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学去幼儿园奖惩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幼儿园的奖惩制度”。
彬永学发【2013】20号
永乐学区 幼儿园管理奖罚规定
各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管理,努力做到使幼儿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根据彬永学发【2012】016号和彬永学发【2013】15号文件,经学区校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对幼儿园收费,校车接送,安全管理等做以下奖罚规定,望抓好落实。
一、奖励规定
一学期内,凡幼儿园在收费、校车接送、饮食管理以及安全管理中能按照各部门及学区的规定执行,无上访,无违规,无安全隐患和事故,予以全学区通报表扬,并发给500—1000元奖励。
二、处罚规定
(一)收费:
1、在检查中,一经发现幼儿园不按照规定收费或多收、加收、补收幼儿费用的,学区会同县局,当面全部如数清退家长,并视其情节处罚1000---2000元罚款。
2、收费不给家长开票据的处以200元罚款。
3、车辆接送和餐费不向家长公示,不按月结算,不及时清退的,视其情节一次处罚300---800元。
(二)车辆接送:
1、不按照里程,估计里程收费的,除清退家长外,处以200元罚款。
2、每超载一人,处以幼儿园100元,学区安检员50元罚款,并报告交通部门。
3、车速行驶不按照规定,视其情节处以50---300元罚款,并报告交通部门。
4、未经学区安检员签字强行发车接送的,一次处以50元罚款。
5、不及时检修车辆,造成途中出现车辆故障的,处以驾驶员100元,园长50元,安检员30元罚款。
6、学区安检员不按时到岗的,或到岗但不积极履行安检员职责的,视其情节处以安检员100—300元罚款。
7、私自雇佣非校车接送一次予以200元处罚。
(三)安全管理:
1、食堂管理脏乱差,不按规定摆放物品的,视其情节处50—100处罚。
2、安全设施不全,学区提醒幼儿园购置,经两次以上督促仍未购置到位的予以200元处罚,并报告县局予以处理。
3、食品不按照规定留样的一次处以30元。
4、无食物采购索证的一次罚款20元。
5、无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或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视其情节予以50—100元处罚。
6、园内安全管理粗放,幼儿出现跌打损伤等事故,引起群众上访,视其情节处以100—500元处罚。
7、凡因门禁制度不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门卫不积极履行职责,安全责任划分不明确等引起的安全责任事故,除对幼儿园处以500—1000元罚款外,报县局对责任人予以处理。
三、包抓规定
学区实行幼儿园包抓责任制。学区副校长马永强负总责并包抓中心幼儿园,学区文书曹栋包抓小明星幼儿园,学区会计辛政荣包抓永乐幼儿园,对所包抓的幼儿园出现问题,视其情节给予包抓人员50—500元处罚,一学期内无上访,无违规,无安全隐患和事故,对包抓人予以300元奖励。
四、罚金管理 检查中,发现幼儿园出现问题,由检查人员根据本规定出示罚单,填写好通知单并签字,经学区校长签字后,学区会计从幼儿园经费中扣除。安检员罚金从安检员津贴中扣除。学区会计要建好账目,罚款金额列入专项奖励基金,全额用于每学期工作突出的幼儿园奖励。违反以上各条,除以上规定的罚款外,园长要承担引发不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