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及政行人员考勤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三甲乡中心学校
中级职称教师评聘考勤评分细则
一、平时考勤规定。
1、未签到或签退一次,扣考核分0.4分;
2、请签到假、签退假一次扣绩效考核分0.2分。
3、上课教师迟到或早退扣考核分0.2分(迟到或早退超过3分钟按旷工论处);
4、请事假或病假,每一节课扣考核分0.2分;
5、所有教师每缺旷一节课,扣考核分0.4分。
二、相关规定:
1.不按课表上课的按旷工论处。
2.任意调课的调课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3.关于请假:请假必须持假条并有领导批示;请病假必须持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住院方能认可,该情况不扣考核分,除此之外按事假论处;请事假应请相应教师安排好当日课程,每一节扣考核分0.2分,否则按旷工论处;不能电话请假(特殊病假除外);婚、丧、产假按相关规定确定其假期。
4.集体活动必须人人参加,否则根据活动时间的长短每40分钟一节课计算作为旷工论处(不足40分钟的按一节课计算)。
5.每周例会不参加者按旷工一节处理。
6.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必须人人参加,否则以旷工1节论处。
7.各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该组成员及校行政联系领导,必须人人参加(有公事除外),否则按旷工论处。
8.校行政领导请事假(公假除外)或者病假(无医院证明的)按每天5节课计算,不履行请假手续者按每天5节课作为旷工论处。
9、所有考勤按量化实施,以20分计算,凡迟到、早退、事假、无住院手续病假、请签到假、请签退假、请例会假、请集体活动假,每节次绩效考核分0.2分,凡旷工或以旷工论处者,每节次绩效考核分0.4分,以此为依据兑现绩效工资。
说明:中级职称教师评聘考核总分为100分,考勤占20分。
中心学校
201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