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_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7 23:51:4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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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附件1:

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以及北京市纪委、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监察局、北京市教委《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京纪发[2008]28号),切实加强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总体要求

(一)组织建设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校区、各学部、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和民主党派的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工作机构如下:

1、成立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工作小组 组 长:刘林 副组长:曹世平 赵佳因

成 员:侯明华 陈 怡 刘雪梅 李 瑾 田培源 徐泽海

曾玉红 王旭鹏 张 彤 王建妮 高艳玲 潘诗美 蒋士强 叶映芳 刘 春 王 琳 汪 娟

2、领导小组下设制度建设监督工作办公室。制度建设监督工作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协助党委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制度建设各项任务的分解和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各职能部门是制度建设的主体,按照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制定相关制度,采取得力措施,按时完成承担的任务。

(二)基本原则

制度建设工作要与学校事业发展相结合、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相结合、分层指导与贯彻落实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三)工作内容、目标

各校区、各学部、各部门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北京城市学院《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 的实施意见》对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修订;对于需要新制定的制度逐步建立。到2010年6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到2012年6月,建成我校比较规范和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基本制度体系,形成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分解

(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

1、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教师)负责部门:党委宣传联络部 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人:徐泽海

2、大学生廉洁教育制度 负责部门:学工委

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人:徐泽海

3、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 负责部门:党委组织部

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人:赵佳因

4、重要岗位和重点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制度

负责部门:党委组织部、校长办公室、财务处、基建处、后勤处、学工委(学生处)、教务长办公室

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人:侯明华

5、师德教风建设制度 负责部门:教务长办公室 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人:赵佳因

(二)规范化管理制度

1、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负责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负责部门: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3、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部门:财务处

4、教育收费管理制度。负责部门:财务处、招生办公室

5、招生管理制度 负责部门:招生办公室

6、基建处项目管理制度 负责部门:基建处

7、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制度 负责部门:物资采购工作小组

8、学校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负责部门:财务处

9、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负责部门:财务处

10、规范学术活动制度 负责部门:教务长办公室

以上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人: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

(三)监督制约制度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负责部门:党委组织部

2、组织监督制度 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3、民主监督制度

负责部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会、党委统战部

4、信访监督制度 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5、审计监督制度

负责部门:审计室、纪检监察室

6、效能监察制度 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四)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

1、案件办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2、查办案件的协调工作制度 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以上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负责人:纪律检查委员会成员

三、工作步骤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学习宣传阶段

认真学习和宣传《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马志鹏同志在北京高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推进工作会上的讲话、市教工委、市教委《北京市高等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检查工作方案》,充分认识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度建设的意义,明确工作任务及职责分工。

时间:2009年7月2日前。

(二)制度梳理、完善阶段

各校区、各学部、各部门根据制度建设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整理,修订完善,并建立新制度。

各校区、各学部、各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分解内容填报《北京城市学院惩防体系基本制度登记表》,由负责人签字,于2009年8月26日前报纪检监察室侯明华老师处,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发至纪

检监察室邮箱,地址:jw090516@163.com。

时间:2009年9月15日前

(三)初步形成制度框架、迎接检查阶段

根据各校区、各学部、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制度的情况,按照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及任务分解,由纪检牵头对制度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汇总相关制度,形成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框架。组织编印《北京城市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汇编》,对制度建设工作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迎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的检查。

时间:2009年9月—2010年1月31日前

(四)进一步修改完善阶段

按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学校工作的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到2012年,构建起与学校改革发展实际相适应、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比较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基本制度体系。各校区、各学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计划,并随时与纪检监察室沟通工作进展情况,纪委做好制度建设的总体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时间:2010年—2012年

各校区、各学部、各部门按照制度建设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制度建设工作,确保所承担的任务按时完成。

北京城市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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