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源集团制度检查考核与执行总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xx集团内部审制度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节
制度的检查、考核与执行
一、概念
第一条
本节所指制度为本制度大全第二篇,即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以及在本制度大全后续出台、修改、补充的相关制度与规定。
本节所指制度不包括岗位的工作标准,岗位的工作标准的检查与考核应包含在工作岗位调查与考核的工作中。
第二条
检查
检查是指由相关部门和人员实施的,根据制度,对照实际执行和操作情况,是否相符、规范和统一,并汇总信息,适当的渠道和方式进行反馈的工作。
第三条
考核
考核是指有目的性的、有组织性的对某个制度、或某些制度中相关的条款进行的专项性、综合性、全面性的检查。
考核属于检查的范畴,但具有以上不同于检查的特点,而检查通常是经常性、连续性、普遍性的。
第四条
执行
执行是指对检查与考核的结论、结果进行实施和兑现的一项工作,并且对结论、结果不完善的应予以完善,以达到本次检查与考核的处理、以及以后同类工作的最佳效果。
二、检查与考核
第一条
检查与考核的时间
1、定期性
适用于一定时期内能较清楚、集中的反映出一定效果和成绩的工作,如对月度产供销利税计划的检查与考核,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等。
2、经常和连续性
适用于制度规定的内容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地、连续地进行反映,通过经常和连续性的检查与考核能够不断的纠正偏差、改进工作效果、提出工作效率,如对现场管理检查与考核。
3、定时性
适用于某项工作实施和制度执行的情况只能在特定的时间或时点进行综合反映,并得出结论的检查与考核。如对《工程项目机电物资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的检查。
4、检查与考核时间的结合应用
制度的检查与考核应根据规定内容的工作特征来具体选择,可以将以上三种检查时间结合应用。
第二条
部门和人员
1、指定性原则
是指由公司领导或上级部门指定下属部门或人员,对某项制度和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的情况。
适用于非经常性工作、特殊性工作、复杂性工作。
2、约定性原则
是指由制度本身的条款约定俗成的,应实施检查与考核的部门和人员。所有工作程序中上下环节的部门和人员,应对关联性的工作的进行检查与考核。
所有相关联性的工作信息没有向其它部门和人员进行传递的,关联性工作岗位的人员是主要或唯一的检查和考核人员。
这是制度检查与考核体系的重点与关键。
3、常设性原则
是指设置常设部门和人员对某类制度、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如企业管理部门、安全消防部门等。
第三条
信息传递
1、检查与考核信息传递原则
主观性原则。传递检查与考核信息的部门和人员在主观上应从维护制度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纠正错误、处罚绩差出发,不得以攻击、诬蔑、故意歪击事实为出发点。
客观性原则。传递信息应在客观上公正、确凿,不明确的应尽量调查清楚,没有调查清楚的要求信息传递用语准确。
2、必须性
所有应负有检查与考核责任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在正确的时间、以正常的渠道将检查与考核的信息进行传递。
3、及时性
所有检查与考核信息应以最快的速度向上级领导和执行部门传递。
4、正确的渠道
检查与考核信息在只能以规定和正确的渠道传递,不得随意散布,特别是未经查证核实的信息。
5、配合原则
信息传递后,传递信息的部门和人员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后续处理部门和人员对所传递的信息进一步的核查。
三、执行
第一条
检查与考核结果与结论
检查与考核结论的结果与结论应由主管这些工作的职能部门完成,对于性质较严重,涉及被处理部门或责任人较多可组成临时性组织进行。
对于检查与考核出现的一般性事故,应分别由以下部门和单位提出结果和结论:
1、安全事故——安全消防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2、环保事故——分厂环保部、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
3、员工招录、流动、工伤与保险、培训与考核——人力资源部
4、物资管理——企业管理部、财务部、后勤部、仓库等
5、保卫与防盗——保卫部
6、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质量监检部、质检应用部
7、经营管理——审计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经营线管理层
8、技术与工艺管理——总工办、技术部
9、设备管理——设备管理部
10、计量管理——计量部
11、票据审签——审计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
12、资料、档案与信息管理——全质办、档案室、信息中心、企业管理部
13、行政与后勤管理——办公室、后勤部 第二条
执行部门
1、经济奖惩由企业管理部执行;
2、行政奖惩由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执行。
3、其它部门没有执行奖惩的权力。第三条
执行方式
1、经济奖惩
经济奖惩应直接在工资结算和制表中反映,采取现金扣款形式的,由企业管理部出示书面依据,由受罚人至财务出纳处缴纳,由出纳开据收据,其它任何部门不得直接收取现金。
2、行政处分
应在处理结论中和经济扣款共同说明,按照说明的处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下发通知。
第四条
执行时间
奖惩结论应界定执行的时间,没有界定,应由执行部门在最近的时间兑现。
第二节
连带责任管理规定
第一条
因下级、被监督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为了明确上级和监督部门同时应承担的连带责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承担连带责任的先后次序;
直接上级(可以有多个层次)→监督部门(可以有多个层次)
第三条
产生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按下列原因次序,主要责任人、间接责任人、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逐渐减轻。
1、主观上为故意或蓄意。
2、不履行职责或越权履行职责。
3、工作失误。
4、工作中不明原因、或以前未提出可能产生事故及预防控制办法而造成的损失。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连带责任应从轻考虑。
1、管理部门和人员在发生损失和造成不良影响前已经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知识宣传、组织有效的教育、作出了详细安排和要求的。
2、管理部门和人员实施了有效监管的。
3、发生损失和造成不良影响后,管理部门和人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减少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的。
第五条
承担连带责任的范围
本管理制度大全第三篇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情形。第六条
连带责任的追溯级数
连带责任的追溯级数指发生经济损失和造成不良影响后,从直接责任人算起,应承担连带责任的最高级别管理人员的职位。
1、承担经济责任时:
当下级承担的经济责任达到月工资的10%以后,直接上级管理人员应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追溯级数从直接责任人算起,达到四级时,监督部门和人员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负担经济责任的比例分事故类别、管理人员工作范围的大小,在职工奖惩条例中详细规定。
2、给予行政处分时:
行政处分的类别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除名、开除。
当下级行政处分为降级处分及以上处分时,直接上级应承担行政处分连带责任。当承担行政处分连带责任追溯级数从直接责任人算起,达到三级时,监督部门和人员承担行政处分连带责任。
第七条
连带责任实施部门
1、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和较坏不良影响、或者责任可能由多个部门承担时,公司组成临时性调查小组的,由调查小组实施连带责任的处理。
2、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中规定了检查和考核部门的,由检查和考核部门实施连带责任的处理。
3、没有规定检查与考核部门、也没有设临时调查小组的,由企业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连带责任的处理。
第三节
奖惩的效用与存档
第一条
奖惩的效用
1、对本身事情的处理。
2、属于奖励范围的,应将事迹和经验总结后予以正面宣传和推广。
3、属于处罚范围的,应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加强教育,杜绝再次发生。
4、对以后的职务晋升和聘任提供参考依据。
5、对以后的先进评选提供依据。第二条
奖惩的存档
1、人力资源部应对奖惩全面存档,并计入个人档案。各考核、检查、执行单位在奖惩结论得出后,应将依据提供给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对奖惩档案应至少保留5年。
本人因任何原因离开本公司的,其奖惩记录可以删除。
2、检查与考核部门、执行部门均应保存本部门收到的奖惩依据,并至少保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