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部门人员因公外出及请假制度的通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因公外出请假制度”。
关于重申部门人员因公外出及请假制度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规范部门工作,结合学院要求,特作如下通知:
一、因公外出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部门所有人员因公外出,应实行告知制度。告知去向,并保持通信畅通,便于工作联系。外出时间半天以内可以电话或口头告知,一天及以上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填写《工作事项呈报单》),特殊情况(紧急或重大事项等来不及书面告知的情况)可以电话告知。
1、部门副职及科长因公外出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汇报,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将《工作事项呈报单》交综合管理科备案。
2、其他人员因公外出须提前向科长汇报,经科长同意后将《工作事项呈报单》交综合管理科备案。
(二)各科室负责人应加强科室人员管理,对外出未汇报或未被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有关要求
(一)严格上下班制度,避免出现无故迟到和早退现象。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三)对于部门安排的活动,因故不能出席者,须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并告知综合管理科,无故缺勤一次者视为旷工一天,迟到或早退一次者视为旷工半天。
三、考核及结果的运用
由综合管理科负责做好员工因公外出以及请假制度的落实和考核。综合管理科应做好因公外出的备案和员工出勤的日常检查,并负责将检查落实到考核中。
部门人员因公外出及请假程序执行情况将纳入科室、个人考核。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