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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南京同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1
目录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一、安全施工检查制度..................................3
二、安全巡查制度......................................3
三、安全施工措施制度..................................4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5
五、“安全日”活动制度.................................5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施工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每日安全巡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带队,项目总工、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参加。施工队的安全检查由施工队长组织,技术员、兼职安全员参加。
3.安全检查前应制定具体计划,检查中要认真做好记录。
4.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管理、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亦应纳入检查范围。
5.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6.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负责人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
7.“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安全巡查制度
1.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工作,如不在现场,项目部要明确有责任心、业务精的人员担任现场安全巡查员。
2.安全巡查人员有权检查安全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操作,必要时可以勒令停工整改。
3.安全巡查人员的主要工作:
a)督促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施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包括合同工、民工)讲解当日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b)检查各施工组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督促检查施工人员个人安全保护用品是否齐备、使用是否合理。
4.安全巡查人员在执行工作期间应佩戴一定标志。
5.安全巡查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若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要追
究一定责任。
6.安全巡查人必须熟知施工中的各种操作规程,身体健康,敢于坚持原则,热爱安全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
三、安全施工措施制度
1.安全施工措施是施工组织措施规划中的一项主要内容,因此在编制施工组织规划或施工方案同时必须制定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必要时另编安全施工措施。
2.项目经理部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施工组织措施规划,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交底、签字认可。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3.一般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工地专职工程师审查批准,由施工队技术员交底后实施。
4.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等施工项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A)的安全施工措施须经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总工交底后执行。
5.重大起重作业、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附录B)的安全施工措施及施工方案,须经施工技术、机械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审查,经总工程师批准,由总工交底后执行。
6.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a、针对项目施工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b、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c、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d、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e、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7.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8.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 4
签证。
9.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0.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报批安全施工措施,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四、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项目经理部应每月召开一次有工地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员、施工队长和施工骨干人员参加的安全工作例会。
2.安全工作例会应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和主持。
3.安全例会应讨论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检查、了解本工地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并布置、指导4.项目经理部的专职安全员应经常召集各队兼职安全员、工地安全巡视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的专业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各队各工序作业点的安全施工动态,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事故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予以解决和消除。认真总结、布置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5.安全工作例议和安监人员专业会议,应有完整 的记录。
五、“安全日”活动制度
1.各施工队(班组)应坚持每周一次且不少于2小时的“安全日”活动。2.安全活动应由施工队(班组)长负责主持,施工队(班组)安全员负责记录。
3.各级负责人必须大力支持并督促施工队、班组定期开展安全日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安全活动时间,或进行与安全无关的工作。
4.安全活动情况必须做好记录。要求记录全面、真实、清楚、不得弄虚作假。
5.临时工和劳务分包人员也应参加所在施工队的安全日活动。
6.分包队伍的安全学习活动,由分包队伍第一责任者或专兼职安全员负责 5
组织,发包单位应提供学习资料,监督他们按规定时间进行活动,并作好记录。
7.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尤其是第一责任者、专职安全员等,应每月对各施工队、分包队伍的安全活动情况记录进行1~2次检查,及时了解职工反映的问题并就活动情况,记录情况签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