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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培养制度(待修改)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全面素质,参照《天津商学院青年教师培养的规定》,我校对35岁以下调入任教的青年教师实行综合培养,有计划地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
一、岗前培训制度
新调入的青年教师(师范大学毕业生除外)必须参加由天津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的教育培训班以及学校组织的集训。学习《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教育法规等课程,为今后教学工作奠定基础。
二、导师制度
青年教师在到校工作的一年内,由学院指定热爱教育事业,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担任其指导教师(简称导师),导师将跟进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 次,青年教师在导师的指导下熟悉各个教学环节。
三、听课制度
青年教师在参加工作后,应积极主动地跟听教学经验丰富的老教师授课,汲取教学经验,学习教学方法,以及如何讲授课程中的重点和难点内容。通过教学观摩,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同时,青年教师之间相互听课、相互观摩、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四、讲课验收制度
青年教师经过岗前培训、集训和教学实践,由教师所在系部负责人组织有经验的教师进行听课评议,提出并帮助解决教学中仍然存在的问题。在青年教师申请学校组织的教学验收之前,学院必须组织教师听课,并收集学生的授课评价与反馈意见,进行内部验收。通过学院课堂教学评议合格的青年教师,由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学校师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听课验收。
五、“公开课”制度
每学期请1-2位新调入的青年教师讲授公开课,全体教师参加。课后举行由全体教师参加的讨论会,对教学过程进行探讨和总结,通过讨论,彼此学习,提升教学水平。
六、讲课大赛制度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年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激励青年教师加强教学研究,搞好教学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的教学基本功大赛。在进入学校比赛之前,由学院组织全体教师对参赛教师的授课情况进行初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借比赛的契机彼此交流与促进。
七、进修制度
鼓励青年教师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到知名学校进修或培训,全面提高专业素养及业务能力,为建设一支高水平、高学历的外语学院师资队伍而努力。
八、科研能力培养制度
鼓励青年教师参与其他教师的科研课题并承担其中部分科研任务,鼓励青年教师申报院级及院级以上科研课题,鼓励青年教师在本专业公开及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