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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为强化我社区效能建设,进一步搞好作风建设和纪律制度的建设,特制定**社区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社区所有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
2、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应亮牌上岗,外出留言;凡请假人员必须填写外出告知栏,明确职位代理,并交接好各自承办的工作。
3、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凡病、事假、开会、活动等均要按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公休日离开**区外出应按程序报告;
4、凡需请假者,必须持书面请假条和相关印证材料,交主要领导审批并留存,作为依据。严禁电话请假。如果遇急事需电话或口头请假的,事后必须补假条
5、社区主要负责人外出请假应先报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审批后及时送社区备案。
二、奖惩制度:
1、凡全年出勤率达100%,执行考勤制度表现好的,全额发放年终奖金;
2、凡无亮牌上岗的,发现一次扣5元;
3、请病假(应有相关病情证明),每天扣发5元,请事假每天扣50元(特殊情况报主要领导同意后除外);
4、请病假、事假当月累计超过10天(不含 10天),扣发本月工资50%,请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不含30天),除相应扣发本月工资外,还扣发全年所有福利奖金。如遇属特殊情况的,酌情处理,但只发基本工资,奖金、福利一律取消,无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无故旷工一次扣发100元,全年累计无故旷工3次(含3次)者,社区可报请街办,予以辞退。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一)未履行请假手续不上班的;
(二)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的;
(三)无正当理由超假不归的;
(四)以欺骗手段请事假或病假不上班的;
本规定从2012年04月01日起执行。
**社区党支部
**社区居委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