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有报告权限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病种。
1、法定传染病(3类39种)。(1)甲类: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3)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4)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2、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等重点监测疾病。
二、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24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三、自查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人员每日对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进行传染病诊断病例自查,对检验和影像科室进行与传染病诊断相关的异常结果自查,杜绝法定传染病迟报漏报。
四、管理目标与奖惩制度
传染病报告要求无迟报漏报,报卡填写完整率达99%以上,准确率99%以上,一致率99%以上。
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纳入年终考核,及时报告一例奖励20元,迟报漏报一例将扣除奖金50元。(按各单位实际情况自拟)
五、资料保存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记录保存3 年。
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发现帐号、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应立即采取措施,更改密码,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扩大系统使用的范围和权限,其他政府部门和机构查询传染病疫情信息资料,应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六、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