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江西省精神病院
公共卫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我院公共卫生工作规范化管理,落实管理责任,全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做,制定本制度。
一、疾控工作领导小组
1、分管院长是医院公共卫生工作第一责任人,2、疾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管全院的公共卫生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有记录负责全院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和物资的协调分配工作。
3、负责本院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预案的制定,公共卫生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
二、公共卫生科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收集、分析、上报我院传染病发病、流行情况。做好疫情监测和网络直报。
4、指导各科室开展公共卫生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三、各病区
1、各病区、门诊、检验科、特检科主任对本科室的公共卫生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科室的传染病报告登记,结核、艾滋、慢性病等防治措施的落实。
3、负责科室的健康教育和控烟工作。
4、负责病区的消毒隔离工作。
四、检验科
1、负责阳性检查报告的登记报告反馈工作。
2、负责疾控部门安排的实验室质控工作。
3、负责对全院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报告工作。
五、院感科
1、负责全院发热、腹泻病人的检测报告工作和预检分诊工作。
2、负责对各病区消毒、隔离工作的监督、评价和指导。医院由于公共卫生管理不到位发生公共卫生事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失职、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