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权力腐败与公务员薪酬制度建设创新[1]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公务员制度创新与实施”。
试析公务员薪酬制度在反腐败中的作用
河南开封人民警察学校
政治理论教研室
靳卫敏
完成时间 2011-06-2
3试析公务员薪酬制度在反腐败中的作用
河南开封人民警察学校靳卫敏
摘要:目前,腐败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地加大惩处的力度,腐败的势头依然未能得到有效的遏制。本文主要从政府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角度着眼,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工具,试图寻找到腐败问题的症结所在,进而得出一些合适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权力腐败;公务员薪酬;新制度经济;
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1]从长远来看,腐败将意味着社会正义和公平的荡然无存,甚至将意味着“另一个政府的诞生。”[2]可见,腐败的危害是十分深远的。本文从腐败的成因入手,以新制度经济学的工具分析公务员薪酬制度对腐败的影响作用,从而得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腐败问题的制度成因分析
所谓腐败,主要是指“政府公职人员不正当地运用行政权力实现其私利,从而违反公认规范的行为。”[3]而制度则“是为约束在谋求财富或本人效用最大化中个人行为而制定的一组规章、依循程序和伦理道德的行为准则。”[4]制度的变迁是导致权力架构变化的根本动因,而制度的变迁和创新则源于利益结构的变化。正如诺斯所讲的,“制度变迁的诱致因素在于主体期望获取最大的潜在利益,人是制度变迁的主体。”[5]
(一)、制度的变迁导致权力架构的变化
制度变迁,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提法基本包含两个模型,即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一群人在影响由制度不均衡引致的获利机会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强制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由政府法令引起的变迁”[6]我国的制度变迁基本上是由政府引导进行的,因而可以说是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的。
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权力构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原来的国家、政府掌握一切权力发展为由国家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控相结合,并伴随着全球性的第三部门的发展,社会力量也越来越多地加入到权力的角逐场。这一系列的变化带来的最深刻的变化便是市场主体的出现。
(二)、权力构架的变化引致了制度的缺陷
权力架构的变化,事实上造成了制度与权力的错位,使得制度不再能够很好地履行“约束在谋求财富或本人效用最大化中个人行为”,从而给腐败提供了赖以生存的土壤。这些缺陷主要体现为:“制度变迁中政府的划分不清;传统官僚制度的僵化导致制度创新不足;社会各方面制度建设的不及时。”[7]
在我国的改革过程中,政府放权是一大显著特点,而与此同时并未形成成熟权力的承接主体。具体地讲,在转型中无论是社会公众,市场组织还是政府自身都还未能很好的调整:就公众而言,有一种心理上的习惯即应由政府部门来管理公共事务,因而政府放权后部分权力并不能得到有效承接;而政府部门也有一种习惯性认识即公共事务应当由其来指导进行,因而即便政府已放权,也会或多或少地干预。
因而,可以看到由制度缺陷带来的权属不清问题往往给腐败创造制度上的空
间。
(三)、公务员角色的变化最终导致了腐败的发生
如上文所谈,制度变迁会引发权力构架的变化,而权力构架的变化又必然导致制度的缺陷,而事实上,伴随着权力构架变化的是权力主体角色的变化。
在我国的改革过程中,公务员最大的变化莫过于由计划时代的管制者变为市场时代的管理者。这种变化在表层上看似乎并不明显,即政府公务员仍旧是大多数公共事务的最终执行者,然而本质地讲,公务员已由原来的非经济身份逐步发展为完整的经济人。由于市场以经济的手段发挥了对资源的分配作用,因而作为权力的行使者的公务员事实上掌握着一种特殊的对公共资源进行权威分配的权力。被重新赋于经济意识的公务员必然会出售其掌握的公共权力以追求其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加之制度变迁使得新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无法及时作用,腐败就此产生。
二、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现状及对腐败的助长作用
薪酬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关乎公务员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的满意度,并对其人生追求、价值导向产生深远影响。目前,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是由工资收入、非工资收入、实物收入、无形收入等共同构成。客观地讲,公务员收入在社会各行业收入水平排名中并不算低。然而,可以直观地看到公务员收入隐性因素过多,非货币形式收入比重较大。单就工资而言,李欣欣等根据对各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分析得出“在全国16个行业中,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排名第11位,处于中下位次。”[8]的结论。事实上,这正是我国公务员薪酬制度的问题所在。
(一)、收入形式的多样性导致统计上的不便,给腐败以可乘之机
计划经济条件下,也基于当时国家的生产力状况,我国实行的是国家机关公务人员薪酬制度的多样性。即工资加福利、待遇的方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当时的状况,不但调动了公务人员的积极性,也保证了行政的效率和廉洁。然而,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其他行业的收入逐步向单一的货币形式发展,而同时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并没有跟上其他行业的发展速度,这使得公务员单靠工资收入已不能满足其需要。而无形收入则由于难于监督的特性,成为已经转变为相对理性经济人的公务员追求的目标,于是腐败现象应运而生。
(二)、工资收入偏低导致公务员正激励效应下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经历了几次涨幅过程。然而,这明显还不能适应现实的情况。宋晓梧等也认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水平,在社会上处于中等偏下的位置并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98)》的数据,得出1997年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在全国18个主要行业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排位中,处于第15位,2002年的一项调查认为公务员工资仍处于较低的第七位。[9]而做一个简单的比较就可得出这样的结论,即便一个在校大学生,每月的伙食费、水电费用、通讯费用等也在600到1000元之间。而作为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公务员来讲,凭千元的收入想满足基本生存和安全之外的需要基本是不现实的。因而,公务员不得不谋求工资之外的收入,甚至是非法收入。
(三)、公私产权界定不清晰,使得公务员“贪污型”“寻租型”腐败有机可乘
在上述情形中,包含着两种特殊的形式——贪污型腐败和寻租型腐败。这是由于制度变迁过快,使得新的产权界定还未形成的情况下,公务人员可以利用信息的不对称性挪用甚至私吞公款或者将公共资源的权威分配权力市场化、进行非法的交易,以获取非法收入的现象。产权,按照阿尔奇安的说法,是指“一种通
过社会强制而实现的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力”。[9]一旦某以经济事物的产权界定不清晰,就会产生被挪为他用的危险。这事实上也是腐败产生的另一个重要条件。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的分析,笔者认为,在目前条件下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务员薪酬制度,以适应改革所带来的制度变迁所带来的变化是必要的,也是十分紧迫的。
(一)、改变公务员薪酬构成,实行单一货币制、财产申报制,加强监督
对公务员的薪酬体系进行变革,可以借鉴新加坡及我国香港的经验,实行单一的货币工资制和财产申报制。单一货币制有以下优点:单一货币工资可以简化工资计算、发放及合适的程序,有利于效率的提高;单一货币工资使得公务员工资水平具有更大的可比性,可以准确地定位公务员收入状况,便于适时调整;单一货币工资也便于公务员之间既与社会其他社会行业之间进行比较,从而使工资的激励作用明显化。在单一货币工资基础上进行的全面的财产申报可以有效地反映公务员收入的状况,及时有效地发现其非正当收入,从而增加了腐败的风险成本,起到很好的监督预防作用。
(二)、适度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以发挥其积极激励效用,预防腐败
在实行工资的单一货币制改革后,适度地提高公务员的工资水平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单一货币制使得公务员收入合法化、可监督化,却在事实上减少了公务员的收入,因而将合法化的收入增加以满足公务员的正当需要是十分必要的。而公务员工资水平的提高至少有以下积极作用:适度提高公务员工资可以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人才,为国家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提供保障;适度提高公务员工资可以提高腐败成本,是国家公务员廉洁自律的必要条件;适度提高公务员工资有助于树立职业的崇高形象,是国家公务员勤政的有效激励机制;适度提高公务员工资是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重塑政府形象的需要。总的来说,它“一方面有利于廉政建设,另一方面,在公众面前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使政府的公务员成为社会中劳动者阶层中普通的一员。”[10]
(三)、明晰产权制度,将公务员利益直接与其行为挂钩,遏制腐败行为
制度的重新明确是制度变迁的最终结果,或者说制度是在不断的变迁中与其时代背景相适应的。我们的改革目标是要建立新的适应中国特色市场经济的新的制度体系。明晰产权制度,即是要对公共权力及公共资源的归属权及其用途使用作义权威的界定,使其各为所用。具体到公务员制度,就是要把公共资源的公利益和公务员的私利益区分开来,并找到二者的依存关系,从而保证互不侵犯。如,可以设立国家公积金制度,保证公务员退休后仍能享受良好生活条件的同时,约束其在职期间的行为,若其工作期间有腐败行为则剥夺其享有养老金的权利。再如,把招待费、公车使用费打入公务员自身账户,使其有权属感,从而为了更多的保有自身利益而不在肆无忌惮地挥霍公款。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改变薪酬制度的一个基本依据是“等量贡献获取等量报酬”,为公务员提高工资待遇的同时应当建立完善的优胜劣汰机制,以使得公务员的竞争意识不断加强,从而不断地提高行政的效率,实现“双廉”政府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N].人民日报,2002-11-08.[2][3]陈国权.政治监督论[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59,56.[4][5][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195-196,201.[6]卢现详.西方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108.[7]陈荣富.公共管理学前沿研究[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231-233.[8]李欣欣.古今中外官员收入及差距状况[J].经济研究参考,2000,(106).[9]宋晓格,高书生.对当前城镇居民贫富状况的思考[J].经济学,2000,(3).[10]黄毅锋,廖晓明.浅谈我国公务员之适度高薪[M].行政论坛,20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