等均视为安全事故,应立即进行紧急医学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用相应的处理方法)。根据生物安全危害度和暴露程度,现场初步评估职业暴露危害程度和选择处理方式

一、化学污染

1.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

2.立即到急诊室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3.在发生事件后的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

二、针刺伤

1.被血液、体液污染的针头或其他锐器刺伤后,应立即用力捏住受伤部位,向离心方向挤出伤口的血液,不可来回挤压,同时用流动水冲洗伤口; 2.用75%酒精或安尔碘消毒伤口,并用防水敷料覆盖;

3.意外受伤后必须在48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医疗锐器伤登记表》,必须在72小时内作HIV、HBV等的基础水平检查;

4.可疑被HB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注射抗乙肝病毒高效价抗体和乙肝疫苗; 5.可疑被HC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尽快于被刺伤后做HCV抗体检查,并于4-6周后检测HCV的RNA;

6.可疑被HIV感染的锐器刺伤时,应及时找相关专家就诊,根据专家意见预防性用药,并尽快检测HIV抗体,然后根据专科医生建议行周期性复查(如6周、12周、6个月等)。在跟踪期间,特别是在最初的6-12周,绝大部分感染者会出现症状,因此在此期间必须注意不要献血、捐赠器官及母乳喂养,过性生活时要用避孕套。

三、皮肤、粘膜、角膜被污染

1.皮肤若意外接触到血液或体液或其他化学物质时,应立即用肥皂和流动水冲洗; 2.若患者的血液、体液意外进入眼睛、口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及时到急诊室就诊,请专科医生诊治;48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医生报告医务处,护士报告护理部),并报告感染管理科领取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四、标本污染

1.棉质工作服、衣物有明显污染时,可随时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60分钟,然后冲洗干净。

2.各种表面若被明显污染,用1000-2000mg/l有效氯溶液撒于污染表面,并使消毒液浸过污染表面,保持30-60分钟,再擦除,拖把或抹布用后浸于上述消毒液内1小时。3.仪器污染应考虑消毒方法对仪器的损伤,和对检测项目的影响,选用适当的方法。5.支持性文件:

5.1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职业暴露登记表 5.2消毒技术规范

5.3职业暴露危害评估表

5.5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做好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1、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责任制,并制定应急预案。2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实验活动应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等级相适应。

3、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实验室工作人员批准。

4、菌(毒)株、样本等感染性物质、剧毒物质等实行专人负责,并建立保存清单和领用、销毁记录。当发生上述物质的遗失、被抢等意外情况时,应启动应急预案。

5、定期对生物安全实验室高压蒸汽灭菌器进行校验,确保消毒效果、计量检定符合国家压力容器管理的有关规定。

6、保证生物安全实验室自动烟雾和热量探测及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消防器材位于固定位置并能正常使用。

7、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重点防火部位、易燃易爆化学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定期进行火灾紧急事件处置的培训和演练。

8、实验室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

9、定期对实验室电气安全、仪器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安全隐患。

10、生物安全实验室应配备常用工具。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实验室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人员培训及考核的具体工作。

四、制度内容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员工健康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实验室人员的健康监护工作,预防、控制实验室感染。

二、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人员健康监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制度要求

1实验室人员体检制度

1.1对新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进行的上岗前体检,体检指标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与准备从事工作有关的特异性抗原、抗体检测。不符合岗位健康要求不得从事相关工作。1.2实验室技术人员要在身体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从事相关工作,发生发热、呼吸道感染、开放性损伤、怀孕等或因工作造成疲劳状态免疫耐受及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时,需由实验室负责人同意从事相关工作,但不宜再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相关工作。1.3实验室负责人在批准外来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了解其健康状况,必要是可先行安排进行临时性体检,档案保留。2实验室人员免疫预防制度

2.1实验室人员应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免疫接种时,应考虑适应症、禁忌症、过敏反映等情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2.2实验室应制定年度免疫接种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实验室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情况应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2.3实验室可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对各类人员进行必要的临时性免疫接种和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2.4对体检结果异常的人员应随时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或采取其他预防手段,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

2.5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生物安全事故后应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应急免疫接种或预防性服药,并记入健康监护档案。3发生事故后的人员管理

3.1发生实验室意外事件或一般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实验室确定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实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实验室批准其上岗。

3.2发生重大生物安全事故后由医务科/实验室制定并上报相关人员救治、免疫接种和医学观察方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量控制人员感染范围,主管领导对方案进行审批。医学观察发现异常,由医务科/人事科/实验室决定人员临时性或永久性调离岗位,临时调离岗位的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达到岗位健康要求后由医务科/实验室批准其上岗。

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1.1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1.1为使检测工作场所保持整洁、明亮、通风、无味、无尘、无积水、无杂物,满足测试分析要求,实验室人员应定期打扫本人管辖的实验场所卫生。

1.1.2实验室、仪器室和办公场所内的卫生,由使用该室的工作人员各自负责;确保工作场所环境清洁,使用仪器及物品摆放整洁。

1.1.3实验室采取定期检查卫生的手段对实验室的内务进行管理,以确保实验室的环境满足检验分析的需要。

1.2日常内务管理制度

1.2.1 检测人员根据所承担的分析测试工作,负责其相应的实验室内务管理工作。1.2.2遵守实验室各项制度,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注意桌(台)面和仪器的整洁,室内严禁吸烟、进食、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1.2.3实验室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装配必要的实验设施,保证工作区域的能源、照明、通风能满足工作需要,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作区域(如微生物室),按有关要求配置设施;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有温度、湿度、抗电磁干扰要求者,配备空调和抽湿机,安装温湿度表计。

1.2.4实验室内各种仪器设备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登记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1.2.5实验室各种电器设备,器皿应按规定的设置场所放置,不得随意移动,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

1.2.6分析测试工作时,要了解所使用的化学试剂、仪器各自性能和操作规程,做好防护准备方可开始工作。使用易燃、易爆和剧毒试剂时,必须遵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2.7保证电线路的安全,冰箱、培养箱等用电线路必须与实验室用电分开。对陈旧电器线路或已磨损的电线应及时更换,对开关、插座和仪器接地装置应经常进行检查。

1.2.8高压气瓶应设置于安全场所,并加以固定。定期检查乙炔气钢瓶的气密性及泄露报警装置的工作状态。各类钢瓶内应剩余安全残留量的余气。

1.2.9明火作业时,操作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实验室,实验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和火源。下班前由安全员对水、电、火、气、门窗进行检查。

1.2.10浓酸、浓碱废液应经中和后处理才能倒入下水道,有毒残液应按作业指导书集中回收处理。

1.2.11实验室需装设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消防灭火器材等);对消防灭火器材应做到定期检查,不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均可取用;实验室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1.2.12新上岗的检测人员,必须先安排其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学习有关规章制度。1.2.13 实验室内必须备有常用的急救药品和冲淋设施,以备急需。1.3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1.3.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建卡立档。仪器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验收和调试记录,初始参数,定期保养维护、校准及使用情况等记录。

1.3.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守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1.3.3精密仪器室要求保持恒温、恒湿、无振动、无灰尘、无腐蚀性气体。

1.3.4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绝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1.3.5仪器用毕后,要恢复到所要求位置,做好清洁工作。

1.3.6计量仪器(包括天平、砝码、滴定管、容量瓶等)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质量,必要时实施期间核查。

1.3.7对实验室内的非检定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1.4纯水使用管理制度

1.4.1实验室用水分为三个等级,要根据分析的要求选取所需的水质。

1.4.2为了防止水质的玷污,一级水尽可能用前现制,不贮存。二级水和三级水经适量制备后,可盛装在预先经过处理并用同级水充分清洗过的、密闭的聚乙烯容器中,贮存于空气清新的洁净实验室内。

1.4.3为了确保实验室用水的质量,按GB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对纯水器出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查,并有相关记录。

1.4.4对于所需特殊要求的实验室用水要经过相应的技术条件处理和检验。实验室用水的质量检验方法参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1.5试剂、器皿使用管理制度

1.5.1试剂、器皿应有专人保管,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使用及保管情况。领用时需填写记录,过期或失效试剂要经审核后作报废处理。

1.5.2实验室内保存的少量易燃易爆试剂要放在远离加热操作台的阴凉通风处保管。

1.5.3剧毒、危害及易制毒品试剂应存放在仓库的专柜内,由两人以上人员保管,领用时要填写相关记录。

1.5.4称取化学试剂的器皿应洗涤干净,分开使用。固体试剂的取用遵循“只出不进,量用为出”的原则;液体试剂的取用遵循“只准倾出,不准吸出”的原则。

1.5.5挥发性强的试剂必须在通风橱内取用。使用挥发性强的有机溶剂时要注意避免明火,决不可用明火加热。

1.5.6纯度不符合要求的试剂,必须经提纯后再用。1.5.7配制各种试剂和标准溶液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配后立即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日期、有效期和配制人,以免拿错用错。使用和保管各种试液和标准溶液应按照《试剂、标准溶液的使用和保管规定》执行。

1.5.8不得使用过期试剂。

1.6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的管理规定

1.6.1实验室在未经中心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批准,不准外来人员随意进入。1.6.2实验室工作人员尽量在办公场所会晤外来人员。

1.6.3为保障安全,禁止携带儿童进入实验室,以免发生意外。

1.6.4在确保不损害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经中心领导批准,允许客户进入实验室监视与该客户所委托的检测工作有关的操作。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

1.用水、用电安全规定

(1)实验室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有可靠接地的双联插座。(2)所有电插座每年应检查一次,包括电线是否接牢和绝缘是否良好,不能使用超长电线的插座。(3)工作结束后检查各个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4)一旦发现电线破损,插座松动等情况,应及时与电工室取得联系尽快解决。

(5)各个班组应根据实际情况用水,打开水龙头用水完毕后必须关好开关,工作全部结束时应认真检查各水龙头开关是否关好。

(6)一旦水龙头发生破损关闭不严或漏水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并上报科主任,及时得到维修,避免造成实验室被浸泡或发生水的蔓延,注意节约用水。

2.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管理规定

(1)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负责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2)为了防止在实验室发生火灾的危险,必须尽最大可能减少实验室内易燃、可燃液体的储存量,只保持日常使用所必须的最小量。使用部门由班组长负责,节、假日及夜班时由值班人员负责。(3)冰箱内不能储存乙醚等可燃液体并且不可在水槽或下水道倾倒这些液体;易腐蚀物品应避免与皮肤或身体直接接触,如不慎溅到皮肤上,应用自来水反复冲洗,对身体造成较大损害的,应及时向科主任报告,以利于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4)易燃、易爆物品由专柜保存,防止发生丢失被盗,要有出入库手续,使用班组领取时要签字。(5)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远离火源,如冰箱、开关及正在工作中的电器设备等。工作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报火警。

(6)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处应避光、通风、防潮和避免烟火,房间应牢固,药柜上锁。上述物品停止使用后,不得私自转让,需经科室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调出。

(7)实验室严格使用明火,必须使用电炉子、酒精灯时,不得离人。

(8)实验室内禁止吸烟。

(9)科防火安全员应定期对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3.其它管理规定

(1)加强检验科各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各班组组长负责本部门设备的安全使用,对本组工作人员提出具体规定,做好每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使用记录,仪器发生故障,要尽快通知器械科,由器械科通知相关人员予以解决。

(2)个人的大量现金、首饰、贵重物品不得带入和存放在单位内部,否则一旦发生丢失或被盗后果自负,并按医院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值班人员应加强巡视,发现可疑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卫部门,注意锁好门窗。

附则

预案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质量与安全涉及医院工作的方方面面,必须引起管理者与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运用现代质量管理理论与方法,真正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与标准,体现以人为本与持续改进,保障健康、安全!

下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0508word格式文档
下载生物安全管理制度0508.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