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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制度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全体员工的工作素质及业务技能,实现从严管理、从严治厂,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逐步建立一个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体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顺利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考勤管理:
1、公司实行月工资、日考勤的薪酬计算方法。
2、公司实行走岗、定薪、绩效联酬管理办法。
3、生产一线工人实行二班倒,12小时工作制,平均每月出勤为30.5天。
4、行政管理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月出勤为26天。
5、食堂炊事员保证每日四餐(即早、中、晚、夜),开饭时间正常开饭,门卫人员实行24小时休息,24小时出勤制度。
6、行政管理人员实行指纹考勤管理,签到时间为:早上:8:00;中午12:00;下午13.30(夏季2:00);下班17:30(夏季18:00)。指纹考勤地点为公司办公楼下方。
7、生产一线工人由生产部负责点名考勤制度。
二、劳动纪律:
1、公司员工上下班按规定地点、时间进行指纹或点名。不按规定点名,早签、代签或未签,一次处罚5元。如因公不能按时按指纹或点名,应向分管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报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注明。
2、行政管理人员早上上班后立即打扫各自区域的环境卫生及整理内务。卫生不合格,每次每处罚5元。
3、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者一次扣1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次扣罚20元。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含3次)者予以辞退。
4、旷工一天除扣发一天工资外,每次罚款50元。连续旷工3天视为自动辞职。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含10天)者予以除名。
5、各部门领导要抓好本部门所属人员的劳动纪律。行政管理人员上班期间不准在室内外聚堆闲谈、打闹嬉戏;不准脱岗、串岗、睡岗;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看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不准洗衣服、织毛衣、班中洗澡、看电视、干私活等,违者每项每次罚款10元。如部门领导在场,视而不见的,另罚部门领导20元,该项罚款不得向违纪职工转嫁。
6、生产工人上班期间不准看报刊、杂志、小说、不准用手机打游戏、上网,不准脱岗、串岗、睡觉、更不能空岗。睡觉、脱岗、空岗每次罚50元。月内累计违犯2次(含2次)辞退。其他违纪每次罚10元,同时对当班领导给予同等处罚,该项罚款不准向违纪职工转嫁。
7、班前、班中、中午及晚上值班人员不准喝酒,酒后不准上岗,醉酒者不准进入公司。因工作需要饮酒者须经总经理批准。违规饮酒者一次罚款50元,酗酒闹事,影响生产及工作秩序者,一次罚款100元,年内累计达2次者(含2次)予以辞退。
8、配备有电脑的单位和个人,除正常工作使用外,无论什么时间,一律不准上网、看电视剧及打游戏,违者每次处罚20元。单位公用电脑,部门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根据每个人的工作性质和需要,限定使用人员范围,对电脑管理不严的,追究该部门领导者责任。
9、不准带小孩与非公司人员进入生产区,违者每次罚200元。进入生产区不准带提包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违者每次罚款10元。
10、进入公司不准穿背心、拖鞋。生产一线女工不准穿裙子、高跟鞋、头发不准过肩。违者每次处罚10元并责令其离岗。
11、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进入会场应关掉手机。迟到者每次罚50元。手机响者每次罚50元。
12、晚上值班人员不准回家吃饭,不准脱离值班区域,违者每次罚款20元。值班期间要加强本责任区的巡回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汇报。对处理解决不及时,拖诿扯皮、工作失职者,一次罚款50元。酿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从严处理。
13、进入公司的员工车辆要按规定地点停放,规定地点之外停放的车辆,每辆每次罚款10元。
14、班中按规定地点就餐,做不到每次罚5元,生产岗位就餐期间不得出现空岗,违者每次罚20元。因空岗造成事故者,视事故大小从严处理。
15、办公场所各类物品要分类有序摆放,不得杂乱无章。做不到每次罚5元。
16、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告知他人或以其他方式标明去向。做不到罚5元。20分钟内找不到罚10元。
17、工作期间未经批准不会私客,违者每次罚5元。
18、班中因公、因私外出。因公外出需经单位负责人和公司领导批准,持出门证出门。因私外出,需经部门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到考勤管理单位登记,月末按实际占用时间扣减出勤时间。违者一次处罚相关责任人10元。不到考勤管理单位登记者,按早退处理。
三、请假制度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个单位负责人休假由总经理批准,批准后准假条交办公室。职工休假由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公司员工休假。各单位领导应以不影响正常的生产、工作为前提,如因职工休假影响到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时,每次处罚有关部门领导20元。
3、生产一线人员休假在一天以内者由班组长批准;三天以内者由管生产主要领导批准,三天以上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4、管理人员休假3天以内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者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职工休病假须持县级医院诊断证明,审批程序参照3——4条执行。
6、职工如因在家突发疾病不能来公司请假者,须由其家属在当日内来厂或电告该单位负责人,病愈后,持乡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履行补假手续。
7、职工休假。不准托人捎假,不准电话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按相关条款执行。
8、职工婚、丧、产及计划生育假期规定。
(1)职工婚嫁为三天。父母或配偶去世,丧假为三天。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产假为3个月。
(3)凭县计生证明,女工上环,假期为二天;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不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假期为四十二天;女工结扎手术,假期为二十一天;做结扎手术,配偶陪护假为七天。
四、安全制度
1、公司各级领导及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定和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禁令》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安全生产。
2、新入厂工人必须通过安全制度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公司安全部门及各级领导要定期布置、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及时排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努力把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查出暂时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及整改期限,无警示,无期限的每项没处罚责任人20元。
4、工作期间,职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生产区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进入各类容器必须置换合格,容器外须设专人看护,电器设施检修必须办“工作票”、严禁违章作业。对予违犯安全操作规程者,每次罚款50元。酿成事故者,视事故大小分别给予罚款、停职、除名,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安全工作实行首长负责制。各级部门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工作出现问题,首先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别给予50——200元的罚款、警告、停职检查、降职、除名等行政处理,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6、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的单位要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有效的的防范措施及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微小事故和普通事故要在24小时内送交生产技术部或安全管理部门。重大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及有关部门。超时报送、隐瞒事故,追究该部门领导责任。超时报送每次罚相关人员50元。隐瞒事故每次罚相关人员200元。
五、生产管理
1、公司生产由总经理同意协调、指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积极配合,搞好生产服务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正常运行。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生产的各项管理工作。对安排不周,生产不能正常运行;职能部门服务不到位,推诿扯皮的,每次处罚有关单位负责人50元。
2、生产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准私自更改生产工艺指标。违者每次每项处罚责任人100元。若生产因此受到影响或形成事故,从严处理。
3、生产技术部要严格安全工作及生产管理。严格工艺纪律与设备管理,抓好劳动纪律。要在公司总体要求及规定下,根据生产特点及生产要求,制定出详尽的管理办法,做到“工作有目标,事事有人抓,执行有标准,考核有依据,责任能落实,处处不落空”。努力搞好生产管理。
4、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生产工人在上班期间违犯劳动纪律,被公司查到的,除按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外,令对当班领导和主抓生产领导分别进行考核,没人每次10元。该项罚款不准转嫁,也不准对违犯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二次处罚。
5、严格报表管理。各种报表、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要做到字体工整、表面整洁、数据真实准确、不缺张、不烂页、无丢失。严禁填报假数据及隐瞒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丢失报表按泄密处理、填假数据每次每个数据罚50元。隐瞒生产中出现的问题,每次罚200元,严重者予以除名。报表、记录属其他问题每项每次罚5元。
6、生产人员上班期间,负责本岗位的环境卫生。操作台、地面、设备、门窗及玻璃、室内管道、阀门、仪表及各类设施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油污、无杂物、无滴水、无漏油。否则,每次每项罚款5元。
7、生产维修人员上班期间要坚守在自己的维修区域,不断地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处理好出现的问题,不得坐在维修室内。检修时要注意环境卫生,不得弄脏室内地面。检修完毕做到工完场净,将废旧物品送到指定地点,并有序存放,严禁乱扔乱放。违者每项每次罚款5元。
8、生产一线各类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一律不准脱离生产区,要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生产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期到生产岗位进行巡查。对值班期间脱离生产区的人员,按脱岗规定进行处罚。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类问题的每次处罚50元。不按生技部规定进行巡回检查的人员按生产计部规定进行处罚。值班期间不具备处理各类问题能力的值班人员,每次处罚该部门领导50元。
六、治安保卫
进一步加强公司的治安保卫工作,规范各类物资的出入厂管理,净化企业的工作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对治安保卫工作规定如下:
1、门卫人员上岗时要衣着整洁、仪表大方、精神饱满、礼貌待人。白天上班时间必须在室外值勤,晚上十点以前在室内执勤、不准在室内睡觉。做到坐姿、站姿端正,行动迅速,不脱岗,无空岗现象,否则每项次罚5元。
2、班中外出,凭出门证出厂,无证出门门卫不管不问,登记管理不严,一人次罚当班门卫5元
3、严禁儿童、闲散人员、废品收购人员等非本公司员工及醉酒人员,进入公司,更不得进入生产区,否则每人次罚当班门卫5元。
4、对联系业务和来访人员要主动问明情况,由当班门卫负责与业务单位和被访者进行联系,公司领导由办公室负责联系,对准予入厂者应认真履行登记手续。未经被访者同意,不准进入公司。当班门卫应对来访者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自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否则每项、每次扣责任人5元。
5、非本公司各类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公司,违者每次每辆罚当班门卫5元。
6、对准予进入公司的各类车辆,要按公司规定告知其停放地点,不得乱停乱放或进入生产区。发现有乱停乱放现象,一次罚当班门卫5元。
7、严格车辆的出入管理,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运出物资或物品必须有正规手续,做到票、物、数相符。严禁无条或手续不规范物资出门,否则每次罚当班门卫20元。并负责追回运出物资。
8、凡公司出售的产品和物资,一律凭公司“发票出门证联”出门,并认真查验,做到票据,实物相符。发现无证或非指定票据出门,票物不相符的,除由当班门卫负责追回损失外,另罚当班门卫20——500元。
9、公司外出加工或外出施工所需的物资及工具,须由本单位开具出门证明,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物资临时出门证”,方可出门。返回入厂时,由当班门卫查验实物与“物资临时出门证”登记内容是否一致,经确认无误后将临时出门证收回。对工作不认真者,每次考核责任人5元。
10、对于盗窃公司财物者。一般物资给予1——2倍物资价值的罚款;对于盗窃机器设备零部件者,给予所盗物品价值2倍以上的罚款。属于公司员工的,同时给予警告或辞退行政处理。
11、对于盗窃私人物品者,除退回所盗物品外,属于公司员工的,同时给予警告或辞退行政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