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小学校长培训学员学籍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培训学员学籍管理”。
新化县小学校长培训学员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与注册
1、参加培训的学员须持有《入学须知》和行政介绍信按期到培训机构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入学,由培训机构通报其主管部门,直至取消其当期培训班入学资格。
2、培训机构在学员报到时,应对其参训资格进行审查,经过审查合格,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其中:
参加小学校长任资格培训的学员一般为新任或拟任正副校长。参加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的学员必须已获得“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参加小学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的学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基础教育事业的敬业精神;已参加过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并获得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具有一定的办学经验、理论修养、管理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过论文或主持过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所在学校办学富有成效和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参加其他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学员的资格审查按相应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
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1、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包括卷面检测,对学员撰写的论文、研究报告、改革方案的[评定,对学员参加面授的出勤以及进行自学、研讨情况的检查。
2、考核以平时考察为主,以结业考试为辅。对每项考核都要评定成绩或等级。学员单项课程缺课时数超过其总教学时数1/5以上的须进行补课,未经补课者不予登记该课程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与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等情况一并载入“结业登
1记表”(样式附后)。“结业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培训机构存档,一份交学员所属主管部门归入本人档案。
三、重修
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重修:
1、有三门以上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未修满规定学分者;
2、因事、因病缺课时间超过一周以上者;
3、因其他原因,本人申请或培训机构认为必须重修者。
重修学员须按有关规定按期重修,待重修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合格证书。
四、结业与发证
1、具有学籍的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与学时,经考核(考试)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者,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培训“合格证书”。
2、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合格证书”须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小学校长高级研修培训和其他教育管理干部各层次培训“合格证书”须经省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办公室审核。
新化县小学校长培训学员学习和考勤
一、学习制度
1、上课和参加实践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穿拖鞋、背心、裤衩进入教室。保持课堂安静,不得随意出入教室。上课时不准吸烟,不准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2、上课认真听讲,作好笔记,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尊重授课教师,提问时应先举手。对教师和教学的意见,应通过正当渠道提出。
3、积极参加培训期间的专题研讨、经验交流、自学和考察实践等环节的活动,并做到准备充分,讲求实效。
4、提倡写读书笔记和歇息心得,读书笔记与学习心得每期检查交流1——2次。
5、认真撰写结业论文和考察报告,按时按质按量问成教师布置的其它各项学习任务。
二、考勤制度
1、集中面授期间学员出勤情况,由班主任和班干部负责检查、记录。
2、学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事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手续,或请假未准而缺席者,或超假者,按旷课处理。
3、请假时间超过一周或旷课二天以上者不予结业,应在下期培训班重修。
4、学员请假,一天内由班主任批准,二天和二天以上由培训机构负责人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
新化县小学校长培训学员生活管理
1、开展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文体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2、学员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维护校园正常秩序,不得擅自安排团体和个人来培训班作商业宣传和产品推销。爱护校园公共设施,损坏公私财物应予赔偿。
3、学员应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出入不良娱乐场所。
4、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晚上外出,须按时归寝,不得随意留宿外人,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5、提倡文明节俭的良好风尚,不搞铺张浪费,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
新化县小学校长培训学员奖励
对学业成绩优良、表现突出的学员,经班委会评议,培训部门审核,由培训机构授予“优秀学员”称号,发给荣誉证书,并在“结业登记表”中载入本人挡案。
“优秀学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表现好;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培训期间无旷课、迟到、早退现象,累计请假不超过3天;
3、认真完成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考核成绩优良,通过培训更加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意识;
4、积极参加班务活动,文明礼貌,团结协作精神好。
新化县小学校长培训学员违纪处理
一、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培训机构可酌情处理: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言论和行为;
2、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有侮辱和诽谤他人的言论和行为;
3、参与邪教活动;
4、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
5、破坏公共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6、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
7、品行恶劣,道德败坏;
8、旷课三天以上;
9、违反培训机构其它规章制度,情节严重。
二、处理办法
对违纪学员,培训机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通报批评、退学处理。凡被退学处理的学员,取消其学籍,并由培训机构出具书面材料,送交学员单位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