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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修例会制度
校本研修例会是学校开展教研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学习型组织,为了规范各组处的研修例会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类型:
校本研修例会主要包括:教师专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研修处例会、年级组(教务)例会、学科教研组例会、备课组例会和教师座谈会,各级各类会议均应具有明确的议题和内容,并注重实效。
1、教师专业发展领导小组会议:每学期不少于三次,在校长直接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2、研修处例会:每月月初和月末各一次,由研修处负责人主持,主要部署和检查各项研修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活动落实情况。
3、年级组(教务)例会:每月至少一次,由年级主任主持,教科室及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主要部署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4、学科教研组例会:教研组每两周召开一次教研例会,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前期教研工作检查通报、小结;前期听课后的评课;提出并研讨解决好近阶段在教育教学中存在的困惑或问题;完成本次教研例会的专项活动;安排后期的教研工作。
5、备课组例会:每周五第8节为备课组活动时间,每次活动前有一个短小的例会,明确活动主题和目标。
6、教师座谈会:研修处、教务处不定期召开教师座谈会,经常听取一线教师对教学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发扬教学民主,及时掌握情况,反馈信息和采取措施。
二、会议要求:
(1)各组处会议均要明确目的、内容及时间,会前一天由会议负责部门将会议内容、议题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与会人员。(2)会议发言人要按会议规定时间发言,不谈偏离会议议题的内容。保证会议质量,按时完成会议内容,达到会议目的。
(3)会议决定的事项或要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明确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间,由负责会务部门检查和督促,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
(4)每次教研例会严格考勤,并把其考勤结果交教导处,纳入教师年度考核中。
(5)每次教研例会要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好专项活动档案存档,中心校教研组直接上交教研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