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
沅陵县卫生局文件
沅卫发【2010】66号
关于印发沅陵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信息
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提高信息服务质量,根据《沅陵县关于进一步明确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职责》的要求,制定了沅陵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信息报告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十二月九日
沅陵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告制度
为规范基本公共卫生统计报表行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根据
1.确定专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确定一名固定统计报表人员(最好是专职的),无特殊情况不能更改。要求责任心强,懂电脑基本操作。
2.定时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5号把电子报表上报到公卫所,7号前由公卫所上报三个专业机构,9号前由三个专业机构报县卫生局,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纂改。
3.数据核对:统计报表人员要及时、准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管理各种数据,各统计人员在上报报表前,要加强对报表逻辑关系、数量关系、动态对比关系审核,发现错误的及时查找原因,核对订正,保持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建立、建全各种台账,遵守信息资料的保留制度。
4.报表流程: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纸质统计报表(见附件一、二、三)必须经院长审核同意,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公卫所,公卫所须经所长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到县疾控中心、县妇保院、县康复医院三个专业机构。
5.行政管理:统计报表要注意保管、整理、装订归档,确保统计数据,统计报表迟报一次扣除当年基本公共卫生下拨经费50元,缺报一次扣除当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拨经费100元。
6.本制度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i.ii.iii.附件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疾控月报表 附件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管理月报表 附件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3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月
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