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抵税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microsoftword文档”。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总部
工程分包抵税规章制度
依据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严格遵守税务机关关于分包抵税的相关规定,总部现制定关于工程分包抵税的规章制度,请各分部项目部认真学习并遵守。
一、工程分包抵税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税务规定执行。
1、工程分包抵税只允许工程分包以及劳务分包进行抵税,除此之外一律不得抵税。
2、当年开具的工程款发票应在当年进行分包抵税,预期不予办理。
3、分包抵税税率为分包工程款发票开具日期的当期税率,目前执行的为3.3%。
4、二、总部财务管理部设专人负责分包抵税有关事宜,每年办理两次。
1、分包抵税每年两次。第一次为当年的七月份(相关资料在六月底前交到财务管理部审核),第二次为当年十二月份(相关资料在十一月底前交到财务管理部审核)。
2、如在当年第一次分包抵税结束前没有交齐所需资料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放在第二次进行抵扣,分包抵扣不允许跨年。
三、分部、项目部提供分包退税申请资料的有关规定。
1、如实填写分包抵税申请表,列明申请退税金额。
2、按照总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且保证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3、各分部、项目部提供的分包合同必须加盖合同章,如果分包合同没有盖章或于提交退税资料时补盖合同章,此次申请退税将不予办理。
4、分包工程款支付凭证(发票)上载明的单位应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一致。即发票抬头应为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承包总部,不得为其他分部项目部。否则不予抵税。
5、劳务分包发票抬头应为集团公司。
五、分包抵税总部审批流程。
第一、由工程部审批分包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确认无误后工程部有关领导在审批表上签字确认。
第二、经工程部审批合格后交由财务部分包抵税专管员进行税费及所需资料的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第三、由财务部领导审批并确认签字。
第四、经工程部财务部审批合格的分包抵税资料交由总会计师审批并确认签字。
第五、以上部门及领导审核无误后由总经理审批签字,通过后即可办理抵税业务。
以上规章制度每个分部,项目部必须严格遵守,如有特殊情况应与总部财务管理部领导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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