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假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请假管理制度”。
教师请假制度
一、事假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特点,原则上不予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事假者,应由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经分管校长批准后方可离校。
二、婚假
婚假一般3天;晚婚假(男25周岁,女23周岁)10天。结婚时双方不在同一地工作,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三、产假
1、法定婚育(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产假为60天(含产前假15天)。
2、晚婚育(女24周岁结婚):产假为120天(含产前假15天),男方护理假为3天。
3、难产、多胞胎:难产增加15天,凭医院证明;多胞胎每多生一胎增加15天。
4、怀孕流产:怀孕3个月以内,20—30天;3—7个月42天;7个月以上90天。
5、产假期限包括星期日及法定假日在内计算。产假期满,如身体没有复原,不能从事工作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其超过的假期与病假处理相同。
6、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婴儿在哺乳期内,每天可安排两次,每次30分钟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
四、病假
凡属生病,不能坚持工作,必须持公费医疗规定的就诊医院的“疾病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
五、丧假
凡是教职工直系亲属的丧事可准假3天,如在外地治丧可给一定路程假。若教职工本人主持丧事,料理善后事宜,可增加丧假2天。
六、探亲假
探亲假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请假批准权限
1、事假、病假:教职工因事、因病不能上班,必须由本人先履行请假手续。1天以内教师由教导处批准;假期在3天内由校长批准;3天以上由教育办批准。
2、婚假、产假、丧假由校长批准,由分管领导安排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