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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物业住宅小区邮件收发管理制度
为规范邮件、报刊的收、发及小件寄存物品的保管管理,更有序的控制和管理快件、包裹,确保邮件接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服务中心经理为本项目所有快件、报刊的收、发及小件寄存物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非公司指定人员无权接收任何快件、报刊信件,任何人员无权接收寄存物品。
三、工作程序:
1、对于未直投的信件(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印刷品等),服务中心经理必须与邮政人员认真做好交接,核对完信件后,由服务中心经理监督邮政人员加盖邮件收发章。
2、收到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后,须立即准确录入《客户信件签收表》,录入接收人姓名、单元号码、挂号信件号码、信件数量。收到信件后,在门岗醒目处张贴客户领取信件通知,若通知后客户未领取信件应再通知,仍未领取的须做好文字记录。
3、快件收取必须由收件人致电服务中心经理,得到确认后方可收取,并确认前来领取的时间、人员。收到邮件后,首先核对邮件是否完整、收件人姓名是否清晰。如不清晰务必请邮递员与接收人确认或拒收。如不完整的拒收,并致电收件人说明情况。
4、特快专递邮件当日处理完成。特殊情况未能当日完成发放的必须保存在服务中心办公室,专柜上锁存放。
5、挂号信、汇款单、包裹单、快件等需上门服务的由服务中心指定专人发放,本次任务未发放完成的立即返回办公室保存。
6、所有领取信件、邮件等必须由业主在《客户信件签收表》上签字确认。
7、服务中心负责人休息的指定一名人员负责邮件等的收发及保管工作。上班后及时准确录入《客户信件签收表》。
8、重要邮件、报刊等由服务中心负责人发放。
9、报刊、杂志二日内业主未领取的交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保存。
四、罚则:
1、任何人以任何名义接收寄存物品的、私自截留报刊杂志邮件者,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2、无论何种原因丢失邮件,处于100元以上罚款,并对后果负全责。
3、接收不完整邮件者,处以20元以上罚款。私自拆封邮件、包裹者,处以200元以上处罚。
4、接收后未登记、未有收件人当面签收者,处以20元以上罚款。
5、翻阅报刊杂志者,处以20元以上罚款。造成污染及损坏的,处于50元以上罚款,并对后果负全责。
7、项目负责人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及培训,对未按制度执行的即时作出处理意见,未检查落实的对项目负责人处每次20元每次罚款。
8、不能确定责任人、未培训的由负责人负全责。
五、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管住宅项目,从即日起生效。
今日物业品质管理部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