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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和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的意见
(区委宣传部二○○九年十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的意见》,以及佛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和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的意见》(佛办发〔2009〕31号)等文件精神,保证广大网民的意见与建议得到及时反映、办理和答复,起到汇聚民智推动科学发展,疏导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现就建立和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和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成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重要阵地。目前,我区网民已达7万多人,网络民意的“力量”对经济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今年6月,区主要领导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互动,受到了网民的高度关注,取得了良好效果。网上交流活动的开展得到了网民的欢迎,成为了新时期党政部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途径。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有利于掌握和体察网络民情,疏导民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政务公开、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对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公务行为起到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对我区经济社会实现科学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二、建立熟悉网上互动特点和要求的网络发言人队伍体系
各镇(街道)、各单位原则上要求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配备网络发言人和若干网络评论员,为开展网络互动工作和培训提供必要条件。网络发言人一般由本单位负责人担任,网络评论员可由若干名综合办事机构和业务机构负责人担任,协助网络发言人开展工作,形成责任团队。网络发言人、网络评论员可由现有的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分别兼任。
各镇(街道)、各单位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成员也可以网络发言人的身份,定期或不定期与网民交流互动。网络发言人和网络评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责任意识、较强的应变能力和写作能力,熟悉网络传播特点并能熟练掌握网络表达方式。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设在宣传部)要积极创造条件,设立网络主持人,协助各镇(街道)、各单位网络发言人做好与网民在线交流等工作。
三、明确网络发言人的职责
根据政务公开与网络问政的特点,网络发言人的职责是:
(一)做好单位门户网站上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各镇(街道)、各单位出台的各项规划、各种规章制度和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凡能公开的,都应在网上及时公开,让网民提出意见和建议,接受网民监督。
(二)在线受理、答复和处理网民反映事项。积极登录相关网站的互动式栏目,及时受理、答复和处理网民涉及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做到“反映即受理,受理即处理”。
(三)组织开展网上宣传引导活动。各镇(街道)、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研判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进行网上宣传,对网上影响较大、议论较多的舆情发表权威言论,掌握网上舆论主导权和话语权。对重大突发事件所引起的网上舆情及严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舆情,网络发言人单位要遵循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快速反应等原则,积极联同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进行监控、研判,并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四)加强和完善对相关网站版块的管理。各镇(街道)、各单位要组织网络评论员对区内网民活跃的网站(版块)进行动态跟踪,对重大的舆情信息要及时向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报告,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要及时跟踪并加强管理,并依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组织审帖、删除违规帖子等。
四、建立权威网络平台,通过多种方式与网民互动
区政府将开设全区统一的权威的网络互动平台。各镇(街道)、各单位的网络发言人按照职能划分,在该平台上以实名注册登录开展工作,同时兼顾利用本单位门户网站及其他有影响力的网站开展舆论引导。
网络发言人可在互动平台上,通过视频、音频、图文直播与网民在线交流,通过开设特色互动栏目、博客、QQ、面对面座谈、邀请网民体验工作等方式与网民加强沟通,通过组织网上专题讨论、主题宣传活动等引导网上舆论。
五、规范受理和答复网民反映事项工作流程
鉴于网民对其反映事项的回应要求具有较强的在线候复性、追问性特点,网络发言人应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一)受理。网络发言人单位原则上要在互动式平台上保持在线状态,对涉及职责范围内的网民投诉、意见和建议,要尽快作出初步回应(一般在网民发帖后4小时内)。有关涉法、涉诉等不宜公开的网民反映事项,应按有关规定转送有关单位处理。
(二)办理。网络发言人单位受理网民反映事项后,要及时登记并核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研究处置措施和答复口径。
(三)答复。网络发言人单位将审定的答复意见在相应互动式栏目答复。答复的时限为网民反映事项后5个工作日内,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还要积极利用各自门户网站及其他网站同时答复。
(四)处理和再答复。在做出答复的同时或答复后,应认真组织力量处理网民反映事项。对确需更长时间或需多部门联合处置的网民反
映事项,按照主办部门负责制的原则,由主办部门牵头协同相关单位做好动态跟帖,及时通报处理的进展和结果,对网民的质疑进行再回应,并尽可能同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有关情况。
六、构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区委宣传部负责建立和完善网络发言人制度的总体工作,制订具体办法和管理制度,抓好人员选拔和培训,协调组织重大专题讨论和主题宣传活动。各镇(街道)、各单位要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网络发言人工作团队相关管理、考核细则。此外,各镇(街道)、各单位的网络发言人要在每个季度定期通过OA平台,向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公室通报互动平台上涉及本单位职能网民意见的处理情况。区委宣传部要做好总体规划、统筹协调与指导工作,定期向有关领导报送《舆情信息》。区财政要对平台建设和网络发言人工作给予经费保障。
区委宣传部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区网络宣传管理办定期对各网络发言人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考核检查督办评议和统计通报(包括需回复、已回复、超时回复、未回复、网民满意度等指标)。各网络发言人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和本系统的督办工作,并将督办情况及时报送区委宣传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将网络发言人工作纳入政务公开、机关作风和效能评议考核范围,将回复率、满意度等指标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