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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旅股司发〔2008〕11号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请销假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公司员工请销假制度,有效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请假程序及批准权限
(一)程序
1、员工因病、因事不能上班,须提前1天请假,请假员工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按规定报经批准。病假须出具峨眉山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的病假证明。
2、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须提前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提出请假,领导同意后才能成行,并在假期结束后上班的第一天补交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二)批准权限
1、一般员工:
(1)公司总部员工
A、1天以内:由所属部门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B、2天—3天以内:由所属部门签批意见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C、3天以上:由所属部门签批意见后报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分(子)公司员工: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请假程序
2、中级管理人员
(1)1天以内:副职由正职批准,正职报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2天—3天以内: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3天以上:由总经理签批意见后报董事长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高级管理人员
(1)副总级别领导请假1天以内由总经理批准;1天以上由董事长批准。
(2)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副董事长请假由董事长批准。
二、病事假处罚规定
(一)事假。事假一天扣发本人两天日工资;事假3-4天扣发绩效工资的20%,扣发年终奖金10%;5-6天扣发绩效工资的50%,扣发年终奖金20%;7-9天扣发绩效工资的100%,扣发年终奖金50%;10-14天只发基本工资和20%的年终奖金;15天以上只发基
本生活费,取消年终奖金。
(二)病假。病假3天以内不扣钱,3天以上(含)每天扣发本人两天日工资。病假3-4天,扣发绩效工资的10%;5-6天,扣发绩效工资20%和10%的年终奖金;7-9天,扣发绩效工资30%和20%的年终奖金;10-14天,扣发绩效工资50%和30%的年终奖金;15-19天,扣发绩效工资100%和50%的年终奖金;20-29天,只发基本工资和20%的年终奖金;30天以上,只发生活费,取消年终奖金;重大疾病只发基本工资。
三、迟到、早退、旷工处罚规定
公司员工一律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所有人员原则上须先到公司报到上班,并按规定报告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临时紧急任务、出差等特殊情况,需按规定权限报批,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一)上班时间开始后至30分钟内到岗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提前5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工资10元。迟到早退累计3-4次,扣发绩效工资20%和年终奖金10%;迟到早退累计5-9次,扣发绩效工资50%和年终奖金20%;10-14次,扣发绩效工资100%和年终奖金50%;15-19次,只发基本工资和20%的年终奖金;20-39次,予以待岗,只发生活费,取消年终奖金;40次以上予以辞退。
(三)员工旷工一天扣200元,两天扣400元,按此累加。累计旷工3天以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和年终奖金20%;累计旷
工3-4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80%和年终奖金50%;累计旷工5-7天,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0%和年终奖金100%;累计旷工8天以上,予以待岗,只发基本生活费,取消年终奖金;连续旷工15天或者累计旷工30天或连续待岗两次,予以辞退。
四、带薪休假
(一)探亲假
1、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父母(含养父母,不含岳父母、公婆)、配偶不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配偶的待遇。
(1)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合并使用假期为45天);已婚员工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3)根据实际需要另给予路程假。
2、探亲假的假期包括在公休假日、法定假日在内。
3、双职工都具备探亲条件的,男方探望父母,女方可一同探望公婆;女方探望父母时,男方也可一同探望岳父母。但在改探公婆或岳父母后,本四年内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4、各公司对职工探亲要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请假、销假制度,不能影响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无故超假的,要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规定的探亲假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岗位工资计发工资。
6、员工探望父母和配偶的往返路费,由员工所在单位负担;
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平均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但乘座的交通工具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探亲假当年享受、不作累积。
8、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婚假
1、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男22周岁、女20周岁)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持结婚证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申请休假3天。
2、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初次结婚的,可持结婚证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申请休假23天。
3、婚假期间视为出勤,各项工资照发。
(三)产假
1、已婚女员工申请休产假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申请。
2、产假期限为90天。
3、凭医院证明,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已婚女员工实行晚育(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另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
5、凭医院出具的纯母乳喂养产假证明,另给予纯母乳喂养产假30天。
6、女员工婚后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流产假15—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流产假42天。
8、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各项工资照发。
9、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凡在高山区工作的职工可延长3个月的怀孕、哺乳假,中山区工作职工延长2个月,延长假期只能发放基本工资。
(四)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时,由所在单位批准,给予丧假5天。
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根据路程远近,适当给予路程假。
3、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丧事的,可按以上假期执行。
4、员工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各项工资照发。途中的交通费等,由员工自理。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规定如有抵触按本规定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请销假制度
———————————————————————————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印 ———————————————————————————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