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制造业质量奖惩制度(整理)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制造企业质量奖惩制度”。
质量奖惩制度
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有关人员100元奖励:(1)向生产部、品质管理部或安全环保部举报违章操作的;
(2)针对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品质管理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3)发现潜在的质量问题并及时向品质管理部报告的;(4)其它由品质管理部呈报经总经理批准应给予奖励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给予有关人员200元或以上奖励:
(1)针对产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已出现的质量问题向品质管理部提出解决方案并被采纳的;
(2)针对潜在的质量问题或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就原材料、配方、工艺、生产设施、储存、运输、检测等环节向技术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
(3)积极配合质量管理人员处理客户投诉质量问题或及时发现潜在质量问题,使公司免受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
(4)其他在质量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由品质管理部呈报经总经理批准应给予奖励的。
3、当年产品出厂合格率(客户使用合格数量/总销售量)达到98%以上,分别给予分管领导、质检负责人、质检部2000元、4000元、10000元奖励。当年产品生产一次报检合格率(最终成品一次报检合格批次/总生产批次)达到95%以上,分别给予分管领导、生产负责人、生产部2000元、4000元、20000元奖励。
4、质量奖励由被奖励人个人或部门提出申请,报品质管理部审查,奖励额在500元以下的(含500元)经管理者代表批准执行,奖励额在500元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但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责任人100-500元罚款:(1)未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等质量管理规定的;
(2)未履行质量体系文件和公司其它制度规定的职责,工作失职的;(3)发现问题进行隐瞒或对违章行为进行包庇的;(4)评审走过场把关不严的;
(5)对职责范围内的应该发现的一些潜在的质量问题未及时提出处理方案和预防措施的;
(6)未执行公司文件、会议纪要等提出的要求或整改措施的;(7)对质量问题调查不予配合的;(8)质检人员检测失误的;(9)对顾客要求识别错误的;
(10)其它违反质量制度和规定的行为。
以上处罚由品质管理部提出意见,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执行。
2、因质量问题导致客户投诉的,按下列规定处罚:
产品出厂后发生客户投诉但未索赔的,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200元、100元、50元罚款;客户索赔或退货的,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损失额10%、2%、1%的罚款,最低不低于500元、200元、100元,每人每次承担损失额最高为问题产品生产当月全部工资。该项处罚由品质管理部提出意见,经管理者代表审查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质量问题处理程序:
(1)品质管理部为公司质量主管部门,负责所有质量问题的调查、责任认定和处理;(2)品质管理部负责对质量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应形成笔录;调查结束后,根据质量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管理者代表审查后通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处理有异议的可提请品质管理部重新处理,对重新处理仍有异议的报总经理裁决。对文件规定不明确的事项按职责分工认定责任,定性为失职,处理意见应提出防范措施。
(3)质量问题应在发现或接到投诉后10日内处理完毕,有关部门和人员应给予配合,对意见中规定的防范措施应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