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交通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
余交〔2009〕196号
关于印发《余杭区交通局领导干部信访
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余杭区交通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日
余杭区交通局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深入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确保交通各项事业的顺利推进。结合本系统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余杭区交通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
一、接访时间
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为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五。
二、接访地点
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办公地点设在交通大厦九楼会议室。
三、接待领导
实行轮流值班接访。值班领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值班日接访的,由其他领导代替。
四、接访内容
(一)久拖不决,多次重复上访的信访问题;
(二)案情复杂,影响面较大的重大信访案件;
(三)上访人员强烈要求局领导亲自接待的信访案件;
(四)局领导亲自接待的信访事项。
五、信访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首访接待负责制和重大疑难信访件领导包案制;
(二)严格遵守国家《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三)对能够当场处理的问题,接访领导直接答复或提出处理意见,责成有关科室和单位办理;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重大疑难信访件,责成有关科室和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
(四)对已经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应当及时告知信访人;
(五)对多人来访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要求信访人推选不得超过5人的代表;
(六)遇信访人不遵守《信访条例》规定,影响接待工作,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接待人可以通知公安机关或者通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护人将其带离。
六、相关工作
由局人事科负责接待日的组织安排和服务工作,视情况通知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并做好领导接访谈话记录,领导批示件的承办、交办、督办、协调以及信访件的材料审核、送阅、存档等工作。
主题词:印发 信访 制度 通知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局2009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