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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洛县民族小学校寄宿制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
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
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第二章
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
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
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
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
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第三章
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
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
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第四章
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
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
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第五章
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
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
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10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
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第六章
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甘洛县民族小学校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寄宿制学校规章制度
一、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岗位职责办事,严格按操作规程完成各项任务,热情服务,态度和蔼。
2、食谱制定科学,营养搭配合理,饭菜质价相符,干净卫生,味道鲜美。
3、炊事人员不准脱岗,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食堂。
4、炊事人员要节约原材料、水、煤、电等,爱惜设备和餐炊具,努力降低成本,提高饭菜质量。
5、全体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防止触电、盗窃、工伤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二、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
1、食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向供货方索取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
2、严把原料采购关,米、面、植物油、酱油、醋五大类食品必须有质量安全标识,并实行定点采购。
3、蔬菜采购做到日进日消,不购“人情菜”,所购蔬菜必须新鲜、干净。
4、食品、原料采购实行登记、验收制度,专人负责,双方签字,验收记录要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
5、禁止采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污秽不洁、掺杂掺假、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无国家权威鉴定部门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饮料等;禁止采购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6、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原料采购、运输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三、食堂卫生制度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到期及时验换。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无健康证者不得上岗。
3、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严禁使用化妆品。
4、上岗不准穿拖鞋,不准穿背心,不准穿工作服进卫生间,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内吸烟,不对着食品打喷嚏。
5、工作前和处理食品原料后以及便后都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6、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无杂物,室内墙壁干净无油垢,地面整洁无污迹,垃圾桶加盖并及时清运。
7、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齐全,室内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8、不制作冷荤食品。肉类、蛋白食品要留样24小时以上,以备查验。
9、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砧板、桶、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等设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四、餐饮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餐饮具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餐具消毒必须有专用消毒缸(池)或消毒柜,消毒场所应与切、配、烹调场所分开,以免食品污染。
3、负责餐具消毒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熟悉和掌握餐饮具消毒方法及要求。
4、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放于清洁的专用橱柜内备用,并在橱柜上贴有明显标记。
5、加强对洗涤、消毒剂的管理。消毒剂必须符合食用洗涤、消毒卫生标准要求,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或橱柜,并有明显标记。
五、仓贮保管制度
1、食堂贮藏必须明确专人保管,食品原料进出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保管员、取货员双方签字。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入库、出库。
2、食品贮存必须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食品贮藏室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4、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框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定期除霜和冰块,清扫或清洗,使其保持清洁、无异味。
6、加强贮藏室管理,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7、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投毒,杜绝一切闲杂人员进入贮藏室。
六、文明就餐制度
1、必须按时就餐,自觉遵守就餐纪律,不拥挤、不抢占座位,不敲打餐具。
2、就餐时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
3、爱惜粮食、不挑食,不乱倒饭菜。
4、尊重食堂、餐厅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管理,关心爱护小同学。
5、讲究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扔餐饮具,餐后保持餐桌椅整齐,餐桌干净,不损坏餐桌椅。
七、食堂财务公开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按标准向寄宿生收取钱、粮并开据发票。不得擅自向学生收取其他费用。收费项目和标准通过“告家长书”、厨窗公布等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
2、采购食品、原料必须留有发票,做到日清月结,凭证有经办人签字,验收者证明,分管领导审批,并及时填好“进货单”,标明价格、数量,做到帐据相符,帐物相符,帐册按月装订。
3、成立伙委会,食堂财务收支账目做到“日清周结月公布”,一月进行一次民主理财,一月公布一次伙食收支及盈亏情况,主动接受就餐学生及家长监督。
4、加强财务管理,加强成本核算,杜绝一切不合理开支。
5、学校领导、后勤负责人和炊事员代表要适时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物价,实行质量监管。同时制订好周伙食计划和每日菜谱。
6、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及寄宿生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八、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实行分时段封闭管理,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寄宿生凭有关证件进入,迟归学生需登记说明情况,经值班教师准许方可进入。
2、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点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3、学生离开宿舍,必须收藏好自己的钱票和贵重物品,及时关锁好门窗,防止物品被盗丢失。
4、保持宿舍整洁,地面无纸屑杂物、积水,墙壁无脚印,无蛛网、污垢,无乱张贴、乱涂画,内外窗台无灰尘。
5、宿舍须安装纱门、纱窗,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6、盥洗室瓷砖无积垢,便池、水池、地漏内无杂物。拖把、畚箕、垃圾篓保持洁净,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摆放。
7、床上、桌面物摆有序,床下、桌下无杂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8、按时起床、就餐、出操、早读、就寝。
9、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午休和熄灯后不讲话,严禁在宿舍从事影响他人休息的各种娱乐或文体活动。
10、学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条,临时不住宿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值班教师处登记。外客和非本室学生不得留宿。
11、不得拆卸、损坏、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设施。人为损坏宿舍公共设施,由损坏者按规定承担维修赔偿费用。
12、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笼头。发生水电故障、门窗锁损坏,及时报告值班教师安排维修和排除。
13、寄宿生要服从值班老师和学生干部的管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争创文明宿舍。
九、寄宿生个人卫生制度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观念。
2、个人卫生做到“六勤”、“六不”。“六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洗澡、勤刷牙、勤换衣。“六不”,即不相互合用茶杯、碗筷、毛巾、面盆等;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和变质的食品;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丢果皮纸屑;不躺在床上看书。
3、注意宿舍卫生,经常开窗通风,常洗晒被褥。
4、认真搞好教室、宿舍内外的清洁卫生,坚持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
5、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保护视力,降低各种疾病的发病率。
6、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卫生活动,并配合做好各种宣传及消毒工作。
十、寄宿生家校联系制度
1、要建立和完善寄宿学生登记表和信息卡,学校领导、班主任和生活服务教师要熟悉寄宿生的基本情况,以便及时联系与交流。
2、建立“教师—家长交流卡”制度,由教师、家长分别填写学生在校、在家表现及建议、要求,由学生负责传递
3、做好家访工作,做到期初、中、末全面家访,平时重点家访,发现问题及时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或《寄宿生家庭联系记录表》。
4、设立“家长开放日”,定期邀请家长到校与学生一起上课、学习、生活等,让家长了解学校、学生情况。
5、定期召开家长会,讨论学校教书育人的工作,交流学生情况,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等。
6、通过“家长学校”向家长宣讲有关教育学、心理学,卫生保健、学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十一、文明宿舍评比制度
1、全室同学能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
2、按时休息,保持宿舍文明、安静,不大声喧哗、追逐打斗。
3、服从生活教师的教育与管理,积极配合值班教师干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4、宿舍内外干净、整洁,衣服、被褥鞋帽及洗漱用品等折叠、摆放整齐有序。
5、及时关锁好门窗,能够保护好自己的衣物,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
6、同学间互相关心、互相照顾,团结友爱,关系融洽。
7、文明宿舍每月评比一次,全室同学积极向上,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十二、寄宿生文明公约
1、遵守纪律,严于律己,服从管理好。
2、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团结友爱好。
3、窗明几净,床铺整洁,环境卫生好。
4、洗衣晒被,洗澡理发,卫生自理好。
5、提高警惕,管好物品,安全工作好。
6、衣着大方,生活俭朴,艰苦奋斗好。
7、按时就餐,互相谦让,用餐纪律好。
8、珍惜粮食,节约水电,爱护公物好。
9、认真自学,有事请假,勤奋学习好。
10、坚持做操,增强体质,锻炼身体好。
十三、档案建设管理制度
1、确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2、平时校务会有关寄宿制工作的会议要认真记录。寄宿区工程扩建、改造的有关报告、批文、工程招标合同等要及时整理归档。
3、认真填好“寄宿生情况一览表”,将寄宿学生的姓名、性别、年龄、年级、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床位号等有序登记,确保查找方便。
4、“同舍学生点名簿”、“值班交接表”、“领导值班表”、“各项活动评比记录”等要按周整理,分月装订。
5、食堂所有公物、餐具要严格登记造册,使用、保管要作详细记录。
6、食堂伙食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伙食开支台账,食品采购“货主保证书”、“原料合格证”、进货单、验收记录等要存档备查。
7、卫生保健员定期给寄宿生体检时,要留下详尽记录,对身体不适学生要作观察记录。要建立和完善寄宿学生体质、健康个体档案,真实反映学生的身体状况。
8、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所有资料要规范、整齐、美观,有系统性,并及时加工整理,登记归档,装订成册,以便随时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