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督查室处罚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全生产督查责任制度”。
霍尔辛赫选煤厂运营部
安全督查室处罚条例(试行)
为加强选煤厂安全督查室管理,规范部门行为,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管理处罚条例
1、未按时参加班前班会者,罚款 50元;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
2、班中上级领导检查到睡岗者及员工举报者,罚款200元。
3、未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者,罚款50元。
4、未认真完成当班安排工作任务,罚款30元。
5、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不得造假、漏填,否则每次罚款20元。
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汇报者,罚款50元;如果在其间发生人身伤害或设备上的事故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给予处分。
7、对确认的违章事故或三违情况不认识错误、吸取教训者,罚款100元。
8、胡搅蛮缠顶撞领导者罚款300元。
9、上班前四小时内给领导打电话请假者,罚款50元。(如有特殊情况说明原因并及其厉害关系,并经分管厂长批准)
10、领导按排的工作要按时完成,违反者罚款30元,如期完不成和领导说明原因。
11、要爱护瓦检仪器和对讲机如果损坏或丢失个人赔偿。
12、要按时填写瓦斯牌板,如果发现一处未填,罚款20元。
13、交接班时没有和同事交接清楚或没有交接当班时的情况,罚款30元。
14、当班或夜班查岗未按时到者罚款20元。
15、当班的事情未处理完交接下个班时,下个班的当班同事不能推三阻四,如果发现罚款30元。
16、电焊、气割时,电氧焊措施证必须放在现场并组织学习,否则罚款50元。
17、当班时调度通知某区瓦斯传感器报警迟迟未到者,一经发现罚款50元。
18、当班时发生的事情要第一时间向级领导汇报,如果不汇报或未及时汇报罚款30元。
19、在工作中领导提出的错误要及时改正,如果下次发生同样的错误一处罚50元。
20、领导开会分享的事情没有向同事交接者罚款30元。
21、造成信息传递中断者,罚款50元。
22、未按要求填写检查记录者,罚款 30元。
23、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者,罚款50元。
24、工作中有徇私舞弊者,罚款50元。
25、未及时汇报导致事故扩大者,罚款100元。
26、在用设备转动部位未安装安全防护设施,对包片负责人罚款30元/处。
27、在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出现松动、变形,未及时整改的,对包片责任人罚款30元。
二、瓦斯巡回检测方面
1、瓦检员按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间隔不超过3小时,各检查点瓦斯检查间隔时间要均匀,误差不超过20分钟,违者罚款50元/次。
2、瓦检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按《瓦斯检查员岗位作业操作规程》上岗作业,违者罚款50元。
3、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m长的胶管和与检查高度相适应的接收杖,违者罚款50元。
4、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瓦斯检查结果、瓦斯传感器显示值、检查人姓名及时填写在巡回图表和瓦斯检查牌板上,违者罚款50元/处。
5、瓦检员发现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做到巡回图表、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台帐“三对口”,违者罚款50元/次。
6、瓦检员在检查中发现瓦斯浓度超限及时组织处理并汇报调度,瓦检员不能处理的问题厂值班领导组织处理,违者罚款50元/次。
7、所有纳入瓦斯巡回检查地点的瓦斯数据都必须如实记入瓦斯台帐和瓦斯日报表(瓦斯日报表中瓦斯数据以各检查地点全天最高瓦斯浓度为准),违者罚款50元/次。
8、瓦检员应认真、严格履行职责,严禁脱岗、虚报、假报、漏检、假检等情况,违者罚款100元/次。
9、瓦斯检测仪在使用中严禁碰撞。使用者不得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瓦斯检测仪发生故障时要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汇报并交回,违者罚款50元/次。
10、瓦检员必须在指定地点交接班,未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罚款50元/次。
11、瓦检员交接班时须交接清楚瓦斯区域内的通风、瓦斯浓度及生产情况是否有异常,是否处理完毕,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违者罚款50元/次。
12、瓦检员交接清楚瓦斯区域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防火、局部通风以及瓦斯监测等有关设备和装置的状态,违者罚款50元/次。
13、瓦检员未交接清楚瓦斯区域内原来和新发现的各种隐患,当班情况如何,如何处理的和如何继续自理,违者罚款50元/次。
14、瓦检员如未在瓦斯检查记录上签字或漏填、假填、他人代填的罚款50元/次。
15、瓦检员要爱护仪器,并经常检查,每发现一次光学瓦检仪光谱跑负罚款50元。
16、现场瓦斯浓度超限时,瓦检员在20分钟内未到达现场,影响正常生产者,罚款50元/次。
17、瓦检员未按时填写、送报表、瓦斯台账者,罚款50元/次。
18、重点瓦斯区吸烟及无措施点明火者开除厂籍,发现烟头对岗位工罚款100元/个。
19、实施电氧焊作业时,现场瓦斯浓度发生超限事故瓦检员制止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停止作业,对负责人和瓦检员各罚款100元。
三、消防设施管理方面:
1、安全员、瓦检员要现场监督电氧焊作业,对电焊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50元/次。
2、电氧焊作业完毕后,安全员必须监督作业人员用消防水对电氧焊现场进行洒水,确保无安全隐患,违者罚款50元/次。
3、选煤厂各地点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得挪作它用,违者罚款30元。
4、消防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它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防拴,对消防器材要定期维修保养,保证清洁完好有效,包片负责人罚款50元。
5、凡因消防器材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丢失、损坏者,按原价赔偿;隐瞒不报者,进行双倍处罚。
6、凡因发生火警、火灾(不论大小)动用消防器材者、事后要及时报告厂调度
室和安全督查室,并进行及时配备和更换,违者罚款50元。
四、隐患“三定”方面:
各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由安全督查室负责以“三定”表形式分类、下发,各班组要严格按“三定”表要求完成时间进行整改,无特殊原因未按时回查隐患问题将根据轻微、一般、严重隐患分别对回查三定人元罚款50元、100元、200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