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院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奖惩制度11月7号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传染病自查及奖惩制度”。
阜阳市第六人民医院 传染病疫情报告自查奖惩制度
为加强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时限: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上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上报。
三、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内容填写必须完整,不得漏项;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等要具体详细,填报人签名。
四、每月对各科门诊,查电子门诊日志、住院登记,核对传染病病例是否已报告,核实报告卡填写质量。
五、责任报告人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传染病误报事故,如甲类传染病扣奖金5000,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违反法规者,依法处理。
六、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接诊医生凡不按规定出现漏报、迟报,瞒报,谎报者未造成传染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将给予处罚:(每例100元)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罚款减半。
七、对门诊日志填写不全、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逻辑关系的医生、给予每项罚款5元.八、经核实,登记齐全,上报及时者,给予奖励(每例10元,性病每例奖20元)
九、在分管院长带领下,医务科,预防保健科,质控科,感染办等职能科室,每月到科室进行业务查房,督导结果在院例会上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