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反邪教工作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村反邪教工作制度”。
反邪教制度
一、定期排查制度
1、镇综治办每年织组两次全镇性的摸底排查活动,对非法练功人员和邪教组织组进行清查,各单位及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协同作战。
2、各村、单位按照规定的排查方法、手段落实排查计划。每月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撰写月排查统计表,建立台帐,发现线索和问题要落实责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激化并及时上报镇综治办。
3、排查工作要求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如实上报。
二、信息报告制度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全镇情况,快速地向事件发生地反馈处理意见,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各村、单位要认真做好信息传递与反馈工作。
1、各村以支书为村信息员,各单位以单位负责人为信息员的建立信息网络,按照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全防控网络
2、各村、单位信息员每月定期向镇综治办书面报告一次本辖区创建工作情况。对辖区实行“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定期回访制度
为了准确了解和掌握“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基本动态,进行扶贫帮困,引导他们走出误区,使之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生活富裕的群众,特制定回访制度。
1、各村以村支部书记为信息员,各组以老党员、老干部为信息员,定期入户了解重点人员基本动态,组级信息员定期向村级信息员报告情况,村级信息员定期向综治办报告情况,做到信息畅通,情况明了。
2、回访内容:了解“法轮功”等邪教人员的现行思想状况、行为有无反常;帮扶工作情况等。
3、回访后,要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情况要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办法,要果断采取措施,杜绝人员再次走入岐途。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为严格各项责任制,确保工作措施落实,特制定创建无邪教单位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
1、对排查出来的“法轮功”等邪教人员,要由支部书书或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挂牌督办,上门了解基本情况,特别是化解工作经过和效果,写出专门报告,建立档案,形成书面材料及时上报镇综治办,综治办跟踪落实,每个月进行实地督办。
2、将创建无邪单位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要记录在案,形成专门报告,在报送党政主要领导的同时,送交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或隐瞒情况,凡出现新滋生非法练功人员,要追究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5、文电文印保密制度
反邪教工作机密程度较高,所有文件要严守保密规定,对涉密文件要有专人保密,专挡存放,放置于安全地点,严防失,泄密现象的发生。
采用加密、口令等技术措施,防止电脑黑客盗用本单位信息及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对外来参观人员,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与本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计算机机房,工作人员不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带出机房,不得通过屏幕显示和打印方式输出机密信息,更不得进行磁介质拷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