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副本 (3)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考试论文(设计)考核
社会保障概论
作者XXX
考试批次201309学籍批次201203学习中心XXXXXX
层次高起专专业行政管理完成时间2013年8月28日
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开始了建立低保制度的实践探索。中国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仅在中国社会救助体系中占据着最重要的地位,而且随着向农村地区的扩展,亦成为中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项目,是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主体项目之一。低保制度的建立,初步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体的基本生活。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仍然只是一栋„超级楼宇‟的主体构架,要使它实用、适用和有效,还须花更大的气力。
一、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
1.全覆盖解决农村特困群众的温饱问题
我国现有农村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数百万,乃至上千万人。解决这些特困农民的温饱问题,保障他们基本生活,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遵循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全国农村低保标准按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实施。同时规定,各地可结合实际确定本地农村低保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定的标准。
将农村五保对象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目的在于解决农村税费改革后一些地方财政难以足额安排五保供养资金的问题。
2.为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夯实基础
农村低保的全面实施,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强化了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农村低保制度与传统农村社会救济制度相比,救助对象更具普遍性,补助水平更具合理性,管理运作更具规范性,资金来源更具稳定性,更有效地保障了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第二,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了有效平台。目前,在探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制度时,都与农村低保制度紧密挂钩,以低保对象为重点,从而确保了救助对象的准确性。低保补助虽然标准不高,但对于平时生活节俭的老人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因此,农村低保具有较强的农村养老功能,为构建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对于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用突出。
多年来,党和政府在消除贫困方面做了许多努力,贫困人口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2.5亿减少到目前的2100万,但脱贫致富仍然是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重点在农村,因为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体人民的小康。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利于大力减少贫困人口,早日实现扶贫攻坚目标;有利于改善低收入农民的生产生活自立条件,激发勤劳致富的积极性;有利于解决广大农民的后顾之忧,增强党群、干群凝聚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添动力;有利于化解各种利益矛盾,促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4.对于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是一个有力推动。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而统筹城乡发展是统筹兼顾尤其重要的方面。我们党有重视农村、关心农民的优良传统,而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进程中,同时必须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这是一种历史耦合及必然性展现,也是一个历史重任。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反映了党和政府对历史规律的自觉驾驭和充分利用。当然,要真正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仍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据有关资料显示,到目前我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仍然呈扩大趋势。但无论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党和政府正在从各方面、各层次、运用各种手段来加强统筹、力控差距,此次重大举措的出台无疑是一个有力的推动。
二、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几点建议
1.加大农村低保资金筹集力度
一方面应该加大各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各级政府可根据经济状况,积极筹措资金,调节各地比例标准,逐步加大对农村的低保资金投入。另一方面资金筹集应该多渠道,大力鼓励社会捐助,借助社会力量,通过福利彩票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多渠道、多途径筹集资金。同时应加强管理,按照统一规范、公正合理、公开透明等原则进行规范管理。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农村生活困难百姓的生存,是政府必须履行的职能,及时足额的资金投入是保证这一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前提;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资金筹集机制的完善和创新。
2、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
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制定,是其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既要保证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需要,又要克服完全依靠低保的等靠思想;既要考虑地区间标准大体 一致,又要考虑地区间的发展水平差异性。
首先,我国各省经济发展情况不一,居民生活水平差异较大,很难制定适合全国的农村低保标准。因此,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时,应从各地区实际情况出发,综合考虑农民最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地方财政的承受能力、物价上涨等方面因素。其次,由于社会保障给付具有刚性,为了更好地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制度建立初期应当以“低标准、广覆盖”为原则,标准可以略低,但应维持在国家贫困线以上。最后,影响农村低保标准的因素是不断变化的,保障线标准应随着这些因素的变化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各地应当在全面考虑以上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一个科学可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参照系数。
3.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各地要依据实际情况,尽快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审批制度,确保农村低保每个工作环节的公开、公平、公正。要加快低保信息网络化建设,提高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要加强农村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定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农村低保待遇。要规范档案管理,健全对象资料,做到有据可查。要严肃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办理农村低保手续,或者不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办理的有关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结论
我国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和社会为保障收入难以维持其最基本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建立的一种新型的社会救助制度。经过近几年的发展,我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其毕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无论在制度建设还是在实践环节都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