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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东风第一小学职工慰问制度
为体现学校对广大教职员工的关心,使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构建和谐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院教职员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
因伤或因病住院治疗的教职员工。
2、慰问原则及标准:
(1)由工会牵头,陪同学校领导或处室、年级代表前去医院或家中看望慰问。慰问金每人150元。
(2)对患病住院教职工的慰问,原则上同一职工在同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公款慰问。
二、生育教职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在职女教职工。
2、慰问原则及标准:
由工会女工委员代表学校及时前往慰问,慰问金每人200元。
三、丧事的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教职员工及直系亲属(兄妹、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
2、慰问原则及标准:
(1)学校教职员工或学校教职员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后,学校领导、工会、所在年级代表一同前去吊唁;学校在职教职工本人病逝的,校方征求其亲属意见,协助办理丧事。
(2)慰问金:学校在职教职员工因病去世,慰问金600元;学校教职工直系亲属因病去逝,慰问金200元。
四、荣退职工慰问
1、慰问对象:在我校光荣退休的教职工。
2、凡在学校到年龄光荣退休的教职工,在正式离校时,学校或工会专门组织欢送会,学校领导以及相关人员参加。
3、慰问标准为赠送价值200元的纪念品,鲜花一束。
五、节日、特殊情况慰问
1、慰问节日:春节、三八节、六一儿童节、教师节。
2、慰问范围:
(1)春节、教师节慰问全体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2)三八妇女节慰问全体女教职工;
(3)六一儿童节慰问有14岁以下子女的教职工;
(4)特殊情况的慰问,主要是对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的慰问。
3、慰问原则及标准:
(1)春节、教师节的慰问标准由学校研究决定;(2)三八妇女节除组织活动外,另发100元慰问金;(3)儿童节慰问标准:每人慰问金50元;(4)特困或困难职工家庭的慰问金300元。
六、生日慰问
1、慰问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
2、慰问原则及标准:
生日当天(公历)送价值30元礼品及贺卡一张,50周岁以上职工,学校领导班子到场慰问。
十堰市东风第一小学
二〇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