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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重难点分析(2)
《国家公务员制度》(本科)/《公务员制度讲座》(专科)共有4次平时作业和4次自检自测。因此,本课程的重难点分析也将分为4次。本课程的重难点分析主要是试图通过对4次平时作业和4次自检自测中的论述题进行分析和解答,以达到使学生掌握本课程的重难点问题的目的。
(以下内容,绿色字体部分是参考答案,其他颜色字体为说明。每一题均需在答案的基础上作一定的阐述。)简答题
一、建立公务员考核制度有何意义?并简述我国公务员考核制度的基本原则。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七章第一节中的“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的意义”和第二节中的“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这一知识点。
同学们在回答本题时,要注意审题,本题实际上是有两个问题,同学们在回答时,不要有所遗漏。本题的答题要点如下:
1.意义:
(1)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务员,激励和鞭策公务员提高素质,努力工作,争创一流业绩。
(2)有利于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
(3)有利于为公务员管理的其他环节打下基础和提供依据。
2.基本原则:
(1)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客观、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
(3)分类考核的原则。即对不同的考核对象使用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方法。
(4)考用结合的原则。即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同正确使用考核结果有机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作为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同学们还应注意对有关要点,特别是不易理解的要点进行阐述。
二、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具备哪些条件?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九章第二节中的“公务员晋升的条件”这一知识点。
本题可按以下思路作答:
1.首先回答公务员晋升职务的条件是什么意思。
公务员晋升职务的条件主要是侧重对公务员素质方面提出的要求,主要包括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等。
2.回答具体条件是什么。
包括:
(1)要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
1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要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
(4)要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
(6)要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团结同志。
同学们在回答本题,关键是要答出何为“公务员晋升职务的条件”。
三、简述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原则。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章第二节的“公务员奖励制度的原则”这个知识点。
本题的答题要点如下:
1.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奖励个人与奖励集体并重的原则;
4.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5.有错必纠的原则。
以上只是回答本题的要点,同学们在回答本题时,应对每个要点进行简要的说明,这样才能完整回答本题,不至于失分。
四、简述公务员录用的基本原则。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四章第一节的“公务员录用的基本原则”这一知识点。
本题可按以下思路作答:
1.公开原则。主要是指录用公务员必须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2.平等原则。是指公民报考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平等。
3.竞争原则。即公务员考试录用在全社会范围内公开进行,公开竞争。
4.择优原则。即报考者能否被录用,完全取决于本人的政治、业务素质。
本题比较容易为同学们所忽略的地方是只回答四个原则不回答各个原则分别指的是什么,这样的回答是不完整的。同学们应按以上思路作答。
五、简述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的功能作用。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八章第一节的“职务任免制度的功能作用”这一知识点。
本题的答题思路如下:
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1.赋予职责。公务员最主要的义务,就是履行自身职责;通过履行职责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实现机
关的职能作用。
2.完善管理。对公务员的管理,体现在身份管理和职务管理两个方面。
3.保障权利。即保障机关和公务员双方的合法权利。
同学们在回答本题时,应注意对每个功能作用进行一定的说明。否则会造成失分。
(专科)《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重难点分析(3)
《国家公务员制度》(本科)/《公务员制度讲座》(专科)共有4次平时作业和4次自检自测。因此,本课程的重难点分析也将分为4次。本课程的重难点分析主要是试图通过对4次平时作业和4次自检自测中的论述题进行分析和解答,以达到使学生掌握本课程的重难点问题的目的。
(以下内容,绿色字体部分是参考答案,其他颜色字体为说明。每一题均需在答案的基础上作一定的阐述。)简答题
一、简述对公务员处分的种类和原则。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一章第三节中的“公务员处分”这一知识点。本题的答题思路如下:
种类:
公务员法沿用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将公务员处分的种类由轻到重依次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原则:
(1)事实清楚;(2)证据确凿;(3)定性准确;(4)处理恰当;(5)程序合法;(6)手续完备。
在回答“公务员处分的种类”时,要答出这个种类的划分是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而公务员法的规定又是沿用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而且,要指出这六种处分是的轻重程度是怎样的。
二、简述公务员培训的特点。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二章第一节中的“公务员培训的特点”这一知识点。本题答案如下:
1.从性质上看,它是一种继续教育,属于“第二教育过程”,是后学历的继续教育,是常规教育的发展和延续。
2.从目的来看,公务员培训主要是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从内容上看,它是针对工作职责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要求而开展的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和教育,突出实用性。
4.从形式看,灵活多样,可以脱产培训,也可以在职培训。
5.在方法上,既有课堂讲授和自学,又有实际操作、实地考察等。
三、简述在具体实施公务员任职回避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三章第六节的“任职回避的原则”这个知识点。本题的答案如下:
1.以低避高原则。
有亲属关系的公务员,职务级别不同的,由职务级别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一般由拟任者回避。
2.工作需要原则。
有亲属关系的公务员。职务级别不同的,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者,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由职务级别较高者回避。职务级别相同的,可由任免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在特殊部门和特殊岗位任职的公务员,经人事部门批准,可以不实行回避。
同学们在回答这道题时,首先要答出原则是什么,然后再对原则进行一定的说明,不能够只回答要点,否则会失分。
四、何为公务员工资制度?并简述其基本原则。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四章第一节的“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含义和基本原则”知识点。本题的答案如下: 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指在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
其基本原则是:
(1)按劳分配原则;
(2)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
(3)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以上只是回答本题的要点,有部分同学在回答基本原则时因为只回答了以上的要点而丢分,要注意的是应对每个要点进行简要的说明。
五、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机关可以辞退公务员?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五章第三节的“公务员辞退的条件”这一知识点。本题答案如下: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在以下五种情形下,机关可以辞退公务员: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2.对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3.对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4.对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改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5.对无故旷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或者全年累积超过三十天以上的公务员,可以辞退。
本题实际上就是考核“公务员辞退的条件”这个知识点,同学们只要弄清楚了这一点,就能在教材上找到明确的答案。
开放教育(专科)《公务员制度讲座》课程重难点分析(4)
《国家公务员制度》(本科)/《公务员制度讲座》(专科)共有4次平时作业和4次自检自测。因此,本课程的重难点分析也将分为4次。本课程的重难点分析主要是试图通过对4次平时作业和4次自检自测中的论述题进行分析和解答,以达到使学生掌握本课程的重难点问题的目的。
(以下内容,绿色字体部分是参考答案,其他颜色字体为说明。每一题均需在答案的基础上作一定的阐述。)简答题
一、简述我国建立公务员退休制度的意义。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六章第一节中的“建立退休制度的意义”这一知识点。本题的答题要点如下:
1.有利于形成公务员稳定的更新交替机制,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2.既是对公务员享受老有所养权利的保障,又是对公务员履行退休义务的督促;
3.是调节公务员领导职务管理的重要方式,避免出现公务员领导职务终身制;
4.是激励广大公务员努力工作的制度措施,有利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以上只是本题的答题要点,同学们应在以上要点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说明,才能完整回答本题,才不会失分。
二、简述我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性质。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七章第一节中的“申诉控告制度的性质”这一知识点。
同学们回答本题,首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公务员申诉是在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不服时提出的;公务员控告则是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其他专门机关提出的指控。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性质实际上是一致的。
本题可按以下思路作答:
1.保障性。公务员申诉,在客观上有纠正机关错误或不当人事处理行为的作用;因此,申诉与控告制度对公务员、对机关来说在性质上都有保障性。
2.监督性。在有关机关对公务员的申诉控告进行处理时,焦点始终集中在机关或其领导人的有关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和适当上;因此,公务员申诉和控告制度是一种纠错制度,是一种监督制度。
3.预防性。申诉和控告制度的确立,可以促使机关对公务员进行谨慎调查后,再作出人事处理决定。
4.程序性。申诉与控告制度主要是程序性的规定,程序公正是申诉与控告案件得以客观、公正处理的重要保证。
虽然本题在教材上有明确的答案,但需要同学们注意不要只是回答要点。大多数同学因为只回答要点而失分。
三、简述我国公务员提出控告的程序。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七章第三节的“控告的程序”这个知识点。本题的答题要点如下:
1.提出控告;
2.立案;
3.调查;
4.作出处理决定;
5.执行处理决定。
以上只是回答本题的要点,需要同学们对每个要点进行一定的说明,才能完整回答本题。大多数同学因为只回答以上要点而失分。
四、简述人事争议仲裁的含义及应遵循的原则。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八章第五节中的“人事争议仲裁的含义”和“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这两个知识点。本题答题思路如下:
1.含义:
人事争议仲裁是指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申请仲裁的人事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的活动。处理因履行聘任合同而产生的人事争议,是职位聘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2.原则:
(1)合法原则。即在对人事争议进行仲裁时,承担仲裁职责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争议案件进行审查和处理。
(2)公正原则。即公道公平地处理争议案件。
(3)及时处理原则。一是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于申请仲裁的案件,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受理、抓紧审查和作出裁决,按时结案;二是人事争议仲裁的结果,当事人不履行的,要及时进行解决,以保证案件的顺利处理和处理结果的最终落实。
本题在教材上有明确的答案,但是在回答“人事争议仲裁的原则”时,有一部分同学因为只是回答三个要点不进行简要的说明而丢分。
五、违反公务员法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本题主要考核本课程的第十九章第三节的“违反公务员法的主要情形”这一知识点。本题答题要点如下: 违反公务员法的主要情形有:
1.不按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和晋升;
2.不按规定条件进行公务员奖惩、回避和办理退休;
3.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以及考核、奖惩;
4.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
5.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漏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的现象;
6.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
7.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从业限制;
8.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