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规章制度制定法律风险防范(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精”。
前言 内容简介
一、规章制度的作用、效力、内容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要求
三、制定规章制度应注意的其它法律问题
一、规章制度的作用、效力、内容
(一规章制度的作用 —— 为什么要制定规章制度
1、对劳动者行为的指引作用 ①“应该做什么,禁止做什么” ②“考勤制度”
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
2、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手段
①如员工犯罪,可用《劳动合同法》第 39条 6款,开除 ②如无违反犯罪,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劳动合同法》第 39条 2款,员工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可解除劳动合同
3、是仲裁和诉讼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1】 14号第 19条
4、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规章制度的效力范围
1、人的效力范围
①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法律效力、约束力
②规章制度对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但在用人单位内工作的下列人员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劳务派 遣人员、实习人员、返聘退休及有业务关系的非单位工作人员(驻在人员、代表人员
③用人单位要与这些人产生约束力,另行通过民事合同来约定
2、空间效力范围
规章制度适用与用人单位全部工作场所
3、时间效力范围 ①生效时间
应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应有一个准备期,便于贯彻落实 ②失效时间
A.明示废止:是在新的制度中明文规定合适废止的制度
B.默示废止:“新法优于旧法”冲突部分依新法,相应旧的内容,被默示废止 ③溯及力
指新规颁布后,对它生效之前发生的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不适用,就无溯及力, “法不溯及既往”
例外 A.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有规定 B.对员工增加权益的规章,可以规定溯及力
(三规章制度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
1、法律规定必须制定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 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 应当经职工代 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从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来看,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 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 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已经点名明确必须 在这八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方面制定规章 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是工资制度。规范和调整劳动报酬的分配方法与标准、劳动定额、假期工 资标准、工资支付、工资的代扣代缴、员工激励和绩效考核管理的制度。
二是作息休假制度和考勤管理制度。规范和调整工作时间、请假休假、加班、调休和考勤管理的制度。
三是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各生产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调整安全生产、卫生保健、员工健康、职业病防护、工伤 事故、劳动保护和清洁生产管理的制 度。
四是保险福利制度。规范和调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制度。规范和调整员工福利、补充养老保险、补充 医疗保险、企业年金 和其他福利待遇管理的制度。
五是职工培训制度。
六是劳动纪律。规范和调整劳动纪律、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处罚标准管理 的制度。
2、法律未点名但根据工作需要应当制定规章制度
除上述法律强制必须制定的规章制度外,根据工作需要,建议用人单位应当 制定的规章制度有: 一是员工招聘入管理制度。规范和调整员工的招聘,用工模式的选择,录用 条件设立,招聘简章制定,面试规则,录用 通知发放等的规定。
二是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 签和终止管理的 制度。
三是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四是保密制度等等。
总之,规章制度在横向上,要兼顾到法定必须和实际需要,在纵向上,要覆 盖从劳动者入职、在职到离职, 建立起全方位的劳动规章制度体系, 达到劳动用 工管理方方面面都有章可循。
二、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要求 第一、规章制度的内容应当合法 具有法律效力有以下 3点: ①法律有明文规定的,可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细化、具体
②对于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及禁止性规定事项,用人单位可依据公平合理原则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③不得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不得”、“限于”、“只能”、“不” 第二、规章制度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1、提出制定规章制度的建议
一般来说, 规章制度制定的建议, 都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建议要说明为 什么要制定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需要规定哪些方面的内容, 制定规章制度后将起 到什么作用等。
2、决定是否制定规章制度
提出建议后, 单位最高决策层应当就是否制定规章制度作出决定, 如果决定制定 规章制度, 应当确定负责制定规章制度的部门、有关负责人及制定规章制度的时 间安排。
3、起草草案
负责规章制定的部门应当结合本单位的特点, 在计划的时间内起草出规章制度的 草案。
4、征求职工意见
由于规章制度是对员工的管理制度, 在制度制定过程中, 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 者全体职工讨论, 提出方案和意见, 听取员工对规章制度的建议。在征求职工意 见这个环节,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有三种选 择: 第一种选择,单位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将规章制度草案交由职工代 表大会讨论;第二种选择,单位没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应当交由全体职工讨论。第三种选择,如果单位认为召开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比较繁琐,可以向 所有的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同时附上企业规 章制度草案,请员工阅读提出意见 和建议,并签名确认。
注意:这里用词是 “ 讨论 ” 而不是 “ 讨论通过 ” , 也就是说, 只要员工在草案中签 字了,就证明讨论了,就不违法了。
5、根据意见修改定稿
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这句话的含义是:通过征求员工意见, 对于 员工提出的合理建议, 单位应当积极采纳, 对于员工提出的不合理建议, 单位也 应当向员工解释为什么不采纳。只要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听取了意见和建议, 就 意味着进行了 “ 平等协商 ” ,企业方就可以报经老板批准,确定规章制度,而无须 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同意,也就是说,规章制度的最后决定权在用人单位。
第三,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 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1、公示方式和告知方式的区别
2、公示和告知的形式(1员工手册(2文件传阅(3培训学习(4张贴公布(5网络公示
(6约定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附件
三、制定规章制度应注意的其它法律问题(一落实法律授权细化的规定
1、细化录用条件
《劳动合同法》第 39条“录用条件”
2、细化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标准 “轻微违纪”、“一般违纪”、“严重违纪”
3、细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 造成重大损害的标准
4、细化不能胜任工作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 40条
(二一个违纪行为不要规定多种处罚方式(三避免没有责任的条款
(四避免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1】 14号第 16条
(五不能设置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 2008年废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六注意规章制度的合理性(七适当运用弹性条款 ①兜底条款
“其他与上述违纪情况程度相当的情形” ②转嫁条款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八要使用法律术语 “转正”应为“试用期届满”
(九避免规章制度违法的法律后果出现 《劳动合同法》第 38, ,46, 80条(十及时修改已过时的规章制度
①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变化,需修订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②因不适应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修订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 ③员工认为不适当的,需修订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十一制定法律未点名的其它规章制度可以适当简化处理 “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 8项以外,可不经程序颁布制定(十二务必要留好记录,保存好相关证据(十三员工手册的架构体系
《员工手册》是公司所有员工的行为准则,是指导员工从进入单位至离开单位 的 “ 说明书 ”。
员工手册的架构体系包括三个部分:前言、正文和附则。(一 前言部分
前言部分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公司概况(总经理致辞、企业简介、企业发展历史、企业 远景;
2、企业文化(企业精神、企业宗旨、企业理念;
3、组织结构(组织结构、职能分配、部门简介。(二 正文部分
正文部分通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工作准则、行为规范、礼仪规范;
2、企业制度(人力资源制度、行政管理制度、财务制度;
3、岗位职责(部门职责、关键岗位描述、各类工作流程。(三 附则部分
附则部分可以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手册说明(使用说明、保管要求、修改程序;
2、手册效力(制定依据、约束效力、异议处理;
3、员工签收(员工意见、签收回执。结束语
用人单位在运用规章制度管理员工时看似拥有主动权,但由规章制度的瑕疵 又可以引发争议,所以,规章制度是 “ 双刃 剑 ” ,操作得当是企业管理员工的重 要手段, 操作不当就成为企业败诉的主要原因。因此, 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才能产生预期的效力,才能防范法律风险。
制定劳动规章制度并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也不是谁都干得了的事情, 它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保险福利、解除劳动关系等多个环节, 使得它成为用人单位技 术含量很高的一项创造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