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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制度
丰城市剑光三小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确保学校的财产和师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学校安全制度如下: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安全工作责任分工,领导及各处室干部对口负责、层层把关。
二、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安全制度要上墙,同时加强宣传落实,定期组织师生学习,加强防火、防水、防毒、防电、防爆、防盗等安全知识教育,掌握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好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加强交通工具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四、加强学校校舍管理工作。每学期组织专人对学校教学用房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房及时维修,对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及时解决。
五、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的教育。
六、加强体育场地、器材、活动的管理。场地、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隐患。体育课、体育活动和运动员训练,教师要认真负责,保证学生安全。
七、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药品的管理。严格按省教育厅关于危险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危险药品专人管理,保证危险药品不流向社会;加强实验室及学生实验操作安全管理。
八、加强学校消防设施的配备、管理,保证消防设施正常使用。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建立行政值班制度,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做好主要设施的防盗工作。加强学校用电管理。
九、加强校内外集体活动的安全工作。在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或参加劳动、社会实践和其他集体活动时,要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确定专人负责。外出活动需要乘车,要做好车辆的检查,并与车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不得超员运行。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劳动,要本着安全、无毒、无害、力所能及的原则。加强劳动纪律、劳动安全教育,保证安全。学校(班级)外出活动必须经批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校外活动。
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学校有正在建设的工地,要注意做好安全教育工作,防止建筑物坠落打伤学生。未经验收的建筑,学生不得入内。
丰城市剑光三小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防患于未然,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责任范围划分
(一)学校基建、房屋修缮,学生生活、学习用电的设施设备,食堂食物的进出及饮食卫生安全,生活用水安全,小卖部各种食品的进货、销售安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由安全总务处主管。
(二)学生的安全教育,校内、校外各种学生活动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疫情疾病预防安全教育,由政教处主管。
(三)学生上课(含室内、室外体育课及锻炼课、课外活动课)安全,实验室、多媒体教室、使用和防盗安全,由教务处主管。
(四)教职工活动安全,由工会主管。
(五)全体教职工以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为安全责任范围。
二、安全责任划分
(一)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负责。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的安全工作,制定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处理学校安全突发事件。
(三)安全责任具体划分
1、各办公室负责人是所负责办公室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负责拟定所辖工作人员职责和本办公室安全工作措施和办法。
(2)负责所辖工作范围的安全督查和责任人职责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任何隐患。
(3)汇报和落实安全的有关工作。
(5)安全事故发生后,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前提下,10分钟内向校长或主管领导报告,并及时作好处理。
2、实验室负责人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完全责任。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教学楼设施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4、班级学生安全工作: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班级经学校同意外出参加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活动的组织者负主要安全责任。
5、重大活动或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含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工作:组织者为全过程的直接责任人。
6、一周常规管理安全工作、门卫安全工作:值日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学校公共场所的学生活动进行管理,对学生活动安全负责。
7、消防安全器材的购进、安置和管理总务处负责。
8、食堂和小卖部安全工作:总务处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管理规定》,抓好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9、防病、防疫管理工作:政教处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疫情的防治、监控和报告,防止各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和流行。
(2)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学校和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3)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健康的卫生习惯。
10、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应履行的安全责任为: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乡政府抓好治理工作。
(2)要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校外不良分子袭击学生时,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学生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11、全体教职工是自己岗位和工作内容范围的直接责任人:
(1)对本岗位工作(含值班,值日)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对本岗位工作范围的安全工作,若需采取措施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安全责任追究
安全工作事关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关系学校的发展和稳定,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各责任人务必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对学生、对家长、对学校和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
(一)各办公室不履行安全职责发生安全事故时,追究办公室负责人责任。
(二)各办公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事故情况报告学校;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缺习、旷课,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并将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教导处。瞒报、迟报、漏报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不经学校同意,各处办公室、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其他活动。擅自外出活动的,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主任责任。
(四)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对学生的实验、实习操作,应按安全规程严格要求。违反的,追究该课任教师的责任。
(五)安全领导小组、总务处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墙、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因疏于管理而发生意外时,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六)安全办公室对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监管不力,发生师生中毒事件的,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七)政教处对传染病监控、预防不到位,发生传染病在校内流传,追究负责人责任。
(八)学校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符合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九)学校集会、做操应由政教处统一指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学校集会、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组织集会、做操负责人要负责维持秩序、保护学生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组织者管理不到位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组织者的责任。
(十)车辆进出校门由门卫和值周领导负责管理,车辆管理不善,在校内造成意外事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值周负责人的责任。
(十一)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否则,组织者负全部责任。
(十二)本制度从二〇一二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十三)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丰城市剑光三小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二、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三、对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
四、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五、在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六、我校依据学校校情,制定以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班主任要根据学校不同时期的作息时间变动,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通过学生本人或家访、电访等方式,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2、班主任要严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干认真填写班级日志,若发生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班干部在如实填写班级日志的同时,及时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要尽快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如果联系不上其监护人,或事态严重,必须向教育教学发展研究部报告。
3、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如果发现学生身体和心理出现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在及时告知其监护人的同时,必须上报教育教学发展研究部。
4、班主任要排查班级中是否有特殊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如果有,要及时告知教育教学发展研究部,教育教学发展研究部做好这些学生的安全信息记录,并和其监护人取得联系,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对这些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一些不适合这些学生参加的活动,班主任要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可私下告知他们可以不参加,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5、班级如果发生了学生安全事故,要迅速向年级组长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漏报,以保证学校在第一时间内,集中力量进行救助,学校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学校突发事故报告电话:0795-6422234.丰城市剑光三小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制度,确保学生安全,构建和谐安全校园,特制定学生请假制度,望各位老师、全体学生严格遵守,并及时告知家长积极配合:
一、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首先清点学生人数,查清未能按时上课学生的缺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门卫人员必须严把校门,进校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无论什么原因外出的学生必须持有请假条;
三、在家因病因事不能及时到校的学生必须由家长给班主任老师假条请假;
四、不能及时持假条请假缺课的学生,返校时必须由家长补写假条,或学生写出假条家长签字;
五、学生请假条必须有班主任老师或代课教师签字生效;学生返校后要由班主任老师签字销假。
六、所有学生请假条由门卫人员或任课教师交政教处整理存档。
七、此请假制度自2012年5月21日起执行,同时告知所有任课教师、全体学生、家长及门卫人员。
丰城市剑光三小安全工作台帐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安全预警和重大事故报告等制度,我校在此基础上,建立安全台帐制度。主要是记录好安全工作会议、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活动和安全隐患整改4方面的台帐。
1、“安全工作会议台帐”要求对会议内容、会议落实情况等详细记录,责任人签名,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监督;
2、“安全检查台帐”要求对检查组成员、检查地点、查出的安全隐患、处理意见等进行认真记录,单位负责人签名,确保查出问题,查出实效;
3、“安全教育活动台帐”要求对组织时间、活动名称、活动形式、基本内容、活动效果等都要认真记录,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保证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
4、“安全隐患整改台帐”要求对具体的隐患点、检查鉴定单位、鉴定时间、隐患整改情况、整改时间、资金投入等做出详细记录,记录人和整改责任人都要签字,确保发现隐患,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学校安全台帐制度的建立,使学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且有据可查,切实推动学校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凡涉及到学校安全的资料(包括开展活动、教育、排查、宣传等)都要求及时整理归档,以便资料完整、齐全。
丰城市剑光三小行政值班值守制度
为保障学校安全,保护学生、教师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不受干扰,维护学校安宁,创建平安校园,根据学校实际和工作需要,学校建立行政值班制,安排每日由三名学校行政领导值日,完成学校维护、治安、管理工作。
1、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负责。
2、值班人员要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巡视校园内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情况,严肃校风校纪,注意学校安全。
3、带班领导应注意听取有关部门及值班人员的汇报,及时解决和处理偶发事件。
4、值班人员要认真详细地填写校务日志,并签名。
5、各值班人员要根据分工,及时到岗,分工协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6、学校办公室要及时检查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指导值班人员工作,促进值班工作效率提升,责任明确,效果明显。
丰城市剑光三小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时刻提高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
2、来人,来客均须办理登记,会客手续,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来人的合法身份证件,无身份证件,未经校保卫部门同意不得进入学校。
3、任何人从学校内携带物资出门,应主动出示出门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查
问,查看。对可疑物资可以暂时扣留,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自行车进出校门,应主动下车推行,机动车减速慢行。外来车辆进校门,门卫人员应先问明来意再开门,随车人员必须办理来客登记手续。
5、外来人员会见学生必须在课余时间进行,如果正在上课,必须先在门房等候。
6、严禁小摊小贩进入校园卖东西。
7、门卫人员昼夜做好校内巡逻工作,及时检查办公楼,教学楼防盗门的关锁工作。
8、学生有事提前外出,必须凭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并做好登记。
丰城市剑光三小课间安全制度
为确保学生课间活动不出安全事故,将学生课间活动伤害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特制定预防学生课间活动伤害事故发生的安全制度。
一、加强课间活动安全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课间活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课间活动安全常识的普及及教育。广泛开展课间活动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二、建立课间活动安全值班制度
1、设立“教师课间安全岗”,由值日教师负责楼道安全,发现学生有追逐打闹或其他危险行为的,及时予以告诫、制止;当有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2、设立“学生文明监督岗”,由少先队值日干部负责,在学生课间活动期间巡逻,给同学温馨提示“慢慢走,不要跑”“上下楼梯靠右行”等,尽量避免课间追逐打闹现象。发现学生有追逐打闹或其他危险行为的,及时予以告诫、制止。
三、强化管理,严格要求。
1、学生课间要严格遵守楼道纪律,在楼内要做到“三轻”(说话轻、走路轻、关门轻),楼内不准做体育活动。在室内不要大声喧哗。
2、出入楼道、上下楼梯,要做到文明走路,靠右行、不跑不闹、主动礼让(同学让老师、大同学让小同学,不拥挤、不抢道)。
3、为保证安全,外走廊平台只供上下楼使用,任何人、任何时间都不得在平台上逗留和活动。
4、在班主任和配班老师的组织下,课间开展有益的活动。在校园内也不要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逗。
5、课间去厕所不要拥挤,同学之间要互相谦让。附则:
1、课间巡视时,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作好记载,将情况通知班主任,并按学校“文明班”“优秀文明班”评比条例,进行扣分处理。
2.教师安全岗安排表
丰城市剑光三小教师安全岗安排表老教学楼星期东一二三四五一楼西东二楼西东三楼西一楼二楼新教学楼三楼四楼五楼李元华任霭嫣杜雪娥黄玉华叶静涂雪芳涂志才鄢小玲张桂根涂英琴杨辉映李元华冯模海李亮黄绍红朱强夏新云黄秀丽胡小琴陆辉中涂爱兰涂美霞李元华陆瑞红杜雪娥黄玉华叶静涂雪芳陈仙云鄢小玲张桂根金素良杨辉映李元华李小方李亮黄绍红朱强夏新云涂英琴胡小琴陆辉中涂爱兰涂美霞李元华杨平如杜雪娥黄玉华叶静涂雪芳朱义来鄢小玲张桂根涂英琴杨辉映 注:各值日的教师在课间及时站在楼道口维持上下楼秩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